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比条例

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比条例
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比条例

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比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比由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设立,鼓励和表彰表现优异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实

行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级管理模式。

第三条:本评比旨在促进学生社团发展,提升社团健康校园文化品位,促进社团健康持续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园内有广泛和

积极影响的精品社团,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四条:星级社团评比每两年评比一次,暂停星级社团评比期间进行四五星级社团中期检查,以此检查和监督星级社团发展。

第二章参与评比对象

第五条: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成立时间以《社团成立登记表》为依据),在年检中合格并且积极进行星级学生社团建设的苏州大学学生社团。

第六条:在2012年申报参加2012年度星级社团评比并且填写申请表的学生社团。

第七条:积极参加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培训且领取结业证书的新成立社团有资格参加评比。

第八条: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评比材料的社团有资格参加评比。

第九条:社团不能越级申请参与评比,即三星级社团只能申报升至四星级,所有学生社团核准成立即为三星级,对于申报五星级社团落选的社团自

动进入四星级社团评定。四五星级社团不可兼报。

第三章评比原则

第十条:星级社团评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以《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比条例(草案)》为依据;采取学生社团自主申报和学

院(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社团类别分类进行。

第十一条:评分比例。材料审核40%+社团负责人述职20%+各学院部社联意见10%+校社联意见20%+校团委意见10%

1)材料审核40%(校社联评审小组根据《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量化

考评评分细则》(见附录)进行评分)

2)社团负责人述职20%(根据社团负责人述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各学院部社联意见10%(各学院社联评分)

4)校社联意见20%(活动影响力、社团活跃度、观摩情况、会员满意

度调查)

5)校团委意见10%(校社联指导老师评分)

第十二条:苏州大学采用分级社团管理方式,全校社团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社团。其中,五星级社团占全校社团的10%,四星级社团占全

校社团的20%,三星级社团占全校社团的70%。

第四章评比程序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在给定的时间内,整理、上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如下:

(1)卷首语(卷首语中须说明所上交的基本材料以及除基本材料以外的其他资料);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汇报(包括社团简介、宗旨、条例、部门机构设置等情况);

(3)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申报表;

(4)苏州大学学生社团_____年度年检登记表;

(5)社团主要负责人登记表;

(6)社团会员登记表;

(7)社团财务情况表;

(8)社团活动资料表;(附社团活动观摩表)

(9)社团获奖情况表(获奖情况需附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10)社团拟定活动排期表

上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发现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第十四条:校社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需根据《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量化考评评分细则》(见附录)进行评审。第十五条:在材料评审中晋级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星级学生社团评比述职采用口头述职形式,可使用辅助电子材料如PPT(但电子材料中不可

包含视频),主题请根据通知发文中具体内容进行准备,时间不超过

4分钟,如果超时,会酌情扣分。原则上必须由学生社团负责人述

职,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院社联申请,经同意批准后可由副社长代

替,进行述职。具体评分情况参照《星级社团评比社团负责人述职

量化评分表》(见附录)

第十六条:校团委意见计入星级社团评比总分。

第十七条:校社联会员满意度调查小组会了解申报参加星级社团评比社团会员意见,按照会员反映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结合平时观摩活动情

况等,由校社联成员给出相应分数。在平时的活动中,社团可以主

动邀请校社联管理中心干事观摩活动,并由管理中心干事填写活动

观摩评分表,此评分表在星级社团评比中可加分。

第十八条:院社联意见计入星级社团评比总分。

第十九条:校社联管理中心结合申报材料、述职情况、校团委意见、校社联意见、院社联意见等评定星级学生社团并在校团委网站公示评比结

果。

第五章星级社团中期考核认定

第二十条:星级社团评比每两年评比一次,中期需对星级社团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每学年一次,结合年检工作一起开展。

第二十一条:五星级社团的考评分要达到85分,四星级社团的考评分要达到75分,三星级社团的考评分要达到60分。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责令

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不合格社团整改期为三个月。该社团三个月内必须开展一到两次效果较好、规模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邀请校社联评审小组进

行观摩和评定,填写观摩评分。并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整理社团资

料,上交至校社联进行重新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通过年检和中期

评比。整改时间到期仍不达标的社团则予以解散和注销。

第六章星级社团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实行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级管理模式。

第二十四条:五星级社团占学生社团总数的10%;四星级社团占20%;三星级社团占70%。所有学生社团核准成立即为三星级。

第二十五条:原则上三星级社团面向所在校区招收会员,在所在校区范围内开展活动;四星级社团面向所在校区招收会员,在本校区范围内开展

活动;五星级社团面向全校招收会员,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

挂靠单位为学校党政部门或直属单位的学生社团面向全校招收会

员,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十六条:五星级、四星级学生社团可申请学校社团活动经费支持。

第二十七条:全校所有社团可以在平时的活动中,向院社联以及校社联管理中心发出邀请,观摩活动,了解社团建设,给社团以全方位的评

价,在星级社团评比中作为参考。

第七章奖励办法

第二十八条:评选出的苏州大学星级社团将在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并被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校团委、社联网站、社团手册等平台对星级社团进行全校范围的宣传;

第三十条:获得星级社团将在年检中可获得相应加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大学星级学生社团量化考评评分细则

星级社团评比社团负责人述职量化评分表

一:演讲内容 60%

演讲内容根据每次评比情况不同,商议确定。

结合主题,从

○1观点是否鲜明(10%)

○2主题是否深刻、集中(15%)

○3角度是否新颖、得当(15%)

○4材料是否典型、充分(10%)

○5逻辑是否严谨。(10%)

二:演讲技巧 10%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音纯正

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感情。

三:演讲效果 10%

演讲精彩有力,使人在美的享受中深刻了解该社团底蕴及演讲者本人的思维,具有强大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和召唤力。

注:包括仪表形象: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风度潇洒,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四:脱稿 10%

表现熟练程度。

五:演讲时间 10%

超时或少时扣分。

注:以上评分标准供参考,现场评委根据标准综合打分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最新版】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北京联合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1:北京联合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更为全面地实现“思想引领、服务学生成长长才”的育人目标,鼓励学生社团积极开 展有品位、有特色、有影响的高水平校园文化活动,增 强社团品牌意识,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进一步繁 荣学生社团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并根据我校 学生社团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星级社团的评比活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实施。 第三条星级社团的评比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总体提升、打造精品的目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 进行。 第三条评比级别分为一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五星级社团、精品社团。最高级别为精品 社团。 第四条参评对象为在校、院两级团委注册登记的正式学生社团。 第二章评选细则

第五条参与评选社团需成立三年以上,并有较好的社团发展基础。 第六条评选考核标准共包括一级指标七项、二级指标三十项,详见《北京联合大学学生社团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北京联合大学学生社团质量认定与评价标准 (2010年3月)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评比时间为每年4月启动、10月结束。 第八条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一至三星级学生社团,并按照不超过本学院社团总数的30%的数量原则,推荐 部分本学院的学生社团参与校星级学生社团(精品学生 社团、五星级学生社团、四星级学生社团)评选。 第九条设立校星级学生社团评定考核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设在校社团联合会。 第十条每年度评选设精品学生社团5个、五星级学生社团10个、四星级学生社团15个。具体设置可根据当年参评社团具 体情况有所调整。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十佳社团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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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把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阵地、学生学风建设的阵地、学生素质拓展的阵地,全力打造一批精品社团,扩大我院社团在学院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评选对象 第一条: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正式登记注册,并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二星级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社团规模: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社团成员组成体现跨院系组合。 第三条:院级社团荣获“每月之星”或其他荣誉,具有参评资格;学院的二星级以上社团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直接具有参选资格。 第四条:组织建设: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工作富有成效的理事会成员;部门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齐全;能自觉遵守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团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有较好且相对固定的组织宣传方式,如社团自己的网站、网页。 第五条:指导力量:有积极投入的指导老师。 5、活动成效: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报道。常规活动开展正常,有利于社团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重点活动主题突出,文化品位高,受益面广,成效明显。若有社团文化节的学年积极参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并表现突出。参选的社团在评选年度中必须举办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大型社团活动。 6.一学年中每月之星至少获得一次

7.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8. 如一学年中有2次每月之星零分的取消 第三章、评选方法 1、十佳社团的评比将在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严格按照本条例及相应参评表组织评定。 2、凡符合评选条例的学生社团均具有评比资格,可报名参加十佳社团的评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比参评表》,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在评选年度范围的有关材料。 3、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将参选的社团的基本评比材料编辑整理,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此次活动做相关报道,同时在全院公布候选名单,接受全院学生考核。 4、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会对各参评社团进行考核,初评的评委会成员由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优秀干事(非协会会员)担任,并在相关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审核,复评成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长及邀请的其他评委担任。 5、十佳社团评比分为三个步骤进行,评比前各申报社团应上交一学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社团指导单位评分表、指导老师推介表。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各社团会员自评(见附表一)、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评价(见附表二),所有的考评均按照相应评估标准执行。第一阶段评估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比考核细则 一、此评分细则为100分制。 二、总分100分,社团内部分栏总分为70分,社团对外活动 总分为30分。 1.社团内部(70分): (1)文件上交(10分):(监察组) ●活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当天、社团活动相关报告/图片一周内、活 动策划规定时间等)能够及时上交记10分; ●活动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加10 分的前提上进行扣分) (2)社长工作情况(10分):(隶属小组) ●社长能尽职尽责的带领社团成员完成社团日常工作记6分; ●剩余4分由主席团在考察社团建设成果后进行给分(主席团一人 有1分的给分权) (3)社团成果展示(10)在社团定时成果展示会上,有工作成果的,由会上评委(主席团、社团管理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别计分,以总分30分的形式,去掉最低最高分进行取平均分的方式得最终分数 (4)社团日常活动(10分)(监察组):附表:社团活动报送、须

注明日常或对外 (5)社团活动场地、器材、材料保护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团成员能够将活动的场地、器材、材料保护完整,没有损坏记; 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向活动中心借出的材料并且没有损坏记10分。否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定期例会(10分):(监察组) ●社团每月定期开展例会的记10分,不开展例会的社团一次扣1分, 扣完为止 2.社团对外活动(30分):附表:社团活动报送(监察组)(1)大型活动参与情况(20分): ●社团在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包括校庆、汇演等)能作用,协助 学校圆满举办大型活动 (2)校外合作(10分): ●社团能够积极发挥外交职能,与兄弟学校、合作学校、社会团体 进行合作开展一系列能够提升我校良好风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意义的活动或拉取赞助 3.特殊贡献(额外10分): ●社团做出对学生会内部发展或对学校完善具有明显作用的贡献或 者其他特殊贡献加上10分。

社团评比细则

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管理部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管理部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二)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三)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四)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六)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管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40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10%(20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40分),总分为10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管理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管理部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管理部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管理部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管理部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

十佳社团评比细则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把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阵地、学生学风建设的阵地、学生素质拓展的阵地,全力打造一批精品社团,扩大我院社团在学院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评选对象 第一条: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正式登记注册,并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二星级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社团规模: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社团成员组成体现跨院系组合。 第三条:院级社团荣获“每月之星”或其他荣誉,具有参评资格;学院的二星级以上社团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直接具有参选资格。 第四条:组织建设: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工作富有成效的理事会成员;部门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齐全;能自觉遵守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团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有较好且相对固定的组织宣传方式,如社团自己的网站、网页。 第五条:指导力量:有积极投入的指导老师。 5、活动成效: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报道。常规活动开展正常,有利于社团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重点活动主题突出,文化品位高,受益面广,成效明显。若有社团文化节的学年积极参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并表现突出。参选的社团在评选年度中必须举办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大型社团活动。 6.一学年中每月之星至少获得一次 7.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8. 如一学年中有2次每月之星零分的取消 第三章、评选方法 1、十佳社团的评比将在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严格按照本条例及相应参评表组织评定。 2、凡符合评选条例的学生社团均具有评比资格,可报名参加十佳社团的评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比参评表》,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在评选年度范围的有关材料。 3、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将参选的社团的基本评比材料编辑整理,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此次活动做相关报道,同时在全院公布候选名单,接受全院学生考核。 4、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会对各参评社团进行考核,初评的评委会成员由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优秀干事(非协会会员)担任,并在相关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审核,复评成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长及邀请的其他评委担任。 5、十佳社团评比分为三个步骤进行,评比前各申报社团应上交一学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社团指导单位评分表、指导老师推介表。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各社团会员自评(见附表一)、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评价(见附表二),所有的考评均按照相应评估标准执行。第一阶段评估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算,其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占70%(加分项目视每年不同情况而定),各社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 宗旨 随着校园文化的发展,我校学生社团的规模不断壮大,成员大批增加,活动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攀升,为了更好得贯彻我校社团管理的宗旨,使学生社团的发展更有效更科学;为了激励各社团,使社团更好的提高社员能力、素养,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学生社团联合会创立了“星级社团”评定制度,以尝试一种较为完整、科学、有效的社团评优程序和机制,希望能够通过实践使社团更健康更科学的发展。 星级社团评比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是经过正式注册,并经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学生社团。 2、社团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结构健康,活动健康丰富,诚恳服务于同学。 附参评社团名单: 星级社团评比细则 一、考核内容 “星级学生社团”具体评分细则分为四大部分: (1)学生社联合会考核成绩(70%) (2)社团上交资料(20%) (3)社员评分成绩(10%) (4)附加分(20分,不在满分100分之内,额外计算) 二、具体评分细则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成绩(70%) 此部分分为三部分。它包括:(1)学生社团建制(2)学生社团活动资料(3)考勤 1.学生社团建制(40分) 此部分包括社团基本建制、内部建设、内部会议记录、财务情况、干部培养、社团档案、年度发展计划、社团活动参与度、社员证、社团换届十个方面。 A、社团基本建制(4分) 1)各部门齐全,人员到位,没有空缺(4分) 2)骨干社团干部空缺50%以下(采用座谈形式落实)(2分) 3)仅有社长、副社长等少数人员,空缺50%以上(采用座谈形式落实)(1分) 4)仅有社长、副社长,其他无建制(0分) B、内部建设(3分) 1)各项规章制度(如社团章程、活动原则等)具体完善,社员管理办法具体完善,能按照社团章程、制度较好的执行,主要负责人配合默契。(3分) 2)有规章制度,但不够具体明确,社员管理工作较为明确。截止考核时间前,社员减少总人数30%以内(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人数,以活动申请表活动人数为依据)。(2分) 3)规章制度含糊不清或缺少规章制度,社员管理工作较为混乱,负责人疏于管理造成会员减少30%—60%(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人数,以活动申请表活动人数为依据)。(1分) 4)无章程及规章制度,社员管理工作混乱造成学期内无社团公开活动、社员大会等现象,或社员减少60%以上(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人数,以活动申请表活动人数为依据)。(0分)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02-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吉林大学东区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区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社团管理与服务水平,吉林大学东区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东区校社联”)依照《吉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为体现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服务水平等,东区校社联将按照学生社团的年度表现,根据本评定办法的量化指标,将我校区全体学生社团进行量化打分,满分75分。 第三条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每学年举办一次,评定所依据的量化标准参见《吉林大学东区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第四条细则中涉及的量化标准仅对于学生社团在2012——2013学年的表现有效。 第五条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过程中,由东区校社联主席团、管理部及各院社联负责人组成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 第六条在评定学生社团星级的过程中,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应广泛征求社团成员和在校学生的意见。 第七条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将在十月份择期举办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答辩会,参加评比的社团需要准备如下材料:2012——2013学年本社团介绍(建议围绕本评定细则展开介绍,字数不限),答辩PPT或视频(每个社团的答辩时间限定在三分钟内,超时将酌情扣除一部分评定量化分)。以上材料请社团负责人在国庆长假期间将电子版交予负责通知社团的管理部副部。 第八条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部分评委将为参加学生星级评定答辩会的学生社团根据其答辩表现打分,满分25分,与细则评定量化分相加最终形成社团星级评定量化分的最终得分,满分100分。按照量化得分并参考校社联活动部和维权部对于百团纳新期间各社团的综合表现评分,优秀社团将依次提名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再根据在社团星级评定晚会的表现,选取提名中的佼佼者最终授予相应星级。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东区校社联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1.不接受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2.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差错和混乱; 3.连续一个月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4.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社团负责人未有效加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 5.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征求社团成员和在校学生意见时发现口碑极差者; 6.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学校、社联有关规定的行为; 7.社团正式成立不足一学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星级社团评选制度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 星 级 社 团 评 选 制 度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星级社团评选办法 学生社团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生机活力和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和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学校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为激发各学生社团的发展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与活力,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每年在全校的社团中评选出一批星级社团。面向学生社团成员,立足本校活动,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展示风采。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第一条申请评选学生社团的基本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遵守国家法规、校纪及有关规定 ,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学生社团组织健全、结构合理、管理制度完善。 (三)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响应国家和学校的方针政策。 (四)该学生社团按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要求完成学年注册。 (五)学生社团成立时间在一周年以上。 (六)学生社团人数必须在 30人以上。 (七)学生社团能积极和其他学生社团相互合作 , 共同发展。 (八)该学生社团能够很好的按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活动,在上一年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九)学生社团的成员无重大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评定“星级社团”程序:每年4月份左右进行“星级社团”的评定工作。本部分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材料评定;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第一阶段材料初评 各学生社团上交“星级社团”评选相关材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

人力资源部及类别主管部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初评,然后由校团委老师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对其进行复评,拟定参加答辩阶段的学生社团名单,名单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则最后确定名单。 上交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基本情况。 2、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3、干部,会员基本情况。 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5、学生社团章程。 6、本年度活动资料及活动总结。 7、财务资料。 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参加答辩的学生社团应有答辩人三至五名,其中一名是主答辩人。第一节由答辩人介绍本学生社团,第二节由评审团对其进行提问,答辩人作答。 最终评出“星级社团”。评比的最终结果由学校团委批准后抄送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同时向全校公布“星级社团”名单。 第三条奖励 (一)“星级社团”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全校宣布,并由学 校团委进行表彰,授予荣誉奖状(或牌匾)。 (二)与非星级社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三)优先申请活动项目。“星级社团”可在同类社团同类活动 中优先获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 (四)若有校外社会赞助和活动项目优先介绍给“星级社团”。

高校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

**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团委管理与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通过商业运作或者吸收无偿赞助的方式来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日益成为高校特有的人文风景,为不断繁荣校园科技文化氛围,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推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和有益贡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行为,特制定《**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对象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过团委或其委托部门批准成立并按期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并通过商业运作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才宣传企业形象合作互惠共赢” 三、赞助方式 1、现金、实物; 2、通过互惠合作形式资助学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 3、通过无偿赞助的形式支持高校人才培养。 四、联系赞助及谈判代表 为避免学生组织无序拉取赞助,互相压低赞助额的混乱状况,学生组织与赞助方进行初步接触并了解初步合作意向后,一律由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外联部成员组成谈判小组(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出一名学生干部,与初步联系赞助方的学生社团干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持经过团委审批同意的《**学校学生活动审批表》,与赞助方进行谈判。学生组织及任何学生个人不得单独与任何赞助单位私自达成赞助协议。 五、学生组织为赞助方提供的宣传和服务 1、学生组织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可以为赞助方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利用活动过程中一切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的载体,宣传企业产品、提高企业美誉、占领高校市场。但是,学生组织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销售任务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做的任何宣传品或宣传方式的内容、形式、时间、场所等有关协议内容都必须由有关学生组织或赞助方直接提交校团委批准。必要情况下,校团委还必须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并与宣传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进行

社团星级评比细则

社团星级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社团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社团质量,促进社团健康、和谐发展,鼓励优秀学生社团脱颖而出,充分发挥社团在弘扬校园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校社团工作的不断发展。根据《**农业大学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本校社团发展的现状,特制定**农业大学社团联合会十佳社团评优办法。 参加社团: 所有在我校正式注册的社团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将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社团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契机,以各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的情况为主要依据,以学生民意调查、民主投票的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察,最后确定该年十佳学生社团。 2.要求各学生社团在评选工作中,能遵守社团联合会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社联安排的各项任务,并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评选工作,力求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各参评学生社团需提交本年度参选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社团向学生团体联合会上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社团评优评先申请书 (2、社团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3、社团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姓名、系别、联系方式等) (4、社团年度活动总结和工作总结 (5、录像、照片等相关图文资料 (6、财务账本及财务总结 (7、内部会议记录 4.资格审议 任何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进行一票否决:

1、无纪律、不服从校社团联合会管理 2、本社团及社团负责人受到学校处分 3、一年内举行活动次数不足四次 4、会员打分平均低于60分(评优评先之前会开展会员调查) 奖励方法: 最终将评选出10个社团作为该学年度“十佳社团”,并颁发十佳社团荣誉证书,及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优秀名额,并根据社团比例,评出年度五星社团。 评选步骤: 初审阶段:初审得分=量化考核×50%+社团互评×50% 学生社团工作量化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主要由社团联合会组织部负责实施。组织部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成员,通过上交评比资料对社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上报社团联合会,作为评选校园“十佳社团”的主要依据。 学生社团初审考核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分为60分,不设上限,下限0分,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此项占总分的50%。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社团负责人 1.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应按通知出席社团联合会全体委员会大会。按时出席且无迟到、无早退者,加2分;无故缺席或早退者,每次减3分。(依照每次大会的签到纪录) 2.社团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社团联合各项制度,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学校及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任务者,酌情加1-3分,。 (二)、社团活动——以活动申请表及活动总结为依据 1.举办全校性的社团活动和涉及校外的活动,均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没有提出申请擅自开展活动者,一次减10分;提出申请,但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者,一次减10分;未提出申请而擅自开展活动,但事后能及时补交者,一次减10分。出现严重后果者,将取消该学年评优资格,直至注销其社团资格。

山东大学(威海)学生社团星级考评方案

山东大学(XX)学生社团星级考评方案 一、考评目的 根据校团委整体工作思路和安排部署,以深入推进学生社团质量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工作目标,从社团组织文化建设、活动开展、财务管理、宣传联络等方面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以评促建,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营造高雅校园文化先锋军的作用,进一步展现当代大学生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生活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学生社团星级考评的对象为成立时间满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社团,其中成立满一学期但不足一年的学生社团只参加二星级及以下学生社团评选;成立不足一学期的学生社团不参加社团星级考评。 (二)考评项目及比例 学生社团星级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院、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考评方案》依实际情况制定。在具体考评项目中,社团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宣传联络、财务管理各占总分的30%、30%、25%、15%。考评具体制定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 (三)考评等级设置 学生社团考评共分为五个星级,三星级以下(包含三星级)由各学院团总支、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行评选定级;四星至五星级由校团委社团文体部组织进行全校性评选定级。学生社团各星级占学生社团的比例如下: 五星级占10%,四星级占15%,三星级占25%,二星级占30%,其他占20%。 (四)考评奖励设置 对于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学生社团将给予一定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连续五年评为五星级的社团授予“金星社团”荣誉称号,除享受五星级社团的奖励政策外,在其他方面享受一定优先权。

(五)考评采用一票否决制 学生社团星级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会长委员会、社团联合会讨论,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社团取消其当年的星级考评资格,次年的星级考评只允许参加二星级及以下考评。2.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 3. 学生社团不遵守各项办事程序,越级办事的; 4. 其他在本方案中未列出但经认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六)考评时间 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末均进行考评,两次考评成绩综合考量后为本年度该社团最终考评结果。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 1. 加强与指导老师的沟通交流。学生社团应根据本社团长期发展、活动开展等具体情况定期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寻求指导; 2. 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社团发展。各学生社团在学校学生社团整体的管理办法下,坚持注册会员制度,制定适合各社团特色发展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并按规定召开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等各项工作会议,按规定组织社团换届等工作; 3. 做好学生社团干部的考评与培养。重视社团骨干梯队建设,鼓励高年级学生担任社团会长,积极开展内部培训; 4. 维护会员权益,服务会员。学生社团要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倾听会员对社团现状及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5. 优化会员年级比例。积极吸引高年级学生加入社团,形成社团会员的梯队化格局; 6. 加强社团文化建设。鼓励各学生社团凝练社团口号,设计会徽,整理社团发展历史资料,建设自己的社团文化; 7. 加强社团团支部建设。加强社团团支部建设力度和活动的思想引领效果,不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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