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计算和申报——工业企业7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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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出口退税的计算和核算.doc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的计算和核算.doc

(一)出口商品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的企业,应根据购进出口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货金额和税额计算。

其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出口商品进货金额×适用退税率如对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企业,则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出口商品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适用退税率2.出口商品不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企业出口兼营内销,并且出口商品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可先对内销商品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其进项税额;再根据计算的结果,区别情况确定出口商品的应退税额。

计算公式和区别方法(1)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3.进料加工复出口商品应退税额的计算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予以抵扣。

其出口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出口退税额=出口商品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在已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额(二)出口商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

其计算公式应退消费税额=出口商品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2.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全部或部分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政策措施,旨在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

一、计算方法1.出口退税税额计算方法出口退税税额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即出口货物的税率和退税率。

通常情况下,出口货物的税率是固定的,退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和出口企业所属的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

计算公式如下:出口退税额=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出口货物的税率×退税率2.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计算方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是由合同金额、运费、保险费等因素加总计算得出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合同金额+运费+保险费+委托加工费-退款金额-直接减免金额3.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出口退税涉及到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出口退税的确认和出口退税的核销。

1)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计算完成后,应及时确认出口退税的金额,并制作退税申请。

2)退税申请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填写,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3)再提交退税申请后,需要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一般情况下会经过多个环节,审核时间较长。

4)一旦退税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会将退税金额划入企业的账户中。

1)出口退税的核销是指将退税金额在企业账务中进行记账处理,以确保企业内部账务的准确性。

2)首先,需要在会计凭证中进行相应的记录,将退税金额登记为“收入”科目,并填写对应的凭证号、日期等相关信息。

3)接下来,在企业的总账中将退税金额与对应的出口货物销售额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4)最后,在企业的报表中,根据出口退税金额调整相应的科目余额,如应收账款、应交税费等。

二、账务处理实例以企业出口货物的情况为例,假设该企业出口货物合同金额为10万元,运费和保险费共计2万元,委托加工费为1万元,退款金额和直接减免金额各为5000元。

该企业所属行业的退税率为10%。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及计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及计算

生产公司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办理一、计算方法(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资料价钱×出口货物退税率进料加工免税入口料件的构成计税价钱=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花费税(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依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立。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收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资料价钱×(出口货物收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二、分录架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率 -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货: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应退税额:借:应收补助款 - 出口退税(应退税额)货: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货: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免抵额)收到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货:应收补助款 - 出口退税三、生产公司出口退税典型例题:例 1:某拥有出入口经营权的生产公司,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公司 2005 年 1 月份购进所需原资料等货物,同意抵扣的进项税额 85 万元,内销产品获得销售额300 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 万元。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外贸企业岀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岀口退税是对岀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一项税收政策。

岀口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5个条件,一是必须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二是必须报关离境;三是必须从境外收汇;四是必须有退税权的企业岀口的货物;五是必须在财务上作岀口销售。

岀口退税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 (含工贸企业)、工业企业和特定岀口退税企业。

特定岀口退税企业岀口退税方法与外贸企业基本相同。

外贸企业岀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外贸企业,指有进岀口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

对其自营或委托岀口的货物实行岀口退税办法。

一、岀口退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准确地计算岀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 计税依据岀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岀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岀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岀口产品购进金额。

如果岀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岀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岀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岀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岀口数量计算得岀。

如果岀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岀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岀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岀口数量。

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 退税率岀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岀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

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

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岀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

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岀口货物的退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一、退税计算
1.根据退税政策,计算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金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轻中小企业税负的通知》(财税[2024]48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可以在出口价款基础上按照17%的税率抵扣税款,其中,包括税款和已经实现的进项税负,最终可以减免出口企业的税收金额。

根据上述退税政策,计算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金额如下:
出口金额(应纳税额)=出口金额×17%(适用税率)-票面进项税负
2.生产企业在出口时可能遇到的税务问题。

(1)出口货物的认定。

在出口货物的认定上,出口企业应明确实际出口的货物,避免货物的宏观描述,以达到准确的定位。

(2)出口价款的认定。

在出口货物价款的认定上,出口企业应明确出口货物的实际价格,避免作弊行为,以达到准确的定位。

(3)出口流程的认定。

在出口流程的认定上,出口企业应正确认识海关出口声明的制备流程,避免错误操作,以达到准确的出口审批。

二、账务处理
1.应交税费:
(1)出口企业应根据票面进项税负和出口金额计算出应交的税费,凭此付给国家。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费进行退还或免征。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种政策手段,可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那么,出口退税如何计算呢?首先,出口退税的计算涉及到两个税种,即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商品的销售额与企业支出的增值税之间的差额,而消费税是针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费。

下面,分别介绍这两个税种的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应退税额 = 出口商品的销售额× 退税率其中,出口商品的销售额指的是企业对外销售出口商品的总金额,也就是企业通过出口商品获得的收入。

退税率是由国家制定的,根据不同的商品和行业,退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可以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退税率表,根据自身的出口商品确定适用的退税率。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某企业出口商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退税率为10%,那么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增值税退税额为100万元× 10% = 10万元。

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的计算方法相对较为简单,只需要根据出口商品的数量和税率来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应退税额 = 出口商品数量× 退税率出口商品的数量指的是企业出口的商品的数量,退税率与增值税类似,根据不同的商品和行业,退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同样需要查询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退税率表,确定所属商品类别的退税率。

比如,某企业出口了1000件消费税率为10%的商品,那么该企业可以获得的消费税退税额为1000件× 10% = 100件。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额通常是以货币形式进行退还,具体的退税方式和手续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政策要求进行操作。

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总结一下,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涉及到增值税和消费税两个税种,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出口商品的销售额乘以退税率,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出口商品的数量乘以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与账务处理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鼓励和促进出口贸易而采取的一种财政和税收政策,即对出口货物和劳务充分使用境外税源而向出口企业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税的一种政策性退税。

出口退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是每个出口企业都需要关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关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和账务处理的详细讲解。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1.确定退税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同的出口商品享受不同的退税率,企业需要先确认自己的出口商品所适用的退税率。

2.确定退税基数:退税基数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出口的货物和劳务的销售额,一般以外汇收汇凭证为准。

退税基数还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扣减一些应当扣减的金额,如退还已核销的税款、已退税金额等。

3.计算退税金额:退税金额=退税基数×退税率。

4.确定退税的时间:出口退税一般分为两种方式,即实物退税和电子退税。

实物退税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商品亲自提交退税部门,由退税部门核准后给予退税的方式。

电子退税是指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退税款项直接打入企业的银行账户。

二、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1.退税申报: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出口退税申请表,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退税申报。

2.退税凭证的制作:企业在退税申报后,等待退税部门核准退税金额后,需要制作退税凭证。

退税凭证一般由退税部门提供,其中包括退税凭证号、退税金额等信息。

3.退税款项的核算:退税款项一般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和支付,企业需要在收到退税款项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企业应当开立退税专用账户,将退税款项及时划入该账户,并及时进行记录和核算。

4.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需要根据退税凭证和退税核算情况,进行退税的账务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包括:将退税凭证信息录入企业财务系统,进行退税的会计凭证的录入和核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和填写相关报表,如出口退税报表等。

5.出口退税的税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税务方面的处理事项。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鼓励出口贸易,对出口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给予一定比例的退还的政策。

其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确定退税分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将出口商品进行分类,每个分类对应不同的退税率。

分类一般根据商品的种类、材质、功能等因素确定。

步骤二:确认出口交货单出口交货单是指记录出口商品的详细信息的单据。

包括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税率、出口国家等。

在计算退税金额时需要准确的交货单作为依据。

步骤三:计算商品税款根据交货单中的税率和金额,计算出各个商品的应纳税款额。

一般而言,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以商品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的。

步骤四:计算出口物品的实际税款额将上一步计算出的税款额,乘以相应的退税率,得到出口商品的实际税款额。

步骤五:计算退税金额将实际税款额除以1加上退税率,然后再乘以退税率,得到退税金额。

即:退税金额=(实际税款额/(1+退税率))*退税率步骤六:退税核销退税核销是指将计算得到的退税金额核销到企业的退税账户上。

核销通常需要持有退税申报表、交货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出口退税的政策和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具体退税政策和计算方法应以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准。

此外,出口退税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在出口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税务部门的检查和审核。

同时还需要注意申报时限和相关的退税手续,以免影响退税申请的顺利进行。

总之,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包括确定退税分类、确认出口交货单、计算商品税款、计算实际税款额、计算退税金额和退税核销等步骤。

企业在退税申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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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计算和申报——工业企业外贸知识 2010-06-09 09:51:09 阅读1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出口退税计算和申报——工业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和申报——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

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免、抵、退增值税;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

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

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如果生产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应先按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同意签章后,允许对这部分进口料件以"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中的价格为依据,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并在计算其免抵税额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扣减。

为了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具体体现在"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其它计算步骤与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相同。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应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含50%),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一)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二)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 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三)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例:应纳税额为正数某电器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电视机30000台,离岸价格为每台21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8.2928元;内销货物销售额8200万元。

上期结转进项税额200万元,本期进项税额800万元。

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30000×210×8.2928=52244640(元)(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52244640×(17%-9%)=4179571.20(元)(3)当期应纳税额=82000000×17%-(2000000+8000000-4179571.20)=8119571.20(元)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正数,反映企业出口货物给予抵扣和退税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抵减完毕,不需退税。

例:应纳税额为负数,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不到50%。

某电视机厂1997年二季度出口电视机40000台,每台离岸价15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8.2928,内销收入56000000元,进项税额13800000元,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40000×150×8.2928=49756800(元)(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49756800×(17%-9%)=3980544(元)(3)当期应纳税额=56000000×17%-(13800000-3980544)=-299456(元)(4)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比例=49756800/(49756800+56000000)=47.05%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虽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但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只有47.05%,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99456元不能退税,只能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应纳税额为负数,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50%。

某电器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空调30000台,其中:(1)28000台以FOB价成交,每台20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8.2836元;(2)2000台以CIF价格成交,每台240美元,并每台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8.2948元。

当期实现内销空调19400台,销售收入34920000 元,销项税额5936400元,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免抵退税计算如下:(1)出口货物销售收入=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948=49838796.80(元)(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49838796.80×(17%-9%)=3987103.74(元)(3)当期应纳税额=34920000×17%-(10800000-3987103.74)=-876496.26(元)(4)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49838796.80/(34920000+49838796.80)=58.80%>50%(5)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49838796.80×9%=4485491.71(元)ㄧ-876496.26ㄧ〈4485491.71(6)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876496.26(元)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5000000元,大于4485491.71元,也只退税4485491.71元,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某纺织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T/C纱收入800万元,内销收入200万元,国内购进原材料等进项税额64.98万元,采取进料加工形式进口涤纶棉CIF价24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00万元,海关按85%免税,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进口料件当期已全部核销。

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1)进口料件组成价格=2000000+2000000×20%×(100%-85%)=2060000(元)(2)进口料件准予抵扣的税额=2060000×17%=350200(元)(3)进口料件应扣减免抵税额=2060000×9%-2060000×17%×(100%-85%)=185400-52530 =132870(元)(4)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8000000×(17%-9%)-2060000×(17%-9%)=640000-164800 =475200(元)(5)当期应纳税额=2000000×17%-[(649800+350200)-475200-132870] =340000-391930 =-51930(元)(6)应退税额为51930元(出口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二、"免、抵、退"税的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指经营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国税机关提出"免、抵、退"税申请的一项法定义务和手续。

(一)"免、抵、退"税申报的程序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按下列程序办理"免、抵、退"税手续:按月申报。

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应按月据实填具《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有关凭证向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抵税及应纳税额的审核手续。

经县级以上(合县级)国税机关审核无误、并在《申报表》及出口凭证上签署意见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按审核意见,先对生产企业办理免、抵税额和应纳税额或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手续。

同时,将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审核签署意见的《申报表》(第1、2、4联)、出口凭证等退还生产企业。

按季汇总申报。

生产企业于每季度末将出口及内销货物等情况按季汇总填报《申报表》,逐级上报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批后,办理免、抵、退税结算手续。

(二)"免、抵、退"税申报的凭证资料生产企业按月申报"免、抵、退"税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

按季汇总申报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签署意见的本季度的分月《申报表》(第1、2联),及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

属于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必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本季度如有缴税的,应提供经主管征税国税机关审核盖章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需报送《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及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的有关凭证资料。

三、"先征后退"税的计算与申报"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

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一)先征后退税的计算先征后退的征、退增值税计税依据,均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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