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网站)

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发布的《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学校公布了《2021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现就同学们在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一、项目申报阶段答: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简章,并仔细阅读了解我校《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手册》,确认本人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照《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审核要点》仔细逐项检查,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符合基金委和学校要求。
同时可参考2021年学校国家公派项目宣讲会相关专家的介绍材料(加入QQ群或联系所在学院负责老师获取)、或在线经验分享会资料等。
严格按照校内申报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因学校还将进行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其他申报环节工作,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再进行推荐。
初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国内导师推荐信、邀请函、外文研修计划、国外导师简历、成绩单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及学位证明等,详细要求请阅读工作手册中“实施办法”及附件九的相应内容对照准备。
成绩单需包含自本科起至最近一学期(2020年秋季学期)的所有学期成绩,请核查勿有遗漏内容。
申报系统填写身份证信息时要求身份证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需更换请提前办理。
此外,申请人可提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用户注册,了解和试填申报系统申请表的相关内容,仔细斟酌做好内容准备,待正式开网后提交。
3、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答学生提问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答学生提问Q1.关于交保证金的问题。
据说现在申请的国家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要交4万,另一类不发达国家要交2万,这个费用对于学生来说负担挺重,可否减免保证金。
A:缴纳4万元或2万元的保证金不是指接受的国家不同而缴纳的不同,而是指国内申请的不同地区缴纳的保证金不同,比如北京地区,西部地区。
当然对于申请国别不一样缴纳的保证金也有不一样。
对于学生申请,保证金是减半的。
例如北京的学生去美国,本应缴纳4万元保证金,但对于在校学生,由于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则只用缴纳2万。
同样,本应缴纳2万元保证金的,在校生只用缴纳1万元。
对于收取在校生保证金的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人为本,是充分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为在校生做出的特殊规定。
Q2.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补助是多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生活费是否足够学生在国外的生活?A:奖学金或生活费的发放是由使(领)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标准按季度发放。
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在到达对方国家后10日内到使(领)馆报到,留下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
使(领)馆会按季度将奖学金或生活费打到学生提供的帐号上。
但前提要求是一定要在国外认真学习,不能参与其他例如经商之类的活动,如果被发现有诸如此类的活动则奖学金或生活费将停止发放。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生活费百分之百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Q3.国家基金委网站上说这次派出时间是9月份,但如果邀请函要求是7月入学,学生必须要等到9月份走吗?A:这不是硬性规定,若办理7月份的签证来得及,则可以在被批准派出后按照对方学校要求入学。
并且派出资格会保留到12月底。
Q4.现在国外有很多著名的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是否包含在这次的项目内?如果与这类研究机构联系成功,是否也可以申请这次的国家公派项目?A:可以申请。
只要是攻读学位,对方研究机构可以授予学位则可以申请本次的公派项目。
Q5.这次公派项目是否可以带配偶?若带配偶那资助的费用是不是要比一个人多?A:可以带配偶,但是配偶的手续要按照国家因私出境的规定来办理。
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申报阶段:1.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规模有哪些变化?答: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规模为800人。
在职人员与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选派规模均不设录取比例。
2.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学生类申请人重点资助专业领域有哪些?答:学生类申请人的重点资助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在职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是否必须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答:是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实质性合作项目派出。
4.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或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根据现有中外合作项目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5.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6.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不可以。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1、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更改?不可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
留学身份一旦确定以后不允许进行更改。
如需更改,则必需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为落实国外接受单位选择利用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者,如计划通过本单位合作项目或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例如:瑞典皇家工学院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推荐意见需由所在单位主管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操作后台);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出来。
《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能单独打印。
5、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在受理单位未接收前,申请人可以进行修改。
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提回申请表后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必须重新进行提交并打印。
CSC重庆大学常见问题说明

附件1:常见问题说明一、研究生MIS系统出国(境)访学申请信息录入说明1.所有研究生申请人员必须进入MIS系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申请项目名称一栏: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MIS系统中“学习/研修/计划”一栏不填,按“校内提交材料及要求”直接提交研修计划。
4.出国费用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5.是否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重点资助学科专业名称、重点资助学科代码不用填写。
6.如论文在MIS系统中“刊源情况”显示为“null”,请在纸质打印申请表手写(SCI、EI等),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后在手写处盖公章有效。
如导师未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该论文无效,后果自负。
MIS系统中论文、专利、著作等个人成果仅指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个人排名第二的成果。
请申请者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MIS申请表。
7.如MIS中无申请外方学校,请选“其他”后在纸质打印申请表手写,学院审核后在手写处盖公章有效。
8. 如研究生在MIS系统填报中,出现因MIS系统造成的技术性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MIS系统管理老师:何老师 65111650/65112125。
二、其他问题说明1.校内评审提交材料仅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材料的一部分,申请者者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后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全部材料。
凡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的项目,请自行保管好原件,在校内评审通过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原件,由研究生院统一盖章后在公示结束后返回至申请者,请本人在公示结束后尽快到研究生院408办公室领取《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原件,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WORD版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和PDF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不超过1M)向国际处提交。
3.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前请仔细检查导师意见、学院领导签字及公章、材料要求及材料顺序等。
学校不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者的申请。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一、申报阶段:1.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时间、选拔范围及选派规模有哪些变化?答: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仍为一批,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从3月20日开始,截至北京时间4月5日24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规模为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派规模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1000至4500名。
2.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4.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不可以。
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公派留学项目答疑解惑

公派留学项目答疑解惑(一)“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篇1. 作为在校本科生,应如何申请“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答:项目采取“学校申请项目资助---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规模---学校选拔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能否参加项目选拔请与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咨询。
2.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习期限及形式?答: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0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3. 如学校与外方签订的协议中或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明确注明雅思6.5即达到其入学标准,但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是否作为外语合格?答:根据《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申请人的雅思、托福、WSK等成绩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
对于上述情况,建议由国内学校与外方沟通,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外语水平面试/笔试,在邀请信中注明申请人外语已通过其面试/笔试,或单独出具合格证明亦可。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篇1. 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2. 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不可以。
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3.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往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问题

往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问题
1、外语未达标;
2、联合培养计划未经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3、未进入博士阶段人员申请博士联合培养;
4、提交有条件邀请信或非正式邀请信(如电子邮件等);
5、邀请信无留学期限或起止年月;
6、校内评审专家已经表的推荐意见千篇一律;
7、重复申报(如同一申请人、同一时段申请多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奖学金,或已被录取尚未派出人员再次申请等);
8、超龄;
9、申请材料不全等;
10、信息平台申请表填写的国外留学单位与邀请信不一致。
例:在信息平台填写留学单位时须与邀请函一致,避免填报错误,如:美国很多洲立大学与非洲立大学的名称十分相像,稍微不注意就出错。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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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有什么区别?主要是选拔范围不同。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面向60所签约项目高校选拔(项目院校详见项目选拔简章)。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面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以外(专项硕士项目除外)高校和其他单位选拔。
上述两个项目选拔标准、要求、资助标准相同。
2 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系申请人为落实国外留学单位选择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系申请人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合作协议派出(需申请人按项目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协议单位,并获外方同意)。
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申请者,不需另行提供学费证明。
申请者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例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并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对外联系申请。
计划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的人员,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3 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
申请者在申请出国留学前,应先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
所有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
4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资助内容主要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
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5 何时开始执行新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新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已于2010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各使领馆发放奖学金时间不完全相同,可能在具体执行上会出现时间差,属正常现象。
6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申请者,是否可再次申报?不可以。
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规定,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
享受资助国际旅费项目的人员除外。
7 委培、定向学生是否可以申请项目?不可以。
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8 已经获得全奖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原则上可以。
如果外方大学允许已获学校全奖者申请其他奖学金,则该生可以向国家提出公派研究生申请。
凡被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录取者必须按协议履行公派出国人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管理。
9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否可以资助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学习?不可以。
10 我能否同时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奖学金项目(含不同项目渠道)?不可以。
同一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仅限申报一个奖学金项目(包括合作项目)。
申请人在已提交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前,不能再次申报其他奖学金项目。
如出现上述情况均将被视为重复报名,其第二次申请将不予受理。
11 非“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否能利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可以。
申请者可选择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同时也可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1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学生能否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一般不可以。
除单独遴选的专项博士生项目外(详见项目指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学生如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只能向所在院校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但学生可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中专项硕士生项目。
具体奖学金项目包括:中国学生减免加拿大魁北克省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项目、中法4+4项目、中法9+9项目、瑞典皇家工学院硕士生项目、瑞士政府艺术类奖学金项目、中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
13 是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攻读硕士学位?仅限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教育/科研机构大学签有专项协议(具体项目名称请参见基金委网站)的硕士研究生项目。
14 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可以。
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5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吗?不可以。
16 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吗?不可以。
17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6个月以下的项目?不可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不接受少于6个月、多于24个月的申请。
18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不可以。
学费资助仅限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9 全日制在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该项目?可以。
20 申请者在报名的时候,是否一定要提交外方邀请信?除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合作项目外,申请时均需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必须使用外方专用信笺,务必注明留学起止时间、攻读学位类型、免除或提供学费信息、语言达标等重要信息。
具体请查阅项目指南。
21 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可以。
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函中明确说明最终取得的学位类型。
不接受“两年后视硕士学习情况决定是否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或类似表达。
22 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研修计划/学习计划是否需要提交原件?不需要。
申请人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邀请函、学习计划/研修计划的复印件、传真件,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另,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材料都将用于评审并留存,提交后将不予退还。
2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是怎样要求的?需提交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24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是visiting scholar是否可以?原则上不可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visiting student或类似表达方式。
25 如何索取《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26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所/实验室负责人填写;由单位主管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填写复核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大学或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
来自“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操作后台)。
27 受理机构是哪里?“985”、“211”院校均是我委授权的受理机构,来自以上院校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院校、科研院所、部委、单位的受理机构请查阅我委网站。
28 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受理机构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接收申请表以前,申请人可以将已填写的网上申请表提回并进行修改。
申请人可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将申请表提回后进行修改,但修改以后必须重新进行提交并打印。
受理机构如已在网上接收申请表,申请人将无法再更改申请表信息。
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29 被录取以后得到的录取材料包含哪些?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出国留学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一式二份)。
30 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国家公派研究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申请当年。
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
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人员将不再有资格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1 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是否可以报销?赴英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报销至多1000英镑的bench fee,具体规定可查询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网站。
赴其他国家的公派留学人员,不予报销类似费用。
32 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根据美方实际发放签证申请表的种类办理F-1或J-1签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仍要求办理J-1签证。
33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关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34 提交的材料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1)务必重视研修计划的书写格式和质量,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2)国内外导师信息准确、清晰,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他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介绍;(3)请有选择性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4)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务必提供当年学费明细表(有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提交到基金委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在申请阶段保持通讯畅通;(5)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6)申请材料请按材料清单顺序用订书器装订,不要使用塑料封皮、档案袋、燕尾夹、曲别针等;(7)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有双方导师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