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唐山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唐山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等已成为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方式,大学生创业将成为我国大学生就业的一种新的趋势。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唐山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唐山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河北省唐山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一)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型企业。
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以内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将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人员和网络创业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从事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款扶持。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款扶持。
对有发展前景、还贷及时、增加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可给予二次贷款。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的通知-冀财办〔2019〕22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的通知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的通知冀财办〔2019〕2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厅内各单位:为扎实开展好“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国家和我省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保障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工作落实年”要求,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3月26日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好“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国家和我省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保障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工作落实年”要求,特制定如下十项举措:一、确保民生支出只增不减。
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力度,全面梳理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民生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项民心工程,将明确由财政保障的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节省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先投入民生领域。
积极争取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民生政策托底保障财力补助资金、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试点,力争中央安排我省转移支付资金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民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
完善财政相关扶持政策,健全民生多元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PPP模式、政府基金投资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民生领域投入。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资金短缺可能是不少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难题,为了帮助他们渡过这一难关,《通知》明确要求一步调整和优化贷款模式,同时要按照大学生创办企业所处的阶段和状况,提供不同的贷款支持。
此外,对大学生创业政策贷款实行联合审核,缩短贷款周期。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项目,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予以支持;对大学生创办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较为规范、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对其贷款要逐步与商业化贷款接轨,适用大学生创业贷款,能按期归还本息的,由财政给予企业50%的贴息。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本文将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了解政策并获取相应的支持。
一、就业支持政策1. 就业培训补贴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旨在提供更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机会。
通过参加培训,大学生可以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政府设立了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创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大学生可以通过咨询服务了解就业趋势,获取行业动态,并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
3. 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为了加强大学生与企业的联系,政府鼓励高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提前接触实际工作环境,增加就业机会。
政府会提供补贴和支持,鼓励校企双方积极参与。
二、创业支持政策1. 创业培训补贴政府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参加创业培训,大学生可以学习到创业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增加创业的成功率。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大学生可以凭借项目方案和个人能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贷款担保,帮助他们顺利创业。
3. 创业创新基金政府设立了创业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和创新科研。
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基金来获取启动资金,开展自己的创业项目。
政府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来评估和审批基金申请。
三、政策获取途径1. 政府官方网站大学生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的最新动态。
政府网站通常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材料,大学生可以从网站上下载和查阅相关内容。
2.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每个地区都设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可以到当地的服务中心咨询政策细则、申请流程和相关政策文件。
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政策大学生想做创业现如今有什么扶持的政策出台了呢?看完店铺整理的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一)工商部门优惠政策: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生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3万元即可登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并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3、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在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办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优惠政策。
5、高校毕业生从事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10个行业的经营活动,不享受政策减免。
(二)税务部门优惠政策:1、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地税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谋职业。
高校促进就业工作任务清单

高校促进就业工作任务清单
一、制定就业政策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包括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及边远地区工作,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等。
同时,要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就业政策。
二、建设就业指导体系
高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就业指导体系,包括就业指导课程、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
要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简历撰写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毕业生的求职能力。
三、加强校企合作
高校需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实践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就业市场的情况。
同时,通过校企合作,高校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反馈,从而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
四、组织校园招聘会
高校需要定期组织校园招聘会,邀请企业来校招聘毕业生。
通过校园招聘会,毕业生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招聘要求,同时也可以与企业的招聘人员面对面交流,提高自己的求职成功率。
五、推进创业教育
高校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通过开设创业课程、提供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学生
自主创业,从而带动就业。
六、提高毕业生素质
高校需要注重提高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实践教学和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同时,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与支持措施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与支持措施高校学生就业创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大学阶段,学生面临着选择就业还是自主创业的抉择。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就业创业,政府和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支持措施。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和学校层面探讨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与支持措施。
一、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1. 就业政策政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首先是提供就业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录用比例。
其次是促进创新创业,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财政补助和创业扶持政策。
此外,政府还实施了培训和职业指导计划,帮助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2. 创业扶持政策为了鼓励高校学生创业,政府引入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比如提供低息贷款、税收减免和创业园区等政策,帮助学生解决资金和场地问题。
此外,政府还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创新,为学生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机会。
3. 就业信息服务政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
学生可以在平台上发布求职信息,了解最新的招聘信息。
政府还组织就业洽谈会和招聘会,为学生提供面对面的就业机会。
二、学校层面的支持措施1. 创业教育学校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开设相关的创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
学生可以学习到创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了解市场需求和商业运作。
学校还鼓励学生参加创业比赛和项目孵化,提供导师指导和资源支持。
2. 实习就业支持学校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支持,与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实习就业合作项目。
学生可以通过实习了解行业和企业,积累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学校还组织校园招聘会和企业宣讲会,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
3. 资金支持学校设立了创业基金和奖学金,为有创业意愿和潜力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学生可以申请创业基金用于项目启动和运营,获得奖学金鼓励优秀创业成果。
学校还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实践项目,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
4. 职业指导学校设立了职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
国家对大学生返乡的创业的优惠政策
国家对大学生返乡的创业的优惠政策返乡做创业也是现在一个很受到关注的话题,现如今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相关的优惠政策呢?为此由店铺为大家分享国家对大学生返乡的创业的优惠政策,欢迎参阅。
关于国家对大学生返乡的创业的优惠政策河北:石家庄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最高可提供10万元担保贷款有条件县(市)、区对创办的小微企业推行“零收费”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环境,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住所登记实行形式审查。
允许“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
落实定向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
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
返乡创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担保贷款石家庄市将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石家庄市将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
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渠道筹集,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和省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就业补助资金适用范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本办法确定,市县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
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省级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向社会购买创业服务成果,支持创业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发展,以及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促进创业创新的项目和专项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在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3•【文号】人社厅发〔2020〕44号•【施行日期】2020.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梳理形成了现行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并汇总了各地线上申领平台。
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对照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在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政策清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运用线上申领平台,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
三、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
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
要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1.就业补贴政策清单2.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4月23日附件1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一、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一)职业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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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8年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4月目录一、自主创业政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二、企业吸纳政策企业吸纳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三、就业援助政策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四、职业培训政策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家庭手工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五、引导鼓励到基层就业政策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倾斜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六、其他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名校英才”房租补助政策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一、自主创业政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表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
补贴期限3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6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贫困县全额贴息,其余地区第1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且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
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具体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确定。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下同)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限1年。
具体补贴办法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制定。
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项目均要经过当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批准。
二、企业吸纳政策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50%贴息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中的一项政策支持。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吸纳就业补贴。
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就业援助政策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所在家庭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家庭子女、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残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分担。
分担比例由各地确定。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提高补贴标准10%。
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职业培训政策技能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2500元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主,按每人不超过1200元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实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安排实训,可按每人每月300元得标准,给予创业实训基地不超过3个月的创业实训补贴。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每人最高不超过当地技工学校相同培训时间的学费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在其受训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确定。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家庭手工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结合各地家庭手工业发展状况,由各地根据手工业培训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培训成本等实际情况,在省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相应手工业项目培训课时及质量标准,加强培训监管与考核,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一次性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技能鉴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53号)或河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
五、引导鼓励到基层就业政策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倾斜。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档次(薪级工资)可高定2档(2级),调出该地工作时取消高定的工资。
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机关招录公务员。
加大省市党政机关从基层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
加大从基层机关遴选和招调公务员的力度,市级以上机关补充公务员,应安排80%比例从基层遴选或招调。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招聘规定实行“四放一选”的招聘措施:放宽学历、专业限制;放宽年龄、工作年限限制;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放宽分数线限制;加大选聘人才力度,县级可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定期进行更新,对于纳入目录的人才,或通过公开招聘无人报名的岗位,可通过选聘方式进行招聘。
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安排不少于20%岗位公开招聘或招调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中级、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3个百分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在职称评聘时向长期坚守在乡镇工作的人员给予倾斜;乡镇事业单位按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出专业技术7级岗位的,可以设置1个专业技术7级岗位,用于引进人才或聘任副高职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