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正常的工作、休息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尚标知识产权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

公司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作如下规定:

(一)职能部门人员: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为:

夏季08:50-12:00;13:30-18:00;

冬季08:50-12:00;13:00-17:30;

周六、日为公休日;

(二)营销人员: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时间为:

夏季08:50-12:00;13:30-18:00;

冬季08:50-12:00;13:00-17:30;

周日为公休日。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工作时间,并准时到岗。员工如需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以免给工作造成不便;如需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的必须在钉钉上填写外出公干或请假申请。

第四条考勤方式

公司所有人员上下班均须钉钉考勤;上班期间外出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

第五条考勤处理

公司允许员工上班每月两次5分钟以内晚到或者遗忘打卡和下班1次遗忘打卡,超出5分钟的打卡视为迟到,超出1次下班未打卡视为早退;员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及出差除外)一天内既无上班也无下班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公司对迟到、早退和旷工作以下规定:

(一)员工当月上班迟到在15分钟到30分钟以内第一次乐捐十元,第二次乐捐二十元,第三次起计缺勤一天;

(二)迟到时间超出30分钟到1小时以内记为事假。

(三)在公司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打卡下班视为早退。员工当月早退第一次乐捐十元,第二次乐捐二十元,第三次起计缺勤一天。

(四)员工旷工一次计缺勤一天,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全公司通报;第三次按照严重违纪处理,当月扣除全部绩效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3天)或连续超出2天或全年达12天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并需要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加班

除公司统一要求加班外,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员工加班。

第六条适用人群

公司正式员工均享受加班待遇,出差或者参加公司统一的培训、娱乐性活动不计为加班。

第七条加班申请

申请加班员工需要填写《加班审批单》,经直接主管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视为加班。未获审批通过的加班不享受加班待遇。员工虚填、虚报加班工时,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不予承认并依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八条加班时间

(一)工作日加班

职能部门:工作日延时一小时以内不被计作加班,不作调休;

公司大型促销活动统一安排加班的,员工可享受等同于加班时间的调休,调休应在值班之后的90天内完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调休的,公司不给予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如需调休,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休日值班

公休日(职能部门员工为周六、周日,营销部员工根据每周六天工作制排班以外的时间)值班,员工可享受等同于值班时间的调休。调休应在值班之后的90天内完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调休的,公司不支付值班工资。员工如需调休,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员工可享受等同于值班时间的调休,调休应在值班之后的30天内完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调休的,公司支付节日值班补贴。

第四章假期

(一)公共假期

员工享受11天的带薪法定假期,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公历五月一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注:在特殊情况下,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享受公共假期的,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以在其它时间调休或者计算值班。

(二)年假

公司实行带薪年假制度。年休假适用于职能部门转正员工。

法定年休假额度天数计算:

*员工根据不同工龄有不同的法定年休假额度天数

①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或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享受的年假按比例计算。

*新入职员工在当年10月1日以后入职的,工作满一年后顺延至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年休假。

*年假核算周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允许在公司年度内休完,但不累计,逾期申请或逾期休假均视为自动放弃。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假:

①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或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③工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或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④享受别的假期(病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超过年假享受天数的。

员工请年休假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提前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休息,已报备且事后48小时内补交申请的按事假处理,未报备擅自休息或超48未提交申请的都视为旷工。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三)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事先按公司规定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事假1天以内(含1天)部门主管同意报备人力资源部后即可,事假2天以上(含2天)须上一级主管同意,报备人力资源部后方可休假,事假3天以上(含3天)须总裁/董事长同意,报备人力资源部后方可休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先电话向其直接领导请假,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已报备且事后48小时内补交申请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工资发放标准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事假天数所有工资及各类补贴。

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对岗位工作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岗位的调整、次年度的调薪、劳动合同的续签等。

(四)病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