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融资专项行动方案

一、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金融稳、经济稳”的理念,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全面拓展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引导合作银行走进特色园区和双创基地,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特制定本融资专项行动方案。
二、行动目标1. 2023年至2025年,省工信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省内10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引导安排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
2. 在全省建立不少于80个“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
3. 建立不少于5000人的金融顾问团队。
4. 走访不少于50个特色园区和150个双创基地。
5. 支持不少于10万户(次)中小微企业。
6. 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合作银行再扩面、信贷规模再扩量、服务企业再增效。
7. 不断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
8. 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总量稳步增加,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三、行动内容1.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对融资政策的认识和利用能力。
2. 拓展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
3. 优化金融服务。
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4. 建立金融服务站。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5. 组建金融顾问团队。
选拔专业人才,组建金融顾问团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贴心的金融服务。
6. 走访特色园区和双创基地。
深入了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融资解决方案。
7.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8. 强化考核评价。
对参与专项行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融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百政办发〔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5日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6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百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稳增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出发点,以“五个金融”为着力点,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普惠性,探索适合百色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科创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化数字金融体系,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百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设“一市一区”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
二、主要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创建,聚焦壮大“五大振兴”、打造“四大主导产业”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探索以发展“五个金融”作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现路径,力争实现绿色信贷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逐年提升,建成具有适应性、持续性、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将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打造成信贷领域长板新优势,加快推动百色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基本形成与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相匹配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方案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2•【字号】嘉办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组织体系(一)优化融资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支持国有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强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网点,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
引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重点向乡镇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探索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
(责任单位:嘉峪关银保监分局)(二)健全地方增信体系。
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坚持准公共定位,对主业突出、财务稳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非被执行人及失信人的民营企业可逐步减少反担保措施等要求;用好风险补偿基金,对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经营和信用良好、产品有市场、有订单的民营企业,可减少或弱化反担保要求,扩大信用担保规模与比重,逐步取消反担保措施。
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增长快、户数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适当降低其风险分担比例,提高贷款合作额度。
加大与省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沟通对接,用活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用好我市转贷基金,根据市级财力,适时向转贷基金注资,为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转贷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省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组织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组织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政策精神,根据《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娄底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推行八项举措,建立健全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扩投入、优服务、降成本、可持续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推动本次活动由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负责统筹、组织、推动和督导,全市各银行机构共同参与。
三、活动内容(一)金融服务百企行结合娄底市委、市政府、娄底人民银行“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及“三进”春天行动有关部署及要求,我市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服务“两进两促”活动。
在冷水江市筛选20家具有代表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指定主办银行、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机制、开展跟踪评估等方式,进实体企业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各银行机构要组织专门的服务团队,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特别是未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开展集中走访,收集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贷款条件,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
活动安排如下:1、走访企业筛选。
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类型、融资需求、贷款申请等维度,在冷水江市选取20家民营小微企业作为走访对象。
其中,无贷户(贷款余额为零)数量不低于50%,包含一定比重制造业“白名单”企业。
各银行机构负责当地企业走访,具体走访企业名单由人民银行统一下发。
2、走访内容及形式。
采取“五个一”相结合的形式,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政策优惠等方面情况,听取企业在改进和优化金融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1)。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15日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下大力气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力促工业企稳回升(一)加强市、区(市)联动,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走访服务。
建立完善大型骨干工业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建立150户双向联系对接服务企业跟踪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二)全面及时落实“个转企”“小升规”等系列扶持政策,对标深圳研究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三)争取总部型工业企业支持青岛当地企业发展。
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将外地生产线迁回本地生产。
支持总部企业吸引外地配套企业来青落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四)建立激发企业家创意创新机制,鼓励有扩能增产计划的工业企业制定发展方案,在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上给予倾斜保障,支持重点企业扩大本地生产规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五)落实《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推进化工园区扩大面积认定和重点监控点申报,承接高端化工项目落地。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最新)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拉动作用,根据X省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精简审批程序,着力强化融资服务,努力降低企业成本,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持续优化政务环境,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市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激发民间投资拓展有效空间,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开放力度,着力拓展民间资本发展空间。
1.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方向。
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享受同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X区、工业园区、X区管委会分别负责)2.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在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X区、工业园区、X区管委会分别负责)3.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
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将项目入库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推介项目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X区、工业园区、X区管委会分别负责)4.推动民间资本有序参与PPP项目。
重点选择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策科学合理、回报机制清晰明确、合同规范、使用者付费为主的PPP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合理设定社会资本方选择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运营经验丰富、商业运作水平高、创新创造能力强的民营企业。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同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厦同政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同政规〔2021〕2号各相关单位:《关于推动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21年4月28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快发展金融产业精神,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金融城建设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促进金融企业集聚,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9〕27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9〕280号)等文件,结合同安区实际,提出如下措施:一、鼓励各类金融企业总部落户(一)做强做优现代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发展壮大金融机构总部经济。
在同安区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50万元;实收资本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从厦门市域外新迁入同安区的金融企业总部,除一次性落户奖励外,区政府参照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标准,给予搬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与搬迁费用补贴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金融企业总部在同安区设立分支机构,在同安区新注册设立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三)支持金融企业总部在同安设立金融业务专业子公司,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金融服务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辽市政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20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全力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服务,广泛动员、组织各类金融资源,努力克服融资供需信息不对称、解决融资难方法不多、多元融资渠道利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以转型升级、新兴、科技和高成长性企业为服务重点,逐步形成以破解企业融资难为中心,使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融资渠道更加畅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撑。
二、深入贯彻国发〔2016〕62号和辽政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加快振兴步伐(一)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法人机构。
支持辽阳银行吸引社会资本深化改革,改变经营管理机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服务高效、业绩优良的现代商业银行。
充分利用农信社改制形成的发展动力,推动辽阳农商银行、辽东农商银行、灯塔农商银行完善现代银行管理制度,创新信贷产品,扩大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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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
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政策精神,根据《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
行关于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的要求,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深化
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
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娄底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推行八项举措,建立健全深化
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
融资扩投入、优服务、降成本、可持续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推动
本次活动由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负责统筹、组织、推动和督导,全市各银行机构共同参与。
三、活动内容
(一)金融服务百企行
结合娄底市委、市政府、娄底人民银行“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及“三进”春天行动有关部署及要求,我市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服务
“两进两促”活动。
在冷水江市筛选20家具有代表性的民营和小微
企业,通过指定主办银行、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
任机制、开展跟踪评估等方式,进实体企业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各银行机构要组织专门
的服务团队,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特别是未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开
展集中走访,收集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贷
款条件,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
活动安排如下:
1、走访企业筛选。
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类型、融资需求、
贷款申请等维度,在冷水江市选取20家民营小微企业作为走访对象。
其中,无贷户(贷款余额为零)数量不低于50%,包含一定比重制
造业“白名单”企业。
各银行机构负责当地企业走访,具体走访企
业名单由人民银行统一下发。
2、走访内容及形式。
采取“五个一”相结合的形式,重点了解
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政策优惠等方面情况,听取企业在改进和优
化金融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1)。
即召开一场座谈会、
发放一份调查问卷(详见附2)、形成一张调查清单(详见附3)、
开展一次情况对接、做好一系列沟通反馈。
各银行机构要根据走访
情况,做好活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按要求撰写
调研报告(详见附4),连同调查问卷于7月4日前报送人民银行
冷水江市支行。
3、效果跟踪回访。
各银行机构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对照问
题逐条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详细说明原因,完善企业走访
调查清单(附3)并汇总,于10月8日前报送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
(二)典型示范优服务行动
2.示范窗口优服务。
开展省级和市级示范窗口的创建,形成一
批可复制、可推介的服务模式。
各银行机构分别创建1家示范窗口,全市共创建10家左右市级示范窗口。
在示范窗口开辟再贴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再贷款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的绿色通道。
人民银行将对辖内创建工作督导,通过抽查、暗访、问卷等方式,
评估辖内民营和小微企业对示范窗口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娄底市将
在10月底前开展市级示范窗口验收。
示范窗口应符合“两有一落实”标准:
示范窗口金融服务“有特色、有成效”。
争创示范窗口的银行网点在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模式创新等方面要有特色、有亮点;贷款投放在“增量扩面降价”等方面有实效,贷款余额、增量、增速及户数均位居行内前列。
各示范网点应重点推介一个以上服务
民企小微的特色信贷产品,推动新增贷款、客户数要有明显增长。
(三)精准服务促融资行动
1.双管齐下优结构。
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切实发挥好“货币政策+MPA评估”的双支柱作用,全年累计投放再贷款1.57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加大对辖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力度。
2.平台搭建强对接。
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联合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
开展“金融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民营和小微企业”系列活动,围绕特色产业,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融资对接活动。
(四)金融惠企降成本行动
1.自律倡议降成本。
进一步发挥娄底市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作用,引导推动冷水江市成员单位签署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倡议书,倡导银行机构为民营和小微企业降费让利,力争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缓解企业“融资贵”难题。
2.政策引导降成本。
将央行货币政策资金的低成本优势直接传递至企业,加强再贷款资金投向价格的监测管理,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冷水江市支行将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监测评估,对个别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平均水平、下降空间较大的银行机构,适当强化“窗口指导”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