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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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宗旨是,合理实施企业职工的奖惩制度,引导职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合同,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发展服务。

一、职工奖励。

1、鼓励和表扬: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表扬职工业绩突出、工作态度良好的职工,以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

2、奖金:企业可以按照工作业绩或职工的岗位等级给予奖金,以企业的经济能力给予奖金,为有所贡献的职工提供感受幸福的机会,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职工惩罚。

1、记过:职工违反了劳动纪律,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行,应当给予记过处分。

2、警告:对某些行为不足,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警示职工提醒其不能继续犯同样的违纪行为。

3、记大过:对一些违纪行为触犯了行政法规,或者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行的行为,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一般情况下记大过只能给予一次,后续行为就要进行撤职或开除的处理。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持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提高职工绩效,规范职工行为,特制定本《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在编职工。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奖励,是指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职工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激励。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处罚,是指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职工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五条奖惩措施应公正、合理,根据职工实际行为和工作贡献适度宜胜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奖励。

第七条物质奖励是指给予职工一定金额的奖金或福利。

第八条荣誉奖励是指以荣誉称号、奖状等形式表彰职工的表现。

第九条晋升奖励是指对具备晋升条件的职工,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晋升到更高职位,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条奖励的方式、标准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第十一条奖励应当及时给予,不得拖延。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职工伦理委员会审议。

第十二条授予奖励的决定由公司职工伦理委员会或现场管理人员做出。

第十三条奖励发放日志应当存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保存。

第三章处罚第十四条处罚方式包括: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

第十五条记过是对违反公司规定,轻微违法违纪的职工给予的处罚,限制一定时间内的晋升和加薪。

第十六条记大过是对违反公司规定,严重违法违纪的职工给予的处罚,限制一年内的晋升和加薪。

第十七条降职是对违反公司规定,严重违法违纪的职工给予的处罚,将其职位降低一级或更多,并降低相应薪资。

第十八条辞退是对违反公司规定,重大违法违纪的职工给予的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与公司的任何关系。

第十九条处罚的权力应由公司高层决定,并应当告知相关职工。

第二十条处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且符合公正原则。

第四章奖惩实施第二十一条奖惩的实施应当依据职工行为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奖惩的处理程序应当合法、公正、透明。

对于涉及职工荣誉、晋升的奖励、处分,应当进行听证和征询职工意见。

工厂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

工厂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

工厂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厂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奖罚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出勤奖1.每月全勤的员工将获得出勤奖金。

2.全勤标准:本月未请假、旷工、迟到、早退、早退未请假、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的请假等情况。

第二条优秀员工奖1.每月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500元奖金。

2.评选标准: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业绩突出,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

第三条勤奋奖1.每季度评选一名勤奋奖,奖励200元奖金。

2.评选标准: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高,能够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四条创新奖1.每季度评选一名创新奖,奖励300元奖金。

2.评选标准:工作创意丰富,能够提出有效改善工作流程的建议,为企业带来切实利益。

第五条表彰奖1.每年评选一次全年度表彰奖,奖励1000元奖金。

2.评选标准:全年工作表现突出,为企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第三章惩罚第六条迟到早退1.员工迟到早退超过3次,将处以扣减当月奖金的处理。

2.严重迟到早退,将面临停职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七条旷工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席1天,将处以扣减当月奖金的处理。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将被开除。

第八条违规请假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将处以扣减当月奖金的处理。

2.恶意拖延请假审批,将被扣减两倍当月奖金的处理。

第九条工作失误1.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将被追究责任,扣减相应薪资。

2.情节严重的工作失误,将被停职并开除。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条公平公正1.奖罚标准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奖罚的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申诉1.员工对奖罚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申诉结果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申诉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1.本奖罚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奖罚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企业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1.本奖罚规章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的行为表现,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二章员工奖励1. 优良员工奖励1.1. 企业将每月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金奖励,并在员工表现突出的情况下,适时提升其职务及薪酬待遇。

1.2. 企业将于每年底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颁发奖杯和证书,并给予高额奖金奖励。

2. 工作方面2.1. 参与培训并获得专业证书者,企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2. 完成工作任务超额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2.3. 提出优化工作流程及节约成本的建议者,企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 服务方面3.1. 在客户服务方面表现突出,被客户肯定的员工,可获得奖金奖励。

3.2. 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得到客户好评的员工,可获得奖金奖励。

第三章员工惩罚1. 违纪惩罚1.1. 迟到早退、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员工,将受到扣减薪资、警告甚至辞退的处理。

1.2. 着装不整、言语不礼貌、工作懒散的员工,将受到口头或书面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工作方面2.1. 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质量不合格的员工,将受到扣减绩效奖、调整工作任务等处理。

2.2. 未按规定进行工作记录、造假或者隐瞒工作情况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扣减奖金奖励的处理。

3. 服务方面3.1. 对客户态度恶劣、服务不周的员工,将受到口头或书面警告,并督促其改正。

3.2. 未经过培训随意对客户作出承诺,导致客户投诉的员工,将受到严重警告或扣减绩效奖的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1. 奖罚并重本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为奖罚并重,旨在激励优秀员工,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2. 处罚程序企业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节,逐级递增地进行处理,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款扣减奖金,直至辞退等处理。

3. 奖罚公平企业将按照实际工作表现来评定员工的奖励和惩罚,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奖罚公平。

4. 惩罚执行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执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惩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规范企业内职工的行为表现,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奖惩条例,以规定职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此外,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职工。

第二条奖励措施1.每年年度考核期结束后,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被评定为优秀的职工,可以由公司提供相应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2.每月末,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评选出月度优秀职工,并有公司提供相应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3.对于颁发过优秀创新奖、优秀出勤奖、优秀表现奖等奖项的职工,公司将发放额外的奖励;4.鼓励区域内最优秀的职工进行分享交流,公司将组织职工培训课程和优秀员工论坛活动,为成功分享经验、知识和成就的员工提供额外的奖励。

第三条惩罚措施1.职工迟到、早退、私下工作等行为,应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罚款,并在公司内部警告;2.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偷窃公司财产、不适当使用商务行为等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制度、政策进行纪律处分,并制定相应监督措施;3.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据企业内部行为规范制定相应惩罚。

第四条奖惩实施程序1.对于奖励措施,公司将组织奖项评选工作,并对所有职员公示表扬;2.对于惩罚措施,公司将组织职工对处罚结果进行申述和检验,并披露所有职工的活动;3.公司将进行透明化管理,公示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实施结果,并接受职工的监督和检验。

第五条附则1.对于职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应以合法合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和实施;2.公司在制定和实施职工奖惩条例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细则制度。

3.本条例从制定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将制定行为规范并按期开展奖项评选、惩罚措施等工作。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7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7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7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展生产的,惩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担当。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展首检、自检和巡检的惩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缘由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担当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展赔偿。

3、为躲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展惩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掌握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惩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消失错误的,对检验员惩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展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展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担当;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展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缘由调整,需准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担当;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展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头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惩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展赔偿。

9、当班生产消失的全部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惩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惩罚;返工、返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担当。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大事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惩罚100元/次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觉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惩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惩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觉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觉者按5元/次进展嘉奖;下道工序发觉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觉者按0.5元嘉奖,超过10只时,一样缺陷报废的嘉奖金额按10元/次进展嘉奖为上限,不重复嘉奖。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鼓励员工的优秀表现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第六条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荣誉称号、旅游福利等。

第七条员工获得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1.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达到或超过公司设定的目标;2. 提出创新建议,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3. 参与培训和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技能;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分享经验和知识。

第八条奖励的评定由公司内部设立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定,并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权益。

第十条员工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1.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2. 不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质量下降;3. 违反公司的行为规范,如泄露公司机密、盗窃公司财物等;4. 恶意损害公司利益,如故意泄露商业机密、传播谣言等。

第十二条处罚的决定由公司内部设立的纪律委员会进行决策,并根据纪律委员会的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四条员工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员工。

以上为《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敬请员工遵守并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上班时间穿拖鞋者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上班时间酗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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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惩罚的实施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2010101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1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职责1、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职责(1)负责本单位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4)掌握本单位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开展厂级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7)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8)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例会研究职业卫生工作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总经理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计划的实施。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组织作业场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的情况,及时纠正,对急、重大问题有权责令停产,并立即上报总经理研究处理。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协助事故调查处理,保护现场及人员救护等工作。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等工作。

(8)定期分析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生产车间负责人员的职责(1)贯彻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员工遵守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2)协助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参与职业卫生管理。

(3)做好本车间员工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本车间的防护设施的检查、使用及维护保养。

(4)协助做好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开展内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时向员工介绍职业危害。

(5)积极听取并向上级反映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定期向上级统计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4、员工的职责(1)严格遵守履行各项制度要求及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维修保养。

(2)有权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3)自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熟知作业场所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4)积极提供技术改造措施实施后的信息反馈。

(5)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5日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应及时如实向安监局报告备案。

2.申报内容应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5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1.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管理工作。

2.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存档保存。

3.制作检测点的分布图,标明每个点位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4.制作检测周期表,及时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5.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经过复测达到职业卫生标准。

6.检测费用应列入年度预算7.备案存档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施办法[失效]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吉政发[1983]195号发布日期:1983-8-27执行日期:1983-8-27生效日期:2000-11-2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和权限第三章奖励的条件和标准第四章奖励的实施第五章处分的种类和权限第六章处分的范围第七章处分的实施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实施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

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和权限第三条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记功、记大功,均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厂长(经理)决定。

第五条企业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厂长(经理)授予;系统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授予。

第六条通令嘉奖,根据企业提名,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各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七条晋级,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企业厂长(经理)决定。

第八条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奖励的条件和标准第九条职工在具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五条所列的表现之一者,均应给予奖励。

第十条企业对于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和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其标准可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第十一条各种一次性奖金,均由企业的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根据国务院规定,劳动竞赛奖金总额最多不得超过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第四章奖励的实施第十二条企业在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中,可视实际需要,根据条件随时对职工记功。

记功、记大功的职工表彰授奖大会,除特殊情况外,应定期举行,一般可一年举行一次。

第十三条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授予先进个人的一种荣誉称号,企业应结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记功基础上,每年评选一次。

为保证质量,各企业的先进生产(工作)者数额一般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十四条对记功或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应颁发证书或奖状。

证书由省劳动局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考核,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均应填卡汇入本人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职工晋级的指标,按照《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严格控制在本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一以内。

第五章处分的种类和权限第十七条对职工处分的种类是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经济制裁分为:一次性罚款,减发工资。

第十八条企业有对职工行使处分权。

但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需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案。

第六章处分的范围第十九条对无故旷工的职工,批评教育不改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者,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给予除名。

第二十条凡利用企业设备和原材料做私活,除没收所做物品外,应进行批评教育,令其酌情赔偿损失。

态度不好者,停止其工作;写出检查和保证书后,方可恢复工作。

检查反省期间停发工资,不发当月奖金。

第二十一条违反劳动纪律,经常(一个月内五次以上)迟到、早退的,可累计其误工工时,扣发工资,不发当月奖金;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不听从指挥者,停止其工作,不发工资,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内者,行政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同时可给予经济制裁,减发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减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对造成直接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者,行政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对受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者,同时也可给予经济制裁,每月减发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减发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三条对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一百元以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并按损失的百分之五至三十价值给予一次性罚款,每月扣款一般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四条对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可停止其工作,令其检查。

在停止工作期间,不发工资,不发当月奖金,并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及利用处分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者,可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第二十六条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者,可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第二十七条对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行为者,要视其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同时追回赃款赃物,没收非法收入,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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