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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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恋理论

(一)依恋的定义

依恋,一般被定义为幼儿和他的照顾者(一般为父母亲)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它产生于幼儿与其照料者母子依恋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一种感情上的联结和纽带。

(二)依恋的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儿童的依恋分为A型(焦虑—回避型依恋)、B型(安全型依恋)和C型(焦虑—抗拒型依恋)三类。

1、A型(焦虑—回避型依恋)

这类儿童在陌生情境中,母亲是否在场对他们的探究行为没有影响。母亲离开时,儿童不表现出明显的分离焦虑;母亲返回时,也不主动寻求接触;母亲接近时反而转过身去,回避母亲的亲密行为。在忧伤时,陌生人的安慰效果与母亲差不多,不表现出明显的陌生焦虑。

2、B型(安全型依恋)

这类儿童在陌生情境中,把母亲作为“安全基地”,去探究周围环境。母亲在场时,主动去探究;母亲离开时,产生分离焦虑,探究活动明显减少。忧伤时容易被陌生人安慰,但母亲的安慰更有效。母亲返回时,以积极的情感表达依恋并主动寻求安慰,即使在忧伤时,婴儿也能通过与母亲的接触很快平静下来,然后继续探究和游戏。

3、C型(焦虑—抗拒型依恋)

这类儿童在陌生情境中,难以主动地探究周围环境,而且探究活动很少,表现出明显的陌生焦虑。母亲离开时儿童相当忧伤,但重逢

时又难以被安慰。实际上,这些儿童抗拒母亲的安慰和接触。他们的行为表现出一种愤怒的矛盾心理,对母亲缺乏信心,不能把母亲当做“安全基地”。当母亲返回时,他们拒绝去探究,仍表现出明显的焦虑不安。

如果把B型称为安全型依恋的话(约占70%左右),A型(占10%左右)和C型(占20%左右)则称为不安全型依恋。三类依恋之间的区别不在于强度的强弱,而在于质量的好坏。显然,B型的质量高,而A型和C型质量低。

可见,婴儿的依恋行为中,存在着一种依恋安全模式和两种依恋不安全模式,前者属于良好、积极的依恋,后者属于消极、不良的依恋。

当然,来自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儿童,其依恋的模式因为受到所属环境的影响,而会有较大的不同。

影响依恋安全性的因素体现在稳定的照看者、照看的质量(包括照看的态度和环境)、儿童的特点、家庭的因素等四个方面

1、稳定的照看者

稳定的照看者是儿童依恋形成的必要条件。通常,这个人是母亲。母亲在婴儿依恋的形成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照看者不稳定,将对儿童依恋的形成起到破坏性作用。安娜·弗洛伊徳(A.Freud)曾研究过二战期间欧洲一些孤儿的依恋发展,发现由于战时看护孤儿的护士不稳定,导致这批儿童无法形成对照看者

的正常依恋,只能相互抱成团,相依为命,对社会适应造成很大困难。斯皮茨(R.Spitz)对孤儿院孩子进行的研究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这些孩子都在3~12个月内被母亲抛弃,他们被放在一个大的病房内,至少七八个孩子都由一个护士照看。和与父母分离前的快乐、外向的行为相比,他们哭泣,对周围环境退缩,体重减少,很难入睡。如果孩子所见到的照看者无法代替母亲,这种伤心就更加严重。

2、照看的质量(包括照看的态度和环境)

首先,照看态度对依恋形成有重要影响。婴儿与照看者之间互动的方式,决定着依恋形成的性质。通过对4 000对母子的66项研究表明,母亲对孩子的信号始终能作出合适、积极的回应的,对孩子照顾温柔而细致的,孩子的依恋安全就比较强(De Wolff, &Van Ijzendoorn, 1997)。因为在此过程中,儿童发展了一个信仰体系,即将父母合并成一个在保护、培养、安慰和安全的方面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人,同时儿童形成了一个信念,自己能够从别人那儿获得积极的反应。

安斯沃思根据敏感—不敏感、接受—拒绝、合作—干涉和易接受—冷漠四个维度来评定母亲的照看方式,结果发现安全型依恋的儿童,其母亲的照看方式在以上四个维度上的分数都高。其中,母亲对儿童的敏感性是影响儿童依恋形成的关键因素。敏感的母亲对儿童是易接近的、接受的、合作的。安斯沃思发现,婴儿出生头三个月中,哺乳过程中敏感性高的母亲,其婴儿在1岁时一般都显示安全型依恋模式。来自于照看者的关心的、温馨的、适时的抚养,有助于婴儿形成安全

型依恋。如果母亲取拒绝态度或不敏感,教养行为又不适当,婴儿则会形成不安全型依恋。

其次,照看环境。这里讲的照看环境是指婴儿在家庭中由母亲或亲属单个儿照看还是把婴儿送到托儿所集体照看。在托儿所,一般采取集体照看,几个保育员轮流照看几个或十几个儿童。在集体照看条件下,每个儿童得到的关怀要比个别照看少,儿童与照看者相互作用的时间或机会少,但这只是一个量的问题,还不足以影响儿童对母亲依恋的性质,关键是照看者的照看质量,也就是照看者的敏感性、易接近性和合作的态度或行为特点。我们知道,母亲的照看态度对儿童依恋的形成具有关键的作用,通常,儿童在进入托儿机构时,依恋的模式已经形成。新的照看环境一般不会改变母子依恋的模式。集体照看和短暂亲子分离也不会中断亲子依恋。但研究也表明,日托儿童与家庭照看儿童在依恋强度和依恋表达方式有差异。日托儿童依恋行为少,焦虑水平低,探究频率高,多以接近、注视和有声信号表达依恋。家庭照看儿童依恋行为多,焦虑水平高,探究频率较低,多以身体接触、接近行为表达依恋。

3、儿童的特点

依恋关系是亲子双方共同构筑的。因此婴儿自身的特点也决定了建立这种关系的程度。

一些心理学家在研究中发现,早期儿童的行为特性、活动水平、挫折耐受力与生活的节律性有明显的个体差异。一些儿童容易照料,与母亲关系融洽,容易接受抚慰;一些儿童很难照料,异常活跃,拒

绝母亲的亲近,不易抚慰。这主要归因于儿童先天特性尤其是气质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儿童的气质特点是母亲抚养困难的重要引发源之一。气质在依恋形成与发展中的意义在于,它是影响儿童行为的动力特征的关键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赋予儿童依恋行为以特定的速度和强度,制约着儿童的反应方式和活动水平。对于难以照看型气质的儿童和敏感—退缩型儿童,其母亲的抚养困难程度,显著高于容易照看型气质的儿童的母亲。

有关缺陷儿童的研究表明,儿童的智力水平及生理缺陷对依恋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大多数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在与母亲交往中往往消极被动,交往的主动权在于母亲,不像正常儿童那样能够把握主动权。智力正常的儿童比弱智儿童更爱注视母亲。而聋童对父母的依恋通常发展缓慢,而且衰减的速度也快,其主要原因在于聋童与父母之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信号反应系统,使他们的交流受阻。如果父母与聋童之间建立起相互理解的符号系统,情况就有所改善。

(四)家庭的因素

在儿童的生存条件中,家庭是第一要素。失业、婚姻的失败、经济困难和其他一些因素都会影响父母对儿童照看的质量,从而破坏儿童的依恋安全。

孩子在养育环境中是否得到关爱,是否被精心抚养,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依恋安全。有一项研究表明,第一个出生的孩子会因第二个孩子的出生而降低依恋安全性。

正常家庭,尤其是婚姻美满、成人之间充满温馨、较少有家庭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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