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关于携带物品出入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访问、学习和因私出境探亲、访友、旅游、经商、学习等中国籍居民旅客和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等中国籍非居民旅客。
第三条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简称《限量表》,见附件1)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
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
第四条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物品,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
第五条中国籍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进出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办理验放手续。
第六条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
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见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的准予免税进境。
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
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
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同是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第七条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海关规定汇总

物必须全部喷完,落地后将全部空罐交给澳当地检疫人员。
德国
法兰克福C.I.Q.规定:
海关
检疫:所有国际旅客都必须持防疫证明书。
出入境:
入境--仅检查护照、签证及访问是否携带应税物品。可携带个人所需药品。其他不超过175欧元的物品。
出境--毋需事先申报,原则上仅能携带1件手提行李登机,除缴验护照外,德国尚对安全检查极为注重,如购有刀斧等利器或样品,则宜放入大件行李托运,免生困扰。
免税品:可免税携入香烟200支、酒类(低于22摄氏度)1公斤、香水50克或0.25升、茶叶100克。如果需要办理退税品在托运行李内,需先办理托运行李手续,然后将托运行李拿到海关验货,验章后行李直接进入行李传送带。
如果退税物品是手提行李,需先通过边防和安检后,到海关验章。
违禁品:武器、弹药、肉制品、奶制品禁止带入。
3.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旅客
1.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2.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携带超过1万美金入境必须要申报(无论外币、韩币、支票)
出境:超过1万美金必须要申报。
出境时外国人在免税商店购买商品不限,韩国人最多2000美金。
日本
入境卡填写
日本:
第一次入境日本的外国旅客和从中国出发的非日本公民均需填写外国人用入境卡,包括每一个婴儿和儿童
用日文或英文填写
第二次入境的旅客护照内无粉红色“再入国”入境卡粘贴的旅客,仍需按第一次入境要求填写入境卡。
出入境携带现金有什么规定

出入境携带现金有什么规定一、各国规定中国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入境时可携带2万元人民币或5千美元以下的现金(可带等值外币)。
中国台湾依据规定,携带现金新台币出入境以6万元为限。
如果所携带的新台币超过该项限额,应在入境或出境前事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
不过,台湾对于携带外币入境则不予限制,但超过等值美金1万元现金的人员,应报明海关登记,未经申报将依法没收。
此外,针对人民币的上限为2万元。
美国游客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货币等,都须向海关申报,并对现金的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例如现金如果来自所出售房产,务必出示出卖房产的凭据等。
如不申报,当事人最高可面临50万美元的罚款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拿大携带1万等值加元以下的现金或等值货币,无需申报;超过金额,需如实申报。
澳大利亚根据澳有关规定,凡携带1万(含1万整)以上澳元及等值外币现金入出澳国境,必须向澳海关申报,如携带本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汇票,还须按照海关工作人员或警察要求填写可转让证券表(BNI)申报,否则可能会被罚款或起诉。
泰国需携带2万泰铢(折合人民币4千元或等价外币)以上。
德国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万欧元入境。
法国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7600欧元入境。
韩国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万美金入境。
二、多次往返,现金限额有变化吗?“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的情况。
依据相关规定,如果市民一天多次往返,则当天内第一次出境时可携带的现金限额与普通人没有区别,同为2万元人民币或5千美元以下的现金(或等额外币)。
而当天内第二次或多次出境时,限额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依据规定,在该种情形下,市民只能携带不超过等值5百美元(含5百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三、携带现金不足能入境吗?在各国规定中,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规定,这时就需要市民出行前特别留意。
比如泰国,凡是随身携带不足2万泰铢或等价外币,将视其为无正常消费能力的人员、存在非法移民的倾向,泰国海关将拒绝其进入泰国国境。
过海关规定

过海关规定
海关是一个国家边境重要的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人员和物品的进出境。
海关规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国内的经济利益,以及防止违法活动和危害国家的行为。
以下将简要介绍一些常见的海关规定。
首先,出入境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护照或其他相关文件。
这是海关核实身份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对边境管控的基础要求。
其次,人员在海关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需要按照海关人员的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并接受相关检查。
这包括通过安全检查,验明身份,检查行李或物品等环节。
同时,海关规定了一些禁止携带或限制携带的物品。
例如,携带枪支、爆炸物、毒品等违法物品是严禁的。
此外,一些生物制品、农产品、药品等也需要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携带。
进口物品还需要缴纳关税或其他相关费用。
关税通常是按照物品的种类、数量和价值来计算的,目的是维护国内产业的竞争力和调节进口的数量。
海关还规定了一些旅行者的额度和免税额度。
根据相关规定,旅行者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免税额度。
超过额度的物品需要缴纳相应的进口税费。
对于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海关有权进行检查、处罚和扣留物
品。
违规行为包括提供虚假信息、携带违禁物品、逃避关税、走私等行为。
海关人员可以对违规者进行罚款、没收违规物品或采取刑事诉讼等措施。
总的来说,海关规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内利益、防止违法活动和危害国家的行为而制定的。
遵守海关规定是每个公民和旅行者的义务,也是一个国家边境管理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籍居民出入境行李物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籍居民出入境行李物品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2.06.01•【文号】•【施行日期】199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籍居民出入境行李物品管理规定(1992年6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国籍居民系指持有我公安部门统一签发的因私普通护照出入境的我境内居民。
第三条中国籍居民自出境之日起,至本次进境之日止,在境外连续居留时间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进境时携带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居民带进物品限量表》(以下简称《限量表》,见附件一)规定的品种、数量内,海关按规定予以征税或者免税放行。
对超出《限量表》第四、五项免税限量的物品,经海关核准,限一件征税放行。
第四条中国籍居民自出境之日起,至本次进境之日止,在境外连续居留时间不满一年的,进境时携带的《限量表》第一、二、三项限量内的物品,海关准予免税放行;携带的《限量表》第四、五项物品,每一公历年度内首次进境,准予任选其中一件征税放行。
对超出征税限量的物品,海关不准进境。
旅客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办理退运出境手续,逾期,由海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不满十六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行需用物品。
第六条中国籍居民携带出境的行李物品,除国家禁出境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带出。
第七条中国籍居民不得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见附件二)所列物品进出境。
第八条对持有因私普通护照或我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通行证件前往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人员的出入境行李物品,海关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持有上述证件前往我邻国边境地区人员的出入境行李物品,海关只放行其旅行需用物品。
第九条本规定未列事项,按海关有关法规办理。
海关入境携带物品规定

海关入境携带物品规定海关入境携带物品规定是指旅客在出国旅行或回国的过程中,携带的物品需要符合国际和国内的相关规定和限制。
以下是主要的海关入境携带物品规定:1. 行李清单:旅客在出国前应当准备一份详细的行李清单,列出所有将携带的物品。
这将有助于海关进行检查和核实。
2. 禁限物品:某些物品是禁止或限制携带入境的。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包括毒品、武器、危险物品等。
限制携带入境的物品包括现金、珠宝、古董、动植物及其制品等。
旅客应在出发前和海关了解每个国家的具体规定和限制。
3. 免税额度:每个国家对于旅客携带入境物品的免税额度有不同的规定。
旅客超过免税额度,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旅客可以在出发前咨询海关或航空公司了解目的地国家的免税额度。
4. 进口证明:某些特殊物品需要进口证明才能携带入境,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
旅客应在出发前查看目的地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进口证明。
5. 禁止携带入境的食品:大多数国家对于携带入境的食品有严格的规定。
禁止携带入境的食品包括新鲜水果和蔬菜、肉类和乳制品等。
旅客应禁止携带此类食品,以防止携带植物病虫害或动物疾病。
6. 限制携带入境的药品:某些药物在某些国家被视为违禁品。
旅客应该在出发前咨询目的地国家的相关规定,并携带药品处方以证明药品的合法性。
7. 动物和植物及其制品:国际贸易公约限制携带入境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旅客携带动植物或其制品时,必须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如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证明等。
总结起来,旅客在出国旅行或回国时,应事先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海关入境携带物品规定。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包括禁限物品,旅客应避免携带此类物品。
同时,如果携带药品、特殊物品以及动植物及其制品,应提前办理相关的进口证明,并携带合法的证明文件。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或罚款,在出发前请咨询相关机构或海关,确保自己合法携带物品入境。
海关对出境旅游人员出入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号

海关对出境旅游人员出入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正文:---------------------------------------------------------------------------------------------------------------------------------------------------- 海关对出境旅游人员出入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1990年12月22日海关总署令第15号发布)第一条为了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照顾出境旅游人员的合理需要,加强对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境旅游人员系指参加由我旅游部门组织的赴境外旅行团的境内居民。
第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出境旅游人员携带出入境的行李物品按短期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其行李物品应以旅行需用物品为限。
对于海关重点管理的耐用消费品,即《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三、四、五类物品,除出境时经海关核准带出的外,一律不准带进。
第四条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承办此项业务的旅行社(公司)须将旅游团中持护照人员的姓名、护照号码造册并加盖印章,在出境时由旅行团领队交出境地海关备核。
第五条旅行团人员出境时,应按规定填写《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简称《申报单》,下同)或口头向海关进行申报,其中持护照的旅行团人员须由旅行团领队负责将《申报单》、护照收齐连同旅行团人员名单向海关交验,办理申报手续。
经海关批注、查验后放行。
上述持护照人员入境时,海关验凭其护照底页的标记或出境《申报单》确认身份,办理其行李物品的验放手续。
持特殊通行证件的旅游团人员,可分别凭本人证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走私和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五日起实施。
中国入境携带物品规定

中国入境携带物品规定
中国入境的携带物品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种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个人物品:游客入境时,可以携带一些个人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洗漱用品等。
这些物品一般不需要申报,数量不宜过多,适量即可。
2. 电子产品:个人入境时可以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些常用的电子产品。
一般情况下,这些电子产品可以申报或不申报,但如果数量过多或价值较高的话,建议进行申报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 珠宝、贵重物品:入境时携带的珠宝、贵重物品需要申报,以证明其合法来源,并支付相应的税费。
同时,也需要携带合法的购买凭证,如发票、证书等。
4. 烟草和酒类:根据规定,入境游客可以携带一定数量的烟草和酒类。
具体的允许携带数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变而有所调整,一般需要进行申报,并支付相应的税费。
5. 食品:入境时携带的食品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特别是对于肉类、奶制品、植物种子、新鲜水果等需要格外注意。
一些特殊的食品可能会受到检疫和卫生要求的限制,需要进行必要的检疫手续。
总结来说,中国入境的携带物品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国家的安
全、卫生和税收利益。
游客在入境前应事先了解相关规定,并依法进行申报和缴税,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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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关于携带物品出入境的规定
凡携带任何物品入中国均要申报及接受海关人员的检查。
旅游不可以为他人携带任何物品过关。
1、香烟雪茄烟草入境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出境四匣烟草物品
2、含酒精饮料入境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二瓶酒精饮料0.75公斤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瓶酒精饮料0.75公斤
3、中药及成药出境每人最多可携带三百元的药物到外国每人最多可携带一百五十元的药物到香港和澳门严禁携带超过限量的药物入境
4、礼物入境适量香水自用
5、黄金、银器及装饰品入境不可超过五十克出境凡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所有黄金银器及装饰品一律不准出口
6、文物出境凡出口的文物均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许可才能出境
7、电子器材入境下列任何一件器材相机手提录音机手提电影摄影机手提摄录机手提电脑
8、严禁物品入境任何枪械军火及爆炸易燃物品伪钞/股票任何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道德有影响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有毒物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其他毒品任何可能传染疾病的动物、植物和物品出境任何禁止入口物品任何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文物濒临绝种的动物植物包括标本、种子。
我国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品的限量规定一、对出国人员带进物品的限量规定1、食品、衣料、衣着、工艺美术品、普通手表和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限合理数量。
2、普通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只能享受其中一种携带入境的待遇。
3、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每瓶限0.75升。
4、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录像机、组合音响、收录机、摩托车等以及价值在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出国人员在国外每住满6个月180天可任选上述列举物品中的一件免税最多连续免税4年因经济援助项目或承包劳务出国的人员在国外每住满6个月180天可任选上述列举物品中的一件免税在境外停留不满6个月的短期或临时出国人员每一年内的第一次入境可任选一种征税。
5、普通电子琴、普通照相机、打字机等和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凡普通出国人员因经济援助项目或承包劳务性质出国的人员以及短期或临时出国人员带进物品的规定同第4条。
6、说明①物品价值按到岸价格核定。
②上述第4项和第5项所列各种物品一年内同一品种不得重复带进。
③临时出国人员多次出国在外时间不得累计计算。
二、对回国探亲旅客带进免税物品的限量规定1、食品、衣料、衣着及价值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限制在合理数量之内。
2、酒2瓶不超过1.5升。
3、烟400支两条。
4、电视机、电冰箱、多用机、录像机、洗衣机、摩托车等其他价值在人民币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学习和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可任选上述物品中的一件。
5、手表、播放机、自行车、电风扇、普通电子琴、电烤箱、幻灯机、打字机、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其他价值在人民币200元以下50元以上的学习和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可从本条款所列出的物品中任选5件。
6、说明①物品价值按到岸价格核定。
②汽车不准进口。
③带进限量规定的第5条中的物品同一品种可以重复一件但总件数不得超过5件。
中国海关对出入境所携带物品的规定一、我国出境检查程序根据我国出入境法律规定公民须在指定的口岸出入境并向边防检查人员交验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如因私出国现行的习惯做法是在到达出境口岸前已事先在当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取得了该卡经边防检查人员核验如无不符要求的情况会将护照填写后发
还出境者本人即可出境。
二、允许携带物品中国公民出境携带行李物品免税数量和限值在限量和限值的范围内允许携带下列物品1、食品、衣料、衣着和价值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酒2瓶烟600支。
3、治疗常备用药总值不得起过人民币200元。
单一品种限合理数量麝香蟾酥不准带出对当归枸杞、黄芪、肉挂、桂皮等5种药材如超出规定的免税量时要征收出口税人参、鹿茸限各200克。
4、手表、收音机、自行车、电风扇各一件。
5、电视机、收录音机、照相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各一件。
三、限制出境物品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2、外币及其它有价证券3、无线电收发报机和通信保密机4、贵重中药材及其成药5、一般文物6、海关限量管理的其他用品四、文物、书画出境查验手续出国公民、包括入境的华侨港澳同胞等旅客如携带在文物商店或友谊商店购买的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一律要事先经文物管理部门鉴定出境时间持发票和许可证明向海关主动申报。
在国内集市或私人手中购买的文物一律不准携带出境。
如将旧文物携带出境应向设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四口岸之一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定向海关申报否则将按走私行为论处。
如携带著名已故画家的书画作品出境属文物出口管理范围鉴定。
一般现代书画出境海关按合理数量查验放行不准出口的予以退还。
五、外汇、贵金属物品检查手续出国公民所持有的人民币、支票、汇票等和国外的债券、股票、房契、以及同处理国外债遗产、房地产和其他外汇资产有关的各种书、契约和授权书、委托信等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准携带托带或邮寄出境。
如携带、白银、白金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海关在家规定内限额内查验放行。
如超过限量部分退回国内亲友或交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收税不准携带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