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银政发〔2019〕107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银政发〔2019〕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6〕125号)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对现有市级权责清单重新审核,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共确定政府各部门(单位)保留行政职权事项2783项,其中行政许可188项、行政处罚1940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检查147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类别248项。
编制责任事项20226项、追责情形32672项和担责方式17634项。
现将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建立和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面清理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明确责任事项,打造科学合理的清单制度体系,倒逼解决一些事权划分不合理、权责边界不清晰、多头管理等突出问题,构建起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其调整、变更由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市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提出意见,经市委编办进行审核、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22)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22)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90年12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8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5年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7年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2年7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三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第四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结合本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作者:黄小钫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5期黄小钫为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需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成果,不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法定的民意代表机关,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而人大代表则是法定的民意代言人,是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自人大制度创建以来,中国共产党就重视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人大中的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密切联系非党代表和广大群众,经常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2]。
这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高度重视,是新时期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行规范的完备法律体系,既有根本大法宪法,也有基本法律如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还有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代表法实施办法等。
这一系列法律规定,为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
一、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探索及其成效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一项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它不仅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
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国各地进行了广泛地探索和实践,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纵观各地的探索与实践,最突出的特征或者说经验就是重视制度建设——即在总结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意见或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机制,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保障。
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一)

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一)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什么是人大双联系制度•人大双联系制度是指国家代表大会系统与基层联系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人大代表与基层民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使人大代表更加了解民众需求,并将其反映到上级人大机关中。
•这一制度既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也有助于增强基层民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基本内容1.定期活动–人大代表定期走访基层,深入了解民情民意。
–基层民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活动,了解国家政策。
2.反映民意–人大代表收集基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到人大机关中。
–人大机关及时回应民意,并采取行动,解决问题。
3.宣传政策–人大代表在基层宣传国家政策,解释政策的意图和实施方式。
–基层民众通过人大代表了解国家政策的目标与效果。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意义与价值•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人大双联系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通过增强人民代表与民众的联系,提高了民众对国家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度。
•改善基层治理–通过人大代表的走访和反映民意,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改善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
•加强决策的科学性–人大双联系制度将基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决策过程中,使决策更加科学、符合实际情况和民众期待。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不足与改进方向•走过场现象–有的人大代表只是形式上的走访和收集,缺少实质性的沟通与指导,需要加强实质性工作。
•信息传递滞后–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需要时间传递到上级机关,再由上级机关采取行动,导致问题解决的滞后。
•基层民众参与度不高–有部分基层民众对人大代表工作了解不深,参与度不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加强监督与约束–人大双联系制度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确保人大代表的工作真实有效。
总结•人大双联系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增进人大代表与基层民众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基层治理的改善。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决策科学性、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以及增强民众的参与感十分重要。
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

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作者:苏东来源:《人大研究》 2016年第2期苏东从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这几部法律规定看,在涉及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关系时,使用的都是“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原选区选民”等用语。
如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选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罢免要求。
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我们认为,将任期内正在履行职责的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界定为“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原”选区选民,这一用法值得商榷。
“原”,从字源上讲,金文大篆体形状像水从石涌出,因此《说文解字》释意:水泉本也。
字形采用“泉”作边旁,像泉水从石崖下流出。
引申为“最初的”“推本溯源”之意。
《古汉语字典》则说,原指水源。
引申为根源、本源。
事物之所由起,追溯事物之由来。
《新华字典》解释为:会意字。
小篆字形像泉水从山崖里涌出来。
从厂(hǎn),像山崖石穴形。
从泉。
本义:水源,源泉。
有起源、根本、根由等含义。
从实际用法上讲,“原”有与现在、后来相对或者情形已发生变化的含义。
一是如果有单位和职务,若在单位前加“原”字,则表明现在该单位已不存在。
“原”与表示单位名称的词语发生直接关系,表示这一单位名称是原来的,现在已不存在了。
“新闻媒体在表示已去的人,或已去的职务,或已去的机构时,经常使用‘原’‘前’字”。
例如“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某某去世”表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这一机构已不存在。
二是在职务前加“原”字,表明该人已不再担任该职务了。
“原”与表示人物职务的短语发生直接关系,表示这一职务是句中人物原来所担任的职务,现在已不担任这一职务了。
例如:“河南省新安县原副检察长李某某”表明李某某现在已不担任副检察长职务。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的途径与做法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的途径与做法作者:邓守海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7期邓守海一、基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薄弱之处1.基层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参差不齐。
全国范围共有五级人大代表,而人大代表的层级和名额数量自上而下相应呈反比,往往是层次越低,代表的名额数量就越大,越是到基层,代表的综合素质就显得薄弱,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也明显弱化,由于产生代表中结构的需要,以农村农民代表为例,大多表现为“会议代表或举手代表或哑巴代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在本镇参加活动的有省代表1名、市代表23 名、县代表48 名、镇代表95 名,人大代表层次不重叠共146 名,而镇代表与县以上代表中的综合素质相比明显偏低,有的镇代表一届里难提一条像样的建议和意见)。
代表能力的差异和代表文化层次的不同,集中反映出代表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2.基层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意识淡薄、形式单一。
以往的代表联系选民,大多是代表集中参加活动与部分选民间接式见面,代表年度个人述职与选民阶段性见面,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与选民临时性见面等,而这种单一同选民见面的工作方式难于充分显现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经常化、具体化和实效化。
由此,代表在掌握选民反映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上,所收集的素材不多,直接反映问题时也不够全面等。
3.基层代表履职服务面不宽、缺乏有效的联系机制。
以农村代表为例的代表工作范围,前些年里,代表履职大多以或参加上级会议,或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或参加地方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等为重点,在代表依法履职开展监督、代表执行职务过问工作、代表参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的服务等方面而显得空间范围小,其主要原因是代表工作信息来源面小,接触选民面窄,服务渠道不宽,作用施展不力,研究大事不够,尤其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难于提出,有的代表对参政议政缺乏政治热情等等,实际上是缺乏有效的联系机制。
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可以向选民公布吗
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可以向选民公布吗作者:段莎武春崔厚元卢鸿福滕修福沈彦科王鸿任尚娟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9期经人大代表许可后可以向选民公开文/段莎笔者认为,代表的联系方式可以向选民公开,但应经代表同意,且由代表自主决定以何种方式公开,代表工作机构不能擅自公开。
众知,公民享有私生活安宁,其私人信息和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以及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公民享有自主决定权——这便是我们常说的隐私权。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昭示了对公民隐私的尊重。
人大代表作为公民,其个人联系方式作为隐私的一种,理应同其他公民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但宪法同时规定人大代表有义务与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若按主动程度对联系进行区分,则代表既可以主动联系,也可以被动联系,由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
实践中,由于代表都是“兼职” 代表,不可能全天候接待联系选民群众,故公布联系方式成为常见的手段。
但这并不意味代表的联系方式必须公开,更不表明有关工作机构可以不经许可擅自公开。
公民有请愿权,代表也有隐私权,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笔者认为要把握好度,可三个方面入手。
对代表而言,应当密切联系选民群众,如何联系由自己决定,可主动联系,也可公开联系方式由选区选民群众联系自己,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皆由自己选择,还可委托他人发布公开的信息内容,如果选择公开联系方式,那么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当真实有效,确保能够有效联系。
对代表工作机构而言,在经过代表许可的情况下可将其联系方式告知选区群众,或应群众要求将意见请求反馈给代表。
对选民群众而言,可向本选区选出的代表反映意愿请求,但应以不侵扰代表的正常生产生活和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为限。
还是不公开代表手机号码为好文/武春笔者认为,公开人大代表电话号码是把双刃剑,权衡利弊,还是不公开为好。
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彭进军【期刊名称】《公民导刊》【年(卷),期】2013(000)005【总页数】1页(P36)【作者】彭进军【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正文语种】中文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作用发挥最重要的基础是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深入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地位的认同。
人大代表保持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密切联系,是《代表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党的十八大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体现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做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有三大意义:一是体现履职为民的崇高境界。
人大代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民所想,为民服务,为民代言,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胸怀宽广,境界崇高。
二是体现人大制度的本质特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作为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通过联系群众,听民声、解民愿、排民忧、为民代言,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有效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用行动诠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
三是体现人大工作成效。
人大代表来自不同战线,各自围绕相关领域,联系群众的方式各异,提出建议的方式多样,跟踪督办的效果实在,创造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成果,展示了人大代表的风采,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和价值。
从实践和调查的情况看,兼职特点的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联系活动不经常开展、认识不到位。
个别代表对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到位,还有“名誉代表”和“会议代表”心理,还有嫌麻烦、怕招事心态,限于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各种活动,主动与群众联系沟通不够,平时较少深入到群众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
联系范围不普遍、质量不够高。
有的代表囿于自己固定群众的联系,如本单位或本村的群众,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不能最大范围地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的代表满足于“见见面,说说话”,有完成任务想法,不能真正沉下去,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缺少跟踪问效的韧性,联系质量不够高。
关于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font-face{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 @font-face{ font-family:"宋体"; } @font-face{ font-family:"Calibri"; } @font-face{ font-family:"方正小标宋简体"; } @font-face{ font-family:"方正楷体简体"; } @font-face{ font-family:"方正楷体_GB2312"; } @font-face{ font-family:"仿宋"; } @font-face{ font-family:"黑体"; } @font-face{ font-family:"楷体_GB2312"; } @list l0:level1{ mso-level-number-format:chinese-counting; mso-level-suffix:none; mso-level-text:"%1、"; mso-level-tab-stop:none; mso-level-number-position:left; margin-left:0.0000pt; text-indent:0.0000pt; font-family:宋体;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p.MsoNormal{ mso-style-name:正文; mso-style-parent:""; mso-style-next:"Normal Indent1"; margin:0pt; 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0.5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 } p.MsoFooter{ mso-style-name:页脚; margin:0pt; margin-bottom:.0001pt; layout-grid-mode:char;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left;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9.0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 } p.MsoHeader{ mso-style-name:页眉; margin:0pt; margin-bottom:.0001pt; border-top:none; mso-border-top-alt:none; border-right:none; mso-border-right-alt:none; border-bottom:none; mso-border-bottom-alt:none; border-left:none; mso-border-left-alt:none; padding:1pt 4pt 1pt 4pt ; layout-grid-mode:char;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9.0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 } p.p{ mso-style-name:"普通\(网站\)"; mso-margin-top-alt:auto; mso-margin-bottom-alt:auto;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left;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2.0000pt; } p.18{ mso-style-name:"Normal Indent1"; margin:0pt; margin-bottom:.0001pt; text-indent:21.0000pt; mso-layout-grid-align:none;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vertical-align:baselin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2.0000pt; } span.msoIns{ mso-style-type:export-only; mso-style-name:"";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text-underline:single; color:blue; } span.msoDel{ mso-style-type:export-only; mso-style-name:""; 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 color:red; } @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0{ margin-top:72.0000pt; margin-bottom:72.0000pt; margin-left:90.0000pt; margin-right:90.0000pt; size:595.3000pt 841.9000pt; layout-grid:15.6000pt; } div.Section0{page:Section0;}关于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9月24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陕人常发(2020)8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制度机制,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平台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59.11.27•【字号】主席令2届第6号•【施行日期】1959.11.27•【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二届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9年11月27日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1959年11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59年11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三章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五节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行政区域,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条自治区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是自治区的自治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自治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动员各族人民坚决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根据全国统一经济计划,积极发展工业,大力发展农业,相应的发展交通运输业和商业,加强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建设,逐步的将自治区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自治地方。
第五条自治区领导各族人民在全区人民公社化的基础上,继续完成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实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
第六条自治区欢迎兄弟省、市移民参加自治区的生产建设,积极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教育当地居民和移民团结互助,努力生产,共同建设繁荣、幸福的自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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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办法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布部门】银川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1.02.24
【实施日期】2011.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办法
(2011年2月24日中共银川市委第6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在闭会期间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联系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选举单位,是指选举产生银川市人大代表的县(市)区,选举产生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的选区。
本办法所称基层组织,是指选举单位区域内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工业园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听、带、查”。
(一)听取情况反映。
即听取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反映、意见和要求。
(二)带回建议意见。
即了解社情民意,把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带回来,及时向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报告。
(三)检查工作落实。
就是检查法律法规和市、县(市)区、乡(镇)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四条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的基层组织和群众,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