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考点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分类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人们在创造、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的法律规范。
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四种主要类型。
二、著作权法基础知识点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对以某种形式表现的思想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2.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
3.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和改编权等。
4.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上50年。
三、专利法基础知识点1. 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2. 专利保护的对象: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3. 技术水平和创造性要求:专利申请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创造性。
4.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
四、商标法基础知识点1. 商标的定义:商标指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殊标识。
2. 商标的注册要求:商标注册要求具有显著性、可区分性和不与既有注册商标相混淆。
3. 商标的保护期限: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续展。
4. 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侵权使用和商标侵权销售等。
五、商业秘密法基础知识点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并被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2.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商业信息本身和商业信息的保密措施。
3. 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包括保密意识、保密措施和保密协议等。
以上是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的整理版,希望能帮助到您。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部分知识点1、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2、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他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并不是无限的,受到地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仅限于本国境内。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3、著作权与言论自由的区别(1)权利来源不同:著作权法;宪法(2)权利性质不同:民事权利;基本权利(政治自由)(3)权利产生依据不同:创作作品(劳动);人权(4)权利主体的范围不同:创作者;公民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特点:(1)合理使用人不特定(2)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经发表的作品(3)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4)合理使用的目的必须是非盈利性的(5)不必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6)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5、作品的界定(1)定义:作品是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2)特征:1、独创性2、可复制性(3)分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类产品、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或其他材料的集合体、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
6、商业秘密的保护要件(1)以盗窃,威逼利诱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前述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任然从侵权人哪里获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7、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3.商标是可被人感知的标志-视觉识别性(1)我国商标法: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各种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知识产权法是指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秘权等)的产生、行使和保护的法律规范。
在当今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创新和经济发展。
一、版权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音乐、影视作品等。
版权保护的对象是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或者理论本身。
版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需要进行注册或者申请,一经创作即拥有版权。
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在保护期限内,作者享有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某种创造性解决方案的独特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得授权。
专利保护的期限一般为20年。
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制造、销售和转让该项专利技术。
三、商标权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的组合等。
商标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该商标,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为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资料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不需要进行注册,主要依靠保密协议和保密措施来实现。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一般与其保密性相关。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以下几种方式:1.法律保护:国家通过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2.技术保护:包括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在作品中嵌入特定信息,从而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完整性。
3.市场保护: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4.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来保护跨国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的争议在知识产权领域,常见的争议有以下几种情况:1.侵权纠纷:某个人或者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实施创造性活动时所创造出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常见的知识产权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工业设计权等。
2.专利法律法规知识点2.1 专利保护的要件: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2.3 实施专利的权限:专利权人享有实施专利的独占权,可以授权给他人实施,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费用。
3.商标法律法规知识点3.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2 商标的注册制度:商标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
3.3 商标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4.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点4.1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例如文字、音乐、绘画等。
4.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保护期限为著作权人终身加上50年,并且适用于法定继承人。
4.3 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著作物的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5.工业设计法律法规知识点5.1 工业设计的定义:工业设计是指对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或者由外观形状确定的组合的创新和创造活动。
5.2 工业设计的保护范围:工业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外形、图案、颜色等。
5.3 工业设计的权利:工业设计权人享有对工业设计的独占权,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
以上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整版知识点。
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自己的创造成果或者合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我们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2023年中级知识产权法必看考点总结(考前反复看的考点)

2023年中级知识产权法必看考点总结(考
前反复看的考点)
1. 专利法考点
-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 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
2. 商标法考点
- 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
- 商标的权利消亡和无效宣告
- 不正当竞争中的商标法问题
3. 著作权法考点
-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和保护范围
- 著作权相关权利人的权益
-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
4. 契约法考点
- 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
-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 契约法在技术合作中的适用
5. 不正当竞争法考点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后果
- 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6. 涉外知识产权法考点
- 跨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争议解决
-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公约的作用- 适用外国法和国际法的问题
7.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考点
- 知识产权的法定义务和特殊法律适用规则
- 知识产权法中的特殊程序和制度
-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实践和案例分析
以上列举的是2023年中级知识产权法考试中的重点考点,建议在考前多次阅读和复,加深对这些考点的理解和掌握。
这份总结将帮助你更好地备考和应对知识产权法考试。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考试内容以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总论●知识与财产●法律上的财产的符合条件●1.因稀缺而具有价值●2.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占有不代表排他性的控制)●3.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特点●1.含有公法内容的私法●2.含有程序法的实体法●3.具有国际性的内国法●范围●传统: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跟商标权(工业是广义的,不仅指传统意义的工业,且包括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新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特征(相对于物权而言所具有的特点)●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eg.非物质性的作品、发明创造和商誉●知识产权的客体只是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2.特定的专有性(排他性)●物权的专有性可以依靠物权人对物的占有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只能依靠法律进行保护(占有就是一种对物权进行自力保护的方法)●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4.时间性●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也是一种私权,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权利分析●权利取得●客体:知识(通过法规)●内容(限制)●归宿●条件与程序●权利行使●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权利消灭●保护期届满(终止)●宣告无效●权利救济●侵权:没有合法依据的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损害权利不考虑过错(侵权了不一定要赔钱)●损害赔偿考虑过错(赔偿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两年)●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一、临时措施●概念:是指法院在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先行采取的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措施(英美法系称临时禁令)●行为保全●证据保全(避免被申请人转移或销毁证据)●财产保全●二、管辖与时效●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中级法院为一审法院,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除外●知识产权法院的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时效:两年●超过两年仍可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侵权赔偿只能倒推两年●著作权法(版权法)●著作权●概念: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者权●表演者权(邻接权)●历史发展:保护重点从出版商转向作者●客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1.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必须是能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可听可看,只有外在表达才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Tips: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3.具有独创性●独创性●独●含义:“独立创作,源于本人”●情况●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2.以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造●创●含义:“源于”、“创造性”●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的创造度远高于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创的要求与质量和价值毫无关系●种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即兴的口头语言表达●事先拟好稿子,事后的宣讲是对文字作品的表演,不属于口述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讲稿才属于文字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视听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传说、民间艺术、民间音乐等●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兜底性条款)●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1.官方文件及官方译本●eg.官方普法●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侵权作品的认定●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精神权利)●概念:蕴含在作品中的人格权利(作品是精神与人格的产物)●特征:不可转让、继承或受遗赠的●包括●1.发表权(一次性权利)●发表后才能要求对价●2.署名权(核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概念:是指以印刷、复印、翻制、翻拍以及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类型●(1)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如印刷、复印拓印、翻拍等●(2)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如将口述作品进行录音●(3)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如对雕塑作品进行拍摄并且该拍摄行为无独创性●(4)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如完全按照一建筑作品、建筑作品的模型建造另一建筑物,对雕塑进行放大或者缩小●广义的复制还包括以不同于作品原有形式再现作品的行为,如按照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进行施工或者制造产品●2.发行权●概念:是指以发售、赠予或者其他转让所有权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一次用尽原则)●Tips:往往与复制权的行使权联系在一起:复制是为了发行,发行是复制的必然结果●3.出租权●4.展览权●概念: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一般由著作权人所有,但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转移给原件的所有人●5.表演权●概念: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概念:是指以有线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交互式、无须有作品的载体)●与广播权的差别:是否能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9.摄制权(制片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演绎权●概念:对派生作品控制的权利●包括●摄制权●概念:即以摄制试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概念: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或者其他材料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eg.报纸、期刊、作品集●区别:与改编不同,汇编并不改变被汇编作品的表现形式,只是为了某种目的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汇集起来●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的归属●一般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自动产生,属于作者●特别规定●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是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派生作品,著作权归演绎人享有●Tips:●演绎人在利用原作品时,必须经过被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虽然是完整的,但不是独立的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他人如果使用演绎作品,必须经过原作品作者和演绎人的双重授权●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Tips●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按份享有)●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权人享有●视听作品●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投资方)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他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eg.电影中的插曲●职务作品●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同约定。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一、综述:1. 知识产权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是以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主要内容的反映人们智力创造成果的专有权利的总称。
内容范围:工业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高新技术产权,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 ★简述知识产权性质: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②知识产权是财产权。
③知识产权是私权。
3.★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② 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③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独占性)④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⑤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⑥知识产权具有确认性、授予性3. 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①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②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③物权往往可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④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通常要让位给物权⑤知识产权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⑥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4. ★知识产权保护的含义与途径:含义:通常认为是对权利的确认和对权利的保护。
我国一般理解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且偏重于执法方面,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
但知识产权的保护仅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保护权利。
途径:第一,立法保护;第二,行政保护;第三,司法保护;第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第五,技术保护;第六,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二、著作权:1.★ 作品的概念与条件?如何理解独创性?概念: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构成条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② 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③ 具有独创性和原创性④ 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⑤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何理解独创性:“原创性”,是作品最重要构成要素①在形成过程中,不是抄袭、剽窃之作②作者独立创作(独立构思、运用独到技能、技巧、手法)完成而产生③必须体现作者智慧,作者的个性是作者思想、情感的外在表现2. ★简述著作邻接权的内容:表演者防止未经其同意而固定、直接播放或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授权或禁止复制其录音制品和进口、发行该录音制品的未经授权的重制物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转播、固定和复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考点深入讲解

知识产权法考点深入讲解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在创造性工作中所产生的具有独创性、独特性和独立性的思想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创新性和创造性的成果,知识产权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深入讲解知识产权法的重要考点,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
一、专利法专利法是一种保护创造性技术成果的法律制度。
专利权授予发明者,使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独占权。
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考点:1.1 专利的可保护对象专利权主要保护发明(Invention)和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两类创新性技术成果。
发明是指以新颖、有创造性和能够产生实际应用价值为特征的技术创造。
实用新型是指以新颖和实用为特征的技术改进。
但是,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必须是属于技术领域的实体产品或者方法。
1.2 专利权的申请和审查程序专利权的获得需要通过申请和审查程序。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核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1.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对他人未经许可的使用、制造、销售、引入市场等行为提起侵权诉讼。
二、商标法商标法是一种保护商品和服务商标权益的法律制度。
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具有独立性、显著性和功能性等要求。
以下是商标法的重要考点:2.1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注册是保护商标权益的前提。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包括商标样样图、商品和服务的申请范围等。
国家商标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核商标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2 商标的保护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在相同或相似商品和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的行为。
对商标的许可使用、转让和授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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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的范围:见书4-6知识产权的分类:1.以对知识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划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的含义是广义的,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和邻接权。
其保护功能是以满足人类的审美需求为目的的知识类型,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2.以知识产权的价值来源为标准划分为: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
工商业标记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的财产关系。
知识产权的属性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知识产权法是私权利,但是在权利的形成、赋予、行使、请求和救济中通常需要公权力的参与。
著作权的概念: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所依法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的渊源:41-51著作权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联系和区别简答联系: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
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保护的对象都是表现形式,即各类作品和各类发明创造及工商业标记都是某种思想的表现形式。
这些对象都具有可复制的特点,在现代传播的条件下,复制成本几乎为0.区别:1.保护领域所属的领域和功能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之内,其特点是文学性、艺术型、审美性,重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一般情况下作品不具有实用性。
工业产权发的对象是产品、工艺方法和工商业标记,其功能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活需求,目的在于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具有实用性。
2.产生的依据不同: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
只要作品创作完成,著作权自动产生,权利人无需履行任何手续。
而绝大多数的工业产权必须由特定的机构,依据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成必须的技术和法律上的审查、公示、登记才能产生。
3.权利显示的专有性和排他性不同。
著作权的排他效力只及于那些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的行为,斌不排除他人独立完成的与之相近似或相同的作品。
工业产权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比著作权要强。
法律赋予其独占和排他的权利,排除他人就同意表现形式再享有权利的可能性。
4.理念上存在差异:著作权的目的在于鼓励文化领域的多样性,只要不是抄袭的作品,都有利于丰富文化的多样性,都符合著作权法的宗旨。
工业产权法旨在鼓励创新达到促进经济法找的目的,重在科技发展,避免重复性。
著作权法的效力简答或案例指著作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著作权法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作品的创作、权利归属、利用管理和救济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原则上,因作品产生的社会关系均属于著作权法的调整范围。
对人的效力1. 中国人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无须发表,亦无须办理著作权登记,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权利。
此即“自动保护”原则。
2.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分两种情况)(1)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成员国具有经常居住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获得自动保护,其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中国按照条约或协议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提供保护(但无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标准保护)。
(2)非成员国的国民并且在成员国无经常居住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不能获得自动保护。
又分两种情况:①若其创作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注意:是出版),自出版之日起,依照中国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保护。
②只要其创作的作品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首次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彼此间隔不能超过30天),自其在成员国首次出版之日起,我国依照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提供保护。
时间效力对于权利的保护,著作权法具有溯及力,即依法规定享有权利的人,在其实施之日没有超过法律保护期的,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过去没有规定保护期的,依照著作权法的新规定保护期进行保护。
著作权的取得案例实质性要件:1.具有独创性独创性的要素(1)独。
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
包括两种情形:①从无到有独立创作;②以他人已有作品为基础再创作,且产生的作品与原作品存在可以被客观识别、并非太过细微的差异。
(2)创。
指作品达到了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
理解上注意三点:①没有留下智力创造空间的活动不符合“创”的要求。
②独创性中的“创”不要求达到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
③独创性中的“创”并不要求具备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需要体现出创作者富有个性的判断和选择。
2.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67程序性要件:我国是自动取得原则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13项权能: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在于:①除发表权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②著作权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原则上不得转让与继承。
发表权1. 概念①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下列三种情形,推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行使其发表权:(a)将未发表的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转让;(b)同意将未发表的作品摄制成电影(其他利用方式亦同);(c)将未发表之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转让。
2.遗作的发表权归属。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3.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
发表权一次用尽,应把握三点:①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公开。
若仅对特定多数人公开,则尚未发表。
②使作品处于公众可得而知的状态即可,不要求公众事实上已经知晓。
③须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
若第三人以侵权方式擅自将作品公之于众,因为著作权人并未“用”,就不能认定发表权已经“用尽”。
则著作权人仍拥有发表权。
署名权1.署名权的内容。
(1)积极权能:①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署真名还是假名,以及合作作者署名的顺序;②作品以署名方式发表,原作品的作者享有在演绎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消极权能:①作者有权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另有约定或由于作品使用方式所限无法指明的除外(例如在邮票上使用剪纸,就可以不署剪纸创作人的姓名,邮票太小了!)。
2.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纠纷,按下列规则处理:①按约定;②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著作权解释》第11条)。
3.一种有争议的侵犯署名权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侵犯他人的署名权。
在司考中,可照此办理。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1.含义。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基本上是一回事。
若擅自修改他人作品,或者歪曲、篡改、割裂作品达到有损作者声誉的程度,即构成对修改权或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
2.下列两种行为不侵权:①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作品摄制成电影和电视剧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著作权条例》第10条)。
②报社、期刊社可以不经作者同意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但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著作权法》第33条)。
但是,图书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不能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
复制权1. 复制的要件有二:①将作品于有形物质载体上再现。
②作品须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物质载体上。
2. 复制的类型①平面到平面的复制;②平面到立体的复制;③立体到平面的复制;④立体到立体的复制;⑤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如将口述作品录音或记录;⑥传统作品的数字化。
发行权1.概念。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发行权的特点:①提供作品的对象是公众。
②方式为销售或者赠与。
③须有作品载体(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的移转。
2.发行权一次用尽(首次销售原则)。
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出售或者赠与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后,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上的发行权消灭,他人向公众的再销售、再赠与的行为不侵犯发行权。
换言之:对正版作品的再发行不构成侵权。
出租权须记住:仅四种人享有出租权(其他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①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②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主要指电视剧、有独创性的MTV)的著作权人;③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④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
(八)表演权1.表演权控制的行为:①公开的活表演(如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歌、公开授课)。
②公开的机械表演。
机械表演指将活表演录制于唱片、影片、光盘上之后,利用机器设备向公众传播被记录的表演的公开表演方式。
2.表演权不能控制的两种行为:①非公开表演。
主要指家庭范围内的表演。
②免费的公开表演。
免费的公开表演属于合理使用。
免费表演,指双向免费,既不向观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3.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
①权利主体不同。
表演权由著作权人享有;表演者权由作品的表演者享有。
②权利客体不同。
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表演者权的客体是对作品的表演活动。
③权利性质不同。
表演权为财产权;表演者权包括六项权能,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
④保护期限不同。
自然人的作品,其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表演者权的保护期先截止到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信息网络传播权1.控制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上载到网络(互联网或者局域网)上,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均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3.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广播权的区别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第20、21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8条)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①保护期不受限制。
②著作权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保护(注意不是“享有”)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发表权著作财产权自然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①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合作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作品①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①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匿名作品①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