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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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XX县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办法

管理制度:XX县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办法

管理制度:XX县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一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在县委组织部的统一指导下,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

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任期考核,可结合任期最后一年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要把村干部考核结果装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民主评议考核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三个部分,实行结构百分制量化考核。

村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村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

年度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0.3+民主评议得分×0.3+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得分×0.4。

第三条平时考核得分分为日常考评得分、乡镇领导评价得分和驻村干部评价得分三部分。

平时考核得分=日常考评得分×0.7+乡镇领导评价得分×0.2+驻村干部评价得分×0.1。

(一)日常考评得分。

日常考评主要是村“两委”班子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村干部坐班值班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由乡镇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考评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由乡镇党委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二)乡镇领导评价得分。

在年度考核开始之前,由乡镇领导分别对各村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再由考核组计算评价得分。

×0)×100/评价人数;村干部乡镇领导评价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100/评价人数。

(三)驻村干部评价得分。

在年度考核开始之前,由驻村干部分别对各村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再由考核组计算评价得分。

村班子驻村干部评价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100/评价人数;村干部驻村干部评价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100/评价人数。

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500字)

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500字)

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一、考核目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绩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村干部在工作任务完成上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完成的数量、质量、进展情况等。

2. 村民满意度调查通过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了解村干部在服务村民、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表现,评估其受村民认可的程度。

3. 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评估村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法规的情况,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政策执行等方面的表现。

4. 组织协调能力考核村干部在组织村级事务、协调各方利益等方面的能力,评估其在村庄建设、项目推进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季度、半年或年度对村干部进行定期考核,以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2. 考核指标针对不同职责岗位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如任务完成指标、满意度指标、政策贯彻指标等。

3. 自评村干部应自评本职工作,并填写相应的自评表,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4. 上级评定上级进行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被评定对象。

5. 村民评价通过采集村民满意度调查数据,将村民对村干部工作的评价纳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结果运用1.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供村民参考,提升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绩效优秀奖励对绩效优秀的村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优秀的能力。

3. 绩效差异化调整对绩效较差的村干部进行必要的问责和调整,以激励其改进工作表现。

五、考核结果评估制定定期的考核结果评估机制,对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估和改进。

六、结语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村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过科学的考核方法和严格的考核标准,可以建立起一支优秀的乡村干部队伍,为实现美丽乡村添砖加瓦。

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

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

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7篇要制定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根据任期任务目标制定量化考核细则,让村干部“干什么”项目化、清单化、可量化、可考评。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村干部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

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__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__等参加。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进程,促进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

第二章管理考核第四条未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

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

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乡(镇)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七条考核内容。

对村级班子的考核主要根据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抓五强、创五好”的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提高报酬透明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升村干部为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村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总则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

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管理。

管理考核依据一、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1、村两委“一把手”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8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

其他村干部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60%,村“一把手”考核占2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

2、考核工作采取每季度一考核。

二、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条村干部要服从乡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或不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扣1分。

第二条村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市、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一次不参加扣1分。

第三条村干部不得出现打架斗欧、聚众闹事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带领、煽动群众上访,发现一次扣2分。

第四条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乡镇领导汇报。

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五条各村要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次扣分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第六条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二次公开,发现一次未开展的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村级重大事项未召开会议商议的,发现一次“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七条村干部必须廉洁从政,不得挪用公款,不得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接收送款送礼,此类现象发生一次,乡镇纪委严格查办,并扣2分。

第八条村“两委”班子分工明确,并进行公示,不公示扣1分,村班子不团结,两个“一把手”以及与副职关系不团结,影响到正常工作时每人扣1分。

村干部考核方案

村干部考核方案

村干部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意义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骨干,负责协调农村社会事务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为了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村干部考核方案。

此考核方案的目的在于:1.确定村干部的职责和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要求;2.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村级工作的开展;3.促进村干部之间的相互竞争与协作,推动集体发展;4.借助考核结果为干部选拔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本考核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估;2.组织能力:村级活动组织和协调能力的评估;3.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及推动力度的评估;4.村级议事决策:村级议事决策能力和推动力度的评估。

2. 考核方式本考核方案将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议和上级评价等。

1.个人自评:村干部应自觉总结自己的工作表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考核机构;2.同事评议:村干部的同事将对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以公正客观的方式提供评价;3.上级评价: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三、考核标准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制定如下考核标准和权重: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权重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30%组织能力村级活动组织和协调能力25%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及推动力度25%村级议事决策村级议事决策能力和推动力度20%四、考核结果和运用1. 考核结果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的评估结果,将村干部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升四个等级。

等级考核结果优秀各项考核内容均达到或超过优秀标准良好大部分考核内容达到或略低于优秀标准合格大部分考核内容达到或略低于良好标准待提升多项考核内容低于合格标准2. 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干部选拔、奖惩和培训的重要依据。

具体运用包括:1.村干部选拔:在选拔新村干部时,优先考虑考核表现优秀的干部;2.奖惩机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村干部,可予以奖励或晋升;对考核结果待提升的村干部,应提供培训和辅导;3.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村级组织绩效的重要指标;4.个人成长规划: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人成长规划,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

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路镇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由党镇委负责,考核结果报镇组织人事局审核备案。

第三条考核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内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干部,是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五条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质、群众观念、大局意识等。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思路、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心理素质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精神状态、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等。

绩:是指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情况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

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结合每年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制定相应的村(社区)干部《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等,并报镇组织人事局备案。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程序第七条考核方法:考核分平时表现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表现考核。

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出勤、请销假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组织人事局制定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将村(社区)干部考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大榆树镇村三职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三职干部日常管理,激发村三职干部工作热情,提升村三职干部为农服务水平,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大榆树镇村三职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一、会议或培训制度1、村三职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市、镇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镇主管领导报告,会后及时了解会议精神, 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 200元,迟到、早退罚款 100元。

2、开会期间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接打电话必须到会场外,会场不准吸烟。

3、开会必须带笔、本进行详细记录,镇党委、政府不定期进行检查村干部的工作笔记,发现没有认真记录的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补全。

二、信访制度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镇领导汇报。

因村三职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拖着不办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村书记100元,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扣村三职干部各100元。

三、相关材料制度1、党建簿册、图版。

各村三职干部要协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建簿册及相关材料、报表工作,镇党委不定期进行入村检查,第一次检查对党建簿册、图版完成不好的责令进行整改,下次检查不合格的罚村书记 100元。

2、材料上报。

及时、规范完成簿册的填写,材料、表格的上报工作,不报或晚报影响到全镇工作的每次罚村三职干部各 100元。

3、远程教育。

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远程教育会议,并做好簿册填写,每少上一次罚村支部书记 100元。

少 3次以上的全年补助取消。

四、重点工作制度1、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代的重要工作,对拖着不办或完成不好的村三职干部每人罚款 100元。

2、村三职干部的电话要保证 24小时开机,随时都能联系上,电话换号的要及时告知秘书室和包村干部及主要领导,每天都查看短信内容。

因手机关机、没电、没有看短信的,造成没有接到会议通知的,按照考核办法第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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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规范化管理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进程,促进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

第二章管理考核
第四条未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

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

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
常工作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乡(镇)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七条考核内容。

对村级班子的考核主要根据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抓五强、创五好”的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八条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考核的步骤:
1、考核准备。

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

考核组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组成。

2、召开考核会议。

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乡镇党委负责人主持并作动员讲话。

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实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他人填写测评表或转达意见建议。

3、述职述廉。

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村级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同时发放并填写。

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

5、个别谈话。

谈话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6、调查核实。

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7、交换反馈意见。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村班子集体或个人交换意见。

对村班子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8、评定考核等次。

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对村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次。

村干部考核优秀、良好等次实行分类分层评定,优秀、良好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20%。

被评定为“差”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9、决定上报考核结果。

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班子及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报酬的发放等次(指推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公布并上报考核结果。

第十条对村级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差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有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年内工作没进展,在重点工作上有失误的;
4、有群体性上访事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村;
5、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属实的。

第十一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3、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级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7、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8、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9、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0、村党组织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的班子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1、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第十二条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来进行。

第十三条对重点村的班子及村干部的考核要征求县委组织部的意见。

重点村包括县级以上党建示范村、十佳村支书所在村、市县级领导联系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下派干部村、重点项目村及灾后重建村等。

第十四条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

绩效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的,且班子评为“五星级”党组织,绩效报酬按100%发放;村干部被评为良好以上的,且班子评为“四星级”、“三星级”,绩效报酬按80%发放;其它的按60%发放。

第十五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五星级”的村班子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由县委统一命名表彰;“四星级”、“三星级”有乡镇党委命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在“三星级”以下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指派专人集中整顿,限期整改提高。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依照有关法规进行调整。

第三章激励保障
第十八条村干部任职期间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基本报酬,标准按照县委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干部全部按照《景泰县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第二十条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

对在村上任职10年以上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合格者,由县委颁发《村干部任职荣誉证书》。

重视发挥村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扩大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村干部代表数量。

第二十一条实行在职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制度。

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控制在60周岁以下。

对在村党支部书记或村
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满50岁的离任村干部,每工龄年发放2元/月补助,最高为每月60元。

第二十二条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由乡镇党委每年末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村集体经营性年纯收入超过1万元的,从当年集体收益中提取20%,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应数额的报酬奖励。

第二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劳务输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对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参照县上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干部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对村干部履历表、参加培训、入党材料、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管理。

各乡(镇)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有关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鼓励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

第二十五条提高村干部办公经费标准。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每个村年办公经费不少于2000元,并随财政状况逐年增加。

第二十六条实行过错追究制度。

村干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部门、乡(镇)党委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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