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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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精选、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精选、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置制度(A版)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控制和提升供应商来料质量,提高供应商改善物料品质意识,规范对供应商来料不合格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顺畅。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处理(新产品试制物料不适用)。

3.职责质检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跟进行,对供应商的处理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处理跟进,并协助质检部与供应商共同对不良品进行处理,“供应商异常反馈单”供应商回复的跟进。

生产部车间负责向质检部提供处理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工时损失资料。

财务部根据质检部、采购部的书面报告,执行对供应商的扣款。

仓库负责向质检部通知退货逾期情况,并对供应商未及时处理的物料申请报废。

4.作业程序对于来料产品包装上无标示,质检部IQC将在进行料检验报告中注明,并作为退货依据之一,并且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罚通知书》交采购部会签后,由财务部从供货款中扣罚500元RMB/批次。

对外协、外购件不合格物料,首先由IQC出具《供应商异常反馈单》,由IQC科长决定此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方式。

若判定“退货”,采购部应通知道供应商应在3~6个工作日(视供应商远近情况而定)内拉走,并及时作补货或换货处理。

对逾期不拉走的退货品,由仓库书面报告质检部,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书》通知财务部直接从货款中扣罚200元RMB/天/批的管理费用。

对逾期超过半个月未拉走的,由仓库对此批物料直接报废处理,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若经质检部IQC科长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或加工”时,由生产部估计最迟用料时间,采购部通知供应商派人来挑选或加工。

供应商挑选或加工后,由质检部复检,并出签字确认合格后才可入库,此检验批次不作考核记录。

4.2.3. 若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加工,而供应商未能及时处理后改判为工厂上线挑选或加工时,挑选费用按100元/时/人的费用计算。

外协外购物料异常处理流程

外协外购物料异常处理流程

ISO/TS16949质量体系三级文件外协外购物料异常处理流程版本号:B/1编制:审核:审批:会签:2016年8月25日发布2016年9月1日实施1.目的规范外协外购不合格品的处理,确保不合格受控,提高不合格品的处理效率,降低非预期性损失。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外协外购物料3. 职责3.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初步评审;3.2质量部负责将不合格品信息传递至供应商;3.3生产部负责不合格的挑选与返工返修作业。

4. 流程序号流程职能说明1 23 4 5 6检验员检验员检验员设计部质量部质量部1.检验员发现来料不合格2.检验员将不合格物料进行标识,并注明缺陷3.1.检验员根据《报检单》,确定此不合格物料是否样品。

3.2样品物料,检验员将《检测报告》传递至技术开发部;3.3批产物料,检验员将将检测报告放置现场,待质量科长或部长进行确认4.技术开发部对不合格的样品来料进行评审;评审后,技术工程师需将检测报告上批注检测结果,并通知质量部文员,由文员传递至技术、工艺、采购、计划、检验等5.质量科长或部长对批产不合格来料进行评审(每天上午10:30,下午4:30各评审1次,紧急时,电话通知。

6.检验员收到评审后检测报告,将其中红色联传递至仓库,并用邮件或微信将不合格品评审结果传递给采购部及计划部;质量部将质量信息反馈至供应商。

发现不合格品标识样件信息反馈评审评审B CA DYNOKNGNGOK流程职能说明7 8 9101112计划部计划部技术部工艺部质量部生产部供方生产部质量部工艺部生产部7.计划部根据发货时间与加工周期,对质量部反馈的质量异常信息,确定是否需要对该物料进行特釆8.特采时,计划部填写《特采单》,向质量部、技术部、生产部申请特采;9.1.计划部组织技术部/工艺部、质量部、生产部对不良物料进行会审,均签字同意后(如色彩异常物料,对应销售员需会签),该批物料予以特采,否则予以退货9.2.判定后,由计划部将文本信息传递至检验员、仓库,电子信息传递至采购10.1.判定为让步接收的物料,检验员填写让步接收标签,物流工在该物料的外包装箱上粘贴10.2.判定为挑选使用的物料,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是供方来挑选还我公司代为挑选。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1、总则1。

1 为了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保证组织、供方和顾客三方的共同利益,实现最大效益和对顾客的承诺,特制定本办法。

1。

2 本办法适用于各供方供应的外协外购产品,在进厂检验、生产、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由组织向供方实施经济损失索赔的管理。

1.3 本办法系统规定了质量索赔的范围、管理程序、工序考核等。

2、质量索赔范围供方外协外购产品在以下情况发生质量问题均属于质量索赔的范围。

2.1 外协外购产品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2.2 外协外购产品进厂后,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2。

3 成品在使用中,由于外协外购产品质量差发生的产品故障。

3、质量索赔规定3.1 进厂检验发现不合格品的索赔规定。

3。

1.1 进厂检验发现可让步接收的产品,其产品价格按降低10%执行.3。

1。

2 对于进厂需我方返工、返修的外协外购产品,供方应承担返工返修费用,返工返修费用按产品价格的5—20%计算。

3。

1。

3 进厂验收时对供应物品拒收,按拒收物品价格的5%对供方进行索赔。

3.1。

4 进厂不合格品需100%挑选,供方应承担检测费用,按本批零部件价格的10%计算。

查出的不合格品作拒收处理。

注:进厂检验一般采用抽查检验方式。

3。

2 在加工装配中发生不合格品的索赔规定。

3。

2.1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部件废品,供方除承担原价外,还应承担由于废品造成的过程损失,按该件价格的100%计算。

3。

2。

2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件不合格,需要返工返修,则供方应承担产品价格的50%.3。

2。

3 在装配环节中发现部件不合格,其返修返工费用按部件价格的5-20%计算。

3。

2。

4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让步接收的产品,如果无需返工、返修。

按价格降低10%计算。

3。

3 产品在使用中发生产品故障的索赔规定3.3.1 在用户使用中,由于外协外购产品发生故障,其零件三包费用(直接费用)以及相关的维修服务人员的差旅费、服务费、三包件的运输费用等间接费用,应由责任供方承担。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规定(节选1)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规定(节选1)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规定(节选1)1 目的采用PDCA/过程方法/基于风险思维,对外购外协件质量不合格及质量影响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扩大质量损失。

2 适用范围适用对在公司进货检验、生产过程、压缩机售后发生的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

3 定义3.1 外购外协件:压缩机产品使用的外购外协的所有零组件、包装物资、压缩机用附件(减震垫、外置式保护器、橡胶垫、电器罩等)、辅助材料(冷冻机油、氮气、焊丝等)。

3.2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害物质(RoHS)超标的外购外协件。

3.3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类别3.6.1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关键、重要物资的关键特性批量性不合格,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或造成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问题。

3.6.2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停工、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造成产品存在质量隐患(非可控)的批量性质量问题(单位小时内生产零件/产品出现20%的不良品)。

3.6.3 抽试产品在测试过程中发生安全类质量问题。

3.6.4 出厂产品在顾客处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批量性质量事故等。

3.6.5 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6.5.1 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3.6.5.2 质量问题的责任未查清不放过;3.6.5.3 预防纠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3.6.5.4 改善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3.7 停线:生产过程出现重要质量异常,为避免扩大质量损失而实施停止生产的行为。

3.8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处理程序包含:3.8.1 进货检验不合格处理;3.8.2 生产过程外购外协件零星不合格品处理;3.8.3 生产过程外购外协件批量不合格品处理;3.8.4 外购外协件质量异常管理;3.8.5 整改制品试用验证;3.8.6 停用物资的解封;3.8.7 停用物资质量限期整改;3.8.8 压缩机售后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处理;3.8.9 质量损失索赔。

4 职责4.1 筛选车间4.1.1 负责进货检验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的识别、确认、记录、分析、评审、处置、统计。

不合格品控制规定(5篇)

不合格品控制规定(5篇)

不合格品控制规定一、不合格品控制规定1.质检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控制进行统一管理,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2.库房负责对进货检验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以及评审,报公司办后处置。

3.质检员负责对一般不合格品的记录、评审、处置。

4.质检员、生产部负责对成品检验中的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

二、不合格品的判定1.单册书刊存在一项及以上影响使用的严重质量缺陷的;2.单册书刊存在二项及以上严重质量缺陷,产生严重不良视觉,但不影响阅读的;3.单册书刊存在一项不影响阅读的严重质量缺陷,同时存在二项及以上一般质量缺陷的;4.单册书刊存在四项及以上一般质量缺陷的;三、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1.本公司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分以下方式:①返工或修复:适用于过程产品或成品;②报废或拒收:拒收适用于对外采购产品,报废适用于本公司产品;③让步接收:适用于过程产品、(产成品)修复后经检验基本合格;2.进货不合格品①仓库保管员验证采购产品,发现不合格品后,立即做好标识和隔离,并及时通知公司办并做好“不合格记录”,内容包括:不合格产品名称、数量,供方名称、采购员、不合格性质、时间及处置等。

②供应科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办理退货,换货,索赔等事宜。

必要时应通知总经理、召集质检、生产等部门进行评审。

③生产车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原辅材料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公司办、质检员,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或隔离。

质检员、供应部接到通知后,应做好“不合格品记录”,分别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置,做好记录。

3.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不合格品①各车间操作者包括领机、组长、质检员发现不合格品时,应随时挑出存放到指定地点,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当日主要不合格品数量、性质、处置方式及经办人员。

不合格品记录应在当天下班前交生产主管。

②质检员发现不合格品后,应立即隔离、标识(必要时)并记录,并增加抽查频次或比例。

发现的不合格品构成严重不合格品的,由生产调度组织评审,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流程图内容描述责任部门相关表单
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检验员要在第一时间
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和隔离
质检部
检验员针对不合格品实际严重程度决定是
否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

对于无需评审
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在隔离的不合格品上用
红漆笔写上不合格内容,同时在相应检验记
录中做好记录,并要求责任部门返工返修;
对于需要评审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交质检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责任部门开具《不合格品回用申请单》进行评审。

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的应立即以《不合格品报告单》通知采购部。

(自制件不合格回用申请单由生产部提出,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回用申请单由采购部提出)。

质检部、
相关责任
部门
不合格品报
告单、不合
格品回用申
请单
处置措施包括退货、让步接收、返工、返修、
挑选、报废等。

质检部经理将评审会签的《不合格品回用申请单》发送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求按评审结果处理不合格品。

退换货的,采购部要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反馈计划到货时间给生产部,跟踪物料再次到位并及时通知生产部。

质检部、
采购部、
相关责任
部门
不合格品回
用申请单
对于返工返修的应及时处理,完成后报质检部进行再次检验车间、质检部
检验合格的办理入库或转序仓储部/车间
不合格品标识、隔离
NG
处置

评审
入库/转序。

关于对外协产品采购不合格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

关于对外协产品采购不合格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

SD顺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外协产品采购不合格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的修订2015年04月22日前言:2015年随着市场经济由过去的高速发展进入相对平缓的中低速发展时期,市场经济同样进入相对低迷的时期。

对各行各业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对于汽车配件行业也有较大的冲击,现各主机厂(奥铃工厂、北京欧曼重卡、雷沃重工等)已全面展开质量跃级工程,以应对接下来的中低速发展时期造成的影响。

作为汽车配件供应商的我们,要紧跟各主机厂的质量跃级步伐,全面提升自身产品的质量及精度。

若不能跟紧质量跃级的步伐,将会遭到主机厂的降级或淘汰。

为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入、流出以及对不合格品的处理,现完善并规范采购产品相关质量考核制度,明确采购产品不合格时的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同时作为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的基础文件,特制定本办法:一、产品入厂送检时发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产品出厂时应确保产品合格,入厂时由质量技术部外检员严格按照产品规范及抽样准则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1、退货:1.1.1外协送检产品出项不合格,需采取退货处理。

同类产品首次出现给予警告暂不考核,从第二次起每次退货按100/品种(一个月内重复发生)进行递增式考核。

退回产品需由外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后由供应商业务员经质量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手续进行退货出厂。

1.2、让步接收:1.2.1、由外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外协厂家业务员按质量技术部长、生产经理、副总经理的顺序会签意见,并按副总经理签署最终处置意见进行处理。

1.2.2、签署让步接收处置意见后,由外检员按副总经理签署的处置意见在外协厂家入库单备注处填写处置意见后顺序操作。

1.2.3、入库单转入财务后,由财务部门在与供应商支付货款时进行扣款处理。

1.3、让步接收产品降价幅度及相关规定:1.3.1、让步接收的范围:质量问题轻微、一般的不合格品,不涉及重要尺寸、重要表面质量且生产急用的方可让步接收,经确认后给予降价幅度3%~10%后入库处理。

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规程

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规程

外购、外协件抽检检验规程减速机进货抽样检验规程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减速机进厂抽样检验规程:1、减速机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货方提供的。

2、减速器进厂时,必须将配套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一并提供给公司质检员验对合格有效,方可入库验收。

3、减速机抽样比例为全检,执行标准MT/T681-1997。

4、除本公司检测项目,其余以出厂检验报告为据。

5、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⑴外观质量(表面光洁、油漆均匀、装配螺栓紧固完整)。

⑵输出轴和输入轴的轴径、长度和键槽尺寸。

⑶啮合性能测试:应整体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咬合间隙不可过大。

⑷安装部位尺寸、形状和配合精度。

6、检测方法:⑴目测外观质量。

⑵用千分尺、卡尺、深度尺等计量器具检测输出轴和输入轴的轴径尺寸、键槽尺寸。

⑶用手转动输入轴进行啮合性能测试,应整体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咬合间隙不可过大。

⑷用卡尺、深度尺测量安装部位定位键,联接螺孔中心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

7、判定原则:⑴关键尺寸配合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⑵转动不灵活有卡滞现象,由供应部门联系供货方处理解决,解除不了,判不合格退货。

⑶安装部位尺寸、形状不合格无法安装判不合格。

⑷在减速机组装试车中发现异常噪声、温升过高、漏油等,判不合格,及时更换及索赔。

偶合器进货抽样检验规程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偶合器进厂抽样检验规程:1、偶合器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货方提供的。

2、偶合器进厂时,必须将配套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一并提供给公司质检员验对合格有效,方可入库验收。

3、偶合器抽样比例为全检,执行标准MT208-1995、MT/T100-1995。

4、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⑴外观质量—目测偶合器表面光洁、油漆均匀、配套件齐全。

⑵输入、输出端轴孔及键槽尺寸用内径量表对输出、输入轴、孔径测量,技术要求按标准,测量时应交叉测量不同位置,以保证圆度、花键孔可用标准花键轴插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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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置制度
(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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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控制和提升供应商来料质量,提高供应商改善物料品质意识,规范对供应商来料不合格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顺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处理(新产品试制物料不适用)。

3.职责
质检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跟进行,对供应商的处理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处理跟进,并协助质检部与供应商共同对不良品进行处理,“供应商异常反馈单”供应商回复的跟进。

生产部车间负责向质检部提供处理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工时损失资料。

财务部根据质检部、采购部的书面报告,执行对供应商的扣款。

仓库负责向质检部通知退货逾期情况,并对供应商未及时处理的物料申请报废。

4.作业程序
对于来料产品包装上无标示,质检部IQC将在进行料检验报告中注明,并作为退货依据之一,并且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罚通知书》交采购部会签后,由财务部从供货款中扣罚500元RMB/批次。

对外协、外购件不合格物料,首先由IQC出具《供应商异常反馈单》,由IQC科长决定此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方式。

若判定“退货”,采购部应通知道供应商应在3~6个工作日(视供应商远近情况而定)内拉走,并及时作补货或换货处理。

对逾期不拉走的退货品,由仓库书面报告质检部,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书》通知财务部直接从货款中扣罚200元RMB/天/批的管理费用。

对逾期超过半个月未拉走的,由仓库对此批物料直接报废处理,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若经质检部IQC科长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或加工”时,由生产部估计最迟用料时间,采
购部通知供应商派人来挑选或加工。

供应商挑选或加工后,由质检部复检,并出签字确认合
格后才可入库,此检验批次不作考核记录。

4.2.3. 若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加工,而供应商未能及时处理后改判为工厂上线挑选或加工时,挑
选费用按100元/时/人的费用计算。

由挑选部门上报挑选工时,质检部出书面报告,经采购
和供应商会签后,报财务部从货款中扣除。

4.2.4. 若判定为“让步接收”时,则由质检部根据供应商反馈的改善情况决定处罚力度。

若连续四
次来料品质无改善的,质检部将出《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与采购部会签,并
通知财务部按最后一批来料价值的10%~20%扣罚。

对到货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发出《供应商异常反馈单》,要求在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给予回复改善措施。

对逾期不予及时回复的,质检部将按300元/张,通知道财务部从货款中扣罚。

同一种物料同种原因,相关处罚规定
4.4.1. 同一种物料同种不良原因,退货2次以上的,从第三次开始次数×1000元/次;
4.4.2. 同一种物料同种原因挑选使用从第三次开始500元/次;
4.4.3. 同一种物料同种原因让步接收从第三次开始200元/次;
4.4.3. 若同一种物料同一供应商一季度被质检部判不合格(包括退货、让步接收、上线挑选/加工、
供应商挑选/加工)五次以上的,并无任何改进的,质检部原则上将开出《取消供应商资格申
请单》,建议取消此供应商这种物料的供应次格。

所有外协、外购件在工厂各个工序由于员工自检挑出来的不良品,经质检部确定需退供应商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部正式通知后3日内派人来核对处理。

对于不配合的供应商,质检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500元/次处罚,质检部出书面报告,经供应商确认后,报财务部从货款中扣除。

来料检验或生产装配时发现以次充好及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来牟利的一经查处,按总货款的5%-10%不等处罚
供应商故意拖延交货或以停止供货来要挟货款的将按情节严重以推迟或减少付款等方法处罚,同时,针对故意拖延供货和恶意停止供货者按停产一天赔偿二万的数额进行处罚;
供应商不及时交货造成我司停产的,我司将向供应商收取一万元一天的误工费
5. 相关表单
5.1.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
5.2. 《供应商异常反馈单》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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