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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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篇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政府采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政府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文件。

第三条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是政府采购人和供应商。

第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完整。

第六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供应商有权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按时、合格地交付合同标的物或履行合同服务。

质量标准、数量规定和交付方案。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与合同标的物有关的售后服务义务。

第十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与政府采购人共同保护合同标的物的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期限等给予保修。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支持政府采购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深入挖掘合同标的物的功能,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保密与政府采购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规定。

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第十九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理与政府采购合同相关的争议。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培训和学习。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与政府采购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政府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期限等进行检验。

安全施工专用条款规定(3篇)

安全施工专用条款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施工专用条款。

第二条本专用条款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通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专用条款的规定。

二、安全责任第三条发包人责任1. 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施工措施,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 发包人应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招标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发包人应按时提供施工场地,确保场地安全,满足施工需要。

4. 发包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总责。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1.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 承包人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 承包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安全责任追究1. 发包人、承包人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专用条款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发包人、承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发包人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招标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承包人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方法;4.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1. 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篇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领域。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推动政府采购活动的合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第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载明供应商名称、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履行承诺等内容。

第五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并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第六条政府采购合同的争议解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第七条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标的物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否则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商业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保持信息通畅,并按时交付货物或完成工程和服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合同的附属文件具有合同效力,对合同缔约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二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地点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单位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并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工程款或服务款。

第十四条若政府采购单位存在拖欠付款或拒绝支付款项等情况,供应商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解决。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应当保持信息的及时沟通,如有任何问题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工程款或服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精选19篇)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精选19篇)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精选19篇)合同终止协议书结算条款合同已经渗入了平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你想处理好生活中的各个繁琐细节的问题,那可需要增进对合同的了解哦。

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终止协议书结算条款的信息,仅供参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__________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前终止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 合同》。

第二条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的__________费用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整)。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等相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__________费用。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说到建筑合同,哎呀,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一堆让人头疼的法律条文,完全看不懂嘛。

建筑合同里面有两个很重要的部分,分别叫“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这两个部分,虽然听起来很高深、很复杂,但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大家合作更顺利,不至于在建房子或者修路的过程中,双方互相吵架,甚至闹到法庭去。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两块儿,怎么样能让大家既懂又不累,明明白白地把房子建好,或者工程做完。

先说说这个“通用条款”吧,听名字就知道,这部分是“通用”的,基本上每个建筑工程都会有。

它们就像是你去餐馆点的菜单上那些“常见菜”,不管你点的是哪一道,老板都会拿出来。

举个简单的例子,“施工方必须按时完成工程”,这就是个典型的通用条款,几乎每个建筑合同里都有。

还有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这种话,听着都不陌生吧?通用条款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在所有合同中都是一样的,给大家一个框架和基本的规则,确保每个人都不跑偏,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就会问了:“那如果是每个合同都一样,干嘛还要写那么多条款呢?”嘿嘿,这个问题问得好!通用条款的作用就是给大家一个大致的方向,保证大家在合作的时候,不会因为理解不同而引起争执。

比如,你跟我说‘必须按时完工’,但这个‘按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是不是我想象中的时间?这个‘质量合格’到底能不能让我们放心?这些问题啊,可能就要通过专用条款来进一步澄清了。

所以,接下来咱们再说说这个“专用条款”。

说到这个,大家可得小心了,它可不像通用条款那样“随便”用的。

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的项目来定的,就是说每个工程的专属定制版。

比如,你承包了一个大桥的建设,那专用条款里就可能会规定一些特别的内容,比如“施工期间要注意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震动影响”,这种就跟你盖个小房子完全不一样。

而如果是盖房子的话,专用条款里可能就会写到:“请确保建材质量达到标准”,还有可能会特别提到“施工时不得影响附近的交通”之类的。

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有哪些

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有哪些

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有哪些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合同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明确描述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主要义务和权利。

3. 合同的有效期限,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4. 合同的解决争议方式,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

5. 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一方违约时的责任和补救措施,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6.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约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以及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方式。

7. 合同的保密条款,规定合同内容的保密义务,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8. 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法院,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明确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地域。

以上是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条款内容还需根据具体合同类型和双方需求进行定制。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篇篇1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采购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背景与采购范围1. 合同背景说明:本政府采购项目系根据政府工作需要和年度采购计划所安排,旨在为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提供保障。

2. 采购范围及明细:本合同涵盖的具体货物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等。

货物具体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清单。

二、采购金额与支付方式1. 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金额包括货物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后期安装、维护等费用。

2. 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______天内支付货款的______%,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______%。

三、质量与检验标准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质量认证。

如有特殊情况需符合其他标准的,双方应另行约定。

2. 乙方应在交货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复检。

复检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更换。

四、交货与验收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交货。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交货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有权对货物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合格的货物将进入后期安装阶段。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篇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1、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单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款项。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项目质量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求。

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政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政府采购单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款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决争议1、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者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1、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2、政府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1、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或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政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扣除或减少合同款项、解除合同等后果。

2、若政府采购单位未能按时支付采购款项或提供必要协助和支持,导致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有权要求政府采购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他约定1、本合同解释权归政府采购单位所有。

对于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政府采购项目完全竣工并结清全部款项后终止。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规格要求2、政府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安排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标准以上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专用条款,供政府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遵守。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必备3篇)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1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版权声明】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2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如下: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3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5篇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约束力。

第三条本合同的签署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署第四条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即生效。

任何一方未签署的合同无效。

第五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签署本合同,并确保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单位的要求签署本合同,并确保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需要协商解决,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解决意见。

第九条如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告知对方,并在约定期限内补救履行义务。

第十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原因、解除日期及解除后的责任承担情况。

第五章合同的保密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不得泄露合同中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第十四条合同涉及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保密义务。

第六章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五条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在解决争议时,双方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积极寻求和解。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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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遵守《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甘肃省现行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4.1发包人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7天提供本工程施工图四套(其中不包括竣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兰俊武职务: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遵守《通用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及存在的一切问题,并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通(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接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后3天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后30天内(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15天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遵守《通用条款》(9)双方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遵守《通用条款》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配合办理相关手续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墙和警卫等。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

2、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

3、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支付。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遵守《通用条款》(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遵守《通用条款》。

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工程,全部完成后的结构工程。

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遵守《通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以单价为准调总价。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份额或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在开工前7日支付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

乙方将此款用于本工程,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所有工程款(扣除3%质保金。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竣工结算时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的时间: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每月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发包人以经工程师核定签认的验工报表为依据,在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后,发包人即按已批准的进度报表于次日五日前向承包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逐日支付的进度款应控制在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以内,其余款项待工程决算经发包人批准后在2014年10月30日付至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

一、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

承包人在每月15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

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二、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1、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

2、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变更设计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属于合理化建议的,因此发包人获得收益的,发包人应将收益部分扣除因实施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的 %,提供给承包人。

三、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

(2)施工中只有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3、竣工决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数据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办理完竣工决算审定手续并在收到竣工资料(含竣工图、施工资料、质检站颁布的工程合格证),3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预留合同价款3%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

保修期内发包人不承担预留保修款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由约定应付之日的次日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在在约定的计量确认后第15天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按通用条款33.3和33.4款履行外,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29天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0%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资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后重建; 达到合格标准,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7、争议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39、不可抗力39.1双方不可抗力的约定:遵守《通用条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两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共六份,承包人、发包人各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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