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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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6篇)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6篇)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一、简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采用百分制,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管理评价、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____%,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权重为____%,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按实计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一次,每考试合格通过一人得____分,总加分不超过____分,并在施工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诚信评价得分上增加。

二、企业评价企业评价由广州市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按照广州市建委负责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附表1)和《建筑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附表2)实施。

企业发生评价表中行为时,应由经办人填写评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专人在次个工作日结束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完成录入,并通知企业。

当日18时前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本日计算,当日超过18时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次日计算。

三、工程评价(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运行情况,我委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下称自动评分系统)。

自动评分系统依托“监督管理系统”、“混凝土追踪系统”、“检测监管系统”、“深基坑和地下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筑起重设备实时监控系统”及“现场考勤定位系统”、“现场诚信评价资料上传模块”等子系统运行,通过自动采集施工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的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结果管理中的质量安全数据,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的自动评分。

自动评分系统评价标准分为①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4),②建设(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5-6),③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7),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8-9),⑤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表10)五部分(二)评价范围、标准、周期和计算。

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每年都需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下面是一个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细则,用于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一、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1.企业是否建立并完善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2.企业是否建立并健全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措施?3.企业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4.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5.企业是否定期对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二、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1.企业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与评估?2.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4.企业是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5.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记录与报告制度?三、安全设施与环境1.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安装了必要的安全设施?2.企业是否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3.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标识与警示标识,确保员工能够识别和遵守安全规定?4.企业是否进行了职业卫生评价与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5.企业是否对岗位进行了合理布局,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整体安全性?四、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1.企业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2.企业是否进行了安全隐患的评估与分类,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3.企业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遇到事故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置?4.企业是否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了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5.企业是否对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评价细则必须根据具体的企业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则和指标,以更全面、准确地评估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评价细则需要定期更新,跟随法律法规的更新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5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5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考核企业安全绩效,正确引导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安全责任、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根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绩效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部牵头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是生产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公司综合部、经营发展部、财务部分别是形象安全、经营安全、财务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风电厂安全绩效考评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一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条综合部、经营发展部、财务部分别是形象安全、经营安全、财务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

第三章考核指标第一条安全绩效考核包括生产安全、经营安全、形象安全、财务安全四部分,各部分权重比例分配执行《绩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第二条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否决指标、关键指标和控制指标。

(一)生产安全包括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机组非停次数及大修全优率等指标。

(二)经营安全包括依法经营、资产损失等指标。

(三)财务安全包括资金往来、资金管理等指标。

(四)形象安全包括损害集团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舆论、报道、节能环保、突发事件等指标。

第四章计分规则第一条安全绩效及其包括的生产安全、经营安全、财务安全、形象安全四部分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计分规则,基准分值为____分。

第二条计算公式安全绩效实得分____∑各部分实得分____各部分占安全绩效权重比例第三条生产安全指标计分规则:(一)否决指标1.发生公司职工人身死亡事故;2.发生负有责任的发包工程人身死亡事故;3.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及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二)控制指标1.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次扣____分;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每次扣____分;3.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____万元的设备、设施等事故,每次扣____分;4.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非人身伤亡事故,每次扣____分;5.风力发电机组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每次扣____分;6.机组大修全优率应大于等于____%,未达标扣____分;7.发生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各类报表和安全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每次扣____分;8.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每次扣____分;9.发生违章作业,造成人员轻伤及一般设备事故,每次扣____分;10.上述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____分。

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电公司作为国家重点能源企业,安全性评价是保障其生产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的实施细则方面展开讨论,详细阐述其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评价范围1.1 系统安全性评价:对国电公司各生产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电力生产系统、输电系统、配电系统等。

1.2 设备安全性评价:对国电公司各类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发电机组、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1.3 人员安全性评价:对国电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进行评估,包括安全培训、操作规范等。

二、评价标准2.1 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国电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合规。

2.2 行业标准:参考电力行业安全性评价标准,确保评价工作符合行业最佳实践。

2.3 公司内部标准:结合国电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公司内部安全性评价标准,保障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评价方法3.1 定性评价:通过文件资料梳理、现场观察等方式,对国电公司安全性进行定性评价,发现潜在安全隐患。

3.2 定量评价:采用统计数据分析、风险评估模型等方法,对国电公司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量化安全风险。

3.3 综合评价: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综合评价国电公司安全性水平,提出改进建议。

四、评价周期4.1 定期评价:国电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价,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价,确保安全性评价工作持续进行。

4.2 事件评价: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国电公司应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价,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4.3 风险评价:在国电公司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前,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价,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性可控。

五、评价结果应用5.1 决策支持:国电公司应将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5.2 整改改进: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国电公司应及时开展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安全性水平。

5.3 绩效考核:国电公司可将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综合、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所需采取的安全防控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项目的风险得以有效管控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发生后的影响。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具备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合理、公正、可行。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专家组织或者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分类:一般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参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一般安全评价第九条一般安全评价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进行评价。

第十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位置、用地、建设工艺等;(二)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和规范要求;(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性质、数量、特点等;(四)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五)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六)建设项目中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七)其他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相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以项目的风险管理为核心,全面评估风险,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

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需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下面是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的细则,供参考: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与法律法规相符合;2.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各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员工是否知晓并遵守;3.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完善,应急演练是否定期组织;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二、隐患排查与整改1.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记录;2.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有效,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进行整改,是否建立整改台账;3.安全生产隐患的数量和级别,整改率的达标情况,重大隐患的有效治理情况。

三、安全培训与教育1.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是否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2.培训方式和内容是否适用,培训效果是否良好,培训记录是否完整;3.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手段和渠道是否多样化,宣传效果是否明显。

四、事故处理与救援能力1.事故处理和救援预案是否健全,应急设备是否齐全,人员培训是否到位;2.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数量和类型,事故处理是否及时、有效,事故救援能力是否得到提升。

五、作业安全措施1.是否建立了作业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是否熟知并遵守;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3.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严格执行。

六、安全检查与监督1.定期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整改;2.安全隐患的发现与处理情况,安全巡查的频率和覆盖率;3.安全监督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监督、评估结果是否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

以上细则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评价和管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2024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是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方法和经验的总结基础上制定的。

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细介绍。

一、细则的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风险控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搬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细则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强调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2.综合管理: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废弃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综合管理。

3.可行性和可靠性:要求安全评价必须基于实际可行的技术和可靠的数据进行,不得虚假夸大或低估安全风险。

4.公开透明:要求安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细则的内容和要求1.安全评价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评价的范围包括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装置、存储和运输设施等。

2.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提出了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安全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估危险源和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环境影响的评估、社会影响的评估等。

4.安全评价的报告和审查:要求对安全评价的结果进行报告和审查,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评价的结果和结论、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5.安全评价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查和监督、对评价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对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监督等。

四、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安全绩效考评是企业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量评价的一种手段,旨在通过对安全工作的评估和考核,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下面是安全绩效考评的一些实施细则:1. 设定明确的安全绩效指标:根据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和需要,制定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指标,如事故发生率、危险源排查率、应急演练次数等。

2. 制定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划分不同的等级或评分区间,便于对安全绩效进行定量评估。

3. 收集绩效数据:定期收集和统计企业的安全绩效数据,包括各项指标的达成情况、事件发生情况等,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4. 进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体系和评分标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等级或评分。

5. 分析评估结果:分析评估结果,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目标。

6. 落实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的改进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改进措施得以落实。

7. 定期评估和反馈:将安全绩效考评纳入企业常规的评估和反馈机制中,定期对安全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对于表现良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必要的督促和指导。

8. 持续改进:根据考评结果和反馈意见,不断调整和完善安全绩效评估体系和评分标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以上是安全绩效考评的一些实施细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安全绩效考评也需要结合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实施,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二)是公司或组织为确保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绩效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以下是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1. 考评指标确定: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法规要求和管理目标确定安全绩效考评指标,如事故发生率、事故处理及报告时效、安全培训覆盖率等。

2. 考评周期:规定安全绩效考评的周期,如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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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8安全评价单元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4安全评价工作程序4.1 前期准备4.2 安全评价4.2.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4.2.2 划分评价单元4.2.3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5 前期准备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6 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6.1 建设项目概况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6.4.1 危险、有害因素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6.4.2 危险、有害程度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6.4.2.2 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⒈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⒉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进行。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6.5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5.5.1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6.5.1.1 根据5.4.2.4得出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搜集、调查和整理在此范围的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6.5.1.2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6.5.1.3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6.5.2 分析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6.5.2.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6.5.2.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5.2.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6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6.6.1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6.6.2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的匹配情况。

6.6.3 分析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7 安全对策与建议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的结果,从以下几方面提出采用(取)安全设施的安全对策与建议:⒈建设项目的选址;⒉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⒊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内容7.1 建设项目概况按照6.1要求进行描述。

7.2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7.2.1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6.4.1的要求进行辨识和分析。

7.2.2 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按照6.4.2.3的要求进行分析。

7.2.3 风险程度按照6.4.2.4的要求进行分析。

7.2.4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6.5的要求进行分析。

7.3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7.3.1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

7.3.2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

7.3.3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

7.4安全生产条件7.4.1 评价单元按照6.4.2.1的要求划分。

7.4.2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为辅,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7.4.3 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7.4.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情况⒈列出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⒉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⒊列出未采取(用)设计的安全设施。

7.4.3.2 调查、分析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情况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⒊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⒍其他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情况;⒎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⒏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⒑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7.4.3.3 技术、工艺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的情况;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等运行情况。

7.4.3.4 装置、设备和设施⒈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⒉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⒊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6.4.3.5 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

7.4.3.6 作业场所⒈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⒊作业场所的法定职业危害监测、监控情况;⒋建(构)筑物的建设情况。

7.4.3.7 事故及应急管理⒈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人员的配备情况;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⒋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情况;⒌事故调查处理与吸取教训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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