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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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6.25•【分类】其他正文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2013年7月30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盛洪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议审议的《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必要性我市于2006年制定了《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该条例的实施对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也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武汉”的目标,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新的《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十分必要。

一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也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在调整范围、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公众参与、规划许可、处罚标准等方面与上位法不相一致,已不能适应目前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此外,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的规定较为原则,有的问题没有规定,为了贯彻实施上位法,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

目前,成都、西安、杭州等12个副省级城市均已先后制定了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发挥城乡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先导作用的需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的实施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的实施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6•【字号】武政〔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的实施意见武政〔2021〕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城市能级、品质提升,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总体定位,面向全国拓展功能,面向未来塑造功能,面向基础夯实功能,优化空间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基础设施,拓展综合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塑造特色魅力,创新城市治理,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明显提升,达到全国城市先进水平,城市更加宜业、宜创、宜居、宜乐、宜游,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国土空间形成新格局。

“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深入实施,城市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主城做优、四副做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空间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探索出一条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发展新路。

(二)综合功能实现新跃升。

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形成,科技创新策源、高端要素集聚、优质产业引领、交通市场枢纽、公共服务供给、对外开放交流等功能显著增强,武汉战略牵引和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十四五”时期是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开局五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需要对中长期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集思广益,更好发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我委经广泛征集多方意见,论证确定了一批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其中,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研究课题有17个(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研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全面推进“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布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事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要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用为主、虚实结合、远近结合的原则,研究提出既符合长远目标要求、又能在未来一个时期推进实施的思路和举措,作为“十四五”规划思路起草和纲要编制的重要基础。

1.紧扣时代主题。

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新目标,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把事关湖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领域的重要问题研究深、研究透。

2.强化战略导向。

围绕构建“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区域和产业布局,加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地统筹谋划,同时,注重前瞻性和引领性,使研究成果更加符合湖北发展特点,遵循发展规律。

城市规划-东西湖区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城市规划-东西湖区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1.1、 东西湖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
一是自主创新、强化集聚,打造武汉市制造业发展的引擎。充分利用台商投资和临空经济两大优
势,突出产业的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强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2+2+3”的产业发展模式,即, 继续做强食品、机电两个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通讯信息、航空航天产业等2个临空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 节能环保、生物等3个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武汉市四大工业板块之一。2015年,工业总产值占到全市的 13%。
拉动作用,加大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企业总部,积极强化保税物流的区域聚散,全面提升高端商务服务功 能,大力发展马彩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互动发展,着力打造集聚城镇 发展的城市副中心,加快促进武汉市“一主四副多中心”现代服务中心体系的形成。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东西 湖区
东西 湖区
总体规划结构图
都市发展区规划图
2010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武汉的城市性 质为: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 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都市发展区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开放式 城市空间结构,整合新城和与之联动发展的新城组团轴向延展、组团式布局,形成东部、东 南、南部、西南、西部和北部等六大新城组群。
本本次次工汇作报汇的报主的要主内要容内容
一、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二、现状基本情况 三、东西湖区远景规划研究 四、东西湖区“十二五”计划简要 五、东西湖区工业倍增计划概况
1
一、规划背景、定位及目标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总则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于1982年由国务院批准,修订于1988年,经过十多年的实施,武汉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城市功能和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武汉相继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开放港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党和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以三峡水利枢纽建设和浦东开发开放为代表的长江沿岸经济走廊加速开发,都标志着武汉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6—2020年)》为指导,特制定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跨世纪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指导思想,突出“战略性、超前性、适应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重点内容为:(1)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合理引导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产业和人口的分布,提高用地集约性;(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主城功能分区,强化主城服务功能;(4)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历史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5)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生态框架,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6)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3.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0年。

中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

4.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鄂政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15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录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就(二)主要问题二、形势要求三、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思路(四)发展目标四、规划布局五、重点任务(一)立足大交通,当好区域发展先行官(二)畅通大通道,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三)完善大网络,强化综合交通硬联通(四)构建大枢纽,打造九省通衢新优势(五)发展大运输,畅通高效流通双循环(六)促进大融合,催生交通行业新业态(七)建设大平台,培育交通发展新动能(八)强化大安全,筑牢交通运输生命线(九)共抓大保护,谱写绿色交通新篇章(十)推进大改革,加快交通治理现代化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协调(二)强化资金保障(三)强化政策引导(四)强化规划执行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重要的服务性行业。

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是湖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落实的客观要求。

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964亿元,是“十二五”的1.3倍,在全省扩内需、稳增长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目录前言 (1)一、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2)二、规划主要依据 (2)三、基础资料收集 (4)四、规划编制内容 (13)五、主要技术要点 (15)六、成果要求 (21)七、附件(仅供参考) (23)前言1、工作背景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三届人代会的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6个新城区构筑中心区域明确、中心镇和特色镇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要求,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6个新城区的城乡统筹建设,积极促进新城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市政府要求开展《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2、工作目的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为指导,参考《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研究成果,结合各新城区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市、区“十二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村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打造特色鲜明的重点镇和中心镇、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推进措施为重点,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3、工作思路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本项工作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由市新城办会同市新农办和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完成后由市新城办组织市新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后印发各区;然后,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最后,由市新城办会同新农办和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

4、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主要用于指导各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各新城区在编制规划时应遵循本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之上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扩充规划内容。

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简介0712

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简介0712

青岛路片保护规划
一、现有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4、部门规划
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涉及到空间利用)。
包括邮电设施规划、抗震减灾规划、环卫设施规划、微波通廊
规划等。
一、现有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5、基础研究
为保证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性、权威性,从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关注民生、丰富城市景观等角度出发,近年来组织了多项相关基础研究,初步 构建了“武汉市城乡规划科研项目库”、“武汉市城乡规划地方技术标准库” 目录,开展了《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 规划管理规定》、《武汉市城市设计技术规程》等一系列地方规定的研究制定 ,为规划编制提供技术依据。
一、现有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2、法定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将武汉市域划分为都市发展区和农业生态区,构建 “主城——新城(组群)——中心镇——一般镇”四级的城镇
体系结构。
利用两江交汇、河湖密布、生态绿地分隔的自然地理特征, 形成以“以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开放式、集约化的城镇 空间格局。 城市规模:
到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为11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991万人, 城镇化率 84% ,主城区控制在 502 万人。市域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908
城市规划结构图
农业生态区
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1.6平方米;主城区控制在450平
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为89.6平方米。
城镇空间布局
一、现有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2、法定规划
分区规划
2007-2009年,为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了全市城乡统
筹建设规划、主城区分区规划及新城组群分区规划,基本实现了都 市发展区法定规划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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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主城+新城组群'1+6'城市格局",突出抓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划定主城和新城组群生态隔离带,界定城市增长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等重要决策部署,依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作为武汉市"十二五"期间新城建设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文本共七章113条,本刊摘登其中第二、三、四、五、六章内容供大家学习掌握,并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等提供资料依据。

一、总则1 编制背景"十二五"开局年,武汉市进入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和《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主城+新城组群'l+6'城市格局","突出抓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划定主城和新城组群生态隔离带,界定城市增长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的重要决策,特组织编制《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作为武汉市"十二五"期间新城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2 规划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实施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当前武汉迈入快速发展期的新机遇,着眼于构建国家中心城市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立足长远、结合实际,以工业化为动力,推进新城跨越式发展。

同时,正确处理好促进"大发展"与保护"大生态"的关系,建设"两型"社会、实现城乡统筹,促进武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实施规划的主栗任务是:借鉴国际国内特大城市发展经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前城市发展重点,深化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落实用地拓展空间,明确城市增长边界,提出主城与新城的联动发展策略。

(2)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落实"工业倍增"计划,强化工业园区布局,为武汉工业化长期、持续、跨越式发展奠定空间基础。

(3)根据"提升主城,拓展新城"的发展战略,科学选择新城中心,构建主城与新城之间现代化的交通网络,制定区域职住平衡方案,支撑城市人口、产业的梯度转移和聚集分布。

(4)围绕城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武汉独特的地理环境特色,构建生态框架,划定生态底线,制定管控政策,奠定武汉未来百年发展的空间格局。

二、都市发展区总体空间发展战略1 规划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落实工业倍增计划用地空间,完善新城组群综合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新城中心发展,促进新城"反磁力"吸引,并有效保护城市生态资源,构建城市生态框架体系,加快推进"主城十新城组群"的"1+6"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形成,大力促进武汉市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2 空间结构体系都市发展区构建"以主城为核,轴向拓展,组团推进,轴楔相间"的"1+6"开放式空间结构。

由主城区向外,以大运量快速交通设施为主构建复合公共交通走廊,沿阳逻、盘龙、吴家山、常福、纸坊、豹懈等六个方向构筑六条城镇空间发展轴,整合轴向上的新城和与之联动发展的新城组团,构筑东部、北部、西部、西南、南部、东南等六个新型的新城组团集群,实现城镇空间的集约发展。

各新城组群之间以武湖生态农业区、府河水系、后官湖水系、鲁湖水系、汤逊湖水系、大东湖水系等山水要素及其生态环境为基础,规划6个大型生态绿楔,形成"轴楔相间"的空间结构。

3 空间发展战略都市发展区总体空间发展战略是: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主城为核、多轴多心"的开放式空间结构,以工业发展为极核,以轨道交通为支撑,以新城中心为反磁力吸引,按照中等城市以上标准,加快建设六大新城组群,疏解主城人口与产业发展功能。

优化主城功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捉升武汉区域辐射力。

推动主城工业外迁,大力引进和发展现代服务业。

重点实施两江四岸核心区改造,加快推进王家墩商务区和四新、杨春湖城市副中心建设,完善提升鲁巷城市副中心功能。

通过旧城更新和新区建设,进一步彰显历史文化和滨江文化特色,差异化发展商务、会展、高铁经济等功能,形成辐射中国中部地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开拓新城发展空间,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以大光谷地区、中国车城、临空经济区和临港产业区为4个增长极,建设9个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14个一般工业园区,为6个新城区和3个中心城区在都市发展区内提供工业经济发展平台。

新城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范围不小于60平方公里,园区工业净用地达到20平方公里以上。

青山、洪山、汉阳区等3个中心城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其他新城区一般工业园区范围不小于10平方公里。

建立"多快多轨"的新城交通走廊,强化空间拓展支撑力。

按照"主城成网,新城轴向放射"的布局模式,在主城与6个新城组群间,规划构筑由34条高等级道路、20条包括轨道交通及地面快速公交(BRT)在内的大运量复合交通走廊。

每条发展轴上至少布局4条高等级道路和2条轨道交通线,新城中心与主城之间的车行距离不超过30分钟、公共客运出行距离不超过50分钟,公共客运交通方式分担比例不低于65%。

"十二五"末,每个新城中心至少有1条轨道线或快速公交线(BRT)衔接主城。

建设新城中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新城发展凝聚力。

按照公共服务中心向轨道站点集中,商业设施向街区化发展的原则,规划布局邾城、前川、吴家山、蔡甸、纱帽、纸坊、豹澥等7大新城中心,阳逻、刘店、军山、等3个新城副中心和武湖、金口、流芳等26个组团服务中心。

,一划定生态底线和城市增长边界,实施"两线三区"空间导控机制,提升城市发展持久力。

都市发展区内按照"大发展+大生态"的思路,划定城市增长边界(UGB)、生态底线"两线",形成集中发展区、弹性过渡区、生态底线区"三区"。

城市增长边界(UGB)是城市集中建设区与非集中建设区之间的分界线,是规划期内城市集中建设不可逾越的控制范围线。

随城市发展形势的变化,城市增长边界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动态修订。

生态底线是城市必须确保的生态控制要素保护范围线,是确保城市生态安全的基本生态控制线。

集中发展区位于城市增长边界(UGB)之内,是都市发展区内主城与六大新城组群城镇的集中建设区域,包括规划期内的城镇建设用地与远景发展备用地,并包含若干等级与层次的城市公园以及少量边缘区的低密度建设区。

弹性过渡区是城市增长边界(UGB)与生态底线之间的过渡区域。

主要为城市规划划定的限建区。

生态底线区位于生态底线范围内,是维系城市生态安全的最根本的生态保护区域,实行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严禁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工业园区规划1 工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工业"倍增计划",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优化工业空间布局,进一步强化工业板块化、园区化建设,力争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

实现全市和新城区工业产值16000亿和7200亿的挑战值目标。

2 工业园区布局体系按照工业布局向园区集中的指导思想,遵循"一区一园、示范带动"原则,各新城区规划布局1个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辐射带动其他一般工业园区,形成"一主多副"的两级园区布局结构。

新城区共规划布局9个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14个一般工业园区。

"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确定标准为:符合本区主导产业导向;位于城市拓展主要轴向;依托核心新城,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和就业来源;用地集中,适宜工业集中建设;易于配套,并形成成套供应能力。

建设标准为:每区1个,园区规模40平方公里以上(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以上),工业净用地达到20平方公里以上(中心城区内5平方公里以上),地均产出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1.2倍,园区内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中心城区内不低于20%),近期实现"七通一平"。

"一般工业园区"确定标准为:具备一定产业集聚或生产协作关系;位于城市拓展次要轴向;依托新城组团,具备一定生产配套和生活服务能力;工业用地条件相对较好。

建设标准为:园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地均产值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园区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近期实现"五通一平"。

3 各区工业发展类型与园区布局新洲区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和桥梁钢结构、重型装备制造等产业,培育新材料和服装纺织产业。

工业园区布局为"一主三副",即新洲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古龙重装基地、双柳工业园、邾城工业园等3个一般园区。

黄陂区重点发展临空装备制造、高科技机电产品加工产业,壮大日用轻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

工业园区布局为"一主三副",即黄陂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盘龙开发区、武湖工业园、前川工业园等3个一般园区。

东西湖区重点发展食品及烟草加工、机电物流产业,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

工业园区布局为"一主两副",即东西湖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径河、金银潭等2个一般工业园。

蔡甸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配件、电子信息产业,培育汽车相关连配套产业。

工业园区布局为"一主两副",即蔡甸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和蔡甸城关工业园、沌口小区等2个一般园区。

汉南区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

工业园区布局为"一主一副",即汉南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和湘口工业园,江夏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等产业,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

工业园区布局为"一主三副",即江夏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和金口开发区、庙山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等3个一般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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