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省内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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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就医医保申请书模板

外地就医医保申请书模板

外地就医医保申请书模板如下:
医保异地就医申请书
尊敬的医保部门:
我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在(居住地),因(就医原因)需要在(异地医院名称)接受治疗。

特此向贵部门申请办理医保异地就医手续。

一、个人基本信息
1. 姓名:(姓名)
2. 性别:(性别)
3.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4. 医保卡号码:(医保卡号码)
5. 参保地:(参保地)
二、就医信息
1. 异地医院名称:(异地医院名称)
2. 医院等级:(医院等级)
3. 就医科室:(就医科室)
4. 主治医生:(主治医生姓名)
5. 预计住院时间:(预计住院时间)
三、申请理由
因(具体病情或治疗原因),我在(异地医院名称)接受治疗。

鉴于贵部门推出的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我特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在异地医院享受医保待遇。

四、申请材料
1. 医保异地就医申请书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医保卡复印件
4. 异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 异地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
五、承诺
我承诺在异地医院接受治疗期间,遵守医保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配合医保部门进行核查。

同时,我将及时向贵部门报告就医情况,确保医保待遇的顺利享受。

敬请贵部门予以审批,并给予答复。

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提交申请前,请务必详细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以上准确填写并已了解相关政策。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 省外转入:1、按新参保办理( 省内转入:从受理次月即 福 州 市医 保 中 心审 核意见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年 );2、转入前在福州已参保参照省内填写( 月开始按现工资 年
日期:



)。(选择打∨)
元参保缴费。 月,为正常调动( )或新考录(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单位)
用人单位全称: 参 保 人员 信 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单位保险号:
身份号证号码
转 入 前原 1、全称: 参 保 地医 保 经 办机 构信息 2、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通信地址及邮编:
重要提示:1、 跨统筹区转移人员办理退休时,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2、本省跨统筹区转移人员,转移前后缴费中断的,须在转入地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用 (由单位代扣),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支付;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的(未及时申报按申请时间计算),在转入地办理续保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3 、省外转入人员(已在本统筹区参保除外)按首次新参保办理。4、单位已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单位又办理该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该参 保人员转移关系转入后,原中断月份至单位办理减员当月的医保费仍将在原申请办理参保单位补缴。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本表一式两份,医保中心、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附件6
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患者姓名: 参保地: 就医地: 入院方式: 主要诊断: 入院日期: 总费用: 基金支付合计 #参保地基金1 #参保地基金2 #参保地基金3 #参保地基金4 #参保地基金5 #参保地基金6 #参保地基金7 #参保地基金8 …… 注:参保地基金按照参保地返回的基金款项名称打印。 个人现金支付 出院日期: 统筹内费用: 基金支付金额 性别: 年龄: 险种类型: 医院名称: 住院号: 次要诊断: 共 天 本次起付标准: 自费费用: 医院等级: 出院科室: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号:(可选)
结算单
社会保障卡卡号:(可选) 医院等级: 出院科室:
位:元(保留两位小数)源自本次起付标准: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范本模板】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范本模板】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一、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领取异地就医申请表.
二、到居住地选1—3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写明医院等级并加盖公章.
三、异地医保部门签章.
四、单位签章(破产企业、个体不需签章)。

五、将异地就医申请表、长期居住异地的户口或居住异地的暂住证复印件,到内江市医保局盖章生效。

六、此表生效后参保人员在内江市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降低10%报销比例。

报帐时间
1、企业离休干部、原大病托管人员,每月1号至10号报帐(节假日不顺延)。

2、军转干、基本医疗参保单位、个体、地级干部门诊、生育,每月11号至25号报帐(节假日不顺延)。

3、特殊病种门诊,每年11月15日至30日由单位统一填报后报医保大厅。

无单位人员的特病门诊医疗费,每年12月1日至20日报医保大厅审核报销(节假日不顺延)。

福建省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福建省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福建省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一、医疗保险管理类1 参保单位登记材料。

……………………………〔永久〕1.1 参保登记1.1.1机关、事业单位类(A类:机关\B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C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D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1.1.1 上级批准建立的文件或编委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1.1.2 经年审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1.1.1.3 经年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1.1.4 工资基金手册原件和复印件1.1.1.5 单位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及变更登记表1.1.1.5 附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1.1.1.6 委托银行代扣缴费的《银行代扣协议》1.1.2行业单位类(E类:银行、保险类等单位)1.1.2.1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1.2.2 企业法人登记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1.2.3 工资发放明细原件和复印件1.1.2.4 在省社会劳动保险局行业管理办公室缴交的养老保险凭证1.1.2.5 单位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及变更登记表1.1.2.6 附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1.1.2.7 委托银行代扣缴费的《银行代扣协议》1.1.3企业单位类(F类)1.1.3.1 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1.3.2 企业法人登记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1.3.3 工资发放明细原件和复印件1.1.3.4 在企业社保机构缴交的养老保险凭证1.1.3.5 单位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及变更登记表1.1.3.6 附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1.1.3.7 委托银行代扣缴费的《银行代扣协议》1.1.4部队单位类(H类)1.1.4.1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1.4.2 企业法人登记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1.4.3 工资发放明细原件和复印件1.1.4.4 在省社会劳动保险局行业管理办公室或有关企业社保机构缴交的养老保险凭证1.1.4.5 单位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及变更登记表1.1.4.6 附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1.1.4.7 委托银行代扣缴费的《银行代扣协议》1.2 变更登记1.2.1单位变更报告1.2.2新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2.3新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1.2.4新的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帐号变更证明1.2.5新的委托银行代扣缴费的《银行代扣协议》1.3 注销登记1.3.1主管部门(单位)批准解散、撤销、合并、终止的有关文件1.3.2人员安置方案1.3.3资产清算材料1.3.4企业单位需税务、工商部门注销号码的材料1.3.5人员的花名册(在职、退休),需体现人员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1.3.6 人员工资表1.3.6 5年内退休人员的档案1.3.7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2 参保人员登记材料………………………………〔100年〕2.1 单位人员参保登记2.1.1在编人员参保登记2.1.1.1 机关、事业单位类(A\B\C\D类)2.1.1.1.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2.1.1.1.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1.1.1.3 省人事厅调令/ 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分配通知书/ 福建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 公务员分配通知书的复印件2.1.1.1.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工资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追加单的复印件2.1.1.1.5 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情况的复印件2.1.1.1.6 参保人员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的复印件2.1.1.1.7 参保人员超龄的,本人必须要写知晓政策并同意补缴的函2.1.1.1.8 在外统筹区有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保转移单2.1.1.2 行业单位类(E类)2.1.1.2.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2.1.1.2.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1.1.2.3 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2.1.1.2.4 单位的工资单2.1.1.2.5 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2.1.1.2.6参保人员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的复印件2.1.1.2.7 参保人员超龄的,本人必须要写知晓政策并同意补缴的函2.1.1.2.8 在外统筹区有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保转移单2.1.1.3 企业单位类(F类)2.1.1.3.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2.1.1.3.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1.1.3.3 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2.1.1.3.4 单位的工资单2.1.1.3.5 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2.1.1.3.6参保人员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的复印件2.1.1.3.7参保人员超龄的,本人必须要写知晓政策并同意补缴的函2.1.1.3.8 在外统筹区有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保转移单2.1.1.4 部队单位类(H类)2.1.1.4.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2.1.1.4.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1.1.4.3 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2.1.1.4.4 单位的工资单2.1.1.4.5 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2.1.1.4.6参保人员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的复印件2.1.1.4.7参保人员超龄的,本人必须要写知晓政策并同意补缴的函2.1.1.4.8 在外统筹区有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保转移单2.1.2非编人员参保登记2.1.2.1 非编人员参保花名册2.1.2.2 基本医疗保险非在编人员登记表2.1.2.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1.2.4 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2.1.2.5 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的复印件2.1.2.6 单位的工资单2.1.2.7 单位的公示2.1.2.8参保人员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的复印件2.1.2.9参保人员超龄的,本人必须要写知晓政策并同意补缴的函2.1.2.10 外统筹区有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保转移单2.2 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登记2.2.1银行自动转帐支付授权书2.2.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辞职报告复印件2.2.3公民身份证复印件2.2.4解除关系后至今个人缴纳养老金的凭证复印件2.2.5领失业金人员提供领失业金的凭证复印件2.2.6新参保人员个人档案复印件2.3 社会保险关系变动2.3.1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材料2.3.1.1 外统筹区资金转移表(财务科留存)2.3.1.2 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汇款单(财务科留存)2.3.1.3 《个人帐户资金转入汇总单》2.3.2福建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区转移材料2.3.2.1 《福建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区结转关系表》。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停用省本级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有关事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停用省本级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有关事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停用省本级医保卡和异地就医
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1.10.10
【实施日期】2011.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停用省本级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全省联网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9〕156 号)精神,为规范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拓展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功能,省医保中心将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省本级参保人员
1 / 1。

异地就医各种申请表

异地就医各种申请表

1.《绵阳市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长期住外)申请表》;2.《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名册》;3.《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撤消登记备案(长期住外)申请表》;4.《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短期异地就医备案表》;5.《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6.《绵阳市基本医疗住院现金垫支报销申报表》。

2014年5月13日备案编号: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注意事项一、长期住外参保人员按就医就近原则自愿选择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构一至三家。

并填写《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长期住外)申请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所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盖章确认。

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长期住外)申请表》、暂住证或居住地户籍证明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长期住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生效开始时间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核准登记当日。

生效日至注销日期间,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按绵阳市相关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具体政策详见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bbb://bbb/、市医保局网站:bbb://bbb/的绵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1号令《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14年的《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四、长期住外参保人员返回参保地长期工作或居住的,需按规定撤消异地就医登记,方可持卡在参保地就医。

五、长期住外人员自核准登记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得撤销登记。

居住满一年后需要变更居住地及定点医院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在职职工因工作调动,可变更异地工作地和定点医疗机构。

六、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省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省医疗保障局)

事项编码:0700253013001003148113300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服务指南省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允许个人代办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审批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四、受理机构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故需到省外学习、工作或居住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联系电话:0571-********办公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三楼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环节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审批标准办理结果申报申请人向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手机端申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受理审核一个工作日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第三十七条(二)参保人员因故需要到省级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后在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按规定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反馈登记一个工作日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现场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回执单》或反馈备案结果﹝2016﹞113号)第三十七条(二)参保人员因故需要到省级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后在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按规定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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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社会保障卡号
年龄
工作状 在职( ) 态 退休( )
异地医疗 □退休异地 □异 地 □异 地
类别
安置
工作 住院
□短期异地门诊
居住地址 参保人员
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或社会化管理 机构
级别





疗Leabharlann 机构备注参保人签 参保人单位
字:
经办人:
名称 地址
名称
就医地医保经办机 构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短期异 地治疗 所患慢性疾病名称:
申请备案时间:
省医保业务科经办 人:
省医保中心领导:
参保人单位
公章:
就医地医保经办机 省医保业务科章: 省医保中心盖章:
构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异地工作人员:需附有单位人事变更的函或工作变动任命书等证明
2、因照顾需异地治疗人员需提交异地亲属居住或工作证明、疾病证明书或就诊记录
3、参保人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应提供该医疗机构是否 是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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