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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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百题知识

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百题知识

河北省百万职工企业民主管理百题知识竞赛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A )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 C )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A民主评议 B酝酿推荐 C选举和罢免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B )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A厂务公开 B职工代表大会 C民主对话会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A )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A权力 B民主管理 C议事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C )负责,是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A领导班子 B职工代表 C职工(代表)大会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A )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C )。

A审议 B讨论 C讨论通过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A )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B )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A厂务公开 B职工代表大会 C民主对话会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A )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doc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doc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年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各位代表:遵照"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在我向大会作《中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中发电力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十分重视招待费使用的管理,年度继续把其纳入公司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在日常管理中,公司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省电力公司《关于制止用公款宴请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有关规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补充规定》以及党委,厂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文件规定.为此,公司也专门制定《关于招待就餐标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就餐标准及审批办法的规定》,规范了招待费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招待标准等管理内容.同时,公司遵照有关规定根据其经营产值,对各分公司(单位)的年度业务招待费用额按比例进行限定,并定期对各分公司(单位)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各分公司(单位)能够按规定认真执行招待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做到严格管好,用好本单位招待费用.年,在党委,厂部的领导下,在公司职工代表以及全体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下,公司在招待费的使用上,本着合理,节俭,有利的原则,始终坚持"对口接待,限制陪客,控制标准,严格审批"等措施.招待费主要用于:1,公司档案管理通过国家二级的认定工作.接待有关部门来厂对其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工作.2,接待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来公司检查,验收和指导安全生产等工作.3,接待市地税局,国税局领导及办事人员来厂检查,指导以及有关业务往来工作.4,春节期间,到广东,河北,山东等地慰问我厂检修和工程监理人员.5,用于工商登记,年检,申报,以及因上述工作来公司进行具体指导,审核的工商系统工作人员.6,在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用于接待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单位.7,用于接待业务单位及兄弟单位来厂洽谈业务.8,用于其他公务发生的招待和就餐费用.年度公司发生的招待和就餐费用为元,和上一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基本持平.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公司面临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形势的严峻考验,这就要求我们要继续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和各种开支.因此,在招待费的使用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措施,总结经验,克服不合理因素,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也请各位代表和公司全体职工继续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电力企业职工持股与关联交易常见的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电力改制

电力企业职工持股与关联交易常见的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电力改制

电力企业职工持股与关联交易常见的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1、存在的违规行为(1)国务院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三部委《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改革[2003]37号)中规定:“暂停违规改制或新设立职工持股的企业投资新设立发电企业。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电力企业暂停办理新的审批,正在审批的要立即停止。

严禁未经审批实施企业改制、出售资产和新设立企业。

”(2)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28号)规定:“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行为”,“国有电力企业不得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投资活动。

电力企业干部职工直间接持股1年内(2008年3月19日起)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

”(3)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中规定:“国有企业不得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的投资活动。

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改制主体的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关联企业指与本国有企业有关联关系或业务关联且无国有股份的企业。

严格限制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国有企业中已投资上述不得投资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

在股权转让完成或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投资企业增加投资。

已投资上述不得投资的企业的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

”2、存在的违纪行为1995年至2004年,中央纪委共有6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出了21项规定,共计28个“不准”和“不得”。

如: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监察部、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

监察部、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

监察部、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监发[1998]4号
【发布部门】监察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日期】1998.11.10
【实施日期】1998.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
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
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监发〔199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监察部
国家经贸委
全国总工会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向职代会报告下列重要事项: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三)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

企务公开制度

企务公开制度

企务公开制度1.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公开。

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公司转机建制,须通过职代会公开。

2. 民主评议干部公开。

公司必须坚持一年一度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

领导干部在职代会上述职,报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接受职代会民主测评,并将民主评议标准、评议程序、评议结果以及评议后干部的任用条件、任用程序、任免结果等公开。

3. 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提取依据、计划、支出情况,必须定期向职代会报告。

公司领导人员不按规定报告或者不据实报告的,由有关部门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4. 工资、奖金分配公开。

工资、奖金分配是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有较高的透明度。

首先是分配方案要公开(即年度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其次是分配政策要公开(即让本单位职工对具体分配政策清楚明白,并能计算出本人当月的收入);第三是分配过程公开(即单位内各级分配均公开进行,不允许发“小红包”或其他不透明的工资奖金);第四是分配结果公开(即工资奖金,分配结果上墙,互相监督)。

5. 物资供应工作公开。

实行阳光采购,公开采购渠道、采购价格,货比三家,力求降低采购成本。

6. 工程项目公开。

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凡企业上基建、技改项目,都要向职代会报告,请职代会论证,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防止重复建设、盲目决策,杜绝工程投标、招标中的不正之风。

7. 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这项内容主要包括职称评聘的政策、条件、指标、评定程序、评聘结果公开,干部职工奖惩情况公开等,便于职工群众了解和监督。

8. 公司领导干部的电话费,办公室和住宅的电话费应每月公布一次,各部室、分公司也要实行电话费及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各部室、实行电话费定额管理,向职代会公开,超额部分由个人支付。

对拨打信息服务台的严加管理。

9. 住房标准分配公开。

坚持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分房、购房方案。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公司厂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带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厂务公开的原则1、遵循全心全意为职工办企业2、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3、有利于增加企业管理工作透明度4、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5、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二、厂务公开的内容1、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2、企业财务状况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4、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5、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厂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刑事、程序和负责部门。

四、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由厂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

成立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工会、办公室、财务负责人组成,公司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工会、办公室负责。

每半年检查一次厂务公开情况。

附:厂务公开项目、责任部门、形式和程序一、企业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开细则(一)主管部门:办公室(二)主管部门责任,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企业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情况,对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对合理部分给予采纳。

(三)公开内容1、计划编制原则;2、计划的内容和计划分解、落实情况;3、计划执行结果。

(四)公开的形式和程序1、企业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稿,经法人代表、总经理同意后由公司领导讨论决定;2、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3、提交厂职代会讨论审议,定稿上报集团公司;4、有各处室、分厂向干部、职工公布贯彻上述计划;5、半年或一年总结执行结果向职工公布。

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开细则(一)主管部门:办公室(二)主管部门责任。

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决定的背景、原则和内容,征询意见、建议、整理成文。

(三)公开内容1、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背景和决策原则;2、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的内容和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公司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依法保障职工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利。

第三条**公司工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维护国家、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企业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安全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强化安全理念,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㈠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财务预决算、业务招待费、企业年金收益和职工培训计划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或决定。

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

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建设分配方案以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职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现金的规定

职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现金的规定

职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现金的规定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精神,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需要掌握的原则(一)在公务交往活动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礼品、现金等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后到厂办登记。

(二)凡馈赠给工厂集体的一律上交,不得据为己有;馈赠给个人的,登记上交后酌情处理;亲朋好友之间涉及公务、业务所馈赠的也须上交;凡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或培训所发的纪念品不在登记范围。

(三)须登记上交的礼品、现金,从收受人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登记。

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所在单位领导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处理办法(一)礼品价值在100元以下(含100元)归收受人所有。

(二)礼品价值在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含200元)在厂办登记按实物价款上交20%后归收受人所有。

(三)礼品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在厂办登记按实物价款上交30%后归收受人所有。

(四)礼品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在厂办登记按实物价款上交50%后归收受人所有。

(五)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一律交公,经研究酌情给予奖励。

(六)礼品折价款,交厂财务部列项管理。

(七)各单位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现金(包括代金券、礼券)在厂办登记后将所收现金的30%奖励给受礼人(最多不超过500元);50%补充受礼业务招待费;其余20%上交厂财务部。

(八)凡上交的礼品或现金,一律要开收据并留底备查。

四、本规定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规定一、根据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监发(1995)3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的各种费用均为业务招待费。

三、使用业务招待费应当加强管理、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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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烟草分公司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持企业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根据《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的各种费用。

第三条企业使用业务招待费应当加强管理,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四条单位主管领导应当每半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据实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传达。

第五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金额,开支是否符合有关制度、使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对于不按期或者不据实报告的,由企业主管部门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纪律处分。

第七条分局(公司)党组、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科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由金昌烟草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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