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创建全面绿化模范县工作方案
县美化绿化实施方案范文

县美化绿化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的环境面貌亟待改善。
为了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加强城市绿化和美化工作,促进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制定了县美化绿化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县美化绿化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县城的绿化面积得到扩大,提升城市绿化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形象。
三、具体措施1. 增加绿化面积为了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我们将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主要交通要道两侧进行绿化带的建设,同时加大对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的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2. 更新绿化设施对于已有的绿化设施,我们将进行更新改造,采用更加环保、美观的绿化植物,提高绿化设施的整体品质,增加城市绿化的观赏性和舒适度。
3. 加强绿化管理为了保持城市绿化的良好状态,我们将加强对绿化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大对城市绿化的日常养护和维护力度,确保城市绿化的长期健康发展。
4. 宣传倡导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绿化环保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倡导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共同参与到县城美化绿化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氛围。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我们预期将实现以下效果:1. 城市绿化面积得到显著增加,城市绿化质量得到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 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促进县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3.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县城美化绿化工作的持续发展。
五、总结县美化绿化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县城的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地推进这一工作,努力实现县城美化绿化工作的新突破,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而努力奋斗!。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巩固和深化湖南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宁乡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成省会副中心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人民共享”的要求,根据我市城市环境肌理与功能布局,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公园绿地为核心、道路绿化为骨架、以河道绿化为纽带、各类绿地交融渗透的城市绿化格局,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山青、水秀、岸绿、城美、人和的具有湖湘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丰富、更高品质的绿色生态福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的要求,结合长沙市“绿色城市”“千园之城”建设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达到较高水平,建成绿地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安全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形成规划设计规范、绿地系统完善、设施配套良好、组织管理到位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体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三、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实施“四大提质工程”。
(一)城市园林绿化提质工程1.健全园林绿化管理体系。
设立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机构,提升专业管理和园林科研水平。
在财政预算资金中,合理安排城市园林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城乡绿道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绿地、绿道、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资源等建设保护计划。
宁乡:绿起来 美起来 富起来

宁乡:绿起来美起来富起来宁乡位于湖南省中部,是一座山水相依的美丽城市。
这里山峦叠翠,水波荡漾,风光旖旎,素有“湘南明珠”的美誉。
宁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大力推动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宁乡正在以绿起来、美起来、富起来的方式,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宁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将其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培育环保文化,宁乡已经成为湖南省绿化工作的一面旗帜。
宁乡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8.7%以上,生态环境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和修复。
在城市建设中,宁乡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大力发展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公园、植物园、湿地公园等;实施山石拆迁、河道整治等重点项目,在改善人居环境的保持了城市的独特山水风貌。
宁乡市政府注重城市美化工作,通过完善城市规划、提升市容市貌等方式,打造了一个美丽、宜居的城市。
宁乡市陆续启动了多项影响城市形象的重点工程,如市区广场改造、夜景亮化、文化广场建设等,使城市更加整洁、美丽。
宁乡还加强了城市管理,健全了市容市貌巡查体系,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打造了一个更加文明、有序的城市。
宁乡市政府积极推进城市富民工作,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农民收入等方式,不断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宁乡市以农业农村发展为重点,发挥农业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培育高质量的农产品。
市政府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推广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并通过产品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方式,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宁乡市还注重发展旅游产业,加强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特色民宿、农家乐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消费,推动农民增加收入。
宁乡正在以绿起来、美起来、富起来的方式,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宁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建设,通过加强绿化工作、美化城市形象、促进农民发展等多种措施,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01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5月3日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绿化水平,切实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打造“山水诗乡、多彩宣城”,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山水诗乡、多彩宣城,养生福地、健康宣城,宜居宜业、幸福宣城”发展目标,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扎实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整体水平,为聚力打造山水生态之城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到2017年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2018年,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二、工作任务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我市尚有8项指标不达标。
为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明确任务分工如下:(一)科学编制为期5年以上的国土绿化总体规划。
规划应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实施2年以上。
责任主体: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依据国土绿化总体规划,制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年度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有力。
责任主体:市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
绿化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蒙阴县水利局创建绿化先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绿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文明创建任务,为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打造生态蒙阴、建设美好家园的总体部署,加强本单位绿化工作,绿地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90%以上。
二、主要任务1、提高单位绿化水平。
完善绿化补植工作,提高单位绿地率,清理绿化死角,完善绿化管理制度。
2、加强绿化管理人员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到专业机构学习。
3、开展绿化宣传教育,设置宣传标语口号等,营造人人为绿化做贡献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对绿化先进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绿化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局长马佳群任组长,副局长张德玉、田文清任副组长,张新圣、高保华、张家松、张庄、黄土山、朱家坡、黄仁水库管理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类彦奎任专职绿化管理员,负责绿化苗木的日常维护、管理。
四、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对展示我县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宣传,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为全县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2、落实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科室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具体抓苗头。
3、强化督导检查。
为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县水利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管理所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当场给予指出并限时整改,以确保督查效果。
县水利局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或在实际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酬情扣分。
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4〕35号

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正文:----------------------------------------------------------------------------------------------------------------------------------------------------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4〕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推进我县建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0〕2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长政发〔201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促进我县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㈠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省会次中心,构建幸福新宁乡,建设全国一流现代经济强县”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运行为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努力推动全县建筑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㈡目标任务。
到2018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20亿元以上,其中外拓产值30亿元以上,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6万人以上,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业界影响大的骨干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努力打造建筑业发展强县。
二、提升建筑企业竞争能力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建筑企业市场化、股份制改造,完善企业法人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明晰所有权和经营权,加快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精细化。
鼓励建筑企业通过转型、兼并、重组等方式向总承包方向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竞争实力强、资质等级高的大型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
县城乡绿化实施方案

县城乡绿化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乡绿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绿化环境不仅能够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够提升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县城乡绿化实施方案显得尤为迫切。
二、目标定位。
1. 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
通过实施绿化工程,提高县城乡绿地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 打造宜居环境。
通过绿化工程,创造出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3. 塑造城市形象。
通过绿化工程,打造出宜居宜业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三、实施方案。
1. 加大绿化投入。
加大对县城乡绿化的资金投入,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
2. 科学规划绿化布局。
结合县城乡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绿化布局,确保绿化工程的长远发展。
3. 多种植绿化树种。
在绿化工程中,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绿化树种,打造多样化的绿化景观。
4. 完善绿化配套设施。
在绿化工程中,配套建设休闲广场、健身设施等,提升绿化区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5. 强化绿化管理。
建立健全的绿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绿化区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绿化工程的长期效益。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对绿化工程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2. 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绿化工程的保护力度,防止绿化资源的滥用和破坏。
3.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绿化工程的监督力度,确保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五、预期效果。
1. 增加绿化覆盖率。
通过实施绿化工程,提高县城乡绿地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 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绿化工程,打造出宜居宜业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3.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通过绿化工程,创造出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六、总结。
县城乡绿化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施,才能够取得长期的效益,为县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美丽县城创建实施方案

美丽县城创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美丽县城是一个重要的地方,它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也是我们生活的基础。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的恶化,美丽县城的面貌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因此,我们有必要制定一个美丽县城创建实施方案,来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设定。
1.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改善城市环境,打造美丽的城市景观,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
2. 改善生活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3. 增强城市吸引力,通过创建美丽县城,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促进县城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城市环境整治。
1.1 加大城市垃圾清理力度,确保城市的清洁整洁。
1.2 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增加绿化面积,打造宜居的环境。
1.3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
2. 打造美丽的城市景观。
2.1 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工程,建设城市公园、广场、花园等,丰富城市景观。
2.2 加强城市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城市建筑的美观性。
2.3 利用城市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吸引游客。
3.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1 加大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
3.2 加强城市交通建设,改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3.3 加强城市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度。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单位等。
2. 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县城创建的良好氛围。
3. 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的督查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五、预期效果。
1. 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2. 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 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者,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六、总结。
美丽县城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县城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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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既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13〕9号)精神,又是提高我县城乡绿化水平,建设宜工、宜商、宜居、宜游、生态宁乡的现实需要。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和《评选检查暂行办法》、《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石秋书记提出的“大绿化生态体系”建设战略,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积极性;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绿化体系,构建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森林宁乡。
二、工作目标、指标体系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根据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标准(见附件),结合我县实际,成立造林绿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完善图、表、卡等基础数据和档案资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搞好城市街道、居民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乡镇驻地、村、山头、水系、铁路、公路的绿化美化;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制度,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加强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力争2015年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县”。
(二)指标体系1.创建范围。
由县城建成区和各乡镇场组成。
建成区包括县城和经济开发区和金洲新区。
2.造林绿化任务。
2015年完成造林绿化3万亩,完成城市生态圈建设5000亩,义务植树100万株,四旁植树30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8万亩。
2010年完成造林绿化5万亩,完成城市生态圈6000亩,义务植树120万株,四旁植树3 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300公里,封山育林10万亩。
3.创建指标。
到2015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场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5%和35%以上,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三)主要任务1. 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绿化责任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绿化点。
2. 突出绿化重点,提高城乡绿化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县城老城区主要街道的绿化提质改造与新城区街道的绿化美化;二是切实搞好县城主要街道沿街单位绿化延伸及经开区与金洲新区各企业的绿化美化工作;三是特别要加大荒山、荒坡、荒地的植树造林,两年内消灭全县范围内现有荒山;四是要加强县域内所有公路、铁路两侧行道树及背景林(山林)的建设力度;五是加强县域内所有水体保护与沿河、沟渠、水库周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绿色通道建设;六是进一步推进“绿化先进单位评选”,完善城区内厂矿、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单位的绿化工作;七是提高乡镇驻地及村庄的绿化水平;八是切实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3. 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4. 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完善保护制度,健全保护档案,设立保护标志,落实保护管理措施。
5. 做好有关资料图片的汇集、完善、整理工作。
聘请国内顶级专家编制宁乡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完成宁乡县城绿化规划图、现状图绘制;整理、完善各种数据统计表、汇总表和小班卡片,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6. 加大宣传力度。
各新闻媒体设立绿化宣传固定栏目;城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设立永久性绿化宣传标志;各单位门前张贴宣传标语口号,主要街道悬挂过街横幅、设置广告牌。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绿化意识。
三、责任分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由县绿化委员会负总责;县林业局、县建设局为创建工作的主体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人事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房产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局等为主要协作单位。
其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继续抓好大环境绿化建设,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1、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绿化意识,确保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
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和尽责率分别达到90%和96%以上。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切实抓好大环境绿化建设。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重点是林地保护、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司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对全县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实施有效养护管理。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建设局、县文化局配合。
(二)加强绿地规划编制工作,抓好城镇绿化建设1、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
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014-2020年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2、科学制定绿地规划并纳入全县总体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与绿化用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县林业局、建设局、环保局配合。
3、继续做好城镇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城镇绿化要体现以人为本,并做到整体布局合理,乔、灌、草、花等植物搭配合理,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配置合理,景观效果好。
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认真落实植树造林。
三年完成8万亩以上的任务,努力提高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
全县城镇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5、组织做好各单位内部绿化工作。
街道、居住区、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单位普遍绿化,80%以上的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抓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重点做好公路、铁路主干道沿线两旁与河道、水系两旁的绿化美化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水利局牵头组织,县林业局配合。
(四)加强景观保护切实有效地保护全县的人文资源和自然风貌,突出绿色宁乡特色。
城镇建设要体现现代品味,并注重与周围景观的搭配协调。
此项工作由县文化局牵头组织,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房产局、县规划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阶段(2015年3月以前)。
召开全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掀起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
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在提高绿化意识、增加绿量上下功夫。
要针对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至2月)。
由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考核办按照“全国绿化模范县”检查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逐项打分,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
积极做好迎接全国绿化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迎查方案,确定检查路线,准备汇报和介绍材料,集中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全国绿化模范县”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评选活动,是我国评价一个县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
通过评选“全国绿化模范县”,进一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工作向纵深发展,这既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展示造林绿化成就、提高我县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对加快生态宁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动员,全面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绿色文明意识,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富有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作。
各级政府要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宁乡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
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工作大局出发,自觉地、无条件服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
(三)拓宽投资渠道,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绿化投入力度,安排落实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经费。
有承建任务的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明确造林绿化投资主体,落实资金投入,努力推动造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检查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管理和考核制度,做好辖区的绿化管理和宣传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国家、省属驻宁乡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单位、本系统的造林绿化任务。
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进行跟踪报道,发现问题,公开曝光。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将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考核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检查考核。
按照责任分工,对完不成任务的,每一项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每一次扣0.5分;全国绿委专家组检查验收时,如果哪一项工作被扣分,就扣相应单位的分数。
通过行政推动、任务分解、责任考核等措施,在全县掀起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热潮,努力争取2011年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