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二五”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国土资发[2011]16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69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提高国土资源的保障和服务能力,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内蒙古实际,我部研究制定了有关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一)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支持内蒙古以新一轮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快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区域、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
(二)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倾斜力度。
根据内蒙古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特别是未利用地计划指标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和特色优势产业等重大项目用地需要,保障城乡建设必要用地。
适当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鼓励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在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县(旗)域经济发展。
(三)保障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用地。
支持内蒙古加快交通、能源、水利、农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国发〔2011〕21号文确定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水利工程、输电通道、重点口岸等建设项目用地,对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国防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属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
支持内蒙古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快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支撑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9•【字号】内政字[2004]281号•【施行日期】200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政字[2004]281号2004年8月19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各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势头高涨,市场需求旺盛,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煤炭资源勘查开发、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在矿业权管理体制及审批程序方面也需要进一步依法进行规范和理顺。
为了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和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科学合理地配置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应坚持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促进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因此,要认真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宏观调控,要符合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合理配置;(二)有利于促进就地深度转化加工;(三)有利于煤炭工业生产力合理布局;(四)有利于珍惜资源、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二、进一步搞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强化宏观调控(一)抓紧做好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抓紧大型矿产地以外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在此基础上做好矿区建设总体规划。
煤炭资源十二五规划

杭锦旗煤炭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意见根据《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10]23号)的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了详细的调查研究,经过多次研究酝酿并与有关技术部门对接,结合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初步提出我旗煤炭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意见:一、杭锦旗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杭锦旗煤田属于国家十三个大型能源基地神东基地东胜煤田的部分,根据历史地质资料和近几年的勘探找煤推测,杭锦旗有煤面积约8155km2,占全旗总面积的43%,煤炭资源估算储量743亿吨。
其中属于国家规划区的有1631 km2 ,估算储量136亿吨,国家规划区外属自治区规划区的有6524km2,估算储量607亿吨。
(一)杭锦旗国家规划区内煤田开发现状2004年我旗在国家规划区内取得了两块煤田的探矿权,一是于2004年1月16日取得的塔然高勒504.27 km2 的煤田探矿权。
二是于2004年5月14日取得的油房壕177.43 km2 的探矿权,两块总面积681.71 km2 ,根据2007年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塔然高勒矿区总体规划》,我旗取得探矿权的681.71 km2 煤田被规划成塔然高勒、泊江海、红庆梁、油房壕、呼斯梁5个井田,规划总面积1053.87 km2 ,具体如下:1塔然高勒井田井田东西长25.2km,南北宽16.0km,面积492.65km2。
主要可采3-1、4-1和4-2煤层。
估算井田地质储量2640.83Mt,可采储量1188.00Mt。
设计生产能力10.00Mt/a,服务年限79.2a。
目前神华杭锦能源公司年产一期1000万吨/年矿井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开工建设,预计2012年6月建设投运。
2泊江海子井田井田东西长20km,南北宽5.8km,面积115.64km2。
2024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分析现状
引言
内蒙古是中国重要的煤炭工业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完善的产业链,
对国内煤炭市场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本文将对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包括产能、市场格局和发展趋势等方面。
产能情况
内蒙古是中国煤炭生产的重要地区,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
内蒙古煤炭产量一直居全国前列,占据了国内煤炭总产量的一大比例。
内蒙古的煤炭产能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等地,其中呼和浩特地区的煤炭产能最为突出。
市场格局
内蒙古的煤炭市场格局相对较为分散,存在大型国有煤矿、民营煤矿以及一些小
型煤矿的竞争。
国有煤矿在市场份额上占据主导地位,但民营煤矿在近年来也逐渐崛起,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市面上供应的煤炭品种相对丰富,包括炼焦煤、动力煤等。
发展趋势
内蒙古煤炭工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首先,内蒙古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
这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
其次,内蒙古的煤炭质量较好,符合国内煤
炭市场的需求。
此外,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新能源的发展,煤炭工业将朝着清洁高效的方向发展,内蒙古也将积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总结
综上所述,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内蒙古的煤炭产能在国内煤炭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市场格局相对分散,国有煤矿和民营煤矿共同竞争。
未来,内蒙古将继续发挥煤炭资源优势,推动煤炭工业的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以适应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
煤矿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煤矿企业集团“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一、发展背景1、2006年,集团公司为做大能源和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响应贵州省政府和毕节行署整合煤炭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加工的招商引资号召,由四川蓝雁集团全额投资近3亿元,先后在毕节地区纳雍县、金沙县、大方县建设了六个煤矿,初步形成集团以煤炭开采为主的能源板块的一大支柱产业。
由于集团现有的煤矿生产规模都在30万吨/年以下,而且分散管理,很难形成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的产业优势,难以经受贵州省煤炭行业进行新一轮兼并重组浪潮的冲击,迫使我们必须从新的高度来审视自己煤炭产业的定位和发展。
2、煤炭是现代社会的主体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作为一个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与倍受关注的能源产业,随着“西电东送”以及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其内涵正在不断扩大,以煤炭为中心的各种煤加工、煤化工制成品均已属于煤炭业的生产范畴和产品领域,煤炭产业链正逐步涵盖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为集团煤炭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大有所作为的发展机遇。
3、贵州省在煤炭资源整合中,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煤炭企业参与省内资源开发,并推动中小型煤矿联合重组,煤炭企业正在从数量多、规模小、生产水平低向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煤炭企业的生存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贵州省的煤炭产业通过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煤炭行业奠定了向规模化、集约化工业发展的条件。
然而由于煤深加工、煤化工产品调整滞后,煤产品附加值低,关键技术与重点产品尚未得到长足的进步,煤炭资源的有效开采和综合利用已成为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
由此面向新机遇的到来,集团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自身的发展规划,集聚优势资本与资源,依靠优秀人才,通过重点煤矿建设、煤化工关键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推动能源产业上档升级。
4、集团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是本集团的强项和优势。
毕节地区山水神奇,物宝天华。
是全国畜牧业生产基地,生猪资源丰富,年出栏生猪300多万头。
2023修正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1. 引言为了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效益,依法加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以指导和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煤炭产业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2 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市场导向原则:兼并重组应符合市场规律,市场主体自愿参与,实现优势互补和合理配置资源。
- 法治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 公平竞争原则:兼并重组过程应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 风险可控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应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兼并后企业稳定发展。
3. 工作流程3.1 宏观调研通过调研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的现状和问题,明确兼并重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2 策划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兼并重组方案,包括目标企业的选择、兼并方式和时间规划等。
3.3 潜在合作方筛选对具有潜在合作意向的企业进行筛选,评估其与目标企业的互补性和合作前景。
3.4 谈判协商与潜在合作方进行谈判协商,确定兼并重组的具体方案和条件,并达成一致意见。
3.5 兼并重组实施按照确定的方案和条件,推进兼并重组事宜,包括合并资产、组织架构调整、员工安置等。
3.6 监督评估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兼并重组取得预期效果。
4. 支持措施4.1 政策支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4.2 资金支持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和引入社会资本,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兼并重组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4.3 人才保障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和培训,确保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f62532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5e.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2009年6月1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煤炭资源是我区的战略性优势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科学配置管理煤炭资源已成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炭资源管理的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炭资源配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有序配置管理煤炭资源的原则。
煤炭资源配置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有偿使用的原则。
煤炭资源和矿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管理设置。
(三)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配置管理煤炭资源。
(四)坚持以调整产业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重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深加工转化项目配置煤炭资源的原则。
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的行业配置煤炭资源。
(五)坚持整体布局、整装开发、集约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的原则。
(六)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严格遵循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标准与要求(一)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1.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元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
2024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前景分析

2024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前景分析概述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煤炭产地之一,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前景进行分析:产量增长趋势、需求预测、政策影响、行业竞争等。
产量增长趋势内蒙古是中国煤炭生产的重要地区之一,煤炭产量逐年增长。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十年内,内蒙古煤炭产量每年平均增长率超过5%。
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提升和资源的开发,内蒙古的煤炭产量有望继续增长。
需求预测尽管环保政策和清洁能源的发展推动了煤炭替代能源的趋势,但全球和国内对煤炭的需求仍然庞大。
特别是在中国内地地区,煤炭仍然是主要的能源来源。
内蒙古作为煤炭产区,可以满足国内的煤炭需求,并且出口到周边地区。
政策影响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
这对于煤炭工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然而,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支持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包括降低煤炭产能过剩、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推进技术改造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促进内蒙古煤炭工业的良性发展。
行业竞争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竞争激烈,存在多家大型煤炭企业。
这些企业在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同时,由于煤炭市场的供需关系,价格波动较大,企业需要通过提高产能、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产品质量等方式来提升竞争力。
总结内蒙古煤炭工业市场具有良好的前景,产量增长趋势稳定,需求持续高涨。
虽然面临环保政策的挑战,但政府的支持政策将推动煤炭工业的发展。
同时,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需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以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内蒙古煤炭工业应抓住机遇,不断创新,加强合作,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二五”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根据《自治区“十二五”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精神,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现状和取得的成绩“十一五”以来,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煤炭经营监管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地区实际,大力调整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煤炭经营结构日趋合理,保证了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有力地支持了全区煤炭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保障国家能源需求和安全供应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现状目前,全区现有煤炭经营企业2276户,分布在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4个口岸。
按经营类型分:批发企业1441户,零售企业787 户,加工企业48户。
按注册资本分: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有1344户,占59%;500—1000万元的企业347户,占15.3%;500万元以下的企业585户,占25.7%。
按煤炭经营规模分:年经营煤炭在1000万吨以上企业5户;50—1000万吨企业118户。
2010年,全区煤炭经营企业经营煤炭3.5亿吨。
其中,销往区外2亿吨。
(二)主要成绩1.煤炭产量和销量持续增加。
“十一五”期间,全区生产原煤25亿吨,是“十五”期间的3.1倍,年均增长 25.2%,占全国原煤产量的比重由“十五”末期的12%提高到“十一五”末期的24%。
全区累计外销煤炭13.8亿吨,占全国跨省区煤炭交易量的30%。
2. 建立健全煤炭经营监管体系。
“十一五”期间,全区基本建立起适应煤炭经营监管需要的工作框架,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监管工作体系。
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资格年检办法》。
在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官方网站建立了煤炭经营企业查询系统,可适时查询煤炭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
开展了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制止了非法经营,打击了违法行为,煤炭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3.严格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十一五”期间,按照煤炭经营企业数量与煤炭产量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原则,严把资格准入审查关,逐步提高准入门槛,规定煤炭主产区和主要集散地不设零售企业,批发经营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提高到10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
并有序取消经营不善的经营企业资格,使煤炭经营企业实力逐步提高。
4.规划建设了煤炭经营集中区。
“十一五”期间,本着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推动煤炭经营集约发展,大力整顿规范煤炭经营秩序,积极探索煤炭经营监管的有效途径。
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市等煤炭主要集散地,规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引导煤炭经营企业入园(场)经营,布局结构日趋合理。
5.口岸进口煤炭业务迅速扩大。
“十一五”期间,发挥自治区地缘优势,创造条件,支持有实力的煤炭企业参与蒙古国煤炭资源开发。
阿拉善盟策克、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满洲里、二连口岸已成为我国从蒙古国、俄罗斯进口优质焦煤的重点地区;包头市满都拉口岸也在积极开展进口煤炭的准备工作,为我区乃至华北地区焦煤供给提供有力的保障。
“十一五”期间,全区进口煤炭3298万吨,是“十五”期间的20倍,占全国进口煤炭总量的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煤炭经营企业布局需进一步优化。
煤炭经营面未覆盖全区,仍有较大空白区域;煤炭经营资格调控指标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铁路外运能力严重不足。
我区有60%的煤炭销往华北、东北和沿海等地区,由于铁路运输能力增长远低于煤炭外运需求增长,运输瓶颈严重,西部地区重点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兑现率低,引发中西部地区公路交通严重拥堵。
三是个别地区存在重发证轻监管现象。
二、煤炭供需趋势分析(一)煤炭供应分析据国家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预测,“十二五”末期,全国生产煤炭38亿吨,净进口2亿吨。
按照国家确定的“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煤炭生产布局重点,全国煤炭市场供应的主要产地是内蒙古、山西、陕西。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全区煤炭生产的重点是“西部适度建设、东部重点建设”,保护性开发阿拉善、乌海、鄂尔多斯棋盘井地区无烟煤、焦煤;根据需求适度开发鄂尔多斯地区不粘结煤;重点开发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地区褐煤。
2015年,全区原煤生产能力规划12亿吨,产量10亿吨。
“十二五”期间,全国将相继建成西煤东运新通道。
随着山西中南部通道、太中银、包西线的建成投运,京沪高铁、京广高铁建成后客货分线的运能增加,煤炭运输瓶颈制约将进一步缓解。
随着鄂尔多斯至曹妃甸、至两湖,锡林郭勒至绥中港、至曹妃甸,白音华至锦州铁路的相继建成通车,将极大地提升我区煤炭调出能力。
(二)煤炭需求分析据有关机构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的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煤炭消耗增量主要集中在电力、化工等行业;2015年,全国煤炭消耗量大约为38亿吨。
从区内来看,“十二五”期间,全区GDP增速预计为12%,煤炭消费增长的弹性系数按照1.1预测,区内煤炭消费增速在13%左右。
2015年,全区煤炭消费需求在4.5亿吨左右。
分行业预测:全区火力发电总装机9600万千瓦,需煤2.5亿吨;煤制油产能0.1亿吨,需煤0.4亿吨;煤制天然气150亿立方米,需煤0.2亿吨;煤制醇、醚、烯烃等0.3亿吨甲醇当量,需煤0.5亿吨;煤制化肥620万吨,需煤0.2亿吨;煤焦化产能0.3亿吨,需煤0.7亿吨;冶金、建材、民用及其它行业用煤0.8亿吨,总计约5.3亿吨。
因此,区内总需求量约在4.5—5.3亿吨之间。
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区煤炭外销量在全国跨省区交易中的比例和增长情况,结合国内主要用煤行业的区域分布,预测“十二五”期间,区外各省区对我区煤炭的需求量年均在5.5亿吨左右。
其中,东北地区1.5亿吨,华南地区1.1亿吨,华东地区1.9亿吨,京津塘地区1亿吨。
综合以上分析,“十二五”时期国家煤炭供应由西部区运往东部地区的格局不会改变,我区仍是国家特别是南方地区煤炭供应的主要省区。
三、发展思路(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资源和地缘优势,坚持科学发展,以保障煤炭供应为目标,以调整和优化煤炭经营布局为主攻方向,以加强煤炭经营监管为工作重点,大力提升煤炭经营集约化水平,培育和形成现代煤炭物流园区和大型煤炭经营企业,构建供应有保障、综合竞争力强的新型煤炭经营体系。
(二)主要原则—控制总量。
适度发展煤炭批发和零售经营,大力发展进口煤炭经营,支持煤炭加工经营。
—优化布局。
批发企业向主要集散地和交通干线调整,建设大型煤炭物流园区,引导入园经营;零售企业向偏远农、林、牧区分布,实现集中、集约发展。
—严格准入。
严格煤炭经营准入标准,继续抓好年检和重新准入两个关键环节,确保企业始终保持准入条件。
—保护环境。
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强力推广筒仓、穹顶仓等全封闭的煤炭存储设施,确保环境不受影响。
(三)主要目标—园区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区提升和完善建设呼和浩特沙尔营、铁达、大红城,包头大城西、公积板、将军尧,通辽经济开发区,赤峰平庄,鄂尔多斯乌兰木伦、纳林陶亥、大路、草原村,乌兰察布庙梁、七苏木,锡林郭勒煤炭园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16个煤炭物流园区,形成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赤峰、通辽等6个煤炭经营集中区。
“十二五”末期,煤炭主产区、主要集散地煤炭批发企业全部入园经营,煤炭集运站全部实现全封闭存储、自动化装车。
—进口基地。
“十二五”期间,重点强化建设和完善阿拉善盟策克口岸、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包头市满都拉口岸、二连浩特口岸、满洲里口岸;加快开通建设阿拉善盟乌力吉和巴彦淖尔市巴格毛都、锡林郭勒盟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等对俄蒙进口煤炭基地。
“十二五”期末,全区从俄蒙进口煤炭计划达到1亿吨。
—交易中心。
“十二五”期间,加快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尽早运营,形成集信息、交易、定价和结算于一体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构建煤矿、运输公司、港口、用户间完整煤炭物流供应链条。
—信息化水平。
鼓励和支持煤炭经营企业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实现电子化交易。
加快建立煤炭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
—重点企业。
“十二五”期间,全区着力培育和发展30户重点煤炭经营企业。
其中,年交易煤炭5000万吨级企业5户,1000万吨级企业25户。
四、主要措施(一)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须知》的要求进行审查,重点把住规划、土地和环保关。
对申请变更、延续的,均要按照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促使经营企业始终保持、满足准入要求。
畅通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经营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坚决取消持证不经营煤炭和违规经营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
(二)加强规划管理遵循调控总量,提高素质的要求,根据全区煤炭生产供应、交通运输线路和煤炭流向等情况,优化现有煤炭经营企业布局,批发企业向主要交通干线优化布局,零售企业向非产煤地、偏远农牧区分布。
在主要煤炭运输通道沿线,建设大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支持建设铁路站装车点。
在偏远农村、牧区布局零售企业,满足广大农牧民生活用煤需要。
积极探索和创新煤炭物流园区、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模式,煤炭批发、零售、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现有煤炭经营企业要分园区、分阶段入园。
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和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煤炭经营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发展,努力在全区乃至区域内形成经营管理示范带动效应的煤炭经营骨干企业。
(三)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制度,规范执法检查,依法监管。
继续建立完善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会同工商、环保、国土、技术监督、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维护煤炭经营市场的有序运行。
坚持做到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不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无煤炭经营资格证,工商管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机制,有效制止非法经营活动。
强化和完善煤炭经营监管社会监督工作,继续在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官网上公告煤炭经营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
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行为通过有关媒体予以曝光。
建立煤炭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
(四)加强运行监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炭行业运行监测工作体系,围绕行业整体经济运行开展工作,重点是定期掌握全区原煤生产、运输、需求,以及运行质量情况,畅通与各盟市、自治区相关部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信息渠道,提高运行监测的时效性和质量。
(五)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煤炭运销协会等中介机构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