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1.08•【字号】厦建工〔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厦建工〔2020〕1号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依据“厦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大会精神,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1月8日厦门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整体水平,依据《厦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城市,通过构建机制、提升标准、严格执法、示范推动,严格管控工地施工扬尘,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
二、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防治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扬尘防治意识,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措施,实现建设施工“6个100%”(在建工地周边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小组,扬尘防治的重点在施工现场。
一、施工扬尘防治目标各项目部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工作实现工地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关于6个100%的要求内容: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建筑废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各项目部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施工方案;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确保扬尘防治费用合理使用。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区域、各分部扬尘防治责任人;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内容,与项目部、班组等逐级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如存在分包单位,不管是否独立办理施工许可证,应与公司再签一份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
在醒目位置设置扬尘防治监管公示牌。
三、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施工围挡严格落实市建设局制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图集及相关文件要求,围挡结构高度2.5米、立柱间距4.5米,西大门右侧立柱第一块围挡结构采用高度2.5米、立柱间距2.4米,基础或基座、材质规格、施工要求、构造做法、喷淋管设置、色调色系及围挡贴图图片(公益广告宣传)等均符合图集要求。
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围挡广告布出现破损、脱落、老旧或脏污未及时清洗,立柱锈蚀严重,出现小广告、乱涂写,变形歪曲较严重或脱节不连续等问题,确保围挡坚固、稳定、美观、整洁、有序,用施工界限牌标识施工场地范围。
2024.9.24-房建扬尘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治理监理细则Xxxxxxxxxxxxx工程编制人:审批人:Xxxxxxxxxx监理有限公司Xxxx年xxx月xxx日一、专业工程特点:1、本项目绿色文明工地标准:一级。
2、本治理工程特点:环境气候影响、本工程从基础到装饰、总体工程如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会直接危害职工和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环境污染。
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形成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治理自律主控的常态化机制,成为我们施工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3、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辨识:土壤风沙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建构筑物拆除扬尘。
4、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要求二. 治理的基本依据(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2)市建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3)本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5)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文件;(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四、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1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4.1.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4.1.2现场的场内硬化及排水网络设置4.1.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堆放、地面覆盖、绿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措施扬尘防治 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4.1.4基础施工阶段(土方)扬尘控制4.1.5现场保洁及洒水4.1.6预拌混凝土、砂浆的使用4.1.7主体施工阶段即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4.1.8灰土和无明拌合扬尘控制4.1.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使用扬尘控制4.1.10场内垃圾清运、处理4.1.11生活垃圾处理4.1.12工地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4.1.13木工加工间、保温材料搅拌间管理4.1.14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4.2扬尘治理设施控制要点:4.2.1现场冲洗设备设置及完好4.2.2喷淋系统设备设置及完好4.2.3固定或移动水炮设备设置及完好4.2.4水源(水池)供水管网系统设置及完好4.3监测数据控制要点4.3.1视频监控系统设置4.3.2数据监测设备(如有)4.3.3监测数据结果的采集及分析4.4目标值4.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4.4.2无市民重大投诉4.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监理工作的方法监理机构通过各阶段对现场的巡视、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口头整改通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对于拒不整改的,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和市政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建筑和市政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扬尘治理专项方案xx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打造宜居环境,根据闽建建[202x]21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3、《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5、《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6、闽建建[202x]21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xx。
xx。
我标段内的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市政管网、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扬尘治理目标强化施工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创一流管理目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漳州市及长泰县关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达到成都市标准化施工现场的标准,符合环境管理标准。
不发生施工扰民事件,我公司承诺文明施工达到《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四、扬尘治理指导思想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使生产带来的影响不超过环境保护规定的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施工影响区域内居民健康规定;使各项施工作业进行得有序,实现最短合理工期;使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全面执行。
五、扬尘治理保证体系1、组织保证措施1.1、项目部组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1.2、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并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
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闽建办建函[2017]3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4.10
【实施日期】2017.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建办建函[2017]3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厅《福建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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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2018版)

出入口应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在现场出入口进行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出入口 应设两名以上专职保洁人员,并设立洗车和保洁制度、冲洗和保洁责任人、责任单位、 落实责任人以及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派专人负责对进出车辆落实清洗,确保净车出场;
洗车责任牌
出入车辆必须经洗车台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 工地,严禁携带泥土上路。
大门设置实例
LED横眉式大门设置实例
第三章 净车出场设施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第3.2.3条第2项第4款明确要求施工现场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中第3.1.4条“从事土方、渣土和 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 车辆清洁的措施。”
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围挡可采用垂直绿化进行遮挡。植物一般选择适应性强、耐干 旱、耐瘠薄的花草、爬藤、地被植物,种植土要求轻型、保水、富含养分。
建设工程围挡方案三
此方案适合市政、地铁、水系、管线、拆除工程、以及施 工周期超过30天的维护施工 ,围挡必须经过设计并审批,围挡 底座墙体高50公分,底座刷黄黑警示色,上部采用50mm厚的双 面EPS彩钢夹芯板设置,围挡高度根据不同路段分级管控。立柱 间围挡中心区域设置1m×2m的区域粘贴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需 成套粘贴,粘贴墙面与留白墙面按1:2比例间隔设置。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2018版)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施工现场封闭围挡 第二章 现场出入口 第三章 净车出场设施 第四章 办公区、生活区设置 第五章 扬尘防治措施 第六章 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 第七章 现场标识、标志、材料堆放 第八章 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第九章 附则
福建省漳州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出新规

福建省漳州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出新规一、政策背景2018年12月21日,漳州率先全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喷淋系统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状况监测,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
其实早在2017年2月,漳州就已实施扬尘在线监测实时监控,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下称《规程》)。
不过目前为止,漳州市区仍有一大部分项目的在线监测设备,无法满足《规程》的要求。
因此,此次出台的《通知》不仅明确指出建筑施工工地新安装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由企业自行采购或租赁。
并且,项目环境数据及图像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扬尘在线监控平台,实施预警预报;现场喷淋系统与扬尘在线监控平台应进行智能联动控制,可人工开启喷淋措施或通过扬尘在线监控平台一键开启喷淋措施,喷淋系统的开启记录要可追溯,在扬尘在线监控平台中存储,可随时调阅。
此外,施工单位应有效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平台对项目现场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排放。
二、重点注意事项(1)《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第5.3.2 条:为确保在线监测仪性能指标、联网测试技术指标等关键技术指标符合本规程的技术要求,仪器生产厂家应提供以下资料:a.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中各监测仪器的产品合格证b.中国环境保护产品CEP认证证书c.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d.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国外进口设备除外)(2)《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附录A.2.1:扬尘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a.监测方式:连续自动监测,b.监测方法:光散射法c.进气方式:泵吸式,流量不低于25L/hd.测量量程:满足10ug/m3~30000ug/m3e.数据类型:分钟值、小时值f.准确度:±10%以内g.具备加热除湿功能、校准功能、浓度报警功能、以及PM10切割头等技术(3)《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5.4 章节:a.建筑工地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布设监测点数1个;≥2且<10万平方米的占地面积,依照每2万平方米不少于1个监测点的要求布设;10万平方米最少设置5个监测点,每增加5万平方米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
福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4)

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 1、此方案适合施工周期30天以内,15天以上需经常性移动的管线、市政道路和市政维护等 工程。 2、围挡采用高度为2m,宽度为1m的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 3、材料为高强度聚氯乙烯、抗UV剂、色料等。 4、围挡底座箱体可注入水或砂,增加围挡稳定性。 5、相邻围挡可通过围挡两侧的螺母孔,用固定螺杆连接成整体,增加围挡的稳定性。
办公和生活用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 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第六章 扬尘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从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 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在防治施工过程对大气造成污染方面制定了详细标准。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采用C30砼或沥青进行硬化处理,硬化宽度不小于3m,厚 度不小于15cm;临时施工便道暂时无法硬化的,要铺垫焦渣、细石夯实路面,并采用厚钢 板进行铺设。
6、现场管理混乱或发生等级事故,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实施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监控的 在建项目;
7、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安装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需要安装监控系统的项目。
(二)安装布局
建设工程视频设备和安装数量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闽建建[2010]50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闽建建 [2011]51号)的要求,达到满足监控视野实时覆盖工地每个单位工程所有结构主体操作 面,安全通道、工程人员、材料主要出入口,材料堆场、制作加工场、民工宿舍、基坑 、人货梯、塔吊等重点部位运行状况实时监控的要求。另市政桥梁施工现场高点设置1个 监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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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1 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施工现场;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1.3 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在自然力、人力等作用下形成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扬尘污染..工程项目施工扬尘包括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扬尘和堆场扬尘..2 基本规定2.1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2.2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2.3工程项目应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混凝土搅拌站应按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进行绿色生产..2.4 根据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工程或不产生扬尘的除外;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增加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对列入应急停工名单的工程项目、物料堆场应全部停止作业..2.5施工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创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2.6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施工现场扬尘自控监测;通过自控监测评价防尘技术措施效果;不断改进扬尘防控措施、提高扬尘防控能力..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提前预警..2.7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预防、控制扬尘污染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2.8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施工单位应在大门口醒目位置标示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3 各方责任主体职责3.1一般规定3.1.1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建设、公安、市容、环保、城管、交通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监督管理..3.2各方责任主体职责3.2.1建设单位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2明确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组织协调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3向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按合同或相关规定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4针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的公众反映和投诉;查明原因;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告知反映人或投诉人..3.2.2监理单位职责1审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2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3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4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等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项目监管机构..施工单位职责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2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负责所承包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3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统筹规划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向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管机构报备..4定期组织对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行为或状态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5收集整理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资料和检查记录;6施工单位与项目部、班组等逐级签订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4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4.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施工现场可采取淋湿地面、设置高压喷雾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等综合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必备的扬尘污染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用外脚手架应符合以下要求:1脚手架周边外侧应全部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2悬挑脚手架在悬挑层底层采用封闭式防护措施;3应及时清理脚手板上垃圾..施工现场应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人员;每天清扫场区道路、堆场等处浮土、积灰;定时洒水或喷洒抑尘剂..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施工现场各作业面应做到每天工完场清..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各类废弃物..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燃煤热水锅炉;必须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燃料..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区内扬尘高度宜小于1.5m;基础、主体、安装、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扬尘高度宜小于0.5m;并不扩散到工作区域外..4.2施工现场设施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污染防治需要..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连续、密闭围挡;一般道路边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主干道不得低于2.5米;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其边界应设1.5米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连续围挡;2围挡应选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色编织布、竹笆或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3围挡底边应当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落尘应当定期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可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冲洗设施宜采用自动冲洗平台及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场地硬化、绿化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场内运输含消防通道、临时生产加工车间及设备堆场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2其它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预制块材铺装;也可采用硬化处理;3其余裸露场地应视情况采取覆盖、植被、洒水或固化等抑尘措施..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时;应搭设全封闭搅拌机棚;并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4.2.7现场应配置喷淋装置、洒水车等降尘设备..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雾淋系统不少于10分钟;并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喷雾淋系统覆盖区域湿润;不扬尘..该系统水源接入后台多级泵进行加压;干管采用DN50的PPR管;支管采用DN20的PPR管;每隔1.5米设置1个喷头;前4个为喷雾喷头;后1个为喷淋喷头;循环设置.. 喷射水雾的方向应向工地内部倾斜;在施工区域形成大量水雾;吸附工地上扬起的尘埃..建筑施工主体结构高度5层起要在外脚手架上设置一圈喷淋系统并随进度增设每5层增设一道;并适时喷雾、喷淋降尘..工程占地面积在5000m2及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水炮;适时开启..4.3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牌..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洒水防尘措施..建筑垃圾等临时性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场..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防尘网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植被绿化..对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分类存放..楼层、高架桥等高处垃圾应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清运;严禁高空抛洒..4.3.6 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因场地、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搭建封闭式搅拌防护棚;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现场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或砼..对于装卸作业频繁物料及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切割等作业活动;应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4.4土石方及地下工程施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应做到随挖随外运;尽量减少开挖过程中土方裸露时间..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应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1个月内的裸露场地;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采取覆盖措施;并定时洒水维持湿润..采用凿裂法或钻爆法对岩石层开挖施工时;宜采用湿法作业..土石方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方案专业设计;对装药量进行准确计算;并应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基坑护坡等喷射混凝土施工防尘应符合以下规定:1喷射混凝土施工宜采用湿喷或水泥裹砂喷射工艺..2采用干法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应采用下列综合防尘措施:1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率;2在距喷头3~4m处增加一个水环;用双水环加水;3在喷射机或混合料搅拌处;设集尘器或除尘器;4在扬尘浓度较高地段;设置降尘水幕;5加强作业区的局部通风;6采用增黏剂等外加剂..4.4.7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4.5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现场运输砂浆、砂石的斗车或料罐应封闭完好;砖、砌块等散件物料应采用密封式吊笼吊运..钢筋切割、电焊、除锈等作业应有遮挡措施;散落的粉末状废料应及时清理..使用非标准砌块的;现场切割应采用专用切砖机集中加工;并采取防尘措施..砌筑、抹灰时的落地灰应及时清理..楼地面洞口应进行临时封堵;楼面四周临边应有防止垃圾、灰尘等下坠飘洒的措施..4.5.6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木制品、板等装饰块材宜场外加工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现场需切割时应在专用封闭式切割间或带水切割;操作人员必须有防尘保护措施..对混凝土或砖基层进行剔凿、清扫处理时;宜采用防尘降尘清理措施;如没有防潮要求的可采用洒水湿润等措施..涂料施涂宜采用涂刷或滚涂方法..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有效遮挡..4.5.8机电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应与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同步进行..如需在墙体开槽切割、孔洞钻取;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4.5.9各工种对作业面的尘屑、砂浆、废料等应及时清理;每日应做到工完场清..、岩棉板块材宜涂刷界面剂进行表面固化处理;并应封闭存放..现场切割时应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碎屑、纤维飘散..施工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时应采取遮挡措施..室外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墙;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围墙时;应设置临时围挡..4.6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辆;对临时裸露、未固化的场地等易扬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进行洒水降尘;进行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作业及路面破除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采取围护、遮挡、喷雾降尘等措施..市政工程施工时使用风钻挖掘地面、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作业时;要喷洒水抑尘..已建成道路的地下管线施工宜采用非开挖施工技术..掘路施工时;要按照各地下管线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合理确定开挖宽度和放坡系数;埋设管道的槽底最小宽度宜为所埋设施的外侧宽度加两侧夯实机具的工作宽度;严禁超宽开挖..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必须由拌和站集中拌和..4.6.2对城市裸地进行绿化工程施工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挡等降尘措施;2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须停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3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下一步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或覆盖..4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屑、挡板、草皮;或者作其它覆盖、围栏处理等..5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一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6绿化工程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段做到当天清理干净;其它地段应在两天内清理干净..5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5.1应根据建筑物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拆除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5.2拆除施工现场应配备能满足拆除工程压尘需要的洒水车、雾炮机或其他喷淋设备;并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程序操作..喷淋水量应能满足抑尘降尘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5.3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不低于所拆除建筑物的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网;沿街一侧应设双层密目网..5.4爆破拆除时应控制爆破强度;并尽量采用多孔微量爆破方法..应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5.5机械拆除、爆破拆除时;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以下扬尘控制措施:1适当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及积尘;2建筑物内部应采取洒水措施;3设置分区隔档;4各层楼板及各爆点四周应设置塑料盛水袋;5起爆前后采取持续洒水或喷淋措施..5.6对烟囱、水塔等高大建构筑物进行爆破拆除时;爆破拆除设计时应考虑控制建构筑物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采取在倒塌范围内铺设缓冲垫层和开挖减震沟..5.7人工拆除、静力破碎作业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下的材料、构件、杆件等;应采用垂直升降设备或从流放槽中卸下;或经过楼梯搬运到地面;建筑垃圾可通过原电梯井道或设置的垃圾井道卸下..5.8当使用机械或机具钻孔、破碎结构构件时;应尽量采用带水作业工艺..确因洒水或喷淋导致建构筑物、结构疏松;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5.9拆除工程应参照本导则4.1、4.2、4.3节中相关规定执行..拆除工程完成后;场地闲置1个月以上的;用地单位对拆除后的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绿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6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治理6.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逐步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新、改、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当同步实施环保配套设施建设..6.2搅拌楼应当实行全封闭生产;搅拌层应当设有冲洗设施;称量层平台应当有除尘设施..搅拌楼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应当实施封闭;搅拌主机、筒仓应当配备除尘设施;除尘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滤芯等易损装置应当定期保养和更换..筒仓除尘器宜安装在筒仓旁的地面上;吹灰管应当采用硬式封闭接口;不得泄漏..6.3搅拌站厂区内道路及生产区地面应当进行硬化、绿化处理;配备洒水车辆;定期冲洗;保持清洁;不得有粉尘堆积..搅拌站厂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未冲洗清洁不得出场..清洗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进行集中沉淀处理;有条件的可实现循环利用..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途中滴撒漏..6.4搅拌站所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必须密闭存放.. 运送散装水泥、掺合料、粉状外加剂、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滴漏的车辆应当采取封闭或遮盖等措施..6.5搅拌站砂石骨料堆放必须设立分隔挡墙进行有效分界;并按种类和规格分类分仓堆放..砂石骨料的装卸、搬运应当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散装水泥等粉料的装卸应当有防尘措施;严格控制粉料上料过程;防止粉料泄漏..新建搅拌站砂石骨料堆场应当建成封闭式三面墙;安装硬质顶盖并设置喷雾喷水设施降尘;铺装硬质地面并设置排水沟..既有搅拌站砂石骨料堆场应当于2016年前改造成封闭式并设置喷雾喷水设施降尘;铺装硬质地面并设置排水沟..6.6预拌混凝土垃圾应当分类收集、集中堆放..浇捣剩料应当运输至指定场地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硬化混凝土应当及时清理..6.7预拌混凝土企业每年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粉尘排放进行监测..7 附则7.1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除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