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训练材料

律师实务训练材料
律师实务训练材料

实务训练材料一

一、实务训练项目

接待当事人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为其书写起诉状

二、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8日,在指导老师的安排和指导下,我接待了一名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接待前我向指导老师咨询了一下接待方面应注意的事项,查阅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关于离婚与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并学习了起诉状的书写格式及技巧。

三、操作记录

1.接触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2.分析法律关系,查找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起诉状的书写格式和注意事项;

3.起草起诉状,交由指导老师审核,修改。

四、训练心得

这是我进入律所负责的第一份工作,也是首次同当事人接触,因此必须用心负责地去做,才会进步。接待当事人时,毕竟是第一次,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的,不过随着交谈的深入,了解沟通的加深,已经没有开始的拘束了。在交谈中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并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律分析,是否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并详细询问当事人对财产的意见及对子女抚养的意见,根据其陈述和要求,进而为当事人起草起诉状,然后交由指导老师修改。无误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比较满意。通过这次训练,让我认识到:无论做什么事,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具体到案件操作,事先必须了解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然后,结合全面了解到的当事人的主要情况和真实意愿,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案情进行法律分析,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这

样才能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做到胸有成竹。除此外,在接待当事人时,还应注意细节并应当有耐心,有礼貌,以合作的姿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应当营造事宜的谈话气氛,促使当事人详细表述争议的事实。还有,接待当事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

五、指导老师点评意见

实习人员曹霖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表现的热情大方,耐心细致,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以能够对案件进行基本准确的法律分析,基本掌握了起诉状书写基本要领,取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实习人员:

指导律师:

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3、判令婚生子赵小某由原告抚养,被告向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月500元,直至此子赵小某18周岁为止。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某1999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名叫赵小某,现年8岁。结婚后被告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经常打麻将赌博,为此原告多次劝说,没有效果,并经常发生争吵,除此以外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与原告争吵,并动手殴打原告,不仅伤害了原告的身体,更严重伤害到了原告的感情。生活中被告经常无中生有,捕风捉影,恶意侮辱诽谤原告的名誉,给原告造成了严

重的心理阴影和生活上的恶劣影响,而且被告不尽夫妻之间扶持义务和家庭抚养义务。虐待遗弃原告,不给原告生活费,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不让原告外出工作挣钱来补贴家用。现原告认为,被告的所作所为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原告感觉与被告已经没有再继续生活下去的必要,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新密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实务训练材料二

一、实务训练项目

在老师的指导下起草厂房租赁合同

二、时间、地点

2013年7月18日,指导老师让我负责为一个当事人起草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在起草前我向当事人了解了一些细节和要求并做了记录。在查阅了《合同法》及一些关于制作合同的一些规定之后,开始动手起草。

三、操作记录

1.了解其所要租赁厂房的一些基本情况;

2.了解租赁物的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间、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

3.起草合同,交由指导老师审核,修改。

四、训练心得

起草一份协议,既要遵守公平、平等,还要让当事人满意,并能保证交易安全,还必须合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就要熟悉租赁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和当事人的目的要求;其次,在起草过程中,要全面考虑可能涉及的一切法律问题,设定好交易的步骤,防范交易的风险,合同用语简单明了,反复推敲,切忌模棱两可,产生分歧。同时在编排上条文用语要有条理。协议起草完成后最好能让有经验的律师审查下,避免有疏漏的地方,发现有毛病的地方马上修改。最后交由当事人审阅,是否有无遗漏点。通过这次训练,明白在交易过程中,注意细节、规范并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交易风险是律师努力的方向。五、指导老师点评意见

实习人员曹霖,起草的厂房租赁合同能够把我合同的基本要领和格式,思路清晰,语言规范,具备独立起草合同文书的能力。

实习人员:

指导律师: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一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所有的新密市**新型空心砖厂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租赁物的情况: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的新密市**新型空心砖厂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元(大写:元);

2、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前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下季度的租金。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用水、电方便及道路畅通。

2、在租赁期间,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因处理该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事宜,因处理该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清单一份。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完整,不得恶意损毁、变卖、转让、赠与。如果发生此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间内应依照约定及在国家政策允许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3、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砖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干涉。

4、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转租。

5、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对原有机器设备的位置变动及新添置的机器设备的安装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日,乙方应先行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元及风险保证金元给甲方,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如乙方未履行此义务,甲方有权收回该厂的经营权,同时该合同终止,乙方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继续承租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和甲方协定,并经甲方同意,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愿意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日内依据租赁物清单向甲方移交租赁物的相关机器设备,并由甲方派人进行验收,经验收无误的,甲方应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如数返还给乙方。若发现机器设备、厂房有损毁、灭失的,甲方有权利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应赔偿。对于乙方所添置的机器设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前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在本合同签订后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及按指印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实务训练材料三

一、实务训练项目

参与出庭并起草答辩状

二、参加出庭前的准备

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我被安排参与旁听出庭活动,在出庭前,指导律师安排我先学习以下内容:

1、律师出庭的礼仪规范,应遵守的法庭纪律;

2、律师在庭审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开庭中及庭后应当做的工作。

三、参加出庭活动的过程

在学习了出庭必须注意的各种事项之后,我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参加旁听了庭审活动,在庭审过程中,我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各项法庭纪律,认真记录了庭审的全过程。

四、参加庭审活动的学习心得

这次庭审时关于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通过参加法庭审理,让我了解到应当遵守法律纪律,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时限、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他程序性规定,注意庭审仪表、体态和语态。同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应当尊重法庭,服从审判长主持,不得当庭发表评论审判人员言论。对于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在休庭后向法官口头或书面提出。因为案件是离婚纠纷,因此,对于身份问题和孩子抚养意见的还是应当由本人表达,律师不得代为发表,这是应当注意的一点。而婚姻案件是比较注重亲情和夫妻之情及家庭观念的。在这方面一则自己阅历不够,二则自己也没有什么亲身的社会经验,比较欠缺,还是对于案件的理解还是停留在表面上,以后应多观察留意学习,注意积累。

五、指导老师点评意见

实习人员曹霖,能够遵守各项法庭纪律,能够准确的纪律庭审内容,庭审之后能够客观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能够在庭后起草答辩状。

实习人员:

指导律师:

答辩状

答辩人:陈某某,男,汉族,1973年9月27日出生,住陕西铜川市印台区。被答辩人:付某某,女,汉族,1975年10月3日出生,住新密市曲梁乡窦沟村。

答辩人现因被答辩人付某某诉答辩人解除同居关系一案,针对被答辩人起诉状中所述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现答辩如下:

一、针对原告所说,被答辩人与答辩人是同居关系,答辩人认为其所说与事实不符,应按事实婚姻对待。原因事实如下:

原告与被告1995年3月份在陕西铜川王石凹煤矿通过邻居郑某认识,因双方都是在该矿上工作,之后,经过双方不断的接触了解,感情发展迅速,原告于1995年4月份就搬到答辩人的家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直到同年7月份,之后,原告家中父母长辈知道此事后,以要求被告到新密工作买房为由不同意双方继续交往,之后就把原告接回新密。同年9月份,被告来到新密并将原告接回陕西共同生活了半年。之后,原告的父母将原告的工作调回到新密,被告与原告一起回到新密,被告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办理离职手续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而返回陕西,并在陕西与新密两地之间来回跑,之后在1996年4月21日被告到新密与原告一起私奔,并在外一直打工,直到1997年生育一女孩,1998年生育一男孩,考虑实际情况,双方返回新密原告家中一直工作生活至今。因此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与原告在1995年4月份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与原告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条件,所以,对被告

与原告之间的关系应按事实婚姻对待。因此,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此项诉讼请求。

二、针对原告诉状中第二项诉讼请求,对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具体应由谁来监护抚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之后再决定由谁来抚养。

三、对原告诉状中被告与原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被告对此认为原告所说与事实严重不符。

被告认为,关于共同财产问题,从被告与原告1995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被告以打工挣钱来支撑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原告在此期间靠摆地摊补贴家用,直到2006年,被告与原告在新密曲梁乡工商所楼下共同租赁了一个门市房做服装生意,一直到现在。该生产经营收益所得,根据婚姻法第17条之规定,该项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怎么说没有共同财产呢?从此项可以看出原告有侵占被告财产的嫌疑。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问题,有如下事实可以证明:在2003年原告的弟弟付某因为买房向答辩人借了2万元,并口头约定他家的楼房10间由被告与原告夫妻共同居住,因此借款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有还。被告至今一直多次要求他返还,他一直找借口推说有钱就还,就这样一直到现在。因此这笔债权是由原被告共同财产中支出,依法应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其中也有一半是被告所有的,而在2011年7月被告因工伤住院,被告的父母得知此情况,从陕西来到新密看望被告,被告的父母看到其家中生活困难就借给被告1万元用于家庭生活,该笔借款通过原告的姐夫张某转交给被告,且该笔借款用于购买电脑一台,其余款项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因为该笔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而借的,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原告也应该负担其中一半。

综上所述,原告诉状中所称与事实严重不符,甚至还歪曲事实,恶意侵占答辩人依法所分得的合法财产。因此,请求法庭在审理时予以认真调查核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答辩人:

年月日

实习训练材料四

一、实务训练项目

起草离婚协议书

二、时间、地点

2013年9月20日,指导老师安排我为一对要离婚的夫妻起草一份自愿离婚协议书。在我接手时,首先想到的是,她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协商一致。之后开始动手起草。

三、操作记录

1.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并审查核实身份证,结婚证;

2.了解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否协商一致;

3.了解当事人对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支付、探望权的行使是否已经约定好。

四、训练心得

在起草自愿离婚协议前,我先准备了几个经典样本学习,从中发现:起草离婚协议也并非易事,因为涉及人身关系的解除,可能关系到以后两个家庭的生活,因此应更加注意细节。首先,应向当事人核实以下几个问题:当事人双方的结婚登记时间、身份证明、子女是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及对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是否已经达成分割意向等。弄清楚这几个关键问题之后,才能下笔起草离婚协议。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对于该份协议何时生效的问

题,它有别于一般合同协议的生效时间点,只有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该份协议才会生效。因此需要注意细节和特殊情况的特别对待,以后的道路应更加细心才是,才能在律师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五、指导老师点评意见

实习人员曹霖,待人热情,认真细致,能够虚心学习,态度端正,能够运用简洁、准确的法律语言进行描述,能力进一步提高。

实习人员:

指导老师:

离婚协议书

男女双方2007经人介绍相识,于2008年7月14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2009年6月20日生育一女,名叫郑小某,现年4岁。由于男女双方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双方感觉彼此之间性格差异巨大,志趣不投,又没有共同语言,双方又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现男女双方均认为没有再共同生活下去之必要,现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男方郑某某与女方刘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

1、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3号院17号楼6层房产一处,房产证号:郑房权证字第070108****号,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刘某。该处房产归男方郑某某所有,男女双方对此均没有异议。女方(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应当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若在未办理过户手续前,男方卖出该房产时,女方也应当协助男方为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购买的一辆宝马车(车牌号为豫ADQ64*号)、一辆丰田车(车牌号为豫AQG32*号)登记在女方名下,仍归女所有。

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向女方的父亲借贷30万元的共同债务,现女方自愿一人承担该笔债务,与男方无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男方对外有其它债务,则完全由男方承担,与女方无关。

四、对于婚后生女名叫郑小某,现年4岁,由女方刘某抚养,抚养费由女方承担,男方不承担。男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男方要求探望子女时,应提前同女方协商确定日期探望孩子,由女方安排时间,让男方探望孩子。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男女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干扰对方以后的感情生活,也不得干扰、哄闹各自家人的日常工作生活,并不得对外发表有诋毁、侮辱对方及家人名誉和形象的言论。

六、在本协议签订后,男女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若以方违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留一份,自男女双方签字按指印后成立,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益,依法受法律保护。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实务训练材料五

一、实务训练项目

整理卷宗归档实际操作

二、对案件卷宗归档前进行的准备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整理卷宗归档前,我认真学了《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并专门对档案室存放的归档的卷宗进行了观摩学习。

三、归档案件的基本情况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105号民事判决书

四、训练心得

每个案件的办结并及时进行案件的归档,总结,对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材料的整理能力非常有帮助,从中也能学习到非常多的经验教训。(一)、律师业务归档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案,两个以上律师共同办理用一个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案,但不同律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语录、调查笔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二)、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的材料,着手立卷准备工作,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的材料。在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件一般存一份。而不必归档的材料有:询问信件、电文、谈话记录及复函等;一些手写的手稿或草稿。对于无法归档的实物证据,应将其照片及物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保留附卷后,分别保管。律师业务归档应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和时间顺序排列,具体为:

刑事卷:律师事务所批办单,收费凭证,委托书或指定书,阅卷笔录,会见被告人笔录,委托人,证人笔录,调查是否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集体讨论笔录,起诉书,上诉书,辩护词或代理词,出庭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上诉书,抗诉书,办案小结。

民事卷:律师事务所批办单,收费凭证,委托书(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阅卷笔录,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调查材料(证人

证言,书证),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或法院裁定书,承办律师代理意见,集体讨论笔录,代理词,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状,办案小结。

五、指导老师点评意见

实习人员曹霖,能够按照归档办法进行案卷归档,在卷宗归档过程中,卷宗材料的排放顺序正确,对种类的筛选正确,填写科目工整,能够耐心细致的独立完成案卷归档任务。

实习人员:

指导老师:

律师案卷目录顺序

实务训练材料六

一、实务训练项目

在老师的指导下起草上诉状

二、时间、地点

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给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制作一份上诉状。在制作之前,认真阅读了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文书,找出当事人对判决中存有异议的焦点,并询问是否有新证据提交,之后开始起草上诉状,完成后并交由指导律师审核把关。

三、操作记录

1.接触当事人,了解不服判决的争议焦点;

2.认真审阅、解读一审判决书,找出判决书中可能存在错误;

3.了解上诉状的书写格式,并着手起草,

4.交由指导老师审核修改后,交付当事人审阅。

四、训练心得

通过这次实践训练使我认识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启动二审程序后,关键就是如何撰写上诉状。而制作上诉状的要点就是对一审判决的解读,首先,从法律程序、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条文等诸多环节中发现一审判决是否存在错误。其次,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新证据提交进行反驳一审的观点。在格式方面,则应特别注

意的是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第一次称谓时应用括号注明当事人在一审的诉讼地位,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在上诉理由部分,论证时应当注意:一是驳论要有理有据,措辞要得体,同样要求坚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遣词用语切忌无限上纲;二是对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部分,即没有争议的部分,不必重复叙述,以免造成上诉状文字冗长。

五、指导老师点评意见

实习人员曹霖,能够虚心学习,有错就改,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分析能力,并能够很快的学以致用,能耐心而细致的独立完成上诉状的制作。

实习人员:

指导律师: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某,女,1973年4月25日出生,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二上诉人不服新密市人民法院(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179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新密市人民法院(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179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予以改判;

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真实情况和理由如下:

其一,上诉人赵某某经营一家耐火材料厂,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09年6月5日和2009年9月6日向被上诉人分别借款两次,第一次借款8万元整,约定月利息2.5%,借期3个月;第二次借5万元整,约定利息3%。上诉人按照约定期限支付了约定的利息,且这二笔借款利息一直支付到2010年12月,总计共支付给被上诉人利息6万多元,后上诉人赵某某因经营陷入困难,严重亏损,没有再支付利息,对方看到上诉人在困难之时也未再主张要求,一直到起诉前。而现在被上诉人昧着良心不承认上诉人支付利息的事实,于法于理于情都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且原审判决根本就未对上诉人支付利息的情况予以查明,明显没有对本案事实予以查清真相,故,该案事实部分并没有全部查清,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对方应返还或抵消本金。这些情况原审法院都未给予查明确认,现要求上诉法院对此部分事实予以全部查明。

其二,被上诉人于2013年5月20日起诉人要求上诉人返还借款,并提供二份证人证言,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张要中之间的两份借款纠纷,已经超过法律规定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诉意见》第153条之规定,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本案中并没有中止和延长的事由,而中断事由中“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这一情况根据《诉讼时效解释》第十条规定中的几种情况才产生中断的效力,而本案中被上诉人所提供的两个证人,上诉人则根本就不认识,从来也没有见过此二人,更没有见过被上诉人和这两个人一起向上诉人主张过任何权利,而且证人也陈述对上诉人并不认识,因此,被上诉人所提供的证人证言自相矛盾根本就没有证明力,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效力。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依法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本案中,对于上诉人在2009年9月6日所出据的借条中所显示的“3分利息”的笔迹与借条笔迹不一致,根本就不是上诉人赵某某所签,且庭审中原告也已陈述说明,该利息约定确系上诉人郭某某写的,与上诉人赵某某无关,根据法律规定,郭某某没有取得授权,无权处分他人的权益。因此郭某某属于无权处分人,上诉人赵某某不应当承担此笔借款的利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此笔借款为无偿借贷,对于被上诉人依次多收取的2万多元利息应予返还上诉人。

三、对于上诉人郭某某于2009年9月6日向被上诉人出具的借条,这笔借款前提根本就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且上诉人在出

具借条当日,被上诉人并未向上诉人交付款项,二人之间不存在借款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不予保护这种借贷关系,因此依法应予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而原审法院不查明事实,枉法栽判,因此请求依法予以撤销(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179号民事判决书。

综上所诉,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使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新密市人民法院(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179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实务训练项目七

一、实务训练项目

调查取证

二、实务训练过程

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训练,主要针对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前,向指导老师询问实际中要注意的问题,并在指导下列举了需要调查的证据目录,然后根据目录一一调查取证。

三、进行调查取证实务训练的法律文书

《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格1分,共10分) 1、我国现行《律师法》经修正,于 2001年12月29日通过,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3、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我国《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的文件是ABCD 。 A.申请书 B.律师资格证明 C.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D.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下列有关律师执业说法不正确的是 BD 。 A.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B.张某辞职前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执业律师。 C.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期间,仍然可以正常执业。 D.律师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域执业,应当经过执业地省级司法厅局的批准、备案 3、律师事务所成立时,对于事务所发起人的要求是 AD 。 A.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必须是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 B.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可以是专职律师,也可以是兼职律师 C.发起人必须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D.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英国最早的刑事法律援助是规定在 B 中。 A.1679年《人身保护法》 B.1903年《贫困被告人保护法》C.1949年《法律援助和咨询法案》 D.1974年《法律援助法案》 5、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ABD 。 A.提供法律咨询 B.代理申诉、控告 C.进行刑事辩护 D.申请取保候审 6、下列各项中,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情况是 BCD。 A.胡律师发现其委托人有意隐瞒案件事实,因而拒绝继续在某经济纠纷中担任其代理律师B.赵律师拒绝律师事务指派其担任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代理人 C.为提高工作效率,周律师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D.颜律师在与原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7、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CD 。 A.设立时间满5年 B.有执业律师20人以上 C.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未受惩戒处分 D.能熟练运用外语工作的律师不少于三人 8、下列关于美国律师管理体制,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美联邦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并不进行管理 B.美国各州律师协会在组织上、业务管理上与美国律师协会均无隶属关系 C.美国的律师执照由法院颁发,对律师的惩戒也由法院进行 D.美国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对律师协会进行反监督 9、我国律师收费的构成中不包括 C 。 A.翻译费、资料费 B.公证费、鉴定费 C.助理费、服装费 D.通讯费、复印费 10、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ABCD 。 A.原审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上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一 案件(项目)名称:参与庭审 工作文书名称:代理词一份 操作记录简述: 2013年参与指导老师办理的案件,参与了庭审,并按老师的要求完成任务。 一、先写首部,明确标题,开头称呼,一般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正文重点写代理意见,并找到相关法律依据; 三、尾部,代理律师署名,日期。 训练心得: 1、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2、庭审记录要完整,要分清那些是重点要记录的内容。 3、开庭好坏,一是看庭前是否准备的足够充分,证据材料是否充足。 4、针对焦点,从事实、法律和程序三方面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当事实对我们有利时,针对事实展开叙述;当法律对我们有利时,着重从法律上找到根据;当事实和法律对我们都不利时,争取从程序上找到突破。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该同志法律功底深厚,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但是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不能主动与法官沟通,造成案件进展缓慢。从整体上来说,该同志表现是合格的。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从2011年2月10日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辜XX 二○一三年六月十日

律师实务单项选择题

1、1789年,()明确规定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地位。 A、美国《司法条例》 B、英国《人身保护法》 C、法国《雅各宾法》 D、日本《代言人规则》 2、我国第一部律师法,于()通过。 A、1996年5月 B、1997年1月 C、2007年10月 D、2008年6月 3、()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A、律师事务所 B、律师协会 C、律师联合会 D、公、检、法机关 4、申请人在取得律师资格后,须首先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5、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执业经历的律师。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以上 6、成立()以上并具有()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A、1年;5名 B、2年;10名 C、3年;20名 D、5年;30名 7、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 A、连带责任 B、无限责任 C、有限责任 D、担保责任 8、组织形态特征为“集体财产在合作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律师离开事务所不能带走财产”的律师事务所是()。 A. 国资律师事务所 B. 合作律师事务所 C. 合伙律师事务所 D. 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 9、根据律师业务是否与诉讼活动有关,可将其分为()。 A、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B、国内业务与涉外业务 C、指定业务和委托业务 D、财产权益业务和非财产权益业务 10、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法执业行为的,给予下列处罚()。 A、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 B、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 C、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 D、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 11、律师职业道德约束的主体是()。 A、律师 B、律师事务所 C、当事人 D、以上各项都是 12、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的会员。 A、全国律师协会 B、中华律师工会 C、中华律师协会 D、全国律师工会

律师事务所介绍方案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介绍 一、关于保和 保和特色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新三板领域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历经多年积累和开拓,业务已并不断拓展至公司上市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知识产权、劳动法等专业领域。 “保和律师,放心选择”,保和律师愿和新老客户一道发展、成长,为理想和梦想护航,共同铸就新的辉煌! 保和解读 “保和”,出自《易经》,意为“志不外驰,恬神守志”,也就是神志得专一,以保持宇宙间万物和谐。在为人方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低调做人,谨慎行事;在业务层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专一、专业,行为合乎法律,保持社会和谐,并通过律师执业,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这也是保和人一贯的思想追求和行为风格。 执业理念 保和律师秉承“至诚至信、优质卓越”的服务理念,以服务客户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务实创新,团队合作,关注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二、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是保和核心业务领域。保和律师曾为众多房地产和建筑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房地产投融资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并购 ■物业运营与管理 ■工程招投标与建设施工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是保和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贯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项目管理和退出四个方面: ■ 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资金募集 ■ 私募基金对目标公司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 私募基金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整体出售、转让和赎回等 ■ 募资公司在不同阶段吸收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 ■ 募资公司并购、重组及境内上市 ■ 私募基金的清算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是保和另一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范围包括: ■上市前的改制、重组、私募融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再融资计划 ■ 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 法人治理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 ■ 新三板上市 ■ 各类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公司并购与股权转让 保和对于各类公司并购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设计和优化交易结构 ■审慎性调查 ■法律咨询 ■参与谈判 ■起草收购法律文件 银行与金融 保和律师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广泛而深入的银行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合规性审查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就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瞧,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与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从2011年2月10日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辜XX 二○一三年六月十日

律师实务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实务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填空(在下列空格内填入正确内容,每空1分,共15分) 1.律师法所称的律师,是指取得律师___执业证书___,为社会提供___法律服务__的执业人员。 2.律师执业不受_____地域_____限制。 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__合伙人__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___无限责任___和___连带责任__。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__国家秘密__和当事人的__商业秘密_,不得泄露当事人的_隐私_。 5.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__公安机关_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__五千_元以下罚款、___十五__日以下拘留。 6.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_自己__聘请,也可以由其__亲属__代为聘请。除涉及__国家秘密__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批准。 二、判断正误(判断下列各题内容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每小题2分,共10分) 1.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以律师身份执业。(×) 2.律师既可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3.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与聘方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 4.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名词解释(每个5分,共25分) 1.法律顾问 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为进行正当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维护合法利益,而聘任的以其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律师所进行的专业活动。 2.律师见证 是律师应当事人请求,以律师及其工作机构的名义,就本人眼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行为利法律事件,出具文书,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业务活动。 3.辩护权 就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依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辩解、辩驳,以维护他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项权利。 4.法律咨询 是指专业咨询部门,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作出解释或说明,提出建议和提供解决方案的一种业务活动。 5.代书 就是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反映委托人的合法意志,代替委托人书写法律行为文书的创造性的业务活动。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哪些文件?(1)申请书;(2)律师资格证明;(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2分)(4)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2分)2.律师代理有什么特征?(1)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分)(2)在受托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进行活动。(2分)(3)实施的法律行为,应能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即具有法律的意义。(2分)(4)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3.什么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原则? (1)辩护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分)(2)不得轻易拒绝为被告人辩护,而应积极地去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3)在同检察、审判机关分工的基础上,同他们相互制约。(2分) 五、论述题(14分) 什么是律师制度?它包含哪几方面的内容? 律师制度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原则和任务,方式和内容,权利和义务,以及律师机构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以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与发扬民主,而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4分)它包含以下儿方面内容:1.是一项法律制度,把它等同于司法制度的观点是不科学的。(2.5分)2.以国家法律的确认为其存在的前提,是依法律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一项法律制度。(2.5分)3.主要是规范律师进行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任照片 ——律师是在野的法袍,是社会民主与正义的扞卫者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在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的作用及责任举足轻重,可以说“律师兴则国家兴”。 *王红兵: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擅长企业诉讼及非诉讼相关法律事务担任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精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房地产项目收购、房地产项目融资和信托、商品房预售、租赁与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流程;多次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金融、保险、政府顾问法律服务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专职律师30余名,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4号楼11层 自成立以来,全所在王红兵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聚轩律师始终致力于房地产、金融、保险法律的研究和服务多家省、市机关、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是济南市财政局首批确定的服务于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八家律师所之一。在这些领域内聚轩律师不仅提供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在全省领域内各级法院进行的诉讼代理和在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代理。

随着聚轩律师在房地产、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日臻细致和深入,聚轩律师团队在上述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成熟经验,并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忠诚、卓越、勤勉”是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聚轩律师将遵循该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并终将成为律师业界最强有力的一员。 聚天下之名士,达法律之轩辕! 业务领域 聚轩作为一家拥有专业资质和优秀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立足传统的民事、刑事与行政诉讼业务的基础之上,竭力为客户提供全面和多元化的专业法律服务。在所从事的各个业务领域包括公司、知识产权、房地产、保险、银行与金融、政府行政法律服务等,都有专业的律师和顾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聚轩主要业务领域如下: 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劳动人事调查见证 保险、银行与金融 (一)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 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是聚轩主要专业领域之一。 聚轩律师对公司法具有深刻的理解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建设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为国内外众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聚轩积累

《律师实务》考试卷复习资料

政法干警《律师实务》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律师代行上诉讼权是指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在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裁判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可以代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是指,对某些经济困难的贫困者或者残疾人、弱者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国家对其减免诉讼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必要法律帮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救济保障制度。 3、律师实务是指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进行的执业活动。 4、律师辩护是指律师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提出证明犯罪嫌疑、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二、判断题 (√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 )2、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也是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 (× )3、律师私自收费的予以停止执业十二个月或取消律师资格的处分。 (√ )4、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赵律师代理原告。由于某种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赵律师与原告依法解除了委托合同。本案被告遂聘请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被告则认为赵律师接受委托是在原告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后,并未违背律师执业纪律。被告的意见是不正确的。 (× )5、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 )6、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7、只要经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律师身份执业。 (× )8、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可兼任执业律师。 (√ )9、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 )10、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古罗马的C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A.雄辩家B.讼师 C.保护人D.辩护士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D通过。 A.1995年1月15日B.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9月15日D.1996年10月15日 3、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名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种情况下B。

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律师执业证(A)注册一次。 A.每年度B.每二年 C.每三年D.每五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C)通过。 A.1995年1月15日B.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5月15日D.1996年10月15日 3、《律师法》明确规定,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是(A) A.社团法人B.事业法人 C.机关法人D.企业法人 4、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了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表示为(A)。 A.慈善事业——个人权利——国家福利 B.个人权利——国家福利——慈善事业 C.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国家福利——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5、下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 A.劳动争议仲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B.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原则 C.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合同法》和《劳动法》 D.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决制 6、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享有(A)。 A.上诉权B.反诉权 C.和解权D.起诉权 7、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执业律师(C)人以上。 A.20 B.3 C.10 D.5 8、下列有关律师执业制度说法正确的是(D)。 A.律师最多只能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B.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兼任执业律师 C.曾担任法院的律师,从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执业律师 D.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B)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A.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B.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 C.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日D.人民法院受案审判之日 10、下列有关律师会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B.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C.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持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等证件 D.律师会见被告人,人民法院应派员在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要求赔偿时,可通过(ABCD )等途径获得救济。 A.直接向律师索赔B.向律师事务所索赔 C.向律师协会申诉D.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BC )。 A.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B.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

律师之道-君合律师实务所培训资料(下)

君合律师实务所-律师之道(下) 目录 1、律师之道18:如何起草法律意见书(中) (1) 2、律师之道19:如何起草法律意见书(下) (3) 3、律师之道20: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上) (7) 4、律师之道21: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中) (12) 5、律师之道22: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下) (18) 6、律师之道24:如何代理民事诉讼(上) (26) 7、律师之道25:如何代理民事诉讼(下) (34)

律师之道18:如何起草法律意见书(中)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前的基础工作 了解事实,事实是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了解事实包括做尽职调查、审查文件、跟客户沟通,等等。 无论是大型的上市项目还是其他类型的交易,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都需要做尽职调查。如,我们所作的很多上市项目,项目的尽职调查往往花费很多的时间和人力。对公进行司尽职调查,需要审阅公司的基本的文件。一般来讲,尽职调查都是审阅文件,因为文件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事实依据。 口头表述是不是也可以作为一个事实的依据出现在法律意见书里?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律师认为口头表述是不可以作为事实依据出现在法律意见书中的,这个观点的背景是为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该种法律意见书因为关系比较重大,将口头表达作为一个事实依据,一是监管部门不会满意,再者投资者也会无法接受。但是在其他的兼并收购的交易中,包括融资、贷款、私募之类的交易,其要求是尽量用文件作为事实依据,但是如果情况不允许,口头表达也可以作为事实依据。这种情况下需要律师在语言上,把自己保护住,需对口头表述做个清楚的说明,说明该表述是一个真实的对事实情况的表述,在没有得到任何文件依据的情况下律师的意见依赖于该口头表述,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口头表述作为法律意见书的事实依据。当然,实践中是否可以将口头表述作为法律意见书的事实依据,也需要看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客户或者机构同意或接受与否。依据经验,实践中很多时候客户或其他主管机构是认同将口头表述作为法律意见书的依据的。 另外,尽职调查到何种程度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我们的法律意见中表述公司合法设立、有效存续时,从谨慎的角度和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做工商调查,实践中也有企业伪造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等去取得上市资格,从而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同时,在做尽职调查发现问题后,一定要和客户就问题尽早沟通,不要给客户一个惊讶,在项目要结束的时候才告诉客户无法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进行法律研究,法律研究需全面、深入、细致、准确。如何做到全面、深入、细致、准确,只能靠个人经验积累,才能一步一步达到这个标准。在中国的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很多时候做到全面比较难,因为法律规定纷繁杂乱,法律是如此规定的,但有时某个部委发布一个通知,另外一个部委颁布一个意见,然后在某个关于其他事情的通知或意见里又规定了一点关于这个问题的内容,所以,在这样的体系下,法律研究是比较难以全面的,需要大家有耐心并且对问题要有一个全面的判断。在作法律研究时,首先要想到这个问题会和哪些法律法规或者哪些部门相关联,然后有目的性、方向性地去做法律研究。如果将所有法律法规全部筛选一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所以律师需要对法律问题有一个判断,这个判断要靠经历和经验的积累,慢慢地培养法律意识和感觉。 “深入”是法律研究最重要的一项要求,因为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责任重大,所以法律研究必须深入。依照中国法律目前的状况,有些法律规定的文字表达很多时候不是很清楚,或者说是可以有很多种解释。因此律师第一遍研读法律规定和第十遍研读的时候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同的,在第一遍研读规定时,也许只能想到一种解释,但是越深入地研究下去,再结合其他的情况,对同一条文可能就会有三四种解释。这时,需要律师用排除或其他方法作出一个结论,解读该法规的含义,这时研究的深入性就是极为重要的。法律研究如何做到深入仍是需要律师的经验积累的。 “细致准确”,与“全面深入”有一定的交叉,因为不细心做法律研究就可能遗漏一些事情。准确是法律研究要求的最后结果。如果法律研究全面、深入、细致地展开,准确一般就是水到渠成的结果。 四、法律意见书的起草和修改 尽职调查和法律研究完成后,法律意见书的框架和基本的内容将基本具备。但是仅仅依据审查文件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意见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终审稿)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

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从 2011年2月10日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辜XX 二○一三年六月十日

律师实务考试题

一. 单选. (共 20 小题,40 分) 1. 20、在以下几种经济合同中,属于特殊商品的购销合同是( ) A .财产租赁合同 B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C .供用电合同 D .货物运输合同 学生答案: C 正确答案: C 分数:2 得分:2 2. 19、资信调查书中当事人的称谓是( ) A .委托人 B .甲方 C .申请人 D .申诉人 学生答案: A 正确答案: A 分数:2 得分:2 3. 18、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作出拘留决定时,适用的文书是( ) A .民事裁定书 B .民事判决书 C .民事拘留裁定书 D .拘留决定书 学生答案: D

分数:2 得分:2 4. 17、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书面凭证是( ) A .不起诉书 B .不起诉决定书 C .不起诉意见书 D .免予起诉书 学生答案: B 正确答案: B 分数:2 得分:2 5. 16、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应填写( ) A .立案报告书 B .立案报告表 C .立案决定书 D .立案审批表 学生答案: B 正确答案: B 分数:2 得分:2 6. 15、制作起诉意见书的文字依据是( ) A .立案报告 B .结案报告 C .破案报告 D .批准逮捕决定书

学生答案: B 正确答案: B 分数:2 得分:2 7. 14、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了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表示为()。 A .慈善事业——个人权利——国家福利 B .个人权利——国家福利——慈善事业 C .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 .国家福利——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学生答案: A 正确答案: A 分数:2 得分:2 8. 13、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名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种情况下()。 A .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吊销 B .赵的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因此吊销 C .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再申请颁发 D .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五年后可以再申请颁发 学生答案: B 正确答案: B 分数:2 得分:2 9. 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律师在侦查阶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 A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第一讲 律师实务及其学习方法

Ⅰ、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律师实务的概念和特征; (2)了解律师实务的内容体系和构成; (3)了解常见法规和典型教材。 Ⅱ、教学内容 一、律师实务的概念和特征 二、律师实务课程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 三、律师实务课程的阅读法规 四、律师实务课程的阅读书目 Ⅲ、教学重点和难点 (1)律师实务的概念和特征; (2)律师实务的阅读法规。 Ⅳ、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律师实务?它有哪些特征? 2、律师实务作为法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由哪些内容构成? 3、有关律师实务的法律法规是怎样构成的?

教学内容: 一、律师实务的概念和特征 1、律师学或律师法学的概念和构成。 (1)律师学或律师法学的历史。 在中国的法学院系,很少有专门的《律师实务》课程,一些开设相关课程的院系,其名称是《律师学》或者《律师法学》。原扬州大学师范学院政法系于1994年由本人首开专门的《律师实务》课程,作为法律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开全国之先河。近一、二年来,在法律硕士的教学内容中,出现了专门的《律师实务教程》这样的科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首倡《律师学》或《律师法学》的学者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徐静村教授,1988年10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他的专著《律师学》;1995年该社又出版了他主编的《律师学》,作为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此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1996年3月出版了肖胜喜主编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律师与公证制度教程》;法律出版社于1997年6月出版了谭世贵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律师法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于1997年8月出版了胡锡庆主编的华东政法学院系列教材《中国律师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5月出版了程荣斌主编的《中国律师制度原理》;南京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7月出版了杨春福编著的《律师与公证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00年12月出版了陈卫东主编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律师学》;2004年7月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王建东、罗思荣主编的《律师学:制度与实务》。 ——由上述可见:第一,律师学与律师法学混用,甚至还有其他名称;第二,主编或作者都是从事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学者;第三,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是构成律师学或律师法学的两大部分。 (2)律师学或律师法学的概念。 何谓律师学?从我国当前有关律师学研究的现状来看,有如下观点[1]: 第一,律师学是指以律师法和律师实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认为,先有律师法的出台,才有律师实务的存在,再产生了围绕律师法及其实务而展开研究的律师学。 第二,律师学是指对律师的性质、管理、业务活动规律以及律师法立法技术进行专门研究的科学。换言之,律师学是指对律师这一特定社会现象进行专门研究的科学。 第三,律师学是指研究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的科学。主张律师学是随着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个独立部门法学,具有很强的法律性与独立性。

《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精选精编

《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2005.1 )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律师执业证(A)注册一次 A .每年度 C.每三年B D .每二年 .每五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F ( C) 通过。 A . 1995年1月15日 B . 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5月15日 D . 1996年10月15日 3、《律师法》明确规定,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是(A) A .社团法人 B .事业法人 C .机关法人 D .企业法人 4、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了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表示为(A) A ?慈善事业——个人权利——国家福利 B ?个人权利一一国家福利一一慈善事业 C ?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 ?国家福利一一慈善事业一一个人权利 5、下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 A.劳动争议仲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B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原则 C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合同法》和《劳动法》 D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决制 6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享有(A)。 A .上诉权 B .反诉权 C .和解权 D .起诉权 7、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执业律师(C)人以上 A . 20 B . 3 C. 10 D . 5 8、下列有关律师执业制度说法正确的是(D)。 A.律师最多只能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B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兼任执业律师 C .曾担任法院的律师,从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执业律师 D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B)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A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 B .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 C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日 D .人民法院受案审判之日 10、下列有关律师会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 .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B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C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持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等证件 D .律师会见被告人,人民法院应派员在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律师事务所员工素质企业培训文件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职员素养培训资料之PPT 制作技巧 一、快捷键 Ctrl+T:在句子.小写或大写之间更改字符格式 Shift+F3:更改字母大小写 Ctrl+B:应用粗体格式 Ctrl+U:应用下划线 Ctrl+l:应用斜体格式 Ctrl+等号:应用下标格式(自动调整间距) Ctrl+Shift+加号:应用上标格式(自动调整间距) Ctrl+空格键:删除手动字符格式,如下标和上标 Ctrl+Shift+C:复制文本格式 Ctrl+Shift+V:粘贴文本格式 Ctrl+E:居中对齐段落 Ctrl+J:使段落两端对齐 Ctrl+L:使段落左对齐 Ctrl+R:使段落右对齐

2.幻灯片放映操纵快捷键 PowerPoint在全屏方式下进行演示时,用户能够操作的只有右键菜单和放映按钮.大伙儿还能够使用以下专门操纵幻灯片放映的快捷键,特不方便! N、Enter、Page Down、右箭头(→)、下箭头(↓)或空格键:执行下一个动画或换页到下一张幻灯片 P、Page Up、左箭头(←),上箭头(↑)或Backspace:执行上一个动画或返回到上一个幻灯片 +Enter:超级链接到幻灯片上 B或句号:黑屏或从黑屏返回幻灯片放映 W或逗号:白屏或从白屏返回幻灯片放映 s或加号:停止或重新启动自动幻灯片放映

Esc、Ctrl+Break或连字符(-):退出幻灯片放映 E:擦除屏幕上的注释 H:到下一张隐藏幻灯片 T:排练时设置新的时刻 O:排练时使用原设置时刻 M:排练时使用鼠标单击切换到下一张幻灯片 同时按下两个鼠标按钮几秒钟:返回第一张幻灯片 Ctrl+P:重新显示隐藏的指针或将指针改变成绘图笔 Ctrl+A:重新显示隐藏的指针和将指针改变成箭头

律师事务所编制的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计划

律师事务所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计划 为确保本所申请律师执业学习人员(以下统称实习律师)能顺利 开展实习活动,保障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 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的规 定,结合本指导律师的实际,特为实习律师(以下简称实习律师)制定实习计划如下: 、实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实习,实习律师应达到如下三个方面的目的和要求: (一)熟悉掌握律师执业当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执业规律规范, 树立起正确的律师执业理念和价值观念,树立起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及服务为民、维护正义的思想; (二)全面掌握本所的规章制度,熟悉本所管理方面的要求,培 养起遵章守纪、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三)熟悉律师业务的范围及承接各种律师业务的程序,和基本 掌握三大诉讼案件的诉讼程序及办理各类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与技巧,能独立承办各种简单的律师业务。 二、实习方法: 实习律师实习期间的实习活动,采用如下两种方法进行:

(一)集中学习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即在实习期间,既要根据律 师协会及本所的要求,参加律师协会组织进行的集中培训,又要根据指导律师的要求,参加本所组织召开的业务学习,和开展律师实务训练。 (二)观摩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即在实习期间,既要在指导 律师的个别指导之下,具体操作各项律师业务,熟悉和掌握承办各类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和技巧,又要注意向其他律师学习,观摩其他律师处理各种法律实务和接案收案及出庭,掌握了解律师承接和办理各种律师业务的手续及基本程序。 三、实习期间:一年四、实习的方式、内容及目标及步骤根据以 上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实习律师的实习分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的实习方式、内容、目标及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了解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管理人的有关制度及规定。 这个阶段时间安排两个月。这个阶段的实习,主要是学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有关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以及本所的 各项规章制度,实习律师应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理解相 关文件及观察、协助本所行政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等方式,切实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