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控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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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建设工程的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

3 职责

3.1 集团基建部为建设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具体职责有:

a)监督和指导项目部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成本控制的管理。b)指导项目部预防、处理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质量、安全事故。

c)指导、协调建设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变更的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d)组织、参与建设工程的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3.2项目部为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履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具体职责有:

a) 依据建设的有关法规、合同的约定及本办法的规定对监理单位、参建单位实施管理。

b)编制、实施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c) 控制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竣工验收及相关事项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3 监理单位履行对参建单位工程建设的监理职能,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控制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参与建设工程的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3.4 参建单位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依据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施工合同的义务。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4.1 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应遵循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的约定。

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抽(检)查或阶段性核验,发现问题时,应责成项目部对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3 项目部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等不宜事后检查的项目,施工时与监理单位配合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验收记录。4.4 项目部应确保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符合建筑设计的文件和合同要求,严格把关。

4.5 项目部应检查、监督监理单位做到:

a)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b)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c)施工中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应当报告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6 项目部、监理单位应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做到:

a)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定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管理到位,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责任制,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

b)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单位、项目部审核后予以实施,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c)建立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准确评定分部、分项施工质量。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在完工后,应通知项目部、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核验。

d)对需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由见证员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e)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现行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保证其性能、规格、品种、色泽等符合设计及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对质量不稳定或技术、工艺不配套的材料,禁止使用。

4.7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负责返修至合格;对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设计文件和本办法的,项目部应严格按规定和合同约定责成施工单位进行违约赔偿,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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