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手册
南京市见证取样手册(1)

第一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方法第一章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节见证取样送检的必要性及其范围和程序一、见证取样送检的必要性质量检测机构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试样出具的检测数据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判,因而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以及检测单位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必须得到保证。
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影响下,一方面,由于部分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少数检测单位采用不正常的“竞争”手段,检测人员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
这些均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全方位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为保证试样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结合江苏省建委苏建质(1998)27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南京市建委即时下发宁建基字(98)600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同时规定自98年12月1日起,凡未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和程序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南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现场制作的砼、砂浆试块、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试件等,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提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封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指南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机构,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评估和控制。
因此,质量检测过程中的取样送检环节至关重要。
本指南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取样过程1.明确取样目的:在进行取样之前,要明确取样的目的和要求,例如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物理性能测试等。
2.选择取样点:根据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取样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
3.确定取样数量:根据具体要求和标准规定,确定所需的取样数量。
取样数量要足够,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取样目的,采用相应的取样方法。
例如,对于混凝土取样,可以采用钢管竖直探入取样法、均匀推进法等。
5.取样器具准备:确保使用的取样器具干净、无杂质,并进行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污染。
6.取样操作:进行取样前,要对取样点周围进行清洁,避免污染影响取样结果。
按照取样方法进行取样,确保取样器具充满,并且取样过程中无任何污染。
7.标识和包装:对每个取样进行标识,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并将样品封装在合适的容器中,防止样品的污染和损坏。
三、送检过程1.选择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进行样品检测。
考虑检测机构的专业性、设备先进性和检测能力等因素。
2.填写送检单:参照检测机构提供的送检单模板,填写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样品特征、取样目的等。
3.样品保存:对于需要长时间保存或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需按照检测机构要求进行保存,以保证样品在送检过程中不发生变化。
4.样品送检:将已标识和包装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
在送检过程中要注意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四、注意事项1.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范各种风险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2.取样点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手册汇总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手册汇总前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是保障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本手册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取样技术要求、送检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汇总。
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必须遵守以下法律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检测程序、质量检测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标准化技术规程》:规定了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3.《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规定了混凝土强度检验方法及要求。
4.《钢筋及焊接接头检验标准》:规定了钢筋及焊接接头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标准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必须遵守以下标准要求:1.取样器具:见证取样人员需使用统一规格的取样器具,避免使用不规范的取样器具。
2.试样标识:每个试样都应有清晰的标识编号,方便记录数据和检测结果。
3.现场记录:见证取样人员应当及时记录现场数据和相关信息,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4.检测报告:样品送检后需要及时提交检测报告,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性。
取样技术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取样技术要求:1.取样应该在工程验收前进行,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和构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取样点数。
2.采样点应该在单元中心,避免从现浇块表面取样或者在缺陷处取样。
3.保证取样器在操作过程中不应破坏取样材料的结构和性质。
4.取样应按标准要求合理配置试样量,并妥善包装并进行标注。
送检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必须遵守以下送检要求:1.样品送检应当注重时间的准确性,避免过期影响检测结果。
2.样品在送检前一定要做好清洗和消毒处理,以防止杂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水泥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2.钢筋、钢绞线、钢丝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预应力钢筋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出厂抽检报告必须符合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4.砌体材料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月)必须复检。
5.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必须送检填充用的水泥砂、碎石、卵石、轻板墙体浆、细石混凝土。
对于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²的,必须送检配合比设计报告和有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以上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在进场之前,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和放射性指标检验。
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和环境污染检验报告也需要进行。
7、建筑玻璃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建筑玻璃需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抽检报告。
同一产地、规格和进场时间的玻璃需要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验,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及送检抽样方法

抽样数量与频率的确定
根据工程规模、检测项目和精度要求,确定合理的抽样数量 和频率。
考虑工程进度和资源投入等因素,平衡抽样数量与频率的关 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05 取样与送检的注意事项
取样前的准备
1 2 3
确定取样计划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检测要求,制定详细 的取样计划,明确取样的部位、数量、频次和标 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及送检 抽样方法
目录
• 引言 • 见证取样的重要性 • 取样方法与标准 • 送检抽样方法 • 取样与送检的注意事项 • 案例分析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见证取样及送检抽样方法,对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 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01
见证取样及送检抽样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通过执行该
方法可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避免违法风险
02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及送检抽样有助于避免工程涉及的各方违反律意识
03
见证取样及送检抽样要求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
各方的法律意识。
03 取样方法与标准
规范操作
02
03
记录详细信息
取样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 行操作,避免对样品造成损坏或 污染。
取样时应对取样的部位、数量、 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由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确认。
送检过程中的要求
01
02
03
及时送检
取样后应尽快将样品送至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避免 样品长时间暴露在不良环 境中。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培训教材

• 屋面板—— WB ;过梁—— GL; 设备基础 ——SJ ;
• 空心板 —— KB ;连系梁 —— LL;桩—— ZH;
• 槽行板 —— CB;基础梁—— JL; 挡土墙—— DQ ;
• 折板 —— ZB ; 楼梯梁 —— TL;框架梁—— KL;
• 楼梯板 ——TB ;挡雨板或檐口板—— YB ;
• 3、取样地点
• (5)坍落度。
• 2、取样批次
• (1)每100盘、每100立方 米;(1000立方米→200立 方米)
• (2)每工作台班;如挖孔 桩护壁、构造柱、过梁等
• (1)坍落度取样:混凝土出 口;
• (2)其它:浇注地点。 • 4、取样种类 • (1)标准养护试件 • (2)同条件养护试件
• 5、试件制作
• (1)标准模具:抗压:150×150×150;抗渗: (175+185)×150
• (2)脱模剂
• (3)样品拌合:铁锹拌合三次
• (4)捣实:坍落度不大于70的,宜用振动振实; 坍落度大于70的,宜用捣棒捣实。
• 6、试件养护
• (1)试件标准养护:
• ①薄膜覆盖;
• ②在20oC±5oC的环境中静置1~2昼夜;
3/4,1/3、40。 • (2)碎石、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应符合下表规定
• (3)碎石、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 (4)碎石、卵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 (5)强度(略) • (6)坚固性(略) • (7)有害物质含量(略) • (8)碱活性(略)
四、混凝土(砂浆)外加剂
• 1、外加剂种类 • (1)减水剂(普通、高效) • (2)引气剂、引气减水剂 • (3)缓凝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 • (4)早强剂、早强减水剂 • (5)防冻剂 • (6)膨胀剂
试验取样送检手册-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编制二0 0 四年五月目录1、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委员会苏建质(1998)270号文 (1)2、第一章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5)第一节见证取样送检的必要性及其范围和程序 (5)第二节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6)第三节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 (7)3、第二章市政公用工程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8)第一节水泥取样方法 (8)第二节建筑用砂、石取样方法 (10)第三节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养护及取样的方法 (11)第四节砌筑用砂浆试件的取样、制作及养护 (16)第五节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18)第六节钢材取样方法 (22)第七节钢筋焊接取样方法 (24)第八节混凝土路面砖取样方法 (25)第九节沥青取样方法 (26)第十节沥青混合料取样方法 (30)第十一节土样的采样 (32)第十二节土的含水量取样方法 (33)第十三节击实试验取样方法 (34)第十四节液塑限取样方法 (35)第十五节无侧限抗压强度取样方法 (36)第十六节灰土曲线、灰土剂量取样方法 (37)第十七节工程用集料取样方法 (38)第十八节工地现场密度实度取样方法 (40)第十九节烧结砖取样方法 (40)4、检查井盖取样方法 (41)5、混凝土路缘石取样方法 (43)6、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取样方法 (45)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取样方法 (47)8、预应力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48)9、排水管取样方法 (49)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文件苏建质(1998)270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附件二:《见证人员授权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查(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公司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公司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用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查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查委托上署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查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一方面要告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①、必须具有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查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查第二章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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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详见表
表 2.1-2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
表 2.1-2
水泥品种
适用于
使用范围
不宜用于
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道路、低温下施工的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普通硅酸盐水泥
适应性强,无特殊要求的工程都 可以使用
矿渣硅酸盐水泥
地面、水下、水中各种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1
1.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
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建
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2.建筑材料检测
2.1 水泥
硅酸盐水泥
P·Ⅱ
62.5、62.5R 六个等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分为 42.5、42.5R、52.5、52.5R、 四个等级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S·A P·S·B
P·P P·F
分为 32.5、32.5R、42.5、42.5R、 52.5、52.5R 六个等级
复合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有抗渗要求混凝土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地下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受侵 蚀性介质作用的混凝土
收反复冻融及干湿变化作用的结构 长期干燥环境中 快硬、高强混凝土
复合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
(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经常采用的水泥,主要是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
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等级详见表 2.1-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
表 2.1-1
品种
代号
强度等级
P·Ⅰ
分为 42.5、42.5R、52.5、52.5R、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0
目录
1.说明………………………………………………………………………………………………………………………3 2.建筑材料检测……………………………………………………………………………………………………………3
2.1 水泥 ………………………………………………………………………………………………………………3 2.2 建筑用砂…………………………………………………………………5 2.3 建筑用石…………………………………………………………………9 2.4 混凝土……………………………………………………………………13 2.5 建筑砂浆…………………………………………………………………20 2.6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24 2.7 钢筋焊接件………………………………………………………………28 2.8 钢筋机械连接件…………………………………………………………34 2.9 砌墙砖和砌块……………………………………………………………36 2.10 道路和基础回填材料……………………………………………………43 2.11 防水材料…………………………………………………………………47 2.12 混凝土外加剂……………………………………………………………58 2.13 陶瓷砖……………………………………………………………………63 2.14 建筑给排水用塑料管材和管件…………………………………………70 2.15 电线电缆…………………………………………………………………77 2.16 阀门………………………………………………………………………79 3.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82 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91 5.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94 6. 钢结构工程检测………………………………………………………………103 7. 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检测……………………………………………………111 8.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121 9.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134 10.室内环境污染检测……………………………………………………………141 11.市政道路工程检测……………………………………………………………146 12.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监测……………………………………………………151 1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152 14.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 15.综合布线检测…………………………………………………………………158
2.1.2 依据标准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Leabharlann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5.《水泥包装袋》GB9774-2002 6.《水泥取样方法》GB912573-1990 2.1.3 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使用前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2)砌体工程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3)建筑装修装修工程抹灰和勾缝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 压强度进行复验。 2.使用要求 (1)国家水泥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查询。 (2)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水泥在储存和运输工程中,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品种及出厂日期分别储运,水泥储存时应注意防潮,地面应铺 放防水隔离材料或用模板加设隔离层。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0 袋。施工现场堆放的水泥应注明“合格”、“不 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注明该水泥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内容,并以醒 目标识标明。 (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混合使用。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合 使用。 (5)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 50kg,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 99%;随机抽取 20 袋总质量(含包 装袋)应不少于 1000kg。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除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 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 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 泥采用黑色和蓝色。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2.1.4 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 (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 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烟不少于一次。 (2)砌体工程用水泥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每批进行抽样。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 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4)当水泥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 复验结果使用。虽未过期但已受潮结块的水泥,使用时必须重新试验确定实际强度等级。 2.取样数量和方法 (1)水泥试样可连续取样,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 12kg。袋装水泥可采用取样管取样, 散装水泥可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 (2)取样管取样:采用图 2.1-1 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 20 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 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取取样管。将所取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 2m 时,采用图 2.1-2 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 内管控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
2.1.1 概述
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水泥加水后拌合城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
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对工程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水泥不但大量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
而且广泛用于交通、水利、海港、矿山等工程。
水泥的品种繁多,按用途及性能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