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资料

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经中央同意,现将《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6年8月20日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工作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做好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现就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条件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作为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指党委系统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和政府系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等的授权情况和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规定(方案)或规定的主要职责确定。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审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和本《意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
推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台帐使用规范

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办理人员出入编事项的具体流程以下工作流程如遇市编办出台的新的规定,则以新规定为准,恕不再另行通知一、注意事项1、新入编人员实行信息实名制:即凡办理未纳入我市市直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范围人员的入编手续时,应提供人员的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统一使用《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进行信息采集,并打印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2、领导职数实有人员信息调整原则:一是办理领导职数实有人员调整事项时,其任命的领导职务必须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机构及核准职数范畴,否则将不予办理。
二是领导职务进行调整时,原职务不再担任的要在任职文件中注明,凡职务任免文件中职务调整后未明确免去其原来职务的,办理手册、台帐事项时将视同保留原来职务,并同时占用两个职数。
三是办理人员到龄转任非领导职数的,必须在转任非领导职数文件上注明到龄转任.3、年检原则: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台帐将自2009年起实施年检制度,即每年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将对手册、台帐各信息项内容进行年检,凡存在机构编制及人员调整未及时办理的单位,将不予年检。
未经过年检的手册、台帐将停止办理一切手续,直至年检通过为止。
二、办理人员出入编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办理。
所需材料:(1)《市直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以下简称《机构编制管理证》);(2)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
办理程序:承办人员审核申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省、市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批准材料;对申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与编制台帐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处室负责人审核;承办人员根据单位申请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有人员入编(职务调整)事项的办理1、办理推行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调任(1)办理条件:拟办理人员调任单位人员编制及相应领导职数必须空缺并经行政机构编制处审核同意;录用调配处、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同意并在《机构编制管理证》上办理完登记手续.(2)所需材料:归口组织部管理的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使用卡、拟调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人员基本信息表(使用《采集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任免机关的任命文件(科级及科级以上人员适用,原件及复印件);归口人事局管理的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公务员调任呈报表》、拟调人员基本信息表(使用《采集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增人计划核定和使用登记表》;任免机关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党团报告、合同协议、策划方案、演讲致辞、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plan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trinal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参公管理真实身份的建立,可以提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中进行的权威和公信度;参公管理的真实身份确保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员相似国家公务员的员工福利。
XX单位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XXX
关于将XX市XXXXXXXXX
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请示
XXXX市委组织部或XXX市人事局:
XX市XXXXXXX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市XXXXXXX的通知》(XX文件号)批准,于XXXX年XX月组建,为XX市XXXX管理的相当XX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根据中发[2006]9号、桂发[2006]18号和桂组通字[2006]104号、桂人发[2006]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将XX市XXXXX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法规性文件授权XX市XXXXX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
二、XX市XXXXX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根据XX市XX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市XXXX的通知》(XXX),核定XX市XXXXXX(全额)拨款事业编制XX名,现有在编职工XX人,工勤人员XX人。
三、其它情况
……
综上所述,根据中发[2006]9号、桂发[2006]18号和桂组通字[2006]104号、桂人发[2006]71号的有关规定,XXXXX请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XX市XXXXX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恳请审批。
附件: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审批表》
2、XX市XXXX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3、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
4、法律法规授权XX市XXXXX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
据复印件
XX市XXXX(盖章)
XX年XX月XX日。
「实务」组织部人社部发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刑事、行政处罚或受处分工资待遇(退休金)如何处理(全)

「实务」组织部人社部发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刑事、行) 全(如何处理)退休金(政处罚或受处分工资待遇转自:刑事正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人社部发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日21月12年2010号104〕2010〔《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国公务员法》就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经审查核实,公75%工资的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二)公务员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三)停发工资待遇。
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75%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受处分相应确定。
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取消原工资待遇。
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六)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法工作的意见

大人社发〔2011〕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意见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先导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以及《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4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一)凡经省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详见附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原则上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
参照管理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再评、聘职称,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
二、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管理(二)参照管理单位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应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
录用人选确定后,提出录用申请,填写《大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办理录用手续;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录用申请,办理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在试用期期间,招录单位要加强对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安排参加培训,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满,应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什么意思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什么意思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什么意思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比如:“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
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公务员。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常见问题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
因此,毫无疑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具有行政编制的,不是公务员。
二、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事业编制待遇国家怎么规定的?三、通过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省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定是公务员吗?不是。
这两种考试兼招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前者称之为公务员,后者称之为机关工作人员。
国考招的事业编制有:国务院各监管委员会、专利局、统计系统各城调大队、海事局系统、各所、各监管站、各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国考上现在做的比较规范,大家在近年的国考职位表上都可以清楚的看到职位性质的分类,“中央部委”、“党的机构”、“各垂直系统”这些都是公务员,“社会团体”(各协会)、”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监管委员会)、“其他单位”(海事系统及机关辅助职位)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同样,在省级招考中,各中心、站、协会、省垂管基层分局、大队等都是事业单位,不同是有些是参公事业,有些是普通事业。
可见,参加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招考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中很多,市直事业单位中有43个单位实行参照管理,其大部分是各委、办、局直属的事业单位。
一个单位能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必须经上一级人事部门批准才可以。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身份认定,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相同,考核、任免也由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
还可与公务员互相进行交流。
参照管理机关的职位分类工作,必须在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批准,机构、职能、编制和参照管理实施范围确定后进行。
基本内容包括:
(1)职能分解。
即把机构改革确定的内设机构职能,逐级分解细化成具体的工作项目,并与现有职位的职能进行比较,理清职能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为职位设置做好准备。
(2)职位设置。
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确定好职位层次、数量和名称。
要做到职位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与机构规格相一致;职位数量应在编制人数以内。
非领导职位要按上级批准的职数设置;职位名称应简明规范。
(3)制定职位说明书。
内容是: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任职资格条件等。
填写职位说明书的范围是:中直各参照单位的局级以下(含局级)各职位;地方各级党委、纪委、人大、政协机关工作部门领导副职及以下各职位;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工作部门领导正、副职及以下各职位。
职位说明书由干部人事部门统筹组织填写,并报党委(党组)审批。
职位说明书编制完成后,应汇编成册,公布执行,作为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的依据。
职位设置完成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如因职能变化进行职位调整,要及时修改职位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