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基础知识
劳动保障知识讲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假,不能安排带薪年休假,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三
百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 三、工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1)故意犯罪的; • (2)醉酒或者吸毒的; • (3)自残或者自杀的。
7、法律责任
• (1)《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
单位未按时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1)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
定情况; •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
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
遇等。 •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
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 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 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 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 准。
8、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押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试题答案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试题答案《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试题答案(新版)一、辨析题错打“Χ”,对打“√”1、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和消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主要是对失业者进行生活救助而不会增加就业岗位,这种政策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而且会对失业者重新就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
(√)2、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和终止以及在劳动过程中主体权利义务是以行政方式实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则以劳动合同等法律形式实现。
(√)3、如果劳动力不投入使用,不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不进入劳动过程,便不会产生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Χ)5、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向政府各级信访部门反映,以求达到问题的解决。
(Χ)6、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产生,是劳资双方不断调整劳动关系的必然结果。
(√)7、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可以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不同。
(Χ)8、工资指导线是指劳动部门根据企业工资情况统计所编制的特定地区、特定行业和特定职位的工资标准。
(√)9、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而没有工作的人员就是失业人员.( Χ)10、劳动力供给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工资率的条件下,愿意提供劳动力的数量.( Χ)11、均衡工资是指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相等时的工资率.( √)12、劳动力供给的替代效应是指,随着工资率的提高,劳动者因收入增加,而更多地选择闲暇,用闲暇替代劳动,而减少劳动力的供给.( Χ)13、一个地区的劳动力需求是指这一地区众多用人单位需要劳动力的总和(√)14、自然失业率是即使在长期中它本身也不能消除的失业量。
(Χ)15、如果失业率下降,我们就可以肯定,更多的工人有了工作。
(Χ)16、最低工资对于熟练工人市场的影响大于非熟练工人市场。
(Χ)17、工会的存在会提高会员(局内人)的工资,并降低局外人的工资。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劳动保障是指国家或地区采取措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其获得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制度。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是了解和理解劳动保障制度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原则的基础。
劳动保障的意义劳动保障的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其在劳动过程中获得公正和合理的待遇,提升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福利。
劳动保障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平衡,提高劳动效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法律的基本原则劳动法律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劳动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2.自由原则: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任意限制和干涉,保护劳动者的自由劳动权。
3.保护原则: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的人身、财产和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侵害和剥削。
4.公平原则: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获得公正和合理的劳动条件和报酬,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平衡。
5.调整原则: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调整。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并明确规定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的或者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工作地点: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劳动报酬: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或者薪酬。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明确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劳动合同的制定和履行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或地区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应对各种风险而建立的保障体系。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劳动保障基础知识一、填空题(215)综合类(73)1.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银行利息或投资回报及社会捐赠等。
2.为了明确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合法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5.劳动力参与率是指经济活动人口数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比例。
6.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数)的比率。
7.(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8.工资总额在统计中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9.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是指报告期内实际收缴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与(应收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之比。
10.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11.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12.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决定在(辽宁)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
13.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城镇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框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4.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15.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择并委托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进行运作,实现保值增值。
16.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要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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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讲课提纲)一、劳动法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法的概念对于劳动法概念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综合性的劳动法,即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和范围: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劳动法所包含的,在调整劳动关系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由若干劳动法律制度组成,而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又由众多的劳动法律规范构成,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化。
(一)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二)劳动条件的基准化(三)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四)劳动执法的规范化三、劳动法的主要特征(一)劳动者保护与劳动管理统一的法律劳动法首先是劳动者保护法。
劳动法在总体上是向保护劳动者倾斜的。
(二)劳动关系协调与劳动标准相结合的法律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在许多方面是以劳动标准为基(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兼有的法律劳动法是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兼有的法律,主要是以实体法为主,兼有程序法的内容。
四、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者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2.成为用人单位管理下的从事劳动并以此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二)用人单位(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五、权利与义务(一)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4.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8.劳动者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三)用人单位的权利1.劳动用工权:(1)招工权(2)用人权,也是劳动力的管理权2.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工资奖金分配权(四)用人单位的义务1.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2.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3.认真履行劳动合同;4.依法保证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5.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及各项待遇6.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依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创造条件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1.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主体合法(2)资信能力2.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条件(1)年龄条件(2)劳动能力条件(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协商一致的原则3.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三)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同时进一步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7个必备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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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基础知识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内容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内容 劳动保障,是劳动保障⾏政机关依法对⽤⼈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发现和纠正违法⾏为,并对违法⾏为依法进⾏⾏政处理或⾏政处罚的⾏政执法活动。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劳动保障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劳动保障的定义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切措施和⾏为的总和。
劳动保障制度的⽬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劳动保障的内容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
主体的独⽴⼈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独⽴的法律地位⼜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
劳动保障⾸先要确⽴和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独⽴⼈格和法律地位。
劳动者要独⽴于国家、独⽴于资本、独⽴于其他任何⼈,成为能够⾃由⽀配⾃⼰劳动⼒、享有⾃主择业权的主⼈;⽤⼈单位要独⽴于国家、独⽴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主经营,拥有⽤⼯⾃主权的市场主体。
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维护主体⼈格和法律地位的⽬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劳动保障的范⽂ 劳动保障⼯作的另⼀个难点是社保扩⾯⼯作。
这项⼯作的困难之处在于⽼百姓的养⽼理念上。
许多⽼百姓的思想还停留在“养⼉防⽼”等传统理念之上。
在我向他们宣传养⽼社保政策的时候,很多⼈⾸先考虑的不是年⽼以后体弱多病了怎么办,⽽是计算着把这笔社保费⽤存⼊银⾏或者投资其他⽅⾯能收益多少。
这多少听了让⼈有些忍俊不禁,但这确实⼜是社保扩⾯⼯作⾯临的严峻现实。
所以,能否迅速有效地转变⼈们陈旧的养⽼理念,是能否做好社保扩⾯⼯作的关键所在。
截⽌到6⽉20⽇,我们友三社区新增完成社保扩⾯11⼈。
以上是我们友三社区劳动保障⼯作在这半年时间⾥取得的⼀点点成效。
有成效固然可喜,但更应该看到不⾜。
与其他兄弟社区的协管员相⽐较,我在政策的宣传⽅法上,在业务的熟练程度上与他们还是有明显的差距。
在某些⼯作上的主动性还显不够,例如采集岗位信息,⼤多数情况下是⽤⼈单位或居民打电话来询问的。
劳动保障知识汇编

劳动保障知识汇编劳动合同篇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7条必备条款:⑴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2、适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适用期,但适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又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适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适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适用期不得超过60日。
适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
3、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⑴协商解除。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⑵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适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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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基础知识一、填空题(215)综合类(73)1.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银行利息或投资回报及社会捐赠等。
2.为了明确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合法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5.劳动力参与率是指经济活动人口数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比例。
6.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数)的比率。
7.(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8.工资总额在统计中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9.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是指报告期内实际收缴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与(应收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之比。
10.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11.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12.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决定在(辽宁)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
13.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城镇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框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4.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15.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择并委托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进行运作,实现保值增值。
16.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要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20)%。
17.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
18.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个项目。
19.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20.《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项社会保险费要集中统一征收,以减轻企业负担。
21.凡是依法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都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22.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
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构确定登记地。
23.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缴费单位)保管。
24.对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或者缴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25.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6.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7.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28.《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破产的企业,其欠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
29.要改社会保险费差额缴拨为(全额)征缴,社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缴纳,禁止任何形式的协议缴费。
30.缴费单位或缴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15日内拒不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1.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人口达到10%,65岁以上人口达到(7)%,即为老年型国家。
3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为了保证基金从征缴到支付的正常运作,社保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在协商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基金收入户"、("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户"。
33."基金收入户"由(社会保险)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34.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再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所需费用由(财政)拨付。
35.社会保险机构在确定被稽核单位后,应提前(三)天下达《稽核通知书》,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档案、报表、名单和明细帐。
36.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携带有关(个人身份、就业状况)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全额)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可以(差额)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8.一般认为,当今世界的社会保障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福利型、保险型、强制储蓄型)。
39.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险)。
40.社会保障思想源远流长,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直到(1883)年德国《疾病保险法》的颁布才真正诞生。
41.两个确保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42.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凡受理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的监督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办结,最长不得超过(60)日。
4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45.为了保护举报人的权益,监督机构应指定(专人)拆阅、登记举报信函和材料。
4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应将举报材料和记录按(国家保密)规定列入密件管理。
47.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对举报案件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汇总情况报告上级监督机构。
48.社会基金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理、办理举报案件时,应当遵守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保密规定。
49.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推委、敷衍、拖延举报处理或徇私舞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0.《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51. 劳动保障、财政和审计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应遵循客观、(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
53.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各地人民法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5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
55.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规范业务流程,推动计算机管理,以建设中心城市(资源)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为重点,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
56.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劳动者个人)和基层单位。
57.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行的,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集成电路卡,叫做(社会保障卡)。
58.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障系统中采用的公民身份号码为(18)位。
59.劳动保障部政府网站的英文网址是()。
60.中德社会保险协定于(2001年7月)签署。
协定的目的是为缔约一方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工作提供方便,特别是避免承担(双重)社会保险义务。
6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62.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6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6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0)日。
66.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执行监察公务时,至少应当由(两)人共同进行。
67.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8.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9.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70.《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7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72.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养老保险类(40)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原则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保险编号为(10)位数。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主要以(县)级管理机构为核算单位。
4.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目前国际上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有:现收现付、完全积累和(部分积累)。
5.6.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7.1999年,劳动保障部为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发布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8.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寿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9.本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