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18/Login/UserLogin. aspx,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⑴在 栏下的“信息录入”输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录入人员信息,重点注意: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以前在本市参加过工作的信息会显示。
⑵在 栏下的“信息管理和打印”,勾上人员信息,点击 可以导出《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1、本市城镇、本市农村: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省城镇、本省农村、外省城镇、外省农村(称为“外来人员”):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身份证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报到证;4.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称为“三十日内转移”):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身份证原件。
4. 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二、用人单位办理完就业备案,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社保申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99/wssb/pages/qdyth/ wsbs/login.jsp,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表1:广州市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附件1广州市就业登记办事指南(窗口办理)一、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说明:用人单位招(聘)用境外劳动者(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二、办理时限(一)用人单位自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自续签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就业情况变更登记手续。
三、办理程序四、提交材料●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用人单位初次招用劳动者的,需在用人单位成立或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手续(已办理用人单位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
需提交以下资料:1.《广州市用人单位资料登记表》;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用人单位因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地址等单位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广州市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创业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1. 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2. 《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电子版;3. 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广州市户籍人员与异地务工人员需分别制表,能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可免员工签名);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招用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劳动者,需提交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未办理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超出有效期的不用提供)。
就业登记及退工手续办理标准流程及所需资料

公司到劳动部门为新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由公司提供如下材料1、我市人员(我市户籍):(非农业人员与农业人员分开填报)非农业人员提供:(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3份(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登字1号)1份(3)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每人1份(4)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津劳登字21号)1份(5)录取人员合同书(6)《就业失业登记证》(7)《就失业证登记证》(新证)第2-3页(8)身份证复印件1张(9)录取人员合同书第1页和第5页复印件各一张农业人员提供:(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4份(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津劳登字1号)1份(3)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每人1份(4)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津劳登字21号)1份(5)录取人员合同书(6)《就业失业登记证》(7)《就失业证登记证》(新证)第2-3页(8)身份证复印件1张(9)录取人员合同书第1页和第5页复印件各一张2、外省市人员(外省市户籍):录取人员合同书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3份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每人1份二、就业登记时限:自合同起始之日起30日内。
三、用人单位必须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将员工档案提至本处2号窗口存档。
注:(1)~(5)项表格到局信访监察科(底商栖霞道40号)购买;(6)项到3号窗口办理办理退工备案程序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二、申办材料:1、解除终结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2、解除终结劳动关系状况阐明书(需由本人签字)3、终结(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4、终结(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5、终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中,个体或家庭主要依靠在职工作谋取收入时,向政府机构或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登记的行为。
就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劳动力管理工作,它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就业市场的实时数据,还可以为个体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的渠道和相关的就业培训服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如何办理就业登记的步骤、所需材料以及具体注意事项。
办理就业登记的步骤可以简单分为以下几个环节:预约、提供材料、信息登记、审核以及领取证件。
首先,预约是办理就业登记的第一步。
通常,个体求职者可以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预约。
线上预约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的就业登记平台完成预约。
线下预约则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进行预约。
在预约时,个体求职者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所需办理的业务以及预约的时间。
提供材料是办理就业登记的核心环节之一。
个体求职者在办理就业登记时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以及户口本等。
身份证用于确认个体求职者的身份信息;毕业证或学位证则用于证明个体求职者的学历背景;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则用于证明个体求职者的就业意向;户口本则用于确认个体求职者的户口所在地。
信息登记是办理就业登记的另一重要环节。
个体求职者需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提供的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以及职业意向等。
个体求职者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信息填写完成后,个体求职者需要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并签署相关的声明文件。
审核环节是政府机构或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对个体求职者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的过程。
在审核过程中,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将对个体求职者的身份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的职业技能进行核实和评估。
审核完成后,个体求职者将收到审核结果通知。
最后,个体求职者在审核通过后,可以前往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领取就业登记证或相关的就业证明文件。
这些证件是个体求职者证明自己已成功办理就业登记的重要凭证。
用人单位网上就业登记的使用说明

用人单位网上就业登记使用说明厦门人力资源网()是政府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便捷服务的一个信息平台,是一个理想的交流通道。
主要包括最新用人单位现场招聘、用人单位直接招聘、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才库信息、相关政策宣传,以及技能鉴定、档案寄存和相关证件的在线查询等。
用人单位网上就业登记是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为广大用人单位提供重点服务的项目之一。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信息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进行网上就业登记,必须先成为人力资源网的一般会员(免费),申请办法为用人单位先在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上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5205570,由我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能成为人力资源网的企业会员。
用人单位可于半个工作日后以注册时登记的会员名称和密码在本网站首页点击“企业”登陆。
用人单位登陆厦门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就业登记的相关说明如下:一、用人单位在登录厦门人力资源网时一定要注意网址为(注意:不要通过百度或google等搜索“厦门人力资源网”后再登录)。
在人力资源网首页左上角的会员登陆框内,输入会员名称和密码后,选择“企业”,点击“登陆”。
登陆成功后便进入用人单位管理界面。
其中就业登记栏目,可以看到六个功能选择:新增登记、登记未审核、登记已审核、登记被退回、登记资料打印及EXCEL批量登记。
二、用人单位点击新增登记,在右边页面将出现几个按钮,点击“新增登记”按钮,将出现一个输入页面,用人单位在这个页面输入需登记员工的详细资料。
其中身份证号、姓名请按身份证填写。
有关证书的等级及编号如实填写。
各输入项的右边都有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写。
三、合同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合同填写,其中起始日期必须大于该员工上次退工日期,截止日期必须大于本次起始日期。
四、全部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
输入完全部员工登记资料后,可以看到刚才录入的员工资料列表,如果发现错误,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深圳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深圳就业登记办理指南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帮助手册版本<1.0>目录1简介 (3)2信息申报 (3)2.1单位信息申报 (3)2.1.1单位信息申报 (3)2.1.2单位信息修改 (4)2.1.3重大信息变更 (4)2.2个人信息申报 (5)2.2.1个人信息查询 (5)2.2.2新增个人信息 (6)2.2.3修改个人信息 (6)2.2.4删除个人信息 (7)2.2.5个人信息批量申报 (8)2.2.6个人信息上报 (9)3就业登记管理 (10)3.1续办和终止 (10)3.1.1续办查询 (10)3.1.2续办 (11)3.1.3批量续办 (12)3.1.4终止查询 (13)3.1.5终止 (13)3.1.6续办和终止上报 (14)3.1.7查询 (15)3.2打印 (15)3.2.1打印单位基本情况表 (15)3.2.2打印年度办理劳动就业登记表 (16)3.2.3打印签定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 (17)3.2.4打印深户个人情况表 (18)3.2.5打印暂住人员名册 (19)3.3岗位需求预测 (20)3.3.1岗位需求预测查询 (20)3.3.2岗位需求预测新增 (21)3.3.3岗位需求预测修改 (21)3.4招工介绍信申请 (22)3.4.1招工介绍信查询 (22)3.4.2招工介绍信新增 (23)3.4.3招工介绍信修改 (23)3.4.4招工介绍信上报 (24)4系统管理 (25)4.1工种设置 (25)4.1.1增加工种 (25)4.1.2减少工种 (25)4.2单位基本信息 (26)4.2.1单位基本信息修改 (26)4.3修改密码 (27)4.3.1修改密码 (27)1简介本手册为就业登记/居住证网上登记系统帮助文档,介绍各系统功能如何操作,适用于所有用户阅读。
2信息申报单位信息申报单位信息申报操作步骤:1、登陆系统,选择“信息申报->单位信息申报”。
单位给员工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给员⼯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毕业⽣怎么办理就业⼿续,到新公司报道如何办理⼊职⼿续,⼤家保提⽰你,⼀定按照流程才能顺利办理就业⼿续。
毕业⽣就业⼿续如何办理:以⼭东为例,报到证已签发到单位的,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到同级⼈⼒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单位给员⼯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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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业⼿续如何办理1、以⼭东为例,报到证已签发到单位的,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到同级⼈⼒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续。
2、出市就业的,持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到⽇照⼈⼒资源市场⼆楼毕业⽣就业窗⼝报到办理改派⼿续(报到证签发到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解约函)。
改派⼿续随到随办。
3、与市外单位签约但未到单位报到就业、解约回⽇照的,应持报到证、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和家庭户籍所在地区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到⽇照⼈⼒资源市场⼆楼毕业⽣就业窗⼝办理接收回⽇照⼿续。
单位给员⼯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者居民⾝份证(复印件)、户⼝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3、⼀⼨免冠照⽚三张;4、⽤⼈单位与被招⽤⼈员签订的劳动合同;5、《⽇照市就业⼈员登记表》、《⽇照市就业⼈员就业登记花名册》(需打印)和《⼈员合同信息采集模板》(报电⼦版);6、属国家就业准⼊⼯种的,持劳动者本⼈《职业资格证书》;7、⽤⼈单位初次办理⽤⼯登记的需要提供《劳动保障管理登记⼿册》这些就是我们在这⽅⾯的知识。
希望⼩编的这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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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1、办理就业登记证明需要:⾝份证、户⼝本原件、四张两⼨彩照。
填写《全国统⼀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2、根据劳动者⾝份不同⽽需要提供不同材料,如毕业证、退伍证、残疾证、低保证、专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失业证明、就业证明等。
3、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程序:
(1)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员,在⼈⼒资源市场进⾏就业、失业登记后,按要求填写《全国统⼀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2)经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签字、盖章后,在五个⼯作⽇内到市⼈⼒资源市场领取全国统⼀《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5、就业失业登记证实⾏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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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初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应为其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用人单位
二、受理人: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三、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下列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㈠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㈢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㈣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
㈤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㈥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㈦符合㈡至㈥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㈧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㈨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四、就业登记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应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五、登记流程描述
第一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准备就业登记所需的下列材料:㈠单位基本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与实现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㈡被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
1、所招用实现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根据被招用人员的本次就业前的身份应准备的材料,包括: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的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退学证明;复员转业军人的《士兵复员证》复印件或《军(警)官转业证》复印件;本市农转非劳动力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如果单位所招用的人员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求所招用人员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并提供办证或变更信息所需的下列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第三步: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审核无误后,需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并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
记表》和个人填写的《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表格整理汇集后,按照规定时限报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第五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并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就业登记材料。
材料齐全且信息无误的,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用人单位所提交材料不齐的,责成用人单位补充材料;表格填写信息有误的,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并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变更《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
材料齐全且信息无误的,在《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用人单位所提交材料不齐的,责成用人单位补充材料;表格填写信息有误的,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第六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管理子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就业登记信息。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的相关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管理子系统,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制作证件,或为变更《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打印变更内容。
第七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相关材料整理留存。
将单位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与实现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交还用人单位。
七、其他提示:
㈠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打印《提档通知单》。
㈡用人单位持《提档通知单》,按照档案转移的有关规定到登记失业人员所属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档案提取手续。
㈢无档案保管权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相关存档机构开立集体户,保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