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操作规程(试行)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操作规程(试行)武建招办字[2007]3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具体负责下列事项:(一)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二)办理工程项目招标登记手续。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办理自行组织招标备案手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应当办理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手续;(三)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审查备案;(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五)组织进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六)发售招标文件;(七)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现场;(八)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并将答疑文件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审查备案;(九)公布招标工程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格;(十)按规定抽取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十一)组织开标会;(十二)依法确定中标人,并进行公示;(十三)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十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具体负责下列事项:(一)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或接受投标邀请书;(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加资格预审;(三)购领招标文件;(四)参加踏勘现场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五)参加招标答疑会;(六)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七)对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格有疑议的,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八)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十)参加开标会。
招标代理操作规程

招标代理操作规程引言概述:招标代理操作规程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招标代理职责的一系列操作规范。
本文将从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的五个部分,即招标前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评审和中标结果公示等方面,详细阐述招标代理的操作规程。
一、招标前准备1.1 招标项目背景调研在招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招标项目进行背景调研,了解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相关信息,为后续招标工作提供依据。
1.2 制定招标代理方案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招标代理方案,包括招标方式、评标办法、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1.3 确定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因素,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招标代理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文件编制2.1 收集项目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应收集招标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为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依据。
2.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代理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模板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内部审核和审定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内部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代理方案的要求,最终由主管领导审定。
三、招标公告发布3.1 制定招标公告计划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代理方案,制定招标公告发布计划,包括发布媒体、发布时间等,确保招标公告的广泛传播。
3.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计划,将招标公告发布至指定媒体,同时将招标公告发送给潜在投标人,确保公告的及时发布和有效传达。
3.3 招标公告解读会议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招标公告解读会议,向潜在投标人解读招标公告,解答疑问,确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准备工作。
四、投标文件评审4.1 投标文件接收和登记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接收并登记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范本

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范本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运作,加强对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经政府批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秉公办事,保护招标投标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资质,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代理与投标咨询:为招标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项目评估、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等工作;为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招标文件获取等支持。
(二)招标文件审查:对招标单位提交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和完整性。
(三)招标评标:组织招标评标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公平、合理。
(四)项目管理与监督:对中标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五)其他与招标代理相关的业务。
第三章机构管理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章业务流程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招标单位的委托后,应进行项目评估,确定招标策略和招标方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模板等。
省政务大厅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省政务大厅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省政务大厅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为确保在省政务大厅开展的各项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政发〔2006〕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招投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下同)须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见附件,)、履行备案手续,经省政务大厅招投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核实确认、备案后,方可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招投标业务。
备案资料包括:(一)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国家或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招标信息发布(一)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预先与招投标中心协商,确认开、评标会议室和开标时间,填报《招标活动预安排表》(见附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向招投标中心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任务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法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二)招标代理机构除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外,还须在省政务大厅网站(吉林省招投标信息网,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三)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
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其他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三、标书发售(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标书发售时间,指派专人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业务窗口发售标书并受理投标报名。
(二)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招标项目,自标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依法最短不得少于20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大桥、特长隧道等项目不得少于28天。
标书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非法定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四、投标(一)投标前的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说明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资金证明;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等;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内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名单和履历。
2、确定资格: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内(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5、抽取过程由招标人、建设工程部、信息部、监督部共同监督实施,并在抽取表中签字确认。
四、招标公告发布(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1个工作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应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建设工程部备案;2、拟发布的招标公告由建设工程部传递给信息部,由信息部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外公布,同时将公告的发布情况进行登记;3、发布时间要求: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4、招标公告的格式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分资格预审方式和资格后审方式。
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本文档规定了招投标业务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相关政策法规,旨在确保招投标业务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二、招投标业务的类型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三、招投标业务操作流程公开招标流程:1.向政府主管部门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2.收到投标公司资格申请及投标文件;3.组织评委会,进行投标文件评审;4.将符合要求的投标公司列入评审名单,通知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投标;5.得到投标后,进行评审;6.第一次评审后,将第一轮评审入围的投标公司通知到现场参加第二轮评审,逐一现场答辩;7.根据答辩的情况以及投标公司的素质综合评分,选出最优中标公司;8.确认中标单位后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邀请招标流程:1.公司向特定商家发送邀请函,要求提供项目的技术、商务等方面的报价书;2.商家收到邀请函后,按照要求提交报价书;3.公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4.确认中标单位后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竞争性谈判流程:1.公司向已选定的一些供应商发出询价请求或邀请请求,要求发布项目的技术、商务等方面的报价书;2.组织竞标方进行现场谈判;3.根据谈判的结果,选出最优中标公司;4.确认中标单位后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1.公司了解市场信息并核实所需商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单一来源的情况;2.由采购部门或管理部门提交单一来源挑选申请报告;3.由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审核;4.经总裁审核确认,发出指令;5.作为参考依据,提交审计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和招标记录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存档备查。
2.招标文件内的标书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必须有人专门负责保管标书并做好保密措施。
3.投标人应未到截止时间已递交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五、相关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招标投标文件编制规范》4.《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六、总结招投标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采购方式,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操作要求执行。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与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与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本合同目录一览1.1 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要求1.2 项目招投标的流程1.3 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编制1.4 项目招投标的评审标准2.1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2.2 定价标准的制定和修订2.3 定价标准的应用和执行3.1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3.3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4.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培训4.2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监督和检查4.3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修订和更新5.1 协议定价标准的培训5.2 协议定价标准的监督和检查5.3 协议定价标准的修订和更新6.1 合同的签订和解除6.2 合同的履行和管理6.3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7.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违约责任7.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违约责任7.3 违约责任的免除和减轻8.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争议解决方式8.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争议解决方式8.3 争议解决方式的补充和变更9.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培训费用9.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培训费用9.3 培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0.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监督和检查费用10.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监督和检查费用10.3 监督和检查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1.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修订和更新费用11.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修订和更新费用11.3 修订和更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2.1 合同签订和解除的费用12.2 合同履行和管理的费用12.3 合同变更和补充的费用13.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违约赔偿金额13.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违约赔偿金额13.3 违约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4.1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的争议解决费用14.2 2024年协议定价标准的争议解决费用14.3 争议解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要求1.1 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与职责分配指南2024版1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与职责分配指南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1.1 招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发布1.2 招投标信息的公告和宣传1.3 投标人资质的审核和准入1.4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1.5 投标文件的开启和评审1.6 招标人的答疑和澄清1.7 招标结果的公布和通知第二条:职责分配指南2.1 招标人的职责2.1.1 制定招投标方案和流程2.1.2 组织招投标活动2.1.3 监督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公平2.1.4 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履行2.2 投标人的职责2.2.1 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2.2.2 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2.3 参加投标答疑和澄清会议2.2.4 接受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第三条:招投标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3.1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沟通渠道3.2 答疑和澄清会议的组织和安排3.3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4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和反馈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4.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4.3 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时间第五条:合同签订与履行5.1 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5.2 合同条款的内容和形式5.3 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进度5.4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件第六条:违约责任与赔偿6.1 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形6.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6.3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7.2 争议解决的期限和时效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8.2 保密责任的履行和期限第九条:法律法规的适用9.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9.2 法律法规的变更和适用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变更程序10.3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的名称和内容11.2 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权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2.2 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权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13.1 合同签署的时间和地点13.2 合同签署的主体和代表第十四条:合同的保存和复制14.1 合同原件的保存方式14.2 合同复制件的使用和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1.1 招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此处填写招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发布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节点等内容)1.2 招投标信息的公告和宣传(此处填写招投标信息公告和宣传的具体方式、时间、范围等内容)1.3 投标人资质的审核和准入(此处填写投标人资质审核和准入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标准等内容)1.4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此处填写投标文件提交和接收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内容)1.5 投标文件的开启和评审(此处填写投标文件开启和评审的具体流程、时间和要求等内容)1.6 招标人的答疑和澄清(此处填写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答疑和澄清的具体方式、时间、范围等内容)1.7 招标结果的公布和通知(此处填写招标结果公布和通知的具体方式、时间、对象等内容)第二条:职责分配指南2.1 招标人的职责2.1.1 制定招投标方案和流程(此处填写招标人制定招投标方案和流程的具体要求、时间等内容)2.1.2 组织招投标活动(此处填写招标人组织招投标活动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内容)2.1.3 监督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公平(此处填写招标人监督招投标过程公正和公平的具体方式、时间等内容)2.1.4 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履行(此处填写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时间等内容)2.2 投标人的职责2.2.1 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此处填写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内容)2.2.2 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处填写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具体要求等内容)2.2.3 参加投标答疑和澄清会议(此处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答疑和澄清会议的具体要求、时间等内容)2.2.4 接受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此处填写投标人接受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时间等内容)第三条:招投标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3.1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沟通渠道(此处填写招标人与投标人沟通渠道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3.2 答疑和澄清会议的组织和安排(此处填写答疑和澄清会议的组织和安排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3.3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此处填写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具体方式、时间、范围等内容)3.4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和反馈(此处填写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疑问和反馈的具体方式、时间等内容)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此处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方式的具体要求等内容)4.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此处填写履约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方式的具体要求等内容)4.3 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时间(此处填写保证金退还条件和时间的具体要求等内容)第五条:合同签订与履行5.1 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此处填写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的具体要求等内容)5.2 合同条款的内容和形式(此处填写合同条款内容和形式的具体要求等内容)5.3 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进度(此处填写合同履行期限和进度的具体要求等内容)5.4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件(此处填写合同变更和终止的具体条件等内容)第六条:违约责任与赔偿6.1 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形(此处填写违约行为具体情形的具体内容等内容)6.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此处填写违约责任具体承担方式的具体内容等内容)6.3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此处填写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的具体内容等内容)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此处填写保密信息范围和内容的具体描述,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内容等)8.2 保密责任的履行和期限(此处填写保密责任履行和期限的具体要求,如双方需保守信息的时间长度,违约后的责任等)第九条:法律法规的适用9.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此处填写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投标法》等)9.2 法律法规的变更和适用(此处填写法律法规变更和适用的具体情形,如法律法规修改后的适用性,双方如何遵守新法规等)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此处填写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政府批准等)10.2 合同的变更程序(此处填写合同变更的具体程序,如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等)10.3 合同的终止条件(此处填写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如项目完成、双方同意解除等)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的名称和内容(此处填写附件名称和内容,如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说明书等)11.2 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权(此处填写附件补充和修改权的具体描述,如附件内容的更新如何进行等)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此处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如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等)12.2 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权(此处填写其他条款补充和修改权的具体描述,如未来如何对合同进行修改等)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13.1 合同签署的时间和地点(此处填写合同签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13.2 合同签署的主体和代表(此处填写合同签署的主体和代表,如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等)第十四条:合同的保存和复制14.1 合同原件的保存方式(此处填写合同原件保存的具体方式,如由哪方保存,保存地点等)14.2 合同复制件的使用和效力(此处填写合同复制件使用和效力的具体描述,如复制件的效力如何认定等)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招投标文件附件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件三: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合同草案附件五:技术规格说明书附件六:项目实施计划附件七:合同履行监督计划附件八:保密协议附件九:法律法规文件附件十:其他双方约定的文件附件的详细要求和附件的说明:附件一:招投标文件本附件应包括招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要求、投标报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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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一)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国家或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招标信息发布(一)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预先与招投标中心协商,确认开、评标会议室和开标时间,填报《招标活动预安排表》(见附件2),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向招投标中心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任务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法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二)招标代理机构除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外,还须在省政务大厅网站(吉林省招投标信息网,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三)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
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其他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三、标书发售(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标书发售时间,指派专人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业务窗口发售标书并受理投标报名。
(二)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招标项目,自标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依法最短不得少于20 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大桥、特长隧道等项目不得少于28 天。
标书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非法定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投标(一)投标前的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说明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投标中心指定的地点组织投标人签到、受理投标文件和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的,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三)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收保存,开标前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开启。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一律拒收。
开标(一)开标须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在省政务大厅开标室公开进行,不得提前和无故延后。
(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开标的前1 个工作日派专人到开标、评标现场布置会场,检查评标设施是否完备,做好评标软件安装测试等项工作。
(三)开标必须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出席。
(四)开标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开标时,首先由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开标会场纪律、公布评标原则及办法等有关事项。
2.唱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现场检查并公证,或征求所有投标人同意,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确认。
3.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对开标过程认真记录、存档备查。
4.唱标过程要在开标会场的投影幕上同步显示,投标报价表要通过实物展台向所有投标人展示。
六、专家抽取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招投标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评标专家必须在省政务大厅建立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自行指定专家。
专家抽取程序严格按照《省政务大厅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及专家抽取办法》执行。
七、评标一)评标活动一律在省政务大厅封闭评标区内进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填写《评标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 ),并于评标的前1 个工作日报送招投标中心及时录入电脑。
评标开始前,上述人员进入评标区时,招投标中心将严格按照登记表上的名单进行核对,名单以外人员严禁进入评标区。
参与现场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原则上不得超过1 人。
(三)评标专家须通过指纹识别或持有效证件进入评标区,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证件进入评标区,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须佩带身份标牌进入评标室。
(四)参加评标人员主要指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五)参加评标的所有人员在进入评标区时,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封闭评标区签到处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评标现场。
(六)评标工作具体要求:1.评标时,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评标纪律、评标标准和办法、以及回避事项等。
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项目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3.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民主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具体组织评标工作,招标人的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必须对每个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如有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规定进行打分的,应及时提请改正。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成员之间不得私下串通,干扰他人独立评标。
6.评标委员会成员如需投标人答疑,应当众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统一由现场工作人员组织进行。
投标人答疑统一在评标区外的答疑室内进行,专家询标统一使用语音变声技术。
7.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机,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引导意见,干扰专家独立行使专家权力。
8.评标期间,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离开评标现场9.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协助评标委员会整理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现场监督人员共同签字后生效。
10.评标应当日完成,原则上不搞过夜评标。
八、中标结果公示(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各项招投标活动,中标结果须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省政务大厅电子屏幕上公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时,须向招投标中心提交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标结果公示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证明或备案说明。
(三)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示的事项。
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信息须注明公示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指定媒介和省招投标信息网,以及省政务大厅电子屏幕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九、现场监督(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标书发售、投标、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等关键环节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二)开标、评标和专家抽取实行全程声像监控,刻制光盘,建档保存。
十、其他有关事项(一)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各项招投标活动。
(二)本规程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2.招标活动预安排表3.评标工作人员登记表招标就是买方将想要采购的商品的详细品种规格,技术要求等以招标通告的方式公布于众,卖方可以按照招标书的具体内容要求,编制投标书,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给买方。
届时招标公司(买方)将当众打开所有参与投标的标书,宣布投标价格,价格最低的投标将被列为首选。
此后还要进行技术评标,按照价格相对最低技术条件最适合的投标作为中标方。
此后将由中标方供应商品。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衣丨浮I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创建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涉及设备、工程和服务招标三大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化运营能力。
[1]公司拥有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颁发的各类招标甲级资质和进出口经营权,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雄厚的实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国际贸易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到政府、军队、航天、兵器、有色金属、能源、交通等社会各行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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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有先进的网络办公系统,其中招标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流程审批系统和OA办公管理系统,为各分支机构的远程移动办公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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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招标公司积极倡导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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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追求卓越是新华招标公司稳健发展的源泉,不求最大只求最强是新华人的愿景目标。
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将充分整合公司优势和资源,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以招标事业为基础,发展多元化业务,不断强化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中国招标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