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第六条国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
二、技术服务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所从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从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药品;(三)具有与所从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资质;(二)具有与所从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与所从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药品;(四)具有与所从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开展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照执业范围开展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一)服务登记制度;(二)手术管理制度;(三)药品管理制度;(四)信息管理制度;(五)质量控制制度;(六)人员培训制度;(七)设备维护制度;(八)安全管理制度;(九)应急预案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5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站长办公制度1.坚持____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站长按照分工执行对站的全面业务管理。
对重大问题必须交站办公会____讨论决定。
2.每月主持召开业务办公会一次,小结上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讨论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站长必须参加每天的朝会,业务站长门诊日每星期至少____次,站长查房每星期至少一次。
4.站内发生节育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理,____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事故报告单》并报告所属计生局。
5.认真填写工作日记,记录业务工作进度和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的内容:1.工作目标和原则:- 以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指导,保障人口数量控制和优质人口再生产;- 遵循尊重、保护和提升人的尊严的原则;- 实行科学、专业、高效的技术服务,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咨询和服务。
2.服务程序和要求:- 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必须进行案例申报和筛查,确保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 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评估和指导,根据个体情况提供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对技术服务涉及的数据、资料和隐私进行保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技术服务内容:- 提供计划生育指导和咨询,包括生育健康知识和避孕方法;- 开展生育意愿调查,了解人口需求和决策意愿;- 提供避孕方法的选择和操作指导,如避孕药、避孕环、避孕注射等;- 提供流产手术和绝育手术等相关技术服务;- 提供生育后的健康检查、产后避孕和子女养护等服务。
4.质量监控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技术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工作;- 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5.责任和监督:- 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对违反规定和操作不当的人员进行处罚和处理,保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二、机构设置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地区人口规模和需求情况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工作职责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1)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2)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4)推动计划生育技术与其他医疗服务的融合,提升综合医疗保健水平。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1)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为婚育妇女和夫妻提供科学合理的生育指导。
(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手术和操作,包括结扎术、人工流产等。
(3)提供计划生育技术用具和药品的发放,确保质量和安全。
(4)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后的随访和管理,关注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工作流程1.接待和咨询(1)提供友好、热情的接待和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和困惑。
(2)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史,保证隐私和信息安全。
2.健康评估和辅助检查(1)进行婚前健康评估,确保双方身体状况适宜生育。
(2)根据患者需求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血常规、B超等。
3.科学指导和选择适宜的方法(1)根据咨询结果和患者的需求,提供科学的生育指导。
(2)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意愿,选择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方法。
4.手术和操作(1)根据患者的需求,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手术和操作。
(2)确保手术和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降低风险和并发症发生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3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培训管理制度1.对基层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和乡村服务站(室)的工作人员,要有短、中期的培训计划。
2.培训要以提高受训人员的计划生育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为重点。
3.培训方式以选送一些具备条件的人员进专业院校学习和采取在岗短期培训相结合。
4.凡从事节育手术的专业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之前,一律不得上岗从事临床技术工作。
5.新任命和招聘人员一律要先培训,再上岗工作。
其它人员在一年中也不得少于两次集训。
6.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有计划地接收乡村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并要指定带教医师,拟定进修计划,妥善安排好进修人员的学习与生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二)并发症管理制度1.对在节育手术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并积极____会诊和处理,防止后遗症发生。
2.对需要做技术鉴定的,要按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____进行检查鉴定处理。
3.凡经市、县计生局或乡镇介绍个人来站,申诉有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人,都要热情接待,详细询问情况,给予认真细致检查。
4.站内建立并发症人员档案,妥善保存,详细记录手术情况,病及处理经过,治疗结果。
5.定期随访和关心并发症患者,在积极治疗、合理用药的同时,做好本人和家属思想工作。
6.对明显与节育手术无关者,耐心解释,讲清道理,建议自行求医诊治。
对一时难以确定是否与节育手术有关,可针对本人情况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建议再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作试探性治疗。
凡住站诊疗并发症者,要与一般手术者分开居住、管理,严防相互串联闹事,影响其他人受术。
7.对生产,生活确有实际困难者,应及时向计生局和____汇报,建议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维护站内的正常工作秩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三)人工流产室工作制度一、人工流产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进流产室必须穿戴工作衣、鞋、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与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提供各种技术服务的工作规范和制度。
1.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确保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的资质合法合规,规范技术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2. 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安全、有效和规范进行。
包括技术操作要求、用药使用规范、设备维护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
3. 服务质量评估: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技术水平、服务效果等。
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4. 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和管理。
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并且只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相关信息。
5. 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素质,确保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科学、安全的技术服务。
6. 投诉处理制度: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同时,也需要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科学养育观念,共同促进人口优质发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三、工作职责1. 单位:(1)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2)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保证技术服务的有效实施。
(4)收集整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定期上报有关部门。
2. 人员:(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证书或执业资格。
(2)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提供科学、安全、隐私和人性化的服务。
(3)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4)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守秘密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四、服务内容1. 家庭计划咨询:提供家庭计划的咨询服务,了解和分析咨询对象的家庭状况、生育意愿和健康状况,为其提供合理的计划生育建议。
2. 生育技术指导:根据咨询对象的需求和情况,提供不同生育技术的指导和推荐,包括避孕方法的选择、避孕药物的使用、避孕器具的选择和正确使用等。
3. 怀孕保健指导:提供怀孕期间的保健指导,包括饮食、生活习惯和体检等建议,帮助准妈妈健康怀孕。
4. 产前检查筛查:组织和实施孕妇的产前检查工作,包括常规的体检项目和遗传病筛查等。
5. 人工流产技术服务:提供法定适应证的妇女人工流产技术服务,保障妇女身体和心理健康。
6. 人工授精技术服务:提供法定适应证的夫妇人工授精技术服务,为不孕不育夫妇提供生育的希望。
7.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提供法定适应证的夫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包括试管婴儿和冷冻胚胎移植等。
五、工作流程1. 咨询和评估:接受咨询对象的来访,了解其需求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给出个性化的计划生育方案。
2. 指导和操作:根据咨询对象的需求和方案,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操作,确保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培训管理制度一、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他们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人员需熟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
2. 伦理道德培训:培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伦理道德素养,培训内容包括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职业操守、义务和责任等。
3. 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包括计划生育技术的基本原理、操作流程、常见问题解答等。
4. 客户服务技能培训:培训人员需掌握良好的客户服务技能,包括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的技巧、服务态度等。
四、培训方式1. 理论教育:通过课堂讲授、学习资料阅读等方式,向培训对象传授相关知识。
2. 实践操作:培训对象需参与实际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评估。
3. 群体讨论:培训对象可通过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加深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五、培训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培训可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组织开展。
培训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六、培训评估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培训人员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掌握情况。
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培训人员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记录和证书每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均需建立培训档案,并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记录、评估结果等,证书用于证明培训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八、培训周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人员需定期进行培训,周期一般为两年。
过期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培训管理培训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计生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手术、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等。
第三条我院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科学规范,优质高效;(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婚前检查:(一)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二)检查内容包括:生殖系统、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等;(三)对检查结果异常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第五条孕前检查:(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免费孕前检查;(二)检查内容包括:生殖系统、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等;(三)对检查结果异常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第六条孕产期保健:(一)为孕妇提供免费产前检查、孕期保健、孕期营养指导等服务;(二)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管理,确保母婴安全;(三)开展孕妇学校,提高孕妇自我保健意识。
第七条计划生育手术:(一)提供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二)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程,确保手术质量;(三)为手术者提供术后随访、康复指导等服务。
第八条避孕节育:(一)提供多种避孕方法,包括避孕药具、避孕套等;(二)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指导,帮助其选择合适的避孕方法;(三)对避孕失败者,提供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生殖健康咨询:(一)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二)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三)对生殖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流程,确保服务高效、便捷。
第十一条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等免费服务项目,由我院统一安排,群众可持相关证件前来就诊。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手术、避孕节育等服务,由我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负责,群众可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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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站手续。
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 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治疗室工作制度一、经常保持室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五、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六、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
七、已用过的处置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八、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九、室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十、清洁用具要专用一、人工流产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肃静和整洁。
进流产室必须穿戴工作衣、鞋、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与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
二、人流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
消毒用品要有明显标志,使用后的器械要及时检查清理,不得与消毒物品混放。
三、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试测负压,吸刮时,负压不得超过400mmH。
g四、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或业务站长。
术后要仔细核对刮出的胚胎组织是否与妊娠月份相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
五、受术者术后需观察2 小时,无异常方可离站。
六、人流室应每周彻底清理消毒一次手术室工作制度一、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
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及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载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二、室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
三、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应查对、手术名称、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四、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未经站长同意一律不准外借,均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五、手术包及器械应定期消毒,并标明消毒日期,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及器械。
六、手术室麻醉药、剧毒及消毒药品须有明显标志,根据医嘱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
七、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
手术前后必须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手术后及时清理,消毒手术室,清洗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手套敷料。
八、凡与手术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手术室,如确需进入,应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听从手术室人员指挥,不得影响手术人员的工作。
检验室工作制度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发出报告时,查对、检验目的。
二、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宇航局。
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四、检验结束后,要及进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五、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六、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加强质量控制。
对剧毒、易燃、易爆,强酸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药房工作制度一、药房人员一律凭处方发药。
收方后药房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二、药房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三、药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四、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五、药房实行“金额控制”,药房人员必须当日结帐,与收费室核对无误后将处方订成册。
药品金额每月累计小结,年终结算。
六、贵重药品及毒、麻剧药实行“数额控制”,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做好逐日消耗统计,按月盘点,全年累计结算。
七、青、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等,需按常规皮试的药品,务必经注射室标明皮试(一)后方可发药。
八、要搞好药品检查,每季度盘点一次,防止积压、霉烂、过期、变质和脱销。
九、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药房。
B超室工作制度1、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根据检查部位,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2、遵守操作程序。
3、B 超报告结果当天发出。
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
4、各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
5、室仪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每月对 B 超机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6、保持室整洁。
心电图检查工作制度(一)需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须做床旁检查者应注明,申请做急诊心电图者,应及时安排检查。
(二)常规心电图报告于检查当日发出,急诊心电图检查完毕发初步报告,当天发正式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应组织集体讨论或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及书写报告,必要时随时复查,书写报告时,应做到对图形分析认真,剪贴规。
(三)对申请做运动试验的病员,应当严格掌握适应症,检查时须有医师在场,密切观察病情,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遵守操作规程,要求图像基线稳定,图形完整,遇有特殊病例须增加导联检查。
(五)各种检查资料须归档统一保管,室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每月对心电图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
(六)心电图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和更换卫生被服,室禁止吸烟,传染病员应专人负责险查,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查对制度一、开医嘱、处方和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性别、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批号、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在使用青霉素、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普鲁卡因等药物,必须按规定浓度和程序进行过敏试验;注射后严密观察反应;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必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手术前应查对、诊断、手术部位、术前用药。
凡进行体腔手术,必须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纱布块缝针和器械,严防遗留在体。
七、使用器械包时,应查对、消毒日期、消毒指示剂是否溶解;准备和收回器械包时,应查明品名、规格、数量、清洁度;消毒手术包时,应标明消毒日期。
八、检验、放射、辅助诊断、理疗等科室,在检查治疗时应查对、性别、部位、检验标本与报告单是否相符。
急诊抢救制度一、凡遇重大抢救,立即报告站长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在限定时间赶到抢救现场。
二、对急诊危重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迅速查清病情,采取治疗措施,对疑难、危重病员应请示上级医师会诊,必要时要请站外医师会诊,做好会诊记录。
三、严密观察危病员病情的变化,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按护理级别定时测量血压、脉搏、呼吸、出入量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认真仔细地做好交接班的工作。
四、急救所需之各类药品及器械必须专人管理,急救药械实行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挪用和外借,用后均需及进清理、消毒。
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更新维修,以保证随时可用。
五、热情耐心地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取得其家属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以利病员的身心康复。
六、每次抢救完毕,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总结讨论,并做好记录,以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急救技能。
处方制度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须在注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二、处方由各服务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三、处方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药价。
四、处方一律用规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