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中学法制教育讲稿

合集下载

中学安全法制教育课讲课稿

中学安全法制教育课讲课稿

在特立中学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的讲话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派出所所长,我叫***。

在这个秋高气爽、五谷飘香的九月,我们迎来了新生入学的日子。

为了增进学校师生以及新老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同时帮助新同学了解一些校规,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今天,学校组织了有全校师生参加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我能受邀来到现场,和大家一起就一些中学生常见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研究讨论,感到非常高兴。

借此机会,我利用一些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使大家能对一些常见法律知识和犯罪概念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在多年的办案生涯中,有很多案件已经在记忆中模糊了,但是,有一个案件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是在2005年7月,我市先后发生两起抢劫案,被抢手机两部。

几天后,案件破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令人吃惊的是,嫌疑人杨某是省内某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李某刚参加了高考,并被大学录取。

案情很简单,他们想拥有一部手机,但是不敢向家里人要,看到电视里持刀抢劫的情节后,于是想出了到街上抢劫的主意。

案件的结局很悲惨,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学校知情后将他开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手握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进入了监狱。

他们的大学生涯就此结束,而人生也增加了一个洗不去的污点。

堂堂的大学生,和将要进入大学深造的优秀青年,为什麽会犯下这个错误?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罪与非罪的界限,等知道了,已经铸成大错。

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情啊。

今天,我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还有人重蹈段某、杨某的覆辙。

由此可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下面,我开始讲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法律?中学生为什麽要学习法律?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法律有宪法、刑法、民法、环保法等等,范围很广。

大家不要认为只要我们不犯罪,法律就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从一出生起,就享有了姓名权、名誉权、继承权等,到上学的年龄有受教育权,年满十八周岁后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可以说,我们的一生都在受着法律的保护,我们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都在由各种不同的法律调整着。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黑狼口中学2017.11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

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

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

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

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2024年派出所在学校的安全讲稿

2024年派出所在学校的安全讲稿

2024年派出所在学校的安全讲稿尊敬的校长、教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很高兴能在这里给大家做安全讲座。

我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向大家介绍一些有关校园安全的重要知识和常见问题,希望能够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预防发生意外事件。

首先,我想和大家讨论的是如何确保我们校园的日常安全。

校园是大家学习、生活的地方,我们要共同维护好这个环境。

首先,要保持校园内的整洁和秩序。

千万不可以随意乱扔垃圾,尽量不在校园内随地吐痰或乱涂乱画。

同时,我们也要爱护校园里的花草树木,不要破坏花草树木或者损坏学校的设施设备。

另外,我们还要提醒大家,切勿在学校的实验室或其他有可能引发危险的场所进行玩闹、拿取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其次,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安全防范知识。

家长们都觉得学校是孩子安全的地方,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要时刻注意周围的安全情况。

特别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要格外小心,切勿随意上别人的车,不要与陌生人搭讪或接受陌生人的礼物。

同时,我们在学校内和外要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切勿心存侥幸。

另外,我要与大家分享一些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很多网络设备和信息,但是我们也要警惕网络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使用互联网时,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不点击可疑链接和附件,不下载不明来源的软件和文件,不随意发布个人信息和照片。

同时,要警惕网络诈骗,不相信陌生人的奇怪要求或者各种让人心动的优惠信息,切勿轻易上当受骗。

最后,我要强调一下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在面对意外事件时,我们要保持冷静和机智,尽量找到合适的方法进行自救和保护。

如果遇到火灾,我们要迅速逃离火源,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如果遇到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我们要找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并保持镇静。

另外,我们还要学会急救知识,以及正确使用灭火器、安全锤等应急工具,这些技能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最新精选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最新精选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最新精选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小编整理了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最新精选,希望能帮助到您。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

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

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

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

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讲话稿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本地派出所的民警李晓明。

很荣幸能够受邀来到校园,与大家一起分享关于派出所法制进校园的话题。

今天我将以我多年从事执法工作的经验为基础,与大家探讨派出所法制进校园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派出所法制进校园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肩负着培养国家未来栋梁的责任。

通过派出所的法制进校园活动,学生们能够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对于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的规范和要求。

这有助于建立起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从小学习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为建设法治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次,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警察执法工作。

警察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执行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媒体对警察工作的报道往往只关注警察与犯罪分子之间的对抗,学生们对于警察的认知还存在一些片面和误解。

通过派出所法制进校园,学生们能够近距离接触警察,了解警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以及日常执勤和协助解决问题的经验。

这有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他们正确、全面地认识警察工作,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

不仅如此,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还可以建立学校和社区之间的紧密联系。

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学生们将来也会成为社会的一员。

通过与派出所的合作,学校和社区可以共同为学生们提供更好的安全环境。

派出所可以通过进校园的方式提供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帮助学生们构建正确的安全意识,灌输他们遇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自救和求助方法。

同时,学校也可以向派出所提供关于学生的信息和反馈,使派出所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派出所法制进校园还可以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矛盾和纠纷,预防和解决不良行为。

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

通过派出所的法制进校园活动,学生们能够了解到诸如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等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从而引导他们以和平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学会尊重他人、和谐相处。

桑园派出所法制教育讲稿

桑园派出所法制教育讲稿

桑园派出所法制教育讲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桑园派出所的一名民警,今天我非常荣幸地能够在这里向大家讲解一下法制教育的相关内容。

法制教育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法律是国家的法定权力行使的规范,是国家行为的准则。

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法制教育,我们可以向广大市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警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法制教育还能锻炼市民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市民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如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法规考试等。

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场合选择合适的形式和内容。

1. 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如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展览、法制演讲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2. 法制教育讲座组织专家学者、律师等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向市民讲解法律知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3. 法制教育考试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激发市民学习法律的兴趣和欲望,提高市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我们都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 宪法与法律基本知识市民应该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教育应重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 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常见的法律问题,例如刑事犯罪、家庭矛盾、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我们应该向市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在法律面前的权益和责任。

派出所民警法制课讲稿初中

派出所民警法制课讲稿初中

派出所民警法制课讲稿初中尊敬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很荣幸能够来到你们学校,为大家讲解关于法制知识。

我相信,通过这次讲座,你们将更好地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则和法规,它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发展。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人民生活的保障。

只有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够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社会中。

作为未成年人,你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特别注意遵守法律。

首先,我们要尊重法律权威,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比如,不盗窃、不打架斗殴、不贩毒、不散布谣言等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和风险。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

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我们受到了侵害,应该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和保护。

派出所是我们身边的警察机关,他们会为我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他人欺凌。

我们还要学会正确使用网络。

现在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存在很多网络犯罪和违法行为。

我们应该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不参与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等行为,不散布谣言和不良信息。

网络世界虽然虚拟,但违法的后果是真实而且严重的。

我想和大家强调的是,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对每个人都是平等适用的。

无论你的身份、地位和财富如何,法律都不会给予特殊待遇。

所以,我们要保持法律平等的意识,不要依仗特权或者觉得自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只有依法行事,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今天的讲座,我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法律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遵守法律,不违法。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你们的行为将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法治社会,为美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3年派出所校园法制教育演讲稿通用

2023年派出所校园法制教育演讲稿通用

派出所校园法制教育演讲稿1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有人说,生命像烟花,绽放美妙,划过天际,兀自消逝;有人说,生命像蜡烛,点燃烛光,照亮心灵,蜡尽自灭;有人说,生命像流星,一瞬永恒,美好心愿,来匆匆去匆匆;有人说,生命是值得我们百般珍惜的无价之宝,生命是承载我们崇高精神的美丽躯壳,生命是我们这个世界丰富多彩、充满生机的不竭源泉;也有人说,生命是春天河边轻轻摆动的杨柳,生命是夏天火红石榴的绽放,生命是秋天飘飞的枫叶,生命是冬天塞北的瑞雪。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这宝贵的一次,一但失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安全是最重要的,没有什么能比安全可贵了,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鲜活,如果鲜活的生命不慎或不幸在日常工作中与安全失之交臂,造成了生命的丢失或残缺,那么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给社会带来多大的负担。

当仅仅为了贪图舒适、在现场作业却不戴安全帽时,你可曾想到,安全已离你而去?当你谈笑风生、三五成群地行走在铁道上时,你可曾想到,危险正擦肩而过?当你心存侥幸、违章作业时,你可曾想到,死神已悄悄来临?当你漫不经心、麻痹大意时,你是否明白,生命将就此停止,灾难已经降临?此时,再多的泪水,再痛的哭号,再深的悔恨,都已无法挽回生命匆匆而去的脚步!灾难的发生只是短短的一瞬,可无法磨灭的伤痛却将伴随亲人朋友的一生!任何一个如果,都可以阻止这不幸的发生,都可以让我们一如平常地上班下班、平凡但却平静地生活着。

可是,如果忽视任何一个如果,都会酿成血淋淋的事故!生命是如此宝贵,却又这般脆弱,葬送生命的是什么?是麻痹大意,是违章操作,是无视安全。

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权利,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力量。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重视安全,是每一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着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生命。

侥幸是危险的前奏,追悔是安全的惩罚!不要说工作中有人管你是和你过不去,它是满含善意的提醒和呵护;不要说准确的操作规程让你感到劳累而繁琐,它能使你远离事故的陷阱;不要说简单的警语是累赘的替身,它会时刻提醒你守望安全;不要说预防是无用的枷锁和沉重的负担,它是对付危险最有效的武器;不要说有了安全设施就万无一失,它仰赖的是我们对隐患的关注和警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你们好!今天很高兴跟各位同学见面,在这里我要和同学们一道进行一次法制讲座。

我利用几个经常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通过讲案例、释法律、谈体会这样一种形式,简单的讲几个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算是与大家一块学习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同学们只有在认真学习文化和科学知识的同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才能知道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提高分辨是非,识别善恶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懂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一个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也才能为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增砖添瓦,肩负起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下面,我就给同学们讲五个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案例,同学们在听的时候,可以联想一下,自己身上,或者你认识的人身上有没有这种行为。

案例一:这是一起抢劫案的案例。

本县一名15岁的初中生李某因为迷恋网络,没有钱上网,又控制不住上网吧玩游戏的欲望,于是在去年3月的一天夜里,就尾随一名下班的打工女孩,跟踪来到租住的地下室内,用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架上了女孩的脖颈,女孩顿时战栗起来。

“把钱交出来!”李某的话语中明显带着颤抖,女孩战战兢兢地从钱包里拿出仅有的100元钱,“把手机交出来!”女孩又乖乖地掏出了手机,李某一把抢将过去,又用刀在女孩眼前比划了比划,威胁道:“敢报警我就捅死你!”得逞后慌忙逃窜。

法院少年法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构成抢劫罪。

合议庭念在其年龄尚小,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以抢劫罪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结合这个案例,我们来了解以下刑事责任年龄:《刑法》总则第17条规定: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案中的李某犯罪时是15岁,所犯罪名是抢劫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下面我们再说说抢劫罪的罪名。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从客观方面看,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本案中的李某所作所为完全具备抢劫罪的定性法则,他为了弄到上网的钱,就精心策划,对单独行走的女孩实施了抢劫,并使用匕首威吓女孩交出钱和手机,得手后还不忘恐吓女孩不得报警,否则就捅死她的狠话。

案例二:这是一起盗窃案的案例。

本县一所高中17岁的学生赵某和14岁的学生刘某经常上网吧玩游戏,在网吧里他俩结识了21岁的社会青年张华,成为了好朋友。

有一天在网吧里,张华对两学生说,某某地方好玩,授意他俩从家里偷些钱,好带着他们到那里玩。

于是,年幼无知的赵某就叫上刘某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赵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230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赵某拿着,钱到手以后,张华果然带着赵某和刘某两个人去了某好玩地方,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被张华挥霍。

案发后,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张华和赵某触犯了《刑法》第264条,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张华和赵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这个案例也涉及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刚才学习的《刑法》总则第17条规定,本案中的刘某犯罪时只有14岁,且所犯罪名是盗窃罪,不属于八大罪名,所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张华和赵某犯罪时已经超过16岁,所以应负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这个概念: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500元——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5000元——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盗数额达到23000多元,属于盗窃数额巨大,因此法院对张华和赵某判处了三年多的有期徒刑。

再说说盗窃罪的罪名。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无形财物。

在本案中,赵某和刘某在张华的授意下,采用别门撬锁的方式,在赵某爷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盗取了数额巨大的现金和两条香烟,用于三人挥霍,直接侵犯了赵某爷爷的财产所有权,就符合盗窃罪的定罪条件。

案例三: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案例。

王某是本市一所职业高中16岁的学生,2011年2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喝过酒以后,在从宿舍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撞了同学李某,李某回到宿舍后就把被王某撞到的事情向同宿舍的叶某说了,并说让叶某给处理一下。

叶某答应后,李某就将王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怎么处理。

王某说:“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这时,叶某就往王某的左肩打了一拳,接着又用左手搂住王的脖子,用右拳在王的身上打,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叶某抓住王某痛打时没有注意背后,王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用左手抓住叶某的头发,在叶某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拉将叶某又捅二刀。

经法医鉴定:叶某身体多处被锐器刺伤,导致流血过多,因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后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对叶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王某负百分之五十,叶某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结合这个案例,我们来说说正当防卫。

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由于是持刀伤人,在面对叶某对其拳打脚踢时,当把被害人刺伤后,又连推带拉的连刺两刀,导致被害人重伤后死亡,显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刑法总则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本案中王某是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有遭到被害人殴打侮辱的情节,在防卫过程中才实施了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重伤后死亡的后果。

因而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期执行一年。

也就是说,从宣告判决之日起一年内,王某能够按规定认认真真的学习,老老实实的做人,就可以不用进监狱服用一年的徒刑了。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表现为故意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损害程度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本案中王某首先在叶某的胸部捅一刀,接着又连推带拉将叶某捅了二刀。

经法医鉴定:叶某身体多处被锐器刺伤,导致流血过多,因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杀人,因而,法院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四:这是一起强奸案的案例。

福州一名社会女青年戴某,为报复与其争抢男朋友的15岁的孙某,伙同另一名18岁的无业人员曹某,于2011年8月某日晚上,将孙某诱骗到某大酒店内,先对她实施殴打,在离开房间时,唆使正在该酒店玩耍的三名初中学生对孙某进行语言威吓,这三人分别是16岁的潘某、16岁的杨某、15岁的徐某。

在3人对孙某进行语言威吓后,紧接着又对她实施轮奸。

案发后,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1年8月某日批准逮捕,经市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潘某、杨某、徐某等3人违背妇女意志,轮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6条,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

鉴于3人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徐某能投案自首,杨某有立功表现,均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徐某有期徒刑三年。

这个案例的罪名是强奸罪: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强奸罪在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男子。

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本案中,16岁的潘某、16岁的杨某和15岁的徐某在对15岁的孙某进行语言威吓后,紧接着又对她实施了轮奸。

因为他们三人都属于未成年人,所以法院以强奸罪从轻判处他们三人有期徒刑。

案例五:这是一起少年团伙盗窃案的案例。

长乐市一名辍学在家的少年关某,生于1995年5月8日,初中文化,2010年4月某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2010年8月份,刚满16周岁的关某伙同两名已年满16岁的中学生李某和钱某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酒厂和某住宅小区盗窃作案6起,窃得手机、电脑、香烟等物品,折合人民币价值18000余元。

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法庭采用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这个少年盗窃团伙做了判决: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

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钱某犯盗窃罪,因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故判钱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从15岁在校时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在缓刑期内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