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核医学工作场所的防护要求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1.设立和执行放射安全规则:核医学单位应制定并执行放射安全规则,确保人员正确使用放射源和相关设备,遵循操作程序和操作流程以及应急
预案,减少辐射事故的风险。
2.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核医学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具备相
应资质,包括了解辐射生物学、辐射安全和应急处理知识,熟悉操作程序
和设备使用,掌握相关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措施等。
3.辐射监测和记录:核医学单位应设立辐射监测系统,对放射性物质
的辐射水平、工作环境和个人剂量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
的辐射泄漏和工作人员过度暴露的情况。
4.防护措施:核医学活动中需要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包括使用防护
设备如防护衣、手套、眼镜等,确保关键设备的辐射防护和屏蔽措施的有
效性,防止辐射源的泄漏和扩散等。
5.废物管理和环境监测:核医学单位需要进行废物管理,包括对废弃
物的分类、封装、处置和监测,以防止核医学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
6.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核医学设备需要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以
确保其放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7.事故和应急处理:核医学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人
员对放射事故和应急处理进行及时、正确的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
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总之,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是为了保护核医学工作人员、病人和公众
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包括设立和执行放射安全规则、人员培
训和资质要求、辐射监测和记录、防护措施、废物管理和环境监测、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以及事故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只有全面执行和落实这些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辐射影响,保障核医学活动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2020年版)卫生健康标准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中核医学诊断、治疗、研究和放射性药物制备中有关人员以及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核医学诊断、治疗、研究和放射性药物制备中使用放射性物质时的防护。
非医疗机构的相关实践活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4075 密封放射源一般要求和分级GB/T 4835.1辐射防护仪器β、X和γ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第1部分:便携式工作场所和环境测量仪与监测仪GB/T 11713 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GB/T 14056.1 表面污染测定第1部分:β发射体(Eβmax>0.15MeV)和α发射体GB/T 14318 辐射防护仪器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GB/T 14584 空气中碘-131的取样与测定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9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T 244 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WS/T 184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控制区 controlled area在辐射工作场所划分的一种区域,在这种区域内要求或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以便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以及防止潜在照射或限制其程度。
3.2监督区 supervised area在辐射工作场所中未指定作为控制区的一个规定区域,但就该区域而言,即使通常不需要采取非专门防护措施或安全手段,也要对职业照射情况不断进行审查。
3.3衰变池 decay pool用于收集、存储、排放放射性废液的容器,放射性废液在该容器中自然衰变。
核医学科防护要求

核医学科防护要求
核医学科防护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人员防护:
应配备工作服、帽子、靴鞋、手套、围裙、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严格执行卫生通过间制度,去污保洁,严禁将污染的设备和个人用品带出放射性工作场所。
加强个人剂量监测,控制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放射工作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
2. 患者和公众防护:
核素病房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状况,尽量避开人员稠密区,如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等。
核素治疗病房应设置独立的入口与出口,确保出院后患者与公众、受检者与工作人员不交叉。
应合理设计出院人员通道和被服转运通道,便于人员快速离开和被服转运。
3. 辐射防护:
外照射防护:包括时间防护、屏蔽防护、距离防护。
内照射防护:总原则为围封、隔离放射性物质防止扩散,除污保洁防止污染,注意个人防护,如尽可能防止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把放射性核素的年摄入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4.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
放射性物质应储存在专门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中。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5. 应急处理:
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性事故或紧急情况。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仅为核医学科防护要求的一般性内容,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

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1.安全性要求:核医学科用房必须符合国家的核安全法规和标准,设计必须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空气净化系统:核医学科用房必须配备高效的空气净化系统,确保空气中的辐射物质和污染物能够被有效去除。
必要时还需配备防护用的呼吸设备。
3.辐射防护:设计中必须考虑适当的辐射防护设施,包括减少辐射通过的材料、设备和技术措施等。
工作人员和患者必须有足够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4.排污系统: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合理的废液排放系统,能够有效排除辐射废液和废气。
必要时,还需要配备废物处理设备,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5.干净区与污染区分隔:核医学科用房必须合理划分干净区和污染区,以避免交叉污染和扩散。
干净区主要用于接待患者和工作人员,污染区用于进行辐射工作。
6.严格的进出控制: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相应的出入口控制措施,包括门禁系统、辐射检测设备等,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和离开。
7.设备要求:核医学科用房必须配备专业核医学设备,如放射性核素检测仪器、SPECT和PET扫描仪等,这些设备的布局和放置必须符合工作流程和空间要求。
8.照明与通风: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备,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9.液体和固体垃圾处理: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专门的液体和固体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理和处置。
总之,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满足核安全、辐射防护、空气净化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设计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并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设计出功能齐全、安全可靠、工作流程合理的核医学科用房。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是为了确保在医学实践中使用放射性物质和设备时,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以下是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
1. 设计和设备:核医学设备必须符合辐射防护的要求,包括屏蔽、限制剂量等。
2. 训练和教育:医务人员必须接受适当的训练和教育,了解辐射安全和防护的基本原则、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处理。
3. 屏蔽:必须提供适当的屏蔽设备,减少工作区域内的辐射剂量。
4. 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铅衣、眼镜、手套等。
5. 剂量监测:医务人员必须定期监测辐射剂量,确保剂量不超过安全限值。
6. 处置和储存:放射性物质必须进行安全和合规的处置和储存,防止泄漏和污染。
7. 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紧急情况应急措施的培训,了解如何在放射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适当行动。
8. 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和执行辐射安全相关的政策、程序和指导方针。
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核医学实践中的辐射风险最小化,并确保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核医学科建筑要求

核医学科建筑要求核医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到核技术在医学中的应用及相关的仪器设备、建筑环境和操作流程等方面。
核医学科建筑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核医学科建筑要求保障辐射防护。
核医学科涉及到辐射技术的使用,因此建筑物的设计要考虑辐射防护的要求,包括对辐射源的屏蔽以及辐射剂量监测等。
建筑的防护材料应能有效地屏蔽辐射,并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剂量符合安全标准。
其次,核医学科建筑要求实用性和灵活性。
核医学科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建筑环境需要具备较高的实用性和灵活性。
建筑物应能满足不同工作需求的变化,包括放射性药物的存储和使用、仪器设备的安装和调整、操作流程的优化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医疗质量。
第三,核医学科建筑要求舒适性和安全性。
核医学科的工作环境要求相对严苛,对工作人员和患者来说都需要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空间。
建筑物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温度控制等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下工作。
同时,建筑物的结构和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最后,核医学科建筑要求便于管理和维护。
核医学科的设备和设施较为复杂,需要专门的管理和维护。
建筑物应设计合理,方便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包括通风管道的清洁、仪器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辐射源的管理等,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总之,核医学科建筑要求综合考虑了辐射防护、实用性、灵活性、舒适性、安全性和便于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建造,才能为核医学科的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核医学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和分区
核医学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和分区1. 引言1.1 核医学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和分区的重要性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平面布局和分区是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布局和分区可以有效地减少辐射暴露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有序。
良好的平面布局和分区设计可以确保不同区域的辐射防护措施与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通过合理划分辐射防护区域,可以有效减少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影响,保障其健康与安全。
合理的平面布局和分区设计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将工作区域、设备区域、辐射防护区域等合理划分,可以避免工作中的交叉干扰,减少行动不便的情况发生,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 核医学工作场所布局的标准要求1. 辐射防护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符合相关辐射防护标准,包括辐射剂量限值、防护层厚度、防护装置设置等要求。
工作场所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种类和使用情况确定防护要求,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空间布局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应根据工作流程和操作需求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各个区域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和通道,避免交叉污染和误操作。
3. 设备配置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包括放射性同位素贮存设施、测量仪器、防护装置等,确保工作环境设施完善。
4. 紧急应对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应设置紧急应对设施和装置,包括应急通道、应急出口、紧急救援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 环境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清洁和照明条件,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舒适。
核医学工作场所布局的标准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辐射防护、空间布局、设备配置、紧急应对和环境要求等,只有满足这些要求,工作场所才能提供安全有效的工作环墋。
2. 正文2.1 医学辐射防护区域的划分医学辐射防护区域的划分是核医学工作场所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和国际相关标准要求,医学辐射防护区域通常被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辐射防护区域、二级辐射防护区域和三级辐射防护区域。
核医学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核医学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安全防护措施
核医学中的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带来潜在风险。
为保护医护人
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以下安全防护措施应被采取:
1. 个人防护:医护人员应佩戴特制的防护服和手套,以减少辐
射暴露。
患者也应根据需要佩戴防护器械。
2. 设备防护:核医学设备应具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备外壳、辐射屏蔽以及警示标志等。
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也是确保安全防护
的关键。
3. 空间防护:核医学工作区域应设立辐射防护区,限制他人进入,并通过屏蔽材料减少辐射扩散。
4. 废物管理:核医学产生的废物应根据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和清理,以避免对环境和公众造成潜在风险。
质量保证措施
在核医学中,质量保证是确保医学图像准确性和治疗效果的关键。
以下措施可用于核医学质量保证:
1. 设备校准和质控:核医学设备应定期校准和质控,确保产生的医学图像准确可靠。
2. 人员培训和认证:医护人员必须接受系统培训并获得相关认证,以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技能和知识。
3. 内审和外审:对核医学实践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是发现问题和改进质量的重要手段。
4. 质量控制记录和文件:记录医学图像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活动,以便追踪和评估。
结论
核医学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是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确保核医学技术准确可靠的关键。
通过采取个人防护措施、设备防护、空间防护和废物管理等安全防护策略,以及设备校准、人员培训、内审和外审等质量保证措施,可以保证核医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核医学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免受放射性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核医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放射性物质管理、设备维护、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辐射防护2.1 辐射防护原则核医学科应遵循合理、有效、经济的辐射防护原则,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辐射剂量,确保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2.2 辐射防护措施(1)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
(2)环境防护:核医学科应设置合理的工作区,将高剂量区与低剂量区分开,设置防护门、防护窗等设施,降低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防护:定期检查放射性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辐射防护装置完好,防止设备故障导致辐射泄漏。
(4)培训与宣传:加强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能力,向患者及公众宣传辐射防护知识。
三、放射性物质管理3.1 放射性物质采购放射性物质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放射性物质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放射性物质储存放射性物质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柜或储存室,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定期检查储存设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3.3 放射性物质使用放射性物质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
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剂量,确保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3.4 放射性废物处理放射性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4.1 设备维护定期对放射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辐射防护装置完好,防止设备故障导致辐射泄漏。
4.2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是指医疗机构内进行放射诊疗工作的区域,包括核医学、放射治疗、放射影像、放射诊疗、放射制剂等工作岗位。
由于放射诊疗工作中常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波的应用,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辐射防护安全制度,以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的危害。
本文将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为主题,重点介绍辐射防护的原则、措施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一、辐射防护的原则1.时间原则:尽量减少暴露的时间。
在执行放射诊疗工作时,应尽可能缩短辐射源暴露的时间。
2.距离原则:尽量增加与辐射源的距离。
工作人员在执行辐射相关工作时,应尽量保持与辐射源的安全距离。
3.防护屏障原则:使用合适的屏障防护。
在进行放射诊疗工作时,应合理利用屏障等设施来进行防护,减少辐射的泄露。
二、辐射防护的措施1.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需要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帽、防护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辐射的暴露。
2.安全操作: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需要进行安全操作,确保辐射源的安全控制,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定期监测:对工作环境、设备和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以了解辐射水平和人员的辐射剂量,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进行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辐射防护培训,使其具备辐射安全意识和相应的操作技能。
三、辐射防护安全管理措施1.制定辐射防护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适应的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2.设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辐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辐射防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3.加强设备管理:医疗机构应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正常工作和辐射水平符合标准要求。
4.健全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轮岗以及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全面有效。
5.定期演练和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辐射防护演练和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辐射防护的实际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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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十年来核医学已得到相当大的发展,在医院中放射科 和核医学科都已成为现代医院重要科室。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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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核学 医第六章学诊断中关键技术的发展苏简州大史学 涂彧
年代
发
展
1896 年 贝可勒尔发现天然放射性
2022/3/23
苏州大学 涂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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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复习思考题
苏州大学 涂彧
• 核医学场所分级、分区? • 放射性药物操作的防护要求? • 医用放射性废物处理原则? • 如何灵活应用核医学患者防护的三原则? • 对核医学诊疗单位的要求? • 申请医师、核医学医师、技术人员职责? • 特殊患者的防护原则? • 给药失误的应急处理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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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SPECT
苏州大学 涂彧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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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苏州大学 涂彧
SPECT工作示意图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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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PET与CT
苏州大学 涂彧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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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PET与CT
苏州大学 涂彧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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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苏州大学 涂彧
常用核医学治疗方法
• 特异性内照射治疗,如131I治疗甲亢与甲癌转移灶 • 腔内治疗,如32P胶体腔内治疗 • 敷贴治疗,如用90Sr敷贴器治疗毛细血管瘤 • 组织间插植治疗,如用125I粒子植入治疗前列腺 • 其它治疗,如32P或90Y-微球、188Re-碘油治疗肿瘤
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苏州大学 涂彧源自核医学诊疗的患者 防护要求
苏州大学 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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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讲述内容
• 一.核医学概述 • 二.核医学诊疗患者的防护三原则 • 三.对核医学诊疗单位、人员的要求 • 四.核医学诊疗中患者的防护 • 五.核医学操作人员的防护 • 六.核医学诊疗的质控与质保 • 七.核医学事故案例 • 八.复习思考题
18O(p,n)18F/20Ne(d,α)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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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核医学治疗原理
苏州大学 涂彧
通过口服、注射、植入等方式将放射性核素(β射线 如32P、89Sr、90Y或γ射线如131I、153Sm、188Re)引 入体内或病变组织,对病变组织产生放射损伤。
治疗原理是通过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物高选择性聚 集病变部位进行照射,受大剂量照射的细胞因繁 殖能力丧失、代谢紊乱、细胞衰老或死亡,从而 抑制或破坏病变组织,达到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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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苏州大学 涂彧
一.核医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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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核医学定义
苏州大学 涂彧
• 定义:是一门利用开放型放射性核素诊断和治疗 疾病并探索其机制与理论的学科。临床医学的重 要分支,能灵敏有效地反应脏器或组织的功能、 代谢、血流、基因及受体密度和功能的变化,对 疾病的临床诊断、疗效判断、预后评价研究有着 特殊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临床核医学
体内诊断:放射性核素显像
治疗核医学:131I 、32P
核衰变测量
标记
实验核医学 示踪
体外反射分析
放射自显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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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体内诊断原理
苏州大学 涂彧
放射性核素显像(γ)
将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化合物引入机体,选择 性聚集在器官、细胞,其聚集的程度与脏器的功 能、病变性质的变化程度等密切相关,形成放射 性分布差异,通过体外探测或成像,对疾病及脏 器功能状态进行诊断。
动脉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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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苏州大学 涂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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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苏州大学 涂彧
常用正电子放射性核素核反应
核素 半衰期
核反应式
15O 2.05 min 14N(d,n)15O/15N(p,n) 15O
13N 9.96 min
16O(p,α)13N
11C 20.34 min
14N(p,α)11C
18F 11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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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年代 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PET)的早期发展
1980 年代 SPECT 的进一步发展
1990 年代 PET 进一步发展;特殊放射性药物出现
2000 年代 计算机技术、影像技术的融合 PET/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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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核医学分类
苏州大学 涂彧
诊断核医学 体外诊断 :放射免疫分析
1920 年代 放射性核素生物示踪研究
1930 年代 回旋加速器问世;生产人工放射性
1940 年代 可控铀裂变;早期使用放射性碘的临床核医学;
最早的人工放射性 99mTc
1950 年代 发明 Gamma 相机 1960 年代 发明 99mTc 发生器;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
像(SPECT)的早期发展
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苏州大学 涂彧
精品PPT课件 浏览免费 下载后可以编辑修改。 /jnejcl xh 结 石 复发的 方法: 肾 结 石 有 若干 种类, 一旦医 师确认 你的结 石种类 ,改变 生活习 惯可以 预防和 减少结 石的生 长和发 病。下 列食物 有助于 减少复 发的机 会。 多 喝水 不 论 你 的 结石 属于哪 一类, 最重要 的预防 之道是 提高水 分的摄 取量。 水能稀 释尿液 ,并防 止高浓 度的盐 类及矿 物质聚 积成结 石。合 适的饮 水量是 达到一 天排2升的尿液,
多采用γ核素及其标记物。99Tcm最常用,占
80%以上, 201Tl 、 123I 、 131I 、67Ga等也应用较
多。 18F是最为广泛的正电子放射性药物 ,临床
上还有11C、13N、15O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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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学 第六章
早期的γ显像
苏州大学 涂彧
γ扫描机甲状腺显像(左)及肝血池显像(右)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