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标示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手腕带识别制度及流程

手腕带识别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患者身份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差错,确保患者安全,医院制定手腕带识别制度及流程。
通过手腕带的使用,实现对患者的有效识别,保障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对患者身份识别的管理工作,包括住院患者、急诊留观患者、手术患者、新生儿、婴幼儿等。
三、手腕带识别制度1. 患者手腕带的发放与管理(1)住院患者、急诊留观患者、手术患者在入院时,由责任护士或医护人员向患者发放手腕带,并告知患者佩戴手腕带的重要性。
(2)新生儿、婴幼儿在出生后,由产科医护人员向家属发放手腕带,并告知家属正确佩戴手腕带的方法。
(3)手腕带应佩戴在患者手腕上,松紧适中,不易脱落。
如手腕带遗失、破损或字迹模糊不清,应及时更换。
(4)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取下手腕带,并进行消毒处理。
2. 患者手腕带的信息填写与核对(1)手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等。
(2)手腕带信息由责任护士或医护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字迹清晰。
(3)手腕带信息填写完毕后,由另一位医务人员进行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4)如手腕带损坏需要更新时,应重新填写并核对信息。
3. 患者身份识别流程(1)在实施各项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应查看患者手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2)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及操作前,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手腕带核对、病历牌核对等。
(3)对于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可通过家属陈述患者姓名或使用PDA机器扫描手腕带上的二维码进行身份确认。
(4)在手术室、急诊室、病房等重点科室,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使用手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四、培训与监督1. 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手腕带识别制度及流程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重视程度。
2. 各科室护理质量监控组应加强对患者手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手腕带识别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相关制度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相关制度为确保急诊患者医疗安全,完善急诊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特制定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
1、身份识别制度(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检查病情危重、意识障得、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过敏史等,由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转科制度(1)凡急诊留观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
(2)转入科室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室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急诊医学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室。
(3)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4)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
(5)危重病人转科时,急诊科医师应向转入科室医师当面交代病情。
3、急诊、临床科室、麻醉科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具体措施:(1)急诊医学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诊就诊的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医学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腕带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证医务人员随时对病人身份进行快速而准确的识别,确保标识对象的唯一性及正确性。
二、术语患者标识腕带:是系在患者手腕上,标有患者重要资料的身份标识带,能够有效保证医务人员随时对患者进行快速而准确的识别,防止被调换或随意取下,确保标识对象的唯一性及正确性。
三、正文(一)适用范围1、需佩戴腕带的部门:住院部。
2、需佩戴腕带的患者:意识不清患者;急诊抢救;住院患者;无自主能力患者;语言交流障碍患者等。
(二)使用注意事项1、不能随意调换或拆除。
2、腕带的材质良好,不会引起患者皮肤过敏。
3、腕带上的字迹不能被洗掉或被擦掉。
4、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大小合适的腕带。
(三)腕带佩戴要求1、腕带一般应由二位护士核对后佩戴在病人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优先顺序:右手腕、左手腕、右脚踝、左脚踝。
2、佩戴腕带前,应仔细核对病人病历。
腕带上应注明患者病历号、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和过敏史,如在住院过程中药物皮试阳性或发生过敏反应,也应随时记录在身份腕带上。
3、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或转运患者前应核对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4、患者腕带佩戴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5、患者转科或腕带遗失、损坏,必须立即佩戴新腕带。
(1)核对患者病历。
(2)要求患者口头证实自己的身份。
(3)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患者的身份。
6、患者出院、转院时由护士拆除腕带。
(四)佩戴腕带操作程序1、护士按《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准确确认患者身份;2、直接将患者资料用不褪色笔写在识别腕带上;3、请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4、将腕带环绕于患者手腕或脚踝部,松紧及位置适宜。
5、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6、患者出院时由责任护士将腕带剪断取下。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因身份识别差错而发生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应当如实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合同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规范管理工作中的人员身份识别,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秩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达成如下协议:一、腕带标识使用范围1.1 本制度适用于甲方工作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访客及特定身份人员。
1.2 乙方在工作期间须佩戴甲方提供的腕带标识,明确身份及权限。
二、腕带标识的发放与使用2.1 甲方负责为乙方发放相应身份的腕带标识,乙方应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期间全程佩戴。
2.2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损坏或涂改腕带标识,如发现损坏或丢失,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申请更换。
2.3 乙方不得将腕带标识转借他人使用,违者将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三、腕带标识的管理3.1 甲方应定期对腕带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佩戴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3.2 腕带标识应根据不同的身份或权限进行分类管理,不同颜色或标识代表不同的人员类别(如员工、访客、临时人员等)。
3.3 腕带标识的佩戴情况将作为进入特定区域的准入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要求,按规定进入相关区域。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清晰规范,信息正确,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
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编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4、腕带佩戴部位首选左腕部,如有特殊原因选择其他部位。
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
佩戴腕带时,松紧适宜,保证病人舒适。
5、病危患者用深红色腕带,手术患者用蓝色腕带,小儿患者用粉红色。
6、病人转科,由接收科室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7、当主管医生下达转院、出院医嘱后,患者离开病房前,及时为患者解除腕带。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原阳县人民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1、护士在给病人操作治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确认患者身份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我院至少用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对于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实施者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应请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床号,以识别患者身份。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患者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活动前或转科交接时的身份识别标识,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有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5篇)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1、住院患者必须全部使用佩戴手腕带,做好患者宣教工作,发现腕带丢失,及时补戴,补戴时须重新双人核对患者信息。
2、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
医院、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与患者核对(清醒病人)或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对于治疗、护理时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麻醉未醒、昏迷、神志不清、危重等)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并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在病人进手术室前与手术室护士认真核对。
6、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手腕带信息一致。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2)是指医院采用腕带标识患者身份和相关信息的一种管理制度。
腕带识别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能够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避免发生患者身份混淆、错误医疗等情况,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腕带通常会标注患者的姓名、住院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医院工作人员在患者入院时会为其配备腕带,并在腕带上记录相应信息。
医护人员在进行治疗、用药、检查、输血等操作时,会先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确认患者身份和相关信息是否匹配,以防止患者身份混淆。
腕带识别制度可以加强医疗过程的质量控制,避免可能的人为错误和事故发生。
同时,医院也可以通过腕带制度进行患者的数据管理和溯源,方便医院内部的信息流转和沟通。
腕带识别制度在现代医院管理中被广泛应用,已经成为患者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之一。
同时,医院也需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腕带制度的有效和可靠性。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3)1.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的患者;产妇及新生儿;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患者需佩戴腕带做为身份标识。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腕带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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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患者身份识别正确性的具体措 施
一.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送检或手术前等各类 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门诊患者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 门诊卡号四项核对患者身份;住院患者核对医嘱单、治疗单等与腕带上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五项信息以识别患者身份。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请患者或其陪同人员说出患者的姓名。请患者主动出示腕带, 查看腕带上患者姓名、住院号与输液卡/治疗单/注射本/特殊治疗单/化验单等上 患者姓名、住院号核对,信息完全一致时,实施操作。
实施操作后再次确认患者身份
携输液卡/治疗单/注射本/特殊治疗单/化验单/药品用物等到患者床边(严禁空 手或抄小纸条到病人床边执行操作)
关键流程患者身份识别
手术患者身份识别
统一使用腕带作为信息识别的载体并携带手术 室专用病人交接登记本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
护理操作时患者身份识别流程
患者入院时护士填写腕带上的信息,请另一名护士核对无误后,协助患者正确佩 戴腕带。向患者和/或家属讲明腕带使用目的及注意事项。
输液卡/治疗息 完全一致,并经二人核对
患者身份识别 与 腕带标识制度
骨科
演讲者:
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 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 年龄两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 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核心条款
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 份的标识,重点是重症监护病 房、新生儿(室),手术室、 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 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二.每位住院患者到达病区时,护士应该对住院单上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诊断、身份证等信息再次审核,无误后填写和佩戴患者身份识别腕带。
腕带”使用管理制度与流程

“腕带”使用管理制度与流程一、目的根据《“腕带”使用管理制度与流程》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患者身份识别管理,规范使用“腕带”,特修订本制度与流程。
二、适用范围所有住院患者。
三、定义“腕带”:是病人身份的唯一性标识,是指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特殊方法。
四、参考文件无。
五、内容(一)佩戴“腕带”1、“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填写并佩戴。
2、“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左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3、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佩戴松紧以两指为宜。
4、佩戴时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强调不可自行去掉。
观察有无皮肤过敏现象,如有发生及时报告并处理。
5、严禁医护人员随意将患者“腕带”取下。
6、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一)执行各项诊疗活动中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二)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三)“腕带”标识是患者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四)“腕带”身份识别规定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凡属“腕带”适用范围的患者,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有效手段。
2、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患者“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过敏史、血型;重点科室如新生儿室患儿“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母亲姓名、床号、性别、住院号、出生日期、体重、身长;儿科患者“腕带”记载信息包括:科室、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科室患者“腕带”记载信息包括科室、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
3、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
4、患者转科、出院、转院、死亡时,由病房护士去除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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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标示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第一篇:“腕带”标示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腕带”标示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一、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婴儿,均需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及有效核对依据,住院号是识别患者唯一不重复的标志,并告之病人目的,防止自行取下。
二、腕带上应注明患者住院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
三、“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给患者带前要经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带上。
四、在进行与病人一切相关操作、交接等处置时,必须进行二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然后进行有效核对、操作。
五、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六、有效识别患者身份的程序:
方式一:当患者意识清、在病床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二: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看腕带,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三:患者意识清、不在病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方式四:患者意识不清、不在病床操作时:让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操作物包括: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抽血单、验检单、检查单、手术通知单等。
第二篇: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
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
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清晰规范,信息正确,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
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编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4、腕带佩戴部位首选左腕部,如有特殊原因选择其他部位。
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
佩戴腕带时,松紧适宜,保证病人舒适。
5、病危患者用深红色腕带,手术患者用蓝色腕带,小儿患者用粉红色。
6、病人转科,由接收科室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7、当主管医生下达转院、出院医嘱后,患者离开病房前,及时为患者解除腕带。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
原阳县人民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1、护士在给病人操作治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确认患者身份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我院至少用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对于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实施者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应请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床号,以识别患者身份。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患者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活动前或转科交接时的身份识别标识,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有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4、严格执行腕带管理制度,腕带内容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晰。
项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过敏史、诊断等。
新生儿:另加母亲姓名,出生日期、体重。
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
护理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各项信息。
对身份无法确认的无名患者,由接诊护士临时命名记录在腕带上,命名方式为“无名氏+编号(按英文字母顺序书写)”,如“无名氏A”作为其姓名,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无名氏—编号)、性别、诊断。
待患者姓名身份明确后,由护士按相关制度更正患者信息。
新生儿病房的患儿,由新生儿病房接诊护士同家属共同确认新生儿身份后,在头部标记姓名并佩戴手或脚腕带。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蓝色“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诊断,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信息无误后,接病人入手术室,手术结束后,手术室护士和病房护士共同核对腕带信息,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并做好记录与签名。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
第三篇:腕带识别身份制度规定
腕带识别身份制度规定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检查ICU、病情严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及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伤治疗活动、标本采样、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号,分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
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手术后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第四篇: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男性为蓝色,女性为红色。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3)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禁止仅以床号或房间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家属)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
确认以上信息无误后方可接入手术间(意识清醒者,主动邀请患者参与核对)。
(6)腕带为固定式,伴随住院全过程,出院后方可弃除。
患者转床、转科及时更改腕带相关内容。
(7)急诊手术患者由急诊科直接送手术室,由急诊科填写手腕带。
(8)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及儿童患者需经常检查腕带的佩戴情况。
(9)医疗保险患者需核对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10)准确无误地填写患者的信息,必要时核对身份证;
(11)产妇入院时需提供产妇和丈夫真实姓名,并与有效身份证姓名一致,产妇或家属在入院证上签名确认。
(12)爱婴区携带婴儿外出,应填写外出报告卡,并有家属陪同,有护理人员签字,交保安确认后方可离开。
(13)为了保证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探视人员严禁携带婴幼儿入内。
(14)与父母亲有分离的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带双腕带(手腕或脚腕),男婴佩带蓝色腕带,女婴佩带红色腕带。
第五篇:腕带识别制度
使用手腕带识别制度
1、住院患者必须全部使用佩戴手腕带,做好患者宣教工作,发现腕带丢失,及时补戴,补戴时须重新双人核对患者信息。
2、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医院、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与患者核对(清醒病人)或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对于治疗、护理时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麻醉未醒、昏迷、神志不清、危重等)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并填写手术病人交接
记录单,在病人进手术室前与手术室护士认真核对。
6、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手腕带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