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邀请》读书笔记
法学读书笔记

法学读书笔记在法学的浩瀚海洋中遨游,每一本经典著作都如同一座灯塔,为我们指引着前行的方向。
最近我研读了书名,这本书让我对法学的理解又更进了一步。
作者在书中开篇就指出,法律并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社会、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然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并非仅仅依靠法律条文的制定和执行,还需要考虑到法律在具体社会环境中的适用和效果。
书中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
法律原则往往具有更高的抽象性和概括性,为法律规则的制定和适用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价值取向。
例如,公平、正义、平等这些原则,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之中,成为衡量法律规则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
而法律规则则更加具体和明确,规定了人们在特定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但在某些复杂的案件中,当法律规则出现模糊或者空白时,法律原则就发挥了重要的补充和解释作用。
在讨论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时,作者强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官在面对具体案件时,需要根据法律条文的精神和目的,结合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判断。
然而,这种自由裁量权并非是无限的,而是受到法律原则、立法意图、社会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和约束。
否则,过度的自由裁量可能会导致司法的不公和随意性,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同时,书中还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虽然有区别,但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来源,许多法律规范都是基于社会的道德共识而制定的。
然而,法律和道德并非完全等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而道德则更多地依靠个人的自觉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滞后于道德的发展,此时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来适应社会道德观念的变化。
此外,作者还对法律的效力和权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法律的效力来源于其合法性和正当性,只有符合人民意志、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才能得到人民的尊重和遵守。
法学的邀请读后感(精选10篇)

法学的邀请读后感作为一名读者,我非常荣幸能够接受“法学的邀请”这篇文章的阅读,本文主要是对此书籍的阅读体验和个人感受的总结。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这本书的背景和简介。
《法学的邀请》是法国法学家Pierre Legendre教授的一部著作,该书是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由他发表的论文和演讲的汇编。
书中包含了作者对法律、政治以及人类社会与文化的问题进行深度思考和研究的成果。
这本书在国内也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很多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必读的经典之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被作者独特的思考方式和对法律本质的深刻理解所吸引。
他把法律这个抽象的概念转化为一种文明和文化的表现形式,并通过对法律背后的人类心理和社会结构的深入分析,探究了法律与人类历史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法律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人类社会和法律的内在联系。
此外,这本书的重要性和影响也是不言而喻。
Pierre Legendre教授是当今世界上法学领域最优秀的学者之一,他的研究贡献和思想深度备受业界认可。
而本书所包含的文章和演讲,也是他多年研究的心血结晶和思想精华,对于丰富法律理论、提升学术水平和引领法学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无论是法律从业者还是学术研究者,都应该认真阅读这本书,并吸取作者在法律领域深入思考与探索的经验和智慧。
最后,我想就这本书给出我个人的一些创新的思考和观点。
在我的理解中,作者在探究法律本质时,强调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所具有的普世性和历史性。
法律是一种国际性的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但同时又是特殊的、多样的。
因为社会现象和文化和习俗等因素可能会影响法律本身的内容和形式,所以对于国际上的法律制度,需要在尊重各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良,以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读完《法学的邀请》这本书,让我有了更深层次、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法律,同时也激励我在未来的学术研究中更加深入地思考法律本质以及人类社会和法律的内在联系。
法学方面读书笔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法学方面读书笔记篇一:读书笔记法学《法学导论》读书笔记书名:法学导论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日期:1997年7月版次:1997年7月第1版,20XX年2月第2次印刷作者:【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radbruch)译者:米健作者简介:①从1914-1919年拉德布鲁赫与科尼斯堡任非正式教授,后来因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被打断,从1919年秋季至1926年于基尔任正式教授,后因参加政治活动而中断。
拉德布鲁赫于1919年加入社会民主党,1920-1924年任德国帝国议会议员,在此期间,他两度出任帝国司法部长。
他的《德意志通用刑法典草案》被称做是其任部长期间的卓越文件。
而《社会主义文化论》则是他对政治实践和科学沉思有机结合的一个有力例证。
1926年拉德布鲁赫接受了海德堡大学的聘用,重新投身于科学工作的第一线。
1933年5月8日,根据这年4月7日的“关于恢复公职人员职位”的法律,拉德布鲁赫被免职了,因为他——正如在这个法律中第4条规定的——“按照他迄今为止的政治活动来判断”,他并没有真正做到“时时刻刻毫无保留地为民族国家”挺身而出。
此后,他留在德国继续进行有创造性的科学工作,然而他的著作只能在海外出版。
他的《费尔巴哈传》1934年发表于维也纳,1938年《刑事法学的优雅》发表在巴塞尔。
在德国,只有由卡尔·奥古斯特·埃姆格主编的《法哲学和社会哲学文汇》还对他开放,并且也不允许他接受外国的聘用和出国的邀请。
不过拉德布鲁赫还是能够于1935年到1936年在牛津大学学院做了一年学术考察,这次考察的成果主要在他的著作《英国法的精神》中体现出来。
1945年拉德布鲁赫重新回到海德堡的教席。
然而出于健康的原因,他对战后法学发展的影响日益减少,但仍然撰写了一系列相关文章。
值得着重指出的是他的讲座摘要记录《法哲学入门》,在这本书中,拉德布鲁赫对他的法学体系做了1945年以后惟一的一次总结阐述。
读书笔记法学摘抄及感悟

读书笔记法学摘抄及感悟在阅读法学相关书籍的过程中,我摘抄了一些重要的概念和理论,并对其产生了一些个人感悟。
以下是我的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和原则的集合,它还是一种社会秩序的体现。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在阅读法学书籍时,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它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首先,法律的普遍性原则让我印象深刻。
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或权力如何。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
其次,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对于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的稳定性意味着法律规则不会轻易改变,而可预测性则意味着人们可以预期法律将如何应用。
这种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行为指南,有助于减少社会冲突。
在阅读关于法律解释的章节时,我了解到法律解释的重要性。
法律文本往往需要通过解释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
法律解释的过程不仅是对法律文本的解读,也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应用。
这让我认识到,法律并非僵化不变的,它需要不断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此外,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也是我关注的重点。
法律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其内容,还取决于其执行。
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需要有有效的执行机制,以确保法律规则得到遵守和执行。
这让我意识到,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同样重要,它们是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后,我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的理解。
法律和道德在很多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但它们也有区别。
法律是强制性的,而道德则是自愿性的。
法律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但道德则更多地影响人们的内心。
在阅读法学书籍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阅读法学书籍,我不仅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也对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些感悟将指导我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法学书籍读书笔记

法学书籍读书笔记【篇一:法律的印记读书笔记】1. 以文明为义与法治同行----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人类文明的进化史是伴随着社会进步,借助于不断成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而逐步演化前行的。
其中,法律,尤其是在其萌芽期被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法制,更是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律之于多数人,浩瀚、复杂甚至艰涩成为其最初的感性认知,关于法律的书籍则更是让人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望而却步。
即便是学习法律的人,在研读大量专业书籍、论文的同时,也难免会产生“专业疲劳”的心理。
为此,换一个语境,用许久不曾触动的思维去审视事物、考虑问题,或许会给你意外的收获。
甚至有些让你扼腕兴嗟,百思不得其解的观点和见解也可能会在你跳出这个樊篱后得以显现。
《寻找法律的印迹》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摆脱了法律书籍说理加判例的体例,从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说起,结合事件和案例发生地的历史、地理等人文特色,以讲故事的方式阐述了法律史上经典的,有标志性的事例,立意新颖、生动感人。
也正是这一点,吸引我坚持把这本书读了下来,感觉正像标题所注的“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环行地球。
本书共分为六章,前五章以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为主线,按照地理概念分别讲述了“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和“新大陆阳光-法治的成长”。
第六章从整个法律发展史的角度讲述了一些佚文趣事。
通读这本书,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作者的观点,即法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
所以,一切法律的故事都应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刑法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是关于人类的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是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
5000年来,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热切追求和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的经典法律故事,无形中已成为了一座座记录着人类文明足迹的里程碑。
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法学读书笔记

法学读书笔记最近读了一本法学相关的书籍,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感触颇多。
这本书从法律的起源讲起,详细阐述了不同法系的特点和发展历程。
其中有个关于法律在社会中实际应用的案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说的是有一个小镇,名叫清平镇。
镇里有一对夫妻,男的叫老王,女的叫阿花。
这老王呢,是个木匠,手艺不错,在镇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阿花就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日子过得还算安稳。
有一天,老王接了个大活儿,要给镇外的一个大户人家打造一批家具。
这可是个赚钱的好机会,老王满心欢喜地接下了。
为了能按时完工,老王天天起早贪黑地在木匠棚里干活儿。
阿花一个人在家,操持家务的同时,还得照顾地里的庄稼。
有一天,阿花干完地里的活儿,累得腰酸背痛,正准备回家做饭。
这时候,邻居家的牛不知道怎么挣脱了缰绳,跑到阿花家的地里,把快要成熟的庄稼糟蹋了一大片。
阿花那个气呀,就去找邻居理论。
这邻居呢,叫老李,平时就是个蛮横不讲理的主儿。
老李不仅不承认是自己家牛的错,还反咬一口,说阿花诬陷他。
阿花气不过,就和老李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老李还动起了手,推了阿花一把,阿花摔倒在地,受了伤。
这下事情闹大了,阿花的家人不干了,要老李赔偿。
老李坚决不肯,还说阿花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和他没关系。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决定到镇里的衙门去打官司。
衙门的老爷听了双方的陈述,开始调查这件事。
他先派人去现场查看了被糟蹋的庄稼,又找了周围的邻居来作证。
经过一番调查,老爷心里有了数。
在公堂上,老爷不紧不慢地说:“老李啊,你家的牛跑到人家地里糟蹋庄稼,这是事实。
你作为牛的主人,没有看管好,就得负责赔偿损失。
还有,你动手推人,致使阿花受伤,这更是你的不对,得给人家出医药费。
”老李一听,不干了,跳起来喊道:“老爷,你这可不能冤枉我呀!”老爷一拍惊堂木,大声说道:“证据确凿,岂容你狡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了错就得承担责任。
”最终,老李不得不按照老爷的判决,赔偿了阿花的损失。
这个小小的案例,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法学读书笔记

法学读书笔记在学习法学的道路上,阅读相关的法学著作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论法的精神》的法学经典之作,作者是孟德斯鸠。
这本书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让我对法学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以其深邃的洞察力和广泛的研究,探讨了法与各种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地理环境、气候、宗教、风俗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这种观点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不能脱离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才能实现法律的公正和有效。
书中关于政体的论述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并详细分析了它们的特点和运行机制。
他指出,每种政体都有其优点和缺陷,关键在于如何通过法律和制度的设计来扬长避短。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良好的政体应当在权力制衡、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做出合理的安排,以确保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此外,孟德斯鸠对法律与自由的关系的阐述也让我深受启发。
他强调,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动。
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保障自由的实现。
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人们才能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这让我认识到,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而不是自由的束缚。
我们应当尊重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个人的自由。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不禁思考起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
我国是一个具有独特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国家,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法治经验,又要充分考虑到本国的国情。
我们应当注重法律与道德、风俗等本土因素的融合,使法律更符合人民的需求和社会的实际。
同时,我也意识到,法治建设不仅仅是制度的建设,更是观念的转变。
要实现真正的法治,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氛围。
这就需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让法律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和价值的追求。
另外,从《论法的精神》中我还体会到,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和适应性。
《社会学的邀请》读书笔记(通用3篇)

《社会学的邀请》读书笔记(通用3篇)《社会学的邀请》读书笔记(通用3篇)《社会学的邀请》读书笔记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学的邀请》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学的邀请》读书笔记1这本书的作者Jon Witt认为:社会学旨在对这两个问题提供答案。
尽管其他学科也试图做出回答,但社会学提供的分析视角,既有更大的包容性,又有更大的密切性。
这本《社会学的邀请》面向普罗大众,提供了全景看社会和聚焦于社会上的人的视角,进而对人与社会的关系,差异化的后果进行细致的分析,让我们了解:我们的行为如何塑造了我们周围的世界,而我们又是如何被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所塑造的。
他期望我们接触过社会学之后,不再以以前的方式去看这个世界,并期望它能改变我们关于我是谁及应如何去做的认识。
进一步说,这本书能为我们提供一种工具,让我们走出原来的生活世界,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建立一个更美好的家园。
而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三点:1、现代社会里,相互依赖性比个人主义更重要,仅有个人是不够的,我们实在是太渺小了,我们彼此互相需要。
电影《美国丽人》中,郊区后现代中产阶级家庭中,母亲对女儿说:“你已经长大了,你应该学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你不能指望人和人,除了你自己。
”我们想要相信我们是自己的救世主,这会赋予我们所渴望的控制力,会让我们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
但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我们每个人都很脆弱,都需要依赖他人,都很贫困。
每个人除了依靠他人别无选择。
想一想,我们真的仅仅是我吗?我们的经历,我们的朋友,我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则。
在社会学意义上,“自我”这一概念超出了人的身体所包含的东西。
它包括社会纽带关系。
我们的性别、出身地、毕业的学校,认识的人,拥有的技能,性情,等等,把我从我与他人的关系中分离出来,是很困难的。
我们的行动不仅仅受自我意愿的影响,还受“我们假想的他人的一组态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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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邀请》读书笔记
对于一个大二的法学学生来说,我不知道这时候才收到法学的邀请是不是已经有点太迟了。
但是,也幸好自己有一定的外国法制史的基础作为铺垫,否则对于这本书的某些方面肯定会有点一知半解。
可以说,阅读这本书并非是一种煎熬,反倒可以说是一种享受。
整本书中,几乎没有大部分法学论文所拥有的晦涩语言所交织而成的蜘蛛网。
事实上,这样子更像是一个邀请的样子,不会很深刻,不会很有条理,却在随口一说中展现了另一个天地。
拿到书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代表边沁的功利主义的“法律的目的在于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不得不说,边沁的功利主义在涉及到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时,是显得极其无力的甚至难以发展的,尤其是在中国本土,牵涉到关于生命的问题的时候。
但是,这句话放在这么一个邀请的扉页却是无可厚非的。
即使是在这么一个物欲横流的世代,每个人对于幸福还是向往的,而对于这么一个可以保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法律,自然也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作者在介绍法律的美妙的时候,是从多个角度进行介绍的。
第一篇法律的普遍性,主要说明了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它伴随我们从生到死;甚至在我们死后,他也不放过我们……并且在我们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第二篇法律理想与丑陋的现实,主要介绍了法律所要实现的价值的理想样子,并提及法学理想流派和怀疑流派的辩驳;第三篇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主要阐述了西方法律所具有的法律体系的一般性以及其在遇到实际案子中,与本土资源上的关系;第四篇法律的分类主要讲述了西方法律学者眼中的法律的分类;第五篇法律的渊源,主要讲了西方法律的法律的由来以及成文法与判例法典的比较;第六篇律师则介绍了法律是可以由专业人员掌握并应用的,而随着其愈加的复杂化,则产生了律师;而后几篇,则讲述了法律的学术研究、法律的未来以及作者对于法律未来的思考得出的几点建议。
正如我开头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可能需要一定的外国法制史的基础来作为铺垫,尤其在书的后面几篇这种感觉尤为凸显。
因此,我更愿意从我所比较了解的部分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二篇的题目是<法律理想与丑陋的现实>,何谓法律理想,作者在这篇中并未给出一个直接的答案,而就本篇的理解而言,我认为法律理想似乎更多的是指,法律的价值。
“人类部分地生活在理想中,律师也不例外。
”其实,不仅仅是律师,任何一个法律相关职业都有其理想,甚至是任何一个职业,每一个人都有理想。
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理想可能就是在乐园里面看到动物们和平共处的场景,而一个守财奴的理想则可能是有朝一日,自己的财产可以达到怎么数都数不完的地步。
作者通过说清楚正义、自由、平等以及秩序与法律的关系来向我们阐述了法律的理想画面。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几乎所有的职业都不可能是完美,在其现实中也都是有其糟糕的一面。
就法律而言,目前,我们更多的接收到关于法律的媒体舆论的信息往往也是丑陋阴暗的。
而作者在之后也向我们讲述了法律反传统者对于法律理想的看法以及我们现实中所遇到的那些法律所带来的丑陋问题。
对于每一个小男孩而言,相信他们都会有这样一个梦想,长大后可以成为一个可以主持公平,扶助弱小,匡扶正义的人,比如警察,比如法官、律师。
我也不例外,正义的想法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灌输到了我的血液和大脑里。
然而,随着年岁渐渐的长大,随着我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这种思想已经开始渐渐的改变了。
正如小时候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在对于像“离婚、一夜情”等的看法所发生的改变一样,对于成为一个警察的热情也变得不再强烈了。
不过,在前次和一个警察聊天的时候,我发现,其实这种想法并没有改变的太多。
聊天的时候,一想到和我聊天的人是一个人民警察啊,一个正义的武警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热血起来。
而因此我也更愿意相信,其实在我心里面对于法律的理想也是充满着希望的。
关于正义,恐怕这个词会是法律语言中最难以下定义的词汇了。
本书中,对于正义,作者就介绍了三种不同的正义,即作为平等的正义、作为应得的正义和作为授权的正义。
平等的正义即我们应追求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平等的正义,在处理类似的情形时,应该按照同样的方式来处理;应得的正义所关注的焦点则是确保人民得到他们有权得到或理应得到的东西;而授权的正义则是指一个公正的法律制度,将会尽可能地确保每个人获得那些资源和成果的权利。
尽管这三种正义的说法是迥然不同的,但是作者并不认为它们之间是互相敌对,相互排斥的,而是经常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然而就我而言,我更倾向于应得的正
义。
不可否认,这个定义过于狭隘而像是一个没有经过法学教育的培训的普通民众所做出来的选择,然而在我看来,平等的正义无非就是“同等情况同等处理”罢了,这完全可以使用平等这个词加以概括。
而授权的正义莫过于就是每个人都有获得资源和成果的权利,然而如果这样简单划分的话,书中那个“五十个人爱上了梦露”的例子便会转变为对梦露小姐的不公平与不正义。
而应得的正义,是我最认可的。
正如圣经里面说的“做工的得工价是应当的,那些工价也是参与做工的人所应得的;而对于那些做了坏事,犯罪的人,圣经里面也说“义人得永生,罪人受永刑。
虽然这些并不是法律领域上所说的话,然而在我看来,这是值得相信的,我也相信这些罪犯,即使侥幸没有得到法律的所应得的惩罚,他们自己在实施完这一类犯罪的同时,也已经得到了应得的正如圣经中说的“复仇在我,伸冤在我的结局。
关于自由与平等,作者是以目前的社会正义为基础来阐述的,他认为,社会正义是指社会在进行资源分配的时候必须通过法律达到正义。
而这种正义即上述我们所说的作为平等的正义,即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使其平等;而自由则是要求我们不应当干预自由市场,让市场自己来进行调控和呼吸。
不可否认,在我们努力达到社会正义的过程中,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显然,单纯的追求自由,或者仅仅强调平等来进行资源的分配都是有弊端且显然难以发展的。
前者可能会导致在若干年后,市场中出现资源垄断的局面,而导致资源分配的两极化越来越明显,使得社会正义的理想难以达成;而后者可能会使得处于这个社会下的人失去想要奋斗和努力的心志,因为他们会寄希望于这个社会中所带给他们的一系列的福利。
而对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作者的观点是,“就社会正义这一理想及其与自由市场的兼容性产生的争议,划分出了政治上的左派和右派,而两派之争经常会言过其实”……“所以,如果说自由(包括根据自己制定的条件自由的买卖)与正义(作为平等的正义,或是作为授权的正义,或是作为应得的正义)是背道而驰的,也不无道理,而在现实的意义上,关键在于如何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
对于这样的答案,其实我是不满意的,这句话似乎放在任何两个有着对立面的事物上都是成立的。
诸如苏力先生所认为的成文法与民间法二者之间,至少在中国本土资源的情况上,二者是背道而驰的,然而在现实的意义上,其关键也仍是如何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
只能说这样子的结论并没有解决问题,而是留给我们不停地思考,而这样的思考同时也正是法学这个专业所带给我们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