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选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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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投票流程(2)

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投票流程(2)

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投票流程(2)
1. 选民登记
在换届选举前,首先进行选民登记。

所有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选民名单公布
在完成选民登记后,选举委员会将公布选民名单,并设立投票站。

选民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投票站进行核对和修改登记信息。

3. 候选人提名
选举委员会组织各政党、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应符合宪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4. 候选人公示
选举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选民可以在
公示期内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和举报。

5. 投票
选举日当天,选民持身份证或选民证前往投票站进行投票。


票站工作人员将协助选民进行投票,并确保投票过程的秘密性。

6. 计票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对选票进行清点和计数。

计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选民监督。

7. 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委员会在计票结束后,及时公布选举结果。

对选举结果有
异议的选民可以在公布选举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8. 当选代表报到
当选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到,参加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

以上就是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投票流程的详细介绍。

希望这
份文档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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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为了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代表选举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此次我们就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进行一些参考内容的总结。

首先,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选举办法应明确代表选举的程序,包括提名、公示、投票和确定代表的环节等。

在提名环节,应明确候选人资格和提名方式,并要求提名人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其次,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选举办法中应规定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保证选举的公正性,禁止干预和操纵选举。

针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设立选举监督机构,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的合法性。

第三,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应落实代表的基本条件。

选举办法应明确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学历、政治立场等。

也可以规定一定比例的代表应是农民工、少数民族等特定群体代表,以确保代表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第四,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应提倡党组织推荐候选人。

选举办法可以规定,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但推荐的候选人需要经过民主程序确定。

这样既能保证代表的联系群众的基础,也能避免党组织过多地干预选举。

第五,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应注重民意的参与。

选举办法中可以规定,在提名和投票环节,可以鼓励和允许公众参与,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选民代表或选民代表会议,参与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核工作。

第六,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应加强选举宣传和教育。

选举办法可以规定,选举前应进行宣传,普及选举知识和选举法规,加强选民的选举意识和参与意识。

上述是对浙江省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相关参考内容的总结,主要涵盖了代表选举的程序、公正原则、基本条件、党组织推荐、民意参与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可以充分保障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代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履行职责,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康发展。

2.区人大选举工作流程

2.区人大选举工作流程

提名、 推荐、 协商、 确定代 表候选 人阶段
8月18日前
乡镇、街道和单列选区向区选委会报送 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审批报告。乡镇 代表选区向乡镇选委会报送正式候选人 审批报告。 公布区、乡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8月20日
8月21日
区选委会向区委换届领导小组汇报前期 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8月24日
公布区、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再次公 布选举日期、投票时间、投票地点。 介绍代表候选人、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 面
8月21日至26日
8月26日前
做好区、乡镇代表选举的各项筹备工 作,准备票箱、选票、封条、工作证件 发放、各种统计表等。 各选区推荐总监票人、总计票人,落实 好监督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 到区人大办公室二楼领取选票 投票选举 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乡镇人 大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会,确认代表资格 、并公布当选乡镇代表名单 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区人大代 表资格审查 公布当选区人大代表名单
7月29日
8月2日8月7日 登记阶 段 8月7日 8月8日后
成立登记小组,选好登记员,按选区开 始登记选民
年满18周岁选民,以选举日为准 (即1998年8月28日24时前出生的 公民),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 身份证为准;未办身份证的,以户 口簿为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 区内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 长期有效。 选举日20天前公布名单,此公告需 裁剪下落款贴在名单后 在选民名单公布后发放
区、乡人大换届工作流程表
阶 段 时 间 7月12日 内 容 注意要点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换届选举筹备工 作会 乡镇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设立选举委员 的请示
7月13日 准备阶 段 7月18日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确定选举日,成立 选举委员会,任命各乡镇选举委员会成 员,通过选举实施方案 会后在区人大办公室二楼领取换届 选相关资料(公告、表册等)

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流程是什么?

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流程是什么?

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流程是什么?我国实行民主选举的办法,由人民选出心中理想的代表,反映民意,解决民事。

对于一个乡镇来说,有高度的自治权,民主选票投出人大代表,但在成为人大代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前提,需要得民心,那么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到底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实行民主选举的办法,由人民选出心中理想的代表,反映民意,解决民事。

对于一个乡镇来说,有高度的自治权,民主选票投出人大代表,但在成为人大代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前提,需要得民心,那么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选民登记▲(一)选民登记单位。

乡镇人大选举选民登记是按选区进行的。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实践中选民登记一般以户籍为准,若户籍不在该选区也可以登记为该选区选民。

而村委会选举选民登记是按村进行,不存在划分选区的问题。

▲(二)选民资格确认。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具体到某个村村民选举权的确认与选区选民的确认有所不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认以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为准;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若本人表示参加选举也应当列入;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可以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三)选举资格申诉。

对于确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异议的,选举法规定,“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工作代表选举流程表

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工作代表选举流程表

**镇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工作(代表选举)流程表第一阶段:准备与宣传阶段(9月—11月8日)镇选举委员会:1、提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镇党委和区人大同意。

2、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1)成立区人大代表选举领导小组,主持区人大代表选举;(2)成立镇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大代表选举。

此两个工作机构报区委批准由人大常委会任命。

4、划分区级和镇级选举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选区的划分按居住状况结合企业和事业单位划分,每一选区的大小按照1名至3名代表划分。

5、编写选举培训资料,印制有关资料、表格、宣传品。

6、开展各种宣传发动工作,印发《选举宣传提纲》、宣传标语12号。

7、召开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举办骨干培训班。

8、填报《区级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情况审批表》。

9、11月9日前公布《区、乡镇选举委员会第一号公告》。

各选区领导小组:(1)各单位以选区为单位单位成立区乡代表选举领导小组,于11月10日前报镇选举委员会。

(2)每个选区负责人和每个选区选派的1—2名工作人员参加镇选举动员大会和骨干培训班。

(3)开展宣传发动,张贴宣传标语口号。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11月9日—12月14日)(镇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领导小组同步)主要工作:1、成立登记小组,选好登记员,明确工作职责,按选区开始登记选民。

2、办理《选民资格联系信》。

3、办理《选民介绍价》。

4、填报《选民登记表》。

5、注意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办好委托书。

6、对登记情况进行认真复查。

7、做好选民资格的审查工作。

8、公布《区、乡镇选举委员会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日20天前)。

9、组织选民看选民榜。

10、补正公告。

11、发放《选民证》(在选民名单公布后发放)。

注意事项:1、年满18周岁选民,以选举日为准(即1989年1月5日24时前出生的公民),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2、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为了确保代表选举的公正、公开和民主,我国在选举方式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分为两个层次的,即基层选举和全国选举。

基层选举就是在各级基层人大代表中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再通过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最终产生人大代表。

这种层层推荐、竞选的方式,确保了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在基层选举中,普通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选举,包括通过推举、竞选和选民评议等方式。

其中,推举是一种重要的选举方式,可以通过群众提名、团体推荐等方式,将合适的候选人推荐给选民。

竞选则是指公民自愿参选并进行竞争,通过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政治观点争取选民的支持。

选民评议是一种通过调查、讨论等方式,评估候选人的个人品德、政治观点和工作表现等,再决定是否选举他们为代表。

在全国选举中,各级基层人大代表通过多轮投票的方式,选举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选举。

全国人大代表通过秘密投票的方式,最终选举出代表。

这种多轮投票的方式,有利于在选举过程中筛选出具有较高支持度和领导能力的代表。

为了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制度。

例如,选举法规定了选举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明确了选民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选举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选举监督制度则是在选举过程中设置了监督机构和监督程序,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选举过程中还设立了监票员、候选人代表和监察员等,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此外,在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中,还有一些特殊的选举方式。

例如,少数民族代表的选举采取的是按人口比例选举的方式,确保少数民族在人大中得到充分代表。

港澳地区代表的选举采取的是间接选举的方式,由特定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这些特殊的选举方式,在维护地区利益和民族团结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总的来说,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基层选举和全国选举,通过推举、竞选和选民评议等多种方式,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操作程序

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操作程序

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操作程序一、关于选举机构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成立本级选举委员会、选区工作组、选民推选选民选举小组。

其关系如图:领导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选区工作组任命任命领导————选民小组选民推选根据选举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12月1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任命了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㈠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十项)略㈡选区工作组职责(八项)1、划分选民小组2、组织选民学习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做好选举各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3、办理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4、组织选民提名、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汇总选民对候选人的意见,向选举委员会汇报;5、设置投票站,监制票箱,训练监票、计票、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布置召开选举大会;6、组织选民投票选举,统计选票;7、向选举委员会汇报选举工作情况和选举结果;8、办理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选举工作阶段的划分根据市委批转市人大党组《关于我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我市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选举日:市选举委员会决定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日为2003年元月25日,根据选举日具体划分选举时间。

第一阶段:成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本阶段从2002年12月中旬开始至12月20日以前完成。

第二阶段:代表名额分配,划分选区,搞好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依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本阶段从2002年12月20日开始至2003年元月5日以前完成。

第三阶段:提名、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

本阶段从2003年元月5日开始至元月25日完成。

第四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认代表当选资格;筹备和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本阶段从2月15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以上是选举工作阶段的时间、内容的划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乡镇人大、市直机关各选区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时间。

XX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XX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XX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一、准备阶段工作时间: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工作要求:1、镇人大向镇党委汇报县20XX年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本镇相关工作.2、制定《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草拟建立镇选举委员会。

4、草拟分配镇县人大代表名额和划分选区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工作要求:1、镇党委召开会议,部署选举工作.2、做好其他有关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3、确定县、镇人大代表选举日期。

4、9月下旬,召开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宣传工作:①、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等。

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选民登记阶段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工作要求:1、传达落实县选举会、宣传会、培训会登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

2、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分工明确各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3、根据县决定,划分县乡代表选区,分配落实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4、XX月X日—XX日印制选民证和相关表册,准备相关资料。

5、XX月X日召开培训会,挑选胜任工作的人员作为选民登记员,认真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业务,掌握选民登记知识,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登。

选民登记以上届选民登记表为基础,采取两头登记的办法进行,一头是增加选举日前年满18周岁的(即XXXX年XX月XX日24时前出生),恢复政治权利和新迁入的;另一头是减去死亡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已迁出本选区的,其余按上次选民登记册核准.6、镇选举委员会在XX月XX日前发出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第一号、第二号公告。

XX月XX日发布第一号公告即县、镇选举人大代表选区划定公告,XX月XX日发布第二号公告即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公告.镇选举委员会同时要发出致外出选民的一封信。

(信得内容安工具书得文书式样制法)。

7、XX月XX日至XX日开展选民登记工作。

县、镇下选代表要到下选的选区参加选民登记.8、XX月XX日前公布选民名单即第三号公告,同时公布各选区县、镇代表名额分配即第四号公告和下发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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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选举流程
一、县(包括城市中的区,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额:县级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额分配:一次足额分配到各选区。

四、选区划分的依据: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数为依据。

农村选区:一个村或几个村为选区,城市选区:一个社区居委会或几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选区。

每一选区按1 —3名代表划分。

五、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政府应在选举日前21 —25天完成选民登记。

七、选民一般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也可在居住地登记选举。

八、在选举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名单要保留
20天。

九、在选举日5天前把选民证颁发到选民手中,或用身份证领取选民证。

十、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
1、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侯选人;
2、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选人。

A.联名提名候选人不受选民小组限制,可在本选区内征集联名,但不得到本选区
以外征集联名;
B.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必须是本选区或本县区选民。

每个选民提联名提出的代表
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的应选代表名额;
C.地方选举领导小组可以广泛发动,放手提名,尽量让选民将具有先进性、代表
性的人士提名出来,政党、团体提名作为选民提名的补充。

D.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可以召集选民小组长进行布置动员,讲清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意义、方法、程序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E.在选民小组会议上发动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发给选民,由选民自行商量,联名推荐,填表并签名,然后收集。

F.选民在联合提名前,要做到几个明白,即明白自己所在地的选区、明白本选区应选的代表人数、明白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明白提名的方法和时间。

3、选民可以自荐当候选人。

自荐候选人必须征得10名以上选民联名提名,才能成为初步代表候选人。

再经过酝酿、协商或预选,为较多数的选民所同意,才可以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4、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

A.主要看参加联名的人是否具有选举权利,是否是本选区选民,候选人是不是本行政区域选民;
B.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都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认真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写明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推荐理由,并由本人签名或盖章。

要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按规定的时间交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由小组汇总报选举委员会。

C.选举委员会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候选人提名工作即终止,任何人不得
更换代表候选人,不得擅自删减代表候选人名单。

D.要使所有代表候选人具有均等机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指定具体代表候选人。

不得对选民所提名候选人进行种种限制,不得搞摊派提名或者指派提名,不得搞陪选。

5、选举委员会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A.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名单,并分别在各选区专用公告栏张贴。

B.无论以哪种方式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凡符合选举法规定的,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

C.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选举机构,对依法产生的代表候选人都不得隐瞒、调换
或增减。

D.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以及推荐者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还可以将其业绩一并公布。

这个名单还要印发到各选民小组。

6、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确定
A.小组长要向选民介绍本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各选民小组进行酝酿、讨论,(建议)用票决制选举产生。

根据本小组选民赞成的应选代表候选人票数多少顺序,按应选代表名额提出本小组赞成的候选人名单报选举委员会。

B.选举领导机构可召集由选民小组长、有关方面负责人、和选民代表开会,对各小组上报名单进行民主协商,(建议)用票决制确定新一轮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D.将协商选举产生的名单下发到选民小组征求选民意见。

可进行反复酝酿讨论,直到按本选区多数选民意见,确定符合本选区应选代表数及差额要求的正式代表候选人。

E.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无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把持包办,不能采取由领导指派或者上级硬性下达代表构成比例的做法,更不能由政党、团体或者少数人不经过选民充分民主协商就擅自决定,不应岐视任何一个渠道提出的代表候选人。

7、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A.统计各小组选民的意见,可以采取征求意见票”的办法,进行量化掌握,提高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透明度。

在此期间,如果未被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得票多于被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以得票多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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