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

合集下载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们: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每年都会发生各种重
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全
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制定出了《安全生产
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希望各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抓好安
全生产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提高
广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应该重视这方面的
工作,积极亲自参与,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
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切实
执行好各项制度要求,严格监督落实情况。

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应
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三、加强事故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事故应急处置是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求各项应急预案,实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
能力和水平,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和应对。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
目标必不可少的步骤,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的安全和健康。

希望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
年度目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为
建设国家首善之区做出更好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沪奉府办〔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沪奉府办〔2011〕28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指标1、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6290人;3、帮助成功创业组织500个;4、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46627人、扩覆人数1659人、停缴复缴人数2488人;6、原务工人员参加镇保人数13336人;7、工资集体协商协议900份,覆盖劳动者人数达到83000人;8、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70%。

二、考核统计1、新增就业岗位:2010年1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实现就业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且2011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区从业人员,以扣除同期自然减员后的就业人数为准。

统计范围为各镇、开发区各类用人单位和自由职业者,单位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经营地为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负责统计。

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但有就业愿望,并在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人数为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负责统计。

3、帮助成功创业组织:本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本区劳动者2011年在本区成功开办(当年开业并在年底仍有存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组织等各种创业组织,统计各镇、开发区成功创业组织数以创业组织的注册地为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鲁安办发[2010]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鲁安办发[2010]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鲁安办发〔2010〕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09〕9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09〕28号),遵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省政府安委会成立6个考核组,对各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

从1月11日开始,集中1周时间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方案》(鲁安办发〔2009〕28号),对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表》,对17个市进行定量考评。

三、考核组分组。

第一组,省安监局带队,考核淄博、东营市。

考核组成员:建设厅1人,公安厅1人,质监局1人,省安监局2人。

(联络员: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王健副处长;手机:138****8535)第二组,省安监局带队,考核枣庄、临沂、日照市。

考核组成员:省国土资源厅1人,省建设厅1人,公安厅1人,省安监局2人。

(联络员: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张晓东副处长,手机:137****3575)第三组,省安监局带队,考核青岛、烟台、威海市。

关于开展年度安全责任考核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年度安全责任考核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年度安全责任考核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X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检验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初签订的《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暨冬季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年初与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单位。

对部分三级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抽查,其他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考核工作。

二、考核依据《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及集团公司X年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考核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在检查考核前一天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1、听汇报。

被检查单位向考核组书面汇报本单位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

2、查资料。

检查组对照目标责任书和考评细则逐项检查核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和相关记录。

3、查现场。

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三级单位落实集团公司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考核程序1、召开首次会议,被检查单位汇报X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介绍考核内容和方式。

2、对照考评细则逐项核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

3、抽查生产作业现场,重点检查基层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运行状况。

4、召开末次会,通报检查考核的不符合项,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要求1、各单位接通知后,高度重视,结合集团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认真总结X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集团公司考评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考核组方便查阅。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驻马店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驻马店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驻马店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驻政〔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驻马店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驻政〔2020〕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0年驻马店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13日2020年度驻马店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按照“凭工作实绩论英雄,以落实成效定奖惩”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科学准确评价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工作实绩,推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按照于法周延与于事简便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奖优罚劣、激励实干,努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打造全国一流地级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核原则(一)对标全省,聚焦重点工作。

全面对标河南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中,努力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考核工作“步调一致,结果一致”。

(二)尺度统一,注重求同存异。

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各级各部门工作性质和职能分工,注重共性、兼顾个性,重点考核各部门对全市发展大局的贡献,突出考核评价体系的可量化和可比性,同类单位目标事项相对一致,分数总体一致,努力做到考核尺度统一,更好地体现考核公平性。

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通知

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通知

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通知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通知。

请各部门、各岗位、各员工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考核目标1. 全员安全培训达标率:全体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2. 事故发生率:全年累计事故发生率不超过0.5‰。

3. 安全隐患整改率:所有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岗位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达到100%。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达到100%。

二、考核方法1. 考核依据: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次年的同一天止。

3. 考核内容:(1)安全培训考核:根据培训记录统计全员参加培训的情况,统计达标率。

(2)事故发生率考核:根据事故报告记录,统计全年事故的数量和人员伤亡情况,计算事故发生率。

(3)安全隐患整改率考核:根据隐患整改记录,统计全年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计算整改率。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根据责任制台账记录,统计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根据管理制度执行记录,统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 考核评分: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要求1. 全员安全培训达标率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排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确保全体员工参加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2. 事故发生率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的管理,落实预防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全年累计事故发生率不超过0.5‰。

3. 安全隐患整改率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使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1.12•【字号】厅头〔2022〕57号•【施行日期】202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根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依据《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等。

二、考核对象全省90个列入考核对象的市(州)、县(市、区)。

三、考核内容2021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包括: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四、考核方式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市(州)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的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省厅负责对17个市(州)本级的考核工作。

2.2022年1月30日前,各地完成对所辖县(市、区)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省厅将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各地所报送考核资料,省厅将结合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检查情况,对各地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依据。

五、考核要求1.各地要严格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考核,认真审查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并留存相关数据资料,以备核查。

2.各地在填写表格时,要认真阅读各项数据的填报要求。

各地进行自评后,依据得分提供相应佐证资料,连同附表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省厅(含电子版)。

做好2023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做好2023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做好2023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干部:您们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迎来了新的一年——2023年。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为实现党和人民的宏伟蓝图,推动我市经济及社会各领域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为此,为了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特向各位领导干部发出如下通知:一、2023年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根据《领导班子考核办法》,2023年领导班子考核将于年底前完成。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客观、科学进行,需要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认真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按要求记录工作过程和成果,加强掌握部门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履行领导职责的要求,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提高工作水平和绩效表现。

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能力、作风和业绩建设,在2023年全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我们将按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继续开展贯彻执行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如实登记并按照要求做好年度自我鉴定、组织考核谈话、考核检查及其他工作。

同时根据年度工作要求,以身作则,倡导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

三、考核结果的反馈和使用考核是用来促进发展和改进工作的,考核结果是对干部的一种评价和鼓励,也是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的一种督促和促进。

为此,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并给予优秀人才必要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同时,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将广泛运用于干部选拔、调整和使用等方面。

4、总结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旨在督促每位干部能够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提升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本次通知,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更高的素质做好领导职责和本职工作,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祝各位干部全年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特此通知。

XX市市委组织部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
各市考指标责任单位:
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我县在全市十三个县区中排名十二位,情况很不乐观。

现在距离年底仅剩3个月时间,能否顺利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和提等进位,这一时期尤为关键。

各市考指标责任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我加压、奋勇争先,锐意创新、力求突破,以饱满的热情、更大的决心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指标责任单位要逐项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和市考指标,认真总结回顾前三季度各项工作,分析对比去年同期情况和位次,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准弱项和短板,抓紧时间拾遗补缺。

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举证资料,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一是对达到序时进度的40项指标要在完善规范和力争超额上下功夫,争取加分。

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增加值、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7项指标超出目标任务给予相应加分,县经发局、统计局、财政局、非公局等单位要努力在以上7项指标上下功夫,力争加分。

二是对预计通过努力可以完成的引进省外资金、引进外资、重点项目年度任务完成率、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效节水灌溉、科技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发明专利申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美丽乡村示范点、公租房分配入住、城乡统筹等14项指标和3项年度统计指标,县经发局、招商局、非公局、教科体局、水务局、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环保局等单位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再加一把力,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完成,不失分。

三是对预计完成量达不到任务量60%的进出口贸易总额、棚户区改造、避灾生态搬迁、重点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4项指标,县经发局、棚改办、移民搬迁办、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要尽快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力争完成任务量60%以上,确保能得分、尽量少扣分。

二、加强沟通,尽快对接。

一是各经济指标责任单位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对接,主动汇报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中付出的艰辛努力,取得理解和支持。

二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改革办要经常向上沟通汇报我县在党风廉政、干部队伍和基层党建、思想政治建设以及深化改革等共性指标方面的工作,抓好共性指标任务的落实。

三是县经发、教育、公安、卫计、扶贫、文化、环保等部门单位既要加强与市上部门的协调联络,更要面向群众做好宣传,客观地反映成绩和亮点,积极争取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使社会平价分值尽量提高。

四是承担依法治理指标的政府办、政法委、法制办、安监局、食药局、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经发局、物价局等责任单位要做好基础性工作,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尽快对接,确保年终考核不扣分。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沟通对接情况函报县考核办。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一是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考核办要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用足用好“三项机制”,对思想重视不够、不及时沟通对接、工作失误滞后造成丢分、失分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确保今年目标责任考核不出问题,迈上新台阶。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