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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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XX街道年度村两委班子和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XX街道年度村两委班子和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XX街道年度村两委班子和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五星争创”与“红色细胞”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进村级各项工作目标落实,根据《关于加强村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201X〕33号)文件精神,结合XX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街道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村主职干部。

二、考核内容(一)村两委班子。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由重点工作(90分)、街道领导综合评价(10分)两部分组成。

采取按实绩赋分和分档赋分两种方式(分档赋分:采用A、B、C、D、E五个档次,A、B、D、E每档确定3个村,C档确定4个村,每降1档,减基本分5%)。

同时行政村按人口规模设定考核系数:600人以下考核系数为1.00,601-1500人为1.02,1501人以上为1.04(综合评价分和附加分不计系数)。

具体人口数以去年派出所年报数据为准。

各村总分=实绩总分*考核系数1、重点工作(90分)重点工作由基层党建、计划生育、平安建设、环境卫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综合经济、民间金融风险处置8部分组成,分别由党政办、计生办、综治办、社事办、渔农办、村镇办、经济办、金融办牵头组织考核。

(1)基层党建(30分)。

主要考核内容为村级组织建设、思想宣传文化、党风廉政、精神文明、人武工作等。

按分档赋分,由党政办牵头考核。

(2)计划生育(10分)。

具体考核参照《XX街道201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执行。

按实绩赋分,由计生办牵头考核。

(3)平安建设(10分)。

主要考核内容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

按分档赋分,由综治办牵头考核。

(4)环境卫生(10分)。

主要考核内容为村庄洁化、城乡整洁行动、卫生村创建等。

按分档赋分,由社事办牵头考核。

(5)美丽乡村建设(8分)。

主要考核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等工作。

无项目实施村的按原始分80%赋分,有项目实施村按实绩赋分,由渔农办牵头考核。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XXXXF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乡村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X办〔201X〕8号)和县委组织部《新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X组发〔201X〕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实施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增强村干部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全乡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1、通过换届选举或乡党委任命产生的在职在岗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委员。

任期未满6个月的村干部,不参与本次考核。

2、村“两委”班子三、基本原则1、设岗定责原则。

按照村“两委”设定的村干部岗位职数,结合岗位特点,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

2、公开承诺原则。

村干部根据自己岗位职责、能力素质和群众需求公开设定承诺目标,依据承诺内容实行绩效考核。

3、奖惩激励原则。

从每名村干部工作报酬中每年拿出2400元作为村干部绩效报酬,乡党委按照X办〔201X〕8号文件精神,依据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奖优罚劣,统筹发放。

4、分类考核原则。

依岗把村干部分为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居)“两委”委员三种考核类别(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归为支书考核类别),每个类别原则上分别按20%“一等”、70%“二等”、10%“三等”确定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

村“两委”班子分别按“优秀”、“先进”、“一般”确定考核等次。

有违法违纪并受到党政纪处理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不能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村“两委”班子不得定为“优秀”,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四、考核形式1、自评。

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每一个村都有村干部,而村干部的工作就是带领好本村村民做好经济建设,进展富强等的工作。

目前也较为推行对于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以下提供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制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

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真实正确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第四条按照分级治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治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

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把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

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大安乡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八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九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村级班子考核办法

村级班子考核办法

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现将《***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 1 -中共***县委办公室2012年7月日- 2 -中共***县委办公室2012年7月日印发(共印150份)- 3 -***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在全县实施村干部“万元年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村级班子的工作实绩和村干部的德才表现,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根据各行政村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工作任务和难易程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在做好基础性工作、阶段性工作考核评价的同时,重点考核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 4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坚持群众路线,重点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将村级班子及村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结果,通过一定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考用结合、推动工作的原则。

坚持将考核结果与村级班子评先选优、村干部绩效报酬及政治待遇相挂钩,真正实现权责对等、绩酬相适,充分调动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考核评价对象及内容第四条考核评价对象为村级班子及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

第五条村级班子考核内容村级班子重点考核整体效能发挥及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内容要以目标管理责任书形式予以明确,责任书由乡(镇)党委与村级党组织签订。

翁牛特旗嘎查村班子和干部

翁牛特旗嘎查村班子和干部

翁牛特旗嘎查村班子和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嘎查村班子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推进嘎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翁牛特旗嘎查村级组织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嘎查村班子,指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简称“两委”班子);本办法所称的干部,指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嘎查村任职挂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旗委组织部负责嘎查村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苏木乡镇党委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对嘎查村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控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五条嘎查村班子和干部的绩效考核,要以加强嘎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为重点,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

第二章目标设定与管理第六条苏木乡镇党委对嘎查村班子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初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嘎查村班子设定具体工作目标,签订目标责任状。

第七条嘎查村班子对干部实行履职承诺管理,设定岗位工作目标,签订工作责任目标承诺书;对重大事项实行契约化管理。

第八条嘎查村工作目标、契约和承诺事项按以下步骤确定:(一)提出工作目标。

嘎查村班子根据苏木乡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嘎查村实际,提出嘎查村班子年度工作目标初步方案,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审定;(二)严格审核把关。

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对嘎查村承诺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审议,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三)民主表决通过。

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1、乡党委根据村实际,制订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

2、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任务。

3、根据处制订的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各村党组织书记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4、村党组织书记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实施。

5、村党组织对照工作目标每半年进行1次管党责任述职,接受党员群众评议,每年底进行总结;处党委成立考核专班进行综合考评,并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1、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处财政所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成员。

2、要根据财经审计法规确定审计内容,依法组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2)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①集体资产处置。

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②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抻,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③土地发包、承包。

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④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⑤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直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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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乡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
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九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
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

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

第十二条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

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
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
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三条考核等次确定。

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
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
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
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 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

被评定为
“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
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
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
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按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

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八条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
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

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五章考核纪律
第十九条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

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

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

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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