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
中价协(2013)35号文

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诉求,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清【2002】6号文《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我协会在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地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现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质量标准,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应另行支付咨询费。
六、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七、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地方有关部门已发布收费标准的按其规定执行;地方没有发布或收费标准中项目不全的,可参照本标准。
2014(8)号文件收费标准

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序号咨询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收费基数(X)划分标准(万元)X≤500500<X≤20002000<X≤1000010000<X≤50000X>500001 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套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概算。
建安工程费用 2.5‰2‰ 1.8‰ 1.6‰ 1.3‰2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
建安工程费用3‰ 2.6‰ 2.2‰ 1.8‰ 1.5‰3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8号)及《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概算编制与审核、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结算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定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4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6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质量标准,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应另行支付咨询服务费。
7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8第八条《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20%,具体收费金额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1)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一、总则(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及经济纠纷调解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除工程造价鉴定以外,本收费标准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三)单项工程是指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当对单项工程的理解有歧义时,以出具一次咨询报告为一个单项工程。
本收费标准以单项工程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本收费标准中不含的工程类别可参照执行。
(四)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列入计费基数。
(五)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六)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服务收费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服务收费。
(七)除鉴定以外,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签订咨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预付不低于30%的咨询费。
(八)住建管理部门将对咨询单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考核收费过低的项目成本及执业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交通、电力、能源、化工、水利等工程类型有收费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可参考本标准。
三、对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说明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成果文件的要求等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表3.1决策阶段工作内容表3.3发承包阶段工作内容表3.5竣工及运维阶段工作内容表3.6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工作内容3.7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服务工作内容表表3.8工时服务工作内容四、咨询计费标准4.1决策阶段计费标准表4.1-1决策阶段计费标准单位:万元序号服务项目计费基数收费费率(‰)200以内(含200)200-500(含500)500-2000(含2000)2000-5000(含5000)5000-10000(含10000)10000-30000(含30000)30000以上1投资估算编制估算价1.11.00.80.70.60.50.42投资估算审核送审估算价0.90.80.70.60.50.40.34.2设计阶段计费标准表4.2-1设计阶段计费标准单位:万元注:设计方案经济分析服务费考虑了三套以内的设计方案分析、对比,每增加一套增加收费20%。
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中价协[2013]35号)
![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中价协[2013]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1c202be3b52acfc788ebc9ce.png)
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工程造价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依据《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组织省内有关单位与行业内专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2017年4月28日抄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抄送:各市造价协会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 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8号)及《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概算编制与审核、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结算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定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中价协[2013]35号造价取费
![中价协[2013]35号造价取费](https://img.taocdn.com/s3/m/74f63447168884868662d628.png)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3]35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诉求,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清【2002】6号文《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我协会在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地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现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质量标准,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应另行支付咨询费。
六、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七、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地方有关部门已发布收费标准的按其规定。
湘建价协·最新号文收费标准件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差额累进计费,计费基础为单位工程造价金额。
单位工程的定义:具有独立设计文件,能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如:一栋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可划分为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
【示例】某房屋建筑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总造价为25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为1600万元,安装工程造价360万元,精装修工程造价为540万元。
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为附件3中“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的基本工作。
计算咨询费时应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共三个单位工程,查询附件9“专业调整系数表”,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精装修工程调整系数为。
咨询费=500×6‰+1100׉+360×6‰×+(500×6‰+40׉)×=万元。
附表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2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3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4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工程结算审核可按、两种计费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计费方式,其中的计费方式是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附表5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6: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不含驻场人员收费价格)备注: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
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1,决策阶段: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2,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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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质量标准,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应另行支付咨询费。
六、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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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工程
1.2
13
安装工程
1.2
注:1、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未涵盖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
2、投资额较大,计量和计价相对简单的市政、水利电力、机场、港口、城市轨道等工程,降低其系数;
3、投资额较小,计量和计价相对复杂的园林、装饰装修、仿古、安装、井巷矿山等工程,提高其收费系数。
附表10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
序号
工程类别
专业调整系数
1
机场道路工程
0.7
2
桥梁、隧道工程
0.7
3
市政工程
0.8
4
公路、道路工程
0.8
5
城市轨工程
0.8
6
港口工程
0.8
7
水利电力工程
0.9
8
房屋建筑及其他未涵盖工程
1.0
9
井巷矿山工程
1.1
10
园林绿化工程
1.1
11
装饰装修工程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