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会计科目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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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制度

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制度

会计科⽬设置及核算规范制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档/双击可除会计科⽬设置及核算规范制度篇⼀: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科⽬制定凭证类别:不分收付转字凭证,只设置记字凭证;结算⽅式:分电汇、转账、现⾦等;部门档案:以上图结构进⾏设置;职员档案:以部门为基础根据部门属性按顺序进⾏增加,增加时须分清职员的部门,若有职员跨部门⼯作时以主要⼯作部门作其所属部门;供应商分类及档案:指向公司供应⽣产原材料、包装物、提供建筑⼯程、设备、融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向个⼈借款尽量不作为供应商核算)、其他等的单位和个⼈;供应商先分⼤类,再在⼤类下增加各明细户,增加集团公司外部企业单位时须提供纸质的⼯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国税部门审批的⼀般纳税⼈证明、银⾏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影印件(或电⼦影印件)并建⽴纸质财务档案,资料要求完整,视同合同档案管理,降低公司涉税风险及备⽇后查阅;供应商可分成原材料、包装物、⼯程、设备、融资⼏类,供应商在对应的分类中进⾏新增;账套增加供应商档案的权限设置在往来业务会计或主管会计岗位。

客户分类及档案:指购进我司产品、原辅料、废品的公司和个⼈,客户资料的要求同供应商资料,可参照销售科分类⽅法进⾏分类如区域、国内、国外,客户不多时⼤类可分成省内、省外,也可不分类,账套增加客户的权限设置同供应商权限设置。

以上部分操作在总账模块基础设置中进⾏。

账务单据使⽤规范:公司对外使⽤的单据有以下⼏种:款凭单、收据、销售发票、出库单、⼊库单,所有单据须有统⼀编号,款凭单和收据须加盖财务专⽤章由现⾦会计对外出具,销售发票加盖发票专⽤章由开票⼈⽤电脑开具后对外出具,出、⼊库单由保管⼈员加盖出、⼊库专⽤章后出具。

⽋供货单位和个⼈货款、向个⼈借临时借款出具款凭单,收到客户货款及公司员⼯还款(包括涉及现⾦及⾮现⾦业务)使⽤收据。

款凭单⼀式两联(⿊联和红联)⿊联记账,红联交⽋款单位及个⼈,经领导审批向⽋款单位及个⼈⽀付款时收回红联作付款凭证;收据⼀式三联:存根联、记账联、收据联,存根联留存备查,记账联作记账凭证,收据联交于客户或员⼯;出、⼊单⼀式三联存根联、记账结算(会计科⽬设置及核算规范制度)联、保管联;三、财务核算制度采⽤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成本分配、辅助⽣产核算的⽅法1.资产类现⾦:不设置明细核算,包括库存现⾦银⾏存款:在总账上按开户⾏设置明细核算;应收账款:设置客户明细分类核算,以客户进⾏辅助核算,将公司销售主、次产品的客户进⾏分类,应收票据:属性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设置辅助核算,主要对个⼈借款进⾏核算,包括公司内部的员⼯(⽣活费、差旅费)及公司外部的单位和个⼈(临时借款),分类可分为内部职⼯和外部单位两类;预付账款:以原料等供应商⾏辅助核算(供应商分类:原料、建筑⼯程),发⽣较少时,此科⽬合并⾄应付账款,每⼀客户每⼀单输机时要以⼿⼯单据(银⾏汇票或客户收据等)⽇期为准输⼊,以备作账龄分析;存货:此科⽬由存货核算模块⽣成,不能由总账直接录⼊。

会计科目使用制度(3篇)

会计科目使用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会计工作。

第三条会计科目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科目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准确性原则:会计科目使用应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科目使用应保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便于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

(四)实用性原则:会计科目使用应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便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二章会计科目体系第四条会计科目体系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第五条总分类科目分为以下类别:(一)资产类科目:反映企业拥有的经济资源,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二)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承担的债务,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反映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权益,如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四)收入类科目:反映企业实现的收入,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五)费用类科目:反映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支出,如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等。

(六)利润类科目: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第六条明细分类科目应根据总分类科目的具体内容设置,如库存现金的明细科目可以设置为“现金-人民币”、“现金-外币”等。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规范第七条会计科目使用应遵循以下规范:(一)科目名称规范:会计科目名称应准确、简明、易懂,避免使用缩写、代号等不规范名称。

(二)科目编码规范:会计科目编码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编码标准,便于计算机处理。

(三)科目对应关系规范:会计科目之间应保持对应关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科目使用规范:会计科目使用应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不得随意更改科目。

第八条会计科目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注意事项:(一)不得随意增减科目:会计科目一经设置,不得随意增减,确需变更的,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NC资金系统实施细则

NC资金系统实施细则

启用NC资金管理系统的实施细则(计财函2013年30号)各单位:为了公司资金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特拟订了以下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一、实施范围: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和项目部。

二、内部账户设立1.一级结算中心内部账户设立(1)二级单位、公司直属项目部和在银行开立了账户的二级单位分支机构需在一级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

二级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内部账户余额为“内部往来—资金归集”,一级结算中心在录入内部账户余额时应与网银余额核对一致;公司直属项目部的内部账户余额为“内部往来—直管项目资金”,各直属项目部应及时与资金管理科核对“直管项目资金”余额情况,经确认后的余额情况,双方签证确认,一级结算中心在录入内部账户余额时应与“直管项目资金”余额核对一致。

(2)二级单位需在一级结算中心开立票据内部账户。

二级单位的票据内部账户余额为“内部往来—票据归集”,一级结算中心在录入内部账户余额时应与“内部往来—票据归集”余额核对一致。

(3)采购中心需在一级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采购中心的内部账户余额为“内部往来—材料款—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应及时与资金管理科核对“材料款”余额情况,经确认后的余额情况,双方签证确认,采购中心在录入内部账户余额时应与“材料款”余额核对一致。

2.二级结算中心内部账户设立(1)二级公司项目部和各分支机构需在二级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

二级公司认真清理各自项目的“可用资金余额”情况,并按公司要求,按照“内部往来—直管项目资金”科目核算。

各项目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账户余额为“内部往来—直管项目资金”,二级结算中心在录入内部账户余额时应与“直管项目资金”余额核对一致。

(2)如未使用该科目的单位,请将各自项目“可用资金余额”清理后启用该科目。

部分公司项目与本公司机关账套合并核算的,不用设立本单位项目的内部账户,通过总账核算项目资金情况,应在内部往来科目内核算出各项目资金余额情况。

例如:①.收到款项增加内部账户资金时借:银行存款借:内部往来—工程款贷:内部往来—直管项目资金贷:应收账款②支付款项减少内部账户资金时借:应付账款(项目成本)借:内部往来—直管项目资金贷:内部往来—工程款贷:银行存款③内部账户余额不足时,应向所在公司借款,增加内部账户余额,借:内部往来—内部借款贷:内部往来—直管项目资金。

会计科目管理制度(3篇)

会计科目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所有会计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变更和废止等管理要求,确保会计科目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统一性。

第四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二)实用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满足单位内部管理需要,便于财务报表的编制;(三)一致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四)清晰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操作。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五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单位经济业务特点和财务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二)会计科目名称应当准确、规范,反映经济业务实质;(三)会计科目编号应当统一,便于分类和查找;(四)会计科目应当按照会计要素进行分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

第六条会计科目的分类如下:(一)资产类科目:反映单位拥有的资源,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等;(二)负债类科目:反映单位承担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反映单位所有者对单位净资产的所有权;(四)收入类科目:反映单位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五)费用类科目:反映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第七条会计科目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科目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不得随意变更;(二)会计科目使用应当准确、规范,不得混淆;(三)会计科目使用应当与经济业务实质相符;(四)会计科目使用应当与会计报表项目相对应。

第八条会计科目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会计科目变更第九条会计科目变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会计科目变更应当经过单位领导批准;(二)会计科目变更应当符合会计制度规定;(三)会计科目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人;(四)会计科目变更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及调整NC系统的通知

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及调整NC系统的通知

*本文档为集团开始执行新准则而发布的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进度安排、关键科目提示、报表编报等具体要求,内容合规且具体,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及调整NC系统的通知集团本部及各级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收入、租赁、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相关业务核算和列报中,应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我集团按照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NC系统需要兼容以往年度,故不做全面重置,仅对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适应性调整。

主要事项说明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属于集团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

集团建议各级参股企业亦按照财政部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参股企业如执行会计准则与集团不同,在资产负债表日须按照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向集团提供按照新会计准则编报的财务报告。

二.进度安排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相关业务即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除新增部分科目外,还存在2种特殊情况:(1)需要对原有留存业务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2)需要对原有部分会计科目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修改。

考虑2020年决算尚未完成,以上两种情况暂时保持原状,待2020年度决算后进行。

计划进度为:2021年1月初增加新科目,暂时不调整旧科目,新发生的业务凡涉及新科目的,应开始使用新科目核算;1月末新财务报表模板上线,1月份快报开始按新准则出具报表;决算完成后在NC系统做各企业2020年度结账,并进行剩余的科目和报表调整。

三.关键科目提示原6001营业收入、6401营业成本科目停用。

会计科目整理及流程方案

会计科目整理及流程方案

NC总账会计科目整理一、应付业务的账务处理(一)原材料的购入1、本月采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生机配件)、办公用品等,原材料本月已验收入库且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制造费用—材料差异(发票差异)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2、本月原材料已验收入库未收到发票、或已收货未入库未对帐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贷:应付账款—生产部—暂估—供应商辅助核算下月初冲回: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负数)贷:应付账款—生产部—暂估—供应商辅助核算(负数)下月收到材料发票: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制造费用—材料差异(发票差异或暂估与实际结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3、本月已收到发票但原材料未验收入库,发票当月抵扣。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进项税金额);原材料入库: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不含税金额)4、本月预付货款,已收到发票,原材料未收到,发票已抵扣;(如发票暂不抵扣,只做预付与银行付款科目,即下面蓝字科目)借:预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发票全额)贷:银行存款(发票全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进项税额)同时预付与应付对冲(进项税额)借: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进项税额)贷:预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下月收到原材料: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不含税金额)同时再结转预付账款与应付:借: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不含税金额)贷:预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不含税金额)(备注:退原材料和因质量原因扣材料及人工直接冲减本月货款,不作账务处理;供应商的罚款在付款时扣减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二)原材料外发加工1、本月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原材料借:委托加工材料—材料加工贷: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本月应付加工费,已收加工费发票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生产部—供应商辅助核算加工后原材料验收入库借:原材料—材料大类—材料小类(等)贷: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委托加工费月未委托加工材料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加工厂尚未加工完成原材料实际成本。

会计科目设置管理规范

会计科目设置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规则》,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二、三级明细科目设置调整会计科目申请、论证、审批等程序。

会计科目二级明细一定要着眼长远,为未来科目调整预留空间。

对下年不再使用的明细科目,务必进行清理删减,并予以说明。

第三条会计科目调整变化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审查签发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增调减。

第二章会计科目审核管理第四条每年12月份上旬,财务会计要将结合年度会计核算情况公提出202×年度会计科目设置调整建议方案,对删减二、三级会计科目要进行论证说明,对不适宜公司发展阶段的会计科目调整拟制建议,对恢复一级科目应详尽说明,同时要对考虑单位的公司发展远景,不能朝令夕改。

第五条《20××年会计科目设置调整建议的请示》包括两部分,一是以企业公文固定格式“请示件”,主标题即为“20××年会计科目设置调整建议的请示”以文字说明(见附件1),二是附“20××年度会计科目设置标准建议方案”。

请示件的文字说明要着眼增减调整的设想和目标,同时对现有科目下的经费结转调整,调整后目的对公司会计核算带来便捷、清晰作用务必简洁明了。

附件2则是对下年全部科目逐一阐释,尤其是关于科目调整后的变化要在备注中说明。

第六条建议草案拟制完成后,经财务经理审查修改后意见,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财务总监审定。

财务总监根据调整建议的请示,结合公司来年财务发展战略,视情组织会计科目调整论证会议,并确定来年会计科目设置调整最终方案。

第七条财务经理、主管会计根据财务总监确定的调整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并呈报请示件。

第八条《20××年度会计科目标准方案的请示》(以下称《标准请示》,并附审定的《年度会计科目标准方案》,一并经财务经理复核无误后呈报财务总监审批,批复的请示件退回财务部存档备案,到期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用友NC系统财务操作手册


系统会根据原来会计平台设置的业务描述和 已定义好的凭证模板自动生成会计凭证。此 时一共生成了七张凭证?为什么生成七张凭 证呢?是不是还可以生成一张,或每笔成生 一张凭证呢?
这就是生成的七张凭证的第一张,点击保存, 凭证则生成完成。总账系统就可以看到这张 凭证,便可以审核记账。问题:如果这张凭 证做错了怎么办?
同样道理如果一个单据的状态为恢复执行,可以根据需要将 其状态该为暂停执行,最后也要点〖确定〗按钮,将此状态保存 到库中。
平台日志操作说明
如何删除日志信息? 在平台日志界面选中一个或多个行,单
击〖删除〗按钮,并确认系统提示后, 可以删除选定日志信息,需要注意的是 这里只能删除状态为暂停执行的单据的 日志信息。
平台日志操作说明
项目说明 状态:有两种:执行、暂停执行,系统默认为执行。
执行表示系统还在执行有错误的业务,但不能生成实 时凭证;暂停执行表示系统按此标记暂时停止对有错 误的业务进行处理。 错误说明:这里显示单据在执行流程中出现的错误。 操作员可以根据该信息判断错误点并进行修改。 其它平台日志项目:由系统自动带入显示。
5.输入例外科目,所谓例外科目就是即使满足合并条件也不进行合并的科目。点参照按钮,进入科目参 照框,选择某个科目,然后点增加科目按钮,该科目即作为例外科目被选入到左侧的例外科目列表 中。同理可以增加若干例外科目。
6.点保存方案按钮,刚才设置的方案即被保存。
注意:当您合并生成凭证时,需要先选择合并方案,否则系统按默认方案进行合并。
注意事项
6. 当您合并生成凭证时,需要先选择合并方案,否则系统按默认方 案进行合并。
7. 如果已生成的凭证进行完审核,将不能取消生成状态。 8. 控制条件修改后需对实时凭证进行重算方能起作用 9. .如果凭证模板上及凭证生成中均定义了单据类型的控制条件,则

会计科目制度实施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用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应满足单位实际需要,便于会计核算和管理。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应当保持前后一致,便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简化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应尽量简化,减少不必要的科目。

第四条单位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科目制度。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五条会计科目分为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一)总账科目:是指反映单位会计要素的科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科目。

(二)明细科目:是指在总账科目基础上,按照会计要素的进一步分类和细化设置的科目。

第六条总账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总账科目应当反映单位的主要经济业务,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

(二)总账科目应当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一致。

(三)总账科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易于理解。

第七条明细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明细科目应当反映总账科目的具体内容,便于会计核算和管理。

(二)明细科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易于理解。

(三)明细科目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增减。

第八条会计科目编码应当采用国家标准编码体系,编码长度一般为8位。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第九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会计科目制度使用会计科目,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会计科目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会计科目应当准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

(二)会计科目使用应当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会计科目使用应当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设、合并或撤销会计科目的,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与会计科目相关规章制度

与会计科目相关规章制度一、会计科目的分类根据会计科目的性质和用途,一般可以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等五大类。

各类科目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各个具体的科目。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分类标准,并对各类科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作出了详细规定。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合理设置和规定会计科目,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1. 独立性原则:会计科目应独立存在,不应重复或重叠。

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应分别列为不同的科目,不得混在一起,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统一性原则:会计科目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设置,以方便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和分析。

不同企业在同一行业应采用相同的会计科目体系,以避免由于科目设置不同而导致的误解和混淆。

3. 确定性原则:会计科目应具有明确的界限和确定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

科目的名称、编号、定义和范围应明确规定,以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及时性原则:会计科目应及时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过时或僵化的科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变化,会计科目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新的情况。

5. 可比性原则:会计科目应具有可比性,不同企业或不同时间的会计数据之间可以进行比较和分析。

科目设置应合理统一,不应存在歧义或混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会计科目的规章制度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否则会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处罚。

1. 会计科目的设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分类标准,企业应根据这些规定,合理设置和规定会计科目。

同时,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适当调整和完善科目设置,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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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设置说明
资产类:
1.现金
下设二级科目:人民币、美元
2.银行
下设二级科目:人民币、美元
均设辅助核算项目-客户:开户银行+末四位银行账号
3.应收账款
下设二级科目:个人、公司
均设核算项目-客户
4.预付账款
下设二级科目:个人、公司
均设核算项目-供应商
5.其他应收款
下设二级科目:公司(无发票的客户)、个人(个人借支及备用金)、押金、待摊费用、内部往来(集团公司间内部往来)、其他
均设核算项目-客户
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
7.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均设核算项目-公司
负责类
1.应付账款
下设二级科目:个人、公司
均设核算项目-供应商
2.预收账款
下设二级科目:个人、公司
均设核算项目-供应商
3.应付职工薪酬
下设二级科目:工资、职工福利、社保、公积金、公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辞退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均设核算项目-部门
4.应交税额
下设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附加费、印花税
5.其他应付款
下设二级科目:社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个人)、公积金(公司)、公积金(个人)、个人(老总汇款)、预提费用
均设核算项目-供应商
损益类
1.主营业务收入
按各公司经营范围下设二级科目
例:咨询服务费、借款管理费(财富网络)
2.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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