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有哪些内容-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汇总5篇)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汇总5篇)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1(一)国际性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

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二)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

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约定由卖方代为保险,通常还要在合同中规定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保险单。

一旦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买方即可凭卖方提供的、并经卖方签章背书的保险单向有关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单格式,见表6-1: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3A第一性的B第二性的C第三性的D第四性的(4)在国际贸易中,不构成合同罪的辩护意见富士临时工合同期如果是以货物经过计价作为清偿工具的,叫做()。

上篇为篇,将系统介绍国际贸易有关的基本概念、基本、政策措及发展环境,并将结合国际贸易的一些新情和新问题做出适当补。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4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一、引言房屋买卖是一项重要的交易活动,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以及减少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许多房屋买卖合同都附带了房屋保险的条款。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以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保险事宜。

二、房屋买卖合同基本信息1. 合同编号:[编号]2. 合同日期:[日期]3. 出售方姓名/公司名称:[出售方姓名/公司名称]4. 购买方姓名/公司名称:[购买方姓名/公司名称]5. 房屋详细信息:[房屋详细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等]6. 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公司名称]7.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金额]三、房屋保险条款1. 保险责任出售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将房屋保险责任转移给购买方,保险责任期限为房屋过户手续完成之日开始至购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之日结束。

2. 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应等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买卖价格。

3. 保险范围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水灾、管道破裂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水损;- 盗窃、抢劫等刑事行为造成的损失;- 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

4. 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购买方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以及房屋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5. 保险手续出售方应在房屋过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本保险合同及相关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提交给购买方。

购买方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6. 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保险费用由购买方承担,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保险费用应在房屋过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保险公司。

7. 保险索赔如购买方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损失评估报告。

8. 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保险期限届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范本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范本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 引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所采取的保险措施以保障交易安全的条款。

保险条款的存在旨在规范货物买卖双方的责任和权益,以及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常常存在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和风险,保险条款的设置可以有效地分担和转移这些风险,提供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保险范围•运输险:主要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或延误等风险。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购买运输险来保障货物的安全。

•海盗险:当货物运输经过海域时,可能会遭遇海盗袭击等风险。

保险条款中可以具体约定对这类风险的保险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

•战争险:因战争、动乱或恐怖活动等导致货物遭受损失或无法交付的情况。

保险条款中通常会对这类风险进行具体的规定,以保障交易的安全进行。

3.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指货物买卖双方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由买方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保险费用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保险范围和风险等因素来决定的。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比例。

4. 保险索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等情况,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

保险公司会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在申请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的情况。

5. 保险期限保险条款中通常会规定保险期限,即保险的有效期限。

保险期限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到期或货物交付完成之日止的时间段。

保险期限的确定通常由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6. 保险条款的变更和解除保险条款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或解除保险条款。

例如,当货物运输方式发生变更或保险范围发生变化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险条款。

商铺买卖合同中的责任保险条款

商铺买卖合同中的责任保险条款

商铺买卖合同责任保险条款解析一、引言在商铺买卖过程中,责任保险条款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保障作用。

通过合理的条款设计,可以有效地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风险。

二、责任保险的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被保险人因特定责任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在商铺买卖中,责任保险可以涵盖因物业缺陷、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三、商铺买卖合同中的责任保险条款1. 条款内容- 在合同中,需明确责任保险的类型、保额及保险公司。

- 买方应在到账后__日内,提供有效的责任保险证明。

2. 责任划分- 合同应明确,若因卖方的过失导致的责任,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买方的保险公司将负责对第三方的赔偿。

3. 保险金额- 设定适当的保险金额,通常应考虑商铺的市场价值及潜在风险,以确保充足的保障。

4. 保险条款的变更-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责任保险条款需要变更,双方应书面确认并共同签署。

四、责任保险的生效责任保险条款生效的条件包括:- 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 买方提供有效的责任保险证明。

五、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1. 事故发生后的通知-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买方须在__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及卖方。

2.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第三方损失证明等,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六、总结责任保险条款在商铺买卖合同中起到保护双方权益的作用,通过规范条款内容、明确责任划分、设定合理保额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风险,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七、建议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建议双方在专业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充分讨论责任保险条款,确保条款内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掌握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实务

掌握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实务

8
国际贸易
1
国际贸易
2
一、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
1.FOB、FCA、CFR、CPT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如果按FOB、FCA、CFR、CPT贸易条件达成的交易,按惯例由 买方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此时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比较简 单,只需明确保险由买方办理即可。 2.CIF、CIP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如果按CIF和CIP贸易条件签订买卖合同,应由卖方负责办理货 运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此时,保险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买卖合同 中的保险条款应订得明确具体。
4
二、保险实务
(一)出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凡按CIF和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向当地 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在办理时,应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 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按规定格式逐笔填制投保单, 具体列明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货物项目、数量、包装及标志、 保险金额、起止地点、运输工具名称、起止日期和投保险别, 然后交保险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并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 单证。
5
(二)进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按FOB、FCA、CFR和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 均由买方办理保险。
为了简化投保手续和防止出现漏保或来不及办理投 保等情况,我国进口货物一般采取预约保险的做法。
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各外贸公司无需对每批 进口货物都填制投保单,而仅以国外的装运通知代替投 保单作为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则对该批货物负自动承保 责任致。
3
(二)订立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 确定依据何种保险条款进行投保; ② 明确投保险别,即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平安 险、水渍险或一切险,如需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也应在 合同中同时写明; ③ 规定投保加成率,如超过按发票金额10%的加成应说 明由此而产生的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④ 保险单所采用的币种通常与发票币种一致。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是一种国际贸易合同,用于规定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买卖方式和责任承担。

CFR(成本加运费)和CIF(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是两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它们描述了卖方对货物负责的范围和买方所需承担的责任。

根据CFR或CIF条款,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港,并承担到达目的港的运输费用。

此外,如果是CIF条款,卖方还需为货物购买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买方负责从到达目的港开始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卸货费用、海关手续等。

CFR和CIF条款的合同内容通常包括以下要点:
1. 货物描述: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等细节。

2. 货物价格:约定货物的价格,可以是固定价或基于市场价格的浮动价。

3. 运输方式:明确选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或空运等。

4. 装运港和目的港:确定货物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以及在目的港之前的中转港(如果有)。

5. 付款条件:约定付款方式和时间,一般为信用证或电汇等。

6. 保险责任:如选择CIF条款,约定保险责任以及保险费用由哪方承担。

7. 卸货和验收:约定卸货方式和验收标准。

8. 争议解决:规定争议解决方式,一般为仲裁机构或国际商会等。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并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当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调整和修改,确保合同的适用和公平性。

合同中保险条款范本

合同中保险条款范本

合同中保险条款范本合同编号:甲方(投保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保险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合同签署日期:签署地点:保险范围与内容:1. 保险类型:a. 财产保险b. 责任保险c. 人身保险d. 其他类型:2. 保险标的:a. 保险财产描述(如设备、车辆、建筑物等):b. 保险金额(保险的最高赔偿限额):3. 保险责任:a. 保险覆盖的风险和事件(如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b. 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范围:保险费用与支付:1. 保险费用:a. 保费金额:b. 保费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c. 支付周期:2. 保险费用的调整:a. 保费调整条件:b. 调整程序:保险理赔条款:1. 理赔流程:a. 事故报告程序:b. 理赔申请材料和要求:c. 理赔审核和处理时间:2. 理赔金额:a. 理赔的计算方法:b. 理赔支付方式和时间:保险期限:1. 保险合同有效期:a. 起始日期:b. 终止日期:2. 保险续保条款:a. 续保条件:b. 续保程序:责任与义务:1. 甲方的责任:a. 按时支付保费:b. 如实提供保险标的和风险情况:c. 遵守保险公司规定的程序:2. 乙方的责任:a. 提供合同约定的保险保障:b. 按时处理理赔申请:c. 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合同解除:1. 解除条件:a. 双方协议解除:b. 单方解除的条件:2. 解除后的处理:a. 保费退还(如适用):b. 保险责任终止后的后续处理: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2. 管辖法院:其他条款: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a. 修改程序:b. 补充条款的效力:2. 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a. 合同的解释原则:b. 适用法律:3. 合同副本的数量及效力:a. 合同副本的数量:b. 各副本的法律效力:签署: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地点:。

有关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

有关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

有关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买方):[买方名称]乙方(卖方):[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2. 货物规格:[货物规格]3. 货物数量:[货物数量]4. 货物质量:[货物质量标准及要求]二、交易条款(CIF条款)1. 价格术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

2. 运输方式:[具体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等]。

3. 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港:[装运港口名称]目的港:[目的港口名称]4. 保险:由卖方为货物购买保险,保险类型包括至少[保险类型]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10%。

三、价格与付款1. 货物单价:[具体单价]2. 总金额:[合同总金额]3.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

四、交货与验收1. 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以目的港为交货地点。

3.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进行验收。

4. 验收时间:货到目的港后XX天内。

五、品质保证与违约责任1.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品质与合同规定相符。

如货物品质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 若乙方未按时交货或甲方未按时付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六、风险转移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若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有哪些内容?
篇一:合同中的保险、商检条款
合同中保险、商检条款
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 剥夺
二)推定全损的构成条件
1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复的费用要超过修复后的价值。
3被保险货物遇险后,继续运往原目的港的运费要超过 残存货物的价值。
(被保险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如果被保险人要求
保险人按全部损失来赔偿,必须和保险人办理“委付”
均采用1974年版本。
4.单独海损的构成条件
1)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海上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船
舶或货
物的损失。
2)损失由受损的船舶或货主各自承担。
案例分析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 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 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 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 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 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 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 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 充物处理。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 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虽海水,剧烈的震荡和 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 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虽亚麻损失。在船舶 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 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 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 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 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 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 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 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 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 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损失是在 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海水涌入货舱威胁到船货的共同 安全而被用来堵塞漏洞造成的,这种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由 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失。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
政府禁令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2)损失:1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2部分
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3)费用:风险是无时不在的,损失便会经常发生,
费用支出就不可避免。这些便是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1施救费用: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自救措施
1)第一货舱的货物。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 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一一保险标的
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 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 按“烟草”出售,三承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至于茶叶 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 “保险标的丧失属 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 的内容了。
一般交易条件:主要内容
1合同中的保险条约2合同中的商检条约3索赔条款4仲裁条款5不可抗力条款一:合同中的保险条约
货物的运输保险:国际货物买卖每笔交易都应办理货物 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概念:投保人(theinsured)或被保险人 在货物装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承保人(insurer )即保险公司投保运输险。投保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 险费率,向承保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
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我国海
Hale Waihona Puke 商法193条)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具备所有条件)
1)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和不可避免

2)所采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
意且合理
3)所作出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4)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3.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
和“代位”的手续。
委付:被保险人声明放弃对保险标的物拥有所有权的行 为。
代位:经委付后,保险人取代了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 保险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委付、代位手续一经办妥,不得 撤回。}
三)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1共同海损的含义:是指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 物和其他财产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受益方,包括船舶、
货物和承运人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的多少,按比例
进行分摊,这种分摊成为共同海损分摊,怎么分摊,
就是共同海损理算。
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是《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该规则先后于1890年、1924年、1950年、1974年、1994
年进行了五次修订,每次修订后均不废除原版本,各国
第一节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一、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1)风险
海上风险:1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 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意外事

自然灾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虽所引
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
发、浪击落海等,这些灾害在保险业务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意外事故: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
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体物体,
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
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雨淋、短虽、玷污、渗漏、破
碎、受潮受热、串味、生锈等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
所发生的费用。
2救助费用:除保险人、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方在损失
发生时采取的救助措施所发生的费用。3其他费用:船舶航
行中遇险为避难、卸货以及保险理赔中的清算,调查等额外
的费用支出。
二、不同损失的构成条件
(一)实际全损的构成条件
1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
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已丧失其原有的商业上的用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