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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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

说明:1、本表由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填写,一式二份,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办理居外医疗登记手续时须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卡(IC卡)。

2、居外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2家医保定点医院和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作为本人居外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并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居外人员必须在指

定医疗机构就医,在非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由智遨泊苏州人才网根据实际情况尽兴整理。3、居外参保人员在居住地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然后于结算年度内凭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卡、本表、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到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付。特殊情况结付手续办理时限可延长6个月,但医疗费用一律累计入办理结付手续的结算年度。4、办妥居外医疗登记手续后,60天内不得取消。办理居外医疗登记手续前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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