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北京协和医院工资福利待遇规定pdf
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

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简介本文档将介绍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
薪资构成是指医院员工薪资的组成要素,准则则是指医院在制定薪资政策时所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薪资构成医院薪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素:1. 基本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确定的固定薪资金额。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的额外奖金,通常与工作业绩相关。
3. 加班工资:医院根据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给予的额外报酬。
4.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的职位特殊性给予的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等。
5. 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给予的津贴,如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等。
6. 福利补贴: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薪资构成可能因医院的规模、地区、员工职位等因素而略有不同,具体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薪资准则医院在制定薪资政策时,应遵循以下准则:1. 公平公正:薪资制度应公平合理,员工的薪酬应与其贡献和价值相匹配,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2. 合法合规:薪资政策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灵活变动:薪资政策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竞争、员工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变动。
4. 激励导向:薪资政策应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5. 透明公开:薪资政策应对员工透明公开,员工应清楚了解自己的薪资构成和计算方式。
医院在制定薪资准则时,可以参考相关行业的薪资调研结果和市场行情,在与员工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结论医院的薪资构成及其准则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薪资构成和准则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医院的整体绩效。
医院在制定薪资政策时应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法、灵活、激励和透明的原则得以贯彻。
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一、基本工资1.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规定。
2.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其岗位等级、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确定。
3.基本工资按月支付,在员工的银行账户上自动转账。
二、绩效工资4.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根据个人绩效情况,可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确定,根据岗位绩效评分和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
三、加班工资6.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如有加班情况,可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
7.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津贴和补贴8.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可根据不同岗位享受相应的津贴和补贴,如岗位津贴、交通津贴、独生子女津贴等。
9.津贴和补贴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福利待遇10.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公积金、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11.福利待遇的具体细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薪和晋升12.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的提升,可获得加薪和晋升机会。
13.加薪和晋升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确定。
七、奖金和福利报销14.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有机会获得奖金和福利报销。
15.奖金和福利报销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其他规定16.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受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17.医院保留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即为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的主要内容,如有任何变动,将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5.北京协和医院工资福利待遇规定.pdf

5.北京协和医院工资福利待遇规定.pdf初级职称70高级工80中级工及以下70 (工龄25年以下)2、另,工龄满25 年以上的职工,月房租补贴不足80 元者,按80 元标准发放(科办员或中级以下人员)。
六、伙食补、餐补标准1、根据在职职工出勤发放,月伙食补贴最高限额为120 元。
2、根据在职职工出勤,餐补每天14 元。
七、职务补规定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科室中担任科主任、书记、护士长、教学老师等职务的工人员,依据职称(职务)享受不同的职务补贴。
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一个月(含一个月),职务补贴停发。
八、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规定1、无工作经历即由院校毕业的学生,其工资标准如下:学历(学位)见习(初期)工资备注博士845硕士770研究生班710双学士710本科五年制700本科四年制685大专655中专590 (含高中)2、有工作经历(主要指研究生毕业)的工作人员:参照入学前档案工资档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
如档案工资低于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按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转正定级工资规定毕业来院工作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及职高生等,工作满一年,同时医师岗位需取得职业医师合格证书,护士岗位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科室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定级工资如下:(单位:元)学历(学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备注博士(含双博士)590 273硕士590 215研究生班590 181双学士590 181(含六年制)本科五年制590 151本科四年制590 151大专550 125中专550 91(含高中)十、薪级工资扣款规定假种休假天数扣款百分比病假:0.5-3.5 天扣薪级工资的12.5%4---7.5 天扣薪级工资的25%8--11.5 天扣薪级工资的37.5%11 天以上扣薪级工资的50%事假:0.5-3.5 天扣薪级工资的25%4---7.5 天扣薪级工资的50%8--11.5 天扣薪级工资的75%11 天以上扣薪级工资的100%十一、扣生活补贴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补贴停发:1、病休职工,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病休半年者;2、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病休一年者;3、事假超过15 天者;4、公派出国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5、因私出境(包括出国探亲)者;6、待聘或借调外单位人员。
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

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我国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以便于医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以及相关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本文档将涵盖医院薪资体系的基本构成、薪资发放原则、相关规定以及激励机制等内容。
2. 医院薪资体系基本构成医院薪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是员工薪资体系中的主体部分。
基本工资的确定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的,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
2.3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定的,旨在激励员工发挥专长,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岗位工资的确定应遵循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2.4 补贴与津贴补贴与津贴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包括加班费、夜班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补贴与津贴的发放应遵循合理、规范的原则。
2.5 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体检、培训等,旨在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福利待遇的制定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3. 薪资发放原则3.1 公平原则确保员工在相同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下,享有同等的薪资待遇。
3.2 激励原则通过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3 合理原则根据医院运营状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薪资水平,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
3.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医院发展需要等因素,适时调整薪资体系,确保薪资水平的竞争力。
4. 相关规定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医院应定期对薪资体系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薪资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一、工资计算方式1.基本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的核心部分。
2.绩效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为绩效突出的员工提供额外的绩效工资,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加班工资: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医院将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4.基础补贴:医院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殊情况,提供一定的基础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5.岗位津贴: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和风险程度,医院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员工在特殊岗位上的付出和风险。
6.学历津贴:医院对持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等高学历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学历津贴,以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学历水平。
二、工资组成1.基本工资:包括员工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等。
2.补贴:包括基础补贴、岗位津贴和学历津贴等。
3.福利和奖励:医院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和奖励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如年终奖、节日福利、员工活动福利等。
三、工资发放方式1.月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发放,一般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发放工资。
2.季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季度结算发放,一般在季度末发放工资。
3.年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年结算发放,一般在年底发放工资。
四、福利和奖励1.年终奖:医院将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表现作为考核依据,根据评定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2.节日福利:医院会在重要节日前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如过节费、礼品等,以增进员工的福利感和团队凝聚力。
3.带薪假期:医院设有带薪休假制度,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期间,可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4.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医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5.健康体检:医院定期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以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能够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合理调整,也应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和福利,以保证员工的正当权益。
医院员工工资及福利

医院员工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
1、员工每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护理年津贴,夜班补贴,超时工资、加班工资等);
2、因工作需要加班,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科室无法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天);
3、每月10日为发薪日,发放前一月的工资,工资以保密方式发放给员工,遇节假日则推迟一日或数日发放;
4、医院学科带头人员工资别附文规定;
二、福利
1、非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婚假2天(初婚);
2、非试用期员工可享受丧假(直系亲属2天、旁系亲属1天);
3、节假: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1天、中秋1天、五一1天(学科带头人例外);
4、普通员工每月享受4天休假,原则由科室主管安排休假日(学科带头人例外);
5、医院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及晚餐。
6、护士在院护理岗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护理岗位津贴100元,封顶时限为三年。
7、省外单身员工医院提供住宿,带家属者医院不承担家属住
宿租房经费;
8、员工在医院就医可享受如下待遇:输液费全免,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享受6折优惠,(药费怎么考虑?)支付一律以现金方式,员工直系亲属在院就医可享受与员工同等待遇;
9、医院根据员工岗位给予配制工作服;。
北京协和医院人事制度

北京协和医院人事制度北京协和医院是一所世界一流的医疗机构,拥有完善的人事制度。
其人事制度主要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福利等方面,旨在选拔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福利待遇,激励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首先,在招聘方面,北京协和医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聘考试的形式,严格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面试考核其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通过招聘考试选拔出的人员将根据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分配到相应的岗位。
其次,北京协和医院注重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
医院设有各类培训课程,包括临床技术培训、医疗管理培训、科研培训等,供医务人员参加。
医院还设有职称评审制度和职业晋升制度,在医务人员经过一定年限和培训后,可申请晋升职称或职务,提升其职业地位和收入水平。
第三,北京协和医院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医务人员每年都会接受领导和同事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疗技术水平、患者满意度、工作态度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务人员晋升、职称评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再者,北京协和医院还为医务人员提供丰厚的福利待遇。
医务人员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医院还会定期组织体检、旅游和文体活动。
此外,医院还为医务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机会,支持他们参加学术会议和科研项目。
总的来说,北京协和医院的人事制度具有科学、公正、完善的特点。
通过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福利等多个环节,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福利保障,促使其提高专业水平、提升职业地位,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11.北京协和医院合同工管理办法.pdf

合同工管理办法
一、合同工录用手续、要求
1、录用合同工必须由一定的专业技术,占科室编制。
2、录用手续:
(1)使用单位申请、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人事处通知本人到职工保健科查体,查体合格者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和像片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2)人事处到北京市东城区职业介绍所办理录用指标,到学校或办事处取档案后,通知本人到人事处报到。
(3)报到时,个人须和院方签订合同书,职业介绍所审批备案,以后每两年签订合同,院方可根据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
3、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医院为每位合同工按月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8%缴纳,其中医院缴纳20%,个人缴纳8%。
其它保险同在职职工。
4、合同制工人到达退休年龄后,由社保中心审批发给退休工资;医院承担医疗费和福利部分,其他不再承担。
二、技术工人考级规定
1、条件:
(1)技术工人考级必须与所从事工种一致。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报考中级工。
(3)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报考高级工。
2、手续:
(1)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科室领导批准,报人事处批准,方可开据报名介绍信。
(2)学习考试合格,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后,持考工审批表、证书及证书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
三、技术工人考级后工资调整规定
技术工人考取了高一级技术等级证书者,且中级工需满10年工龄,高级工需满20 年工龄,可兑现中级或高级工工资待遇,取证次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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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一、事业单位现行国家规定工资标准
1、见习期工资:适用于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及其以下学历,未转正定级之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
见习期为一年,如有延期转正的情况,则见习期工资的发放随之顺延。
2、初期工资:适用于取得硕士学位及其以上学历,未转正定级之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
初期为一年,如有延期转正的情况,则初期工资的发放随之顺延。
3、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适用于见习期或初期结束后的正式职工。
岗位工资大致分为三大类: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技能;每类工资中又划分为若干级别。
4、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共有若干个档次,适用人员同岗位工资。
5、10%工资:按人事部有关文件,提高护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基础工资部分,(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10%)适用于在护、教岗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二、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北京市及医科院有关规定,对在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根据职称(职务)不同而不同。
以下是自2004年至今执行的标准:
职称(职务)生活补贴(元/月)
正局级1696
副局级1521
正处级1346
副处级1206
正科级1066
副科级951 或 953(2000 年前任职)
科办事员846 或 853(2000 年前任职)
正高职称1591
副高职称1346
中级职称1066
初级师职称846 或 893 (2000 年前晋升/定级)
初级士职称846 或 853 (2000 年前定级)
高级工926 或 933 (2000 年前任职)
中级工及以下846 或 853 (2000 年前任职)
见习期706
三、书报费标准
处级以上干部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每月27元,初级职称或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月25元,工人每人每月23元。
四、洗理费标准
男职工每人每月20元,女职工每人每月26元。
五、房租补标准
1、根据北京市及医科院有关规定,自 1998 年 1 月 1 日对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发放房租补贴,发放标准如下:(单位:元)
职称(职务)房租补贴/月备注
正局级130
副局级115
正处级100
副处级90
正科级80
副科级80
科办事员70 (工龄25年以下)
正高职称115
副高职称95
中级职称80
初级职称70
高级工80
中级工及以下70 (工龄25年以下)
2、另,工龄满 25 年以上的职工,月房租补贴不足 80 元者,按 80 元标准发放(科办员或中级以下人员)。
六、伙食补、餐补标准
1、根据在职职工出勤发放,月伙食补贴最高限额为 120 元。
2、根据在职职工出勤,餐补每天 14 元。
七、职务补规定
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科室中担任科主任、书记、护士长、教学老师等职务的工人员,依据职称(职务)享受不同的职务补贴。
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一个月(含一个月),职务补贴停发。
八、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规定
1、无工作经历即由院校毕业的学生,其工资标准如下:
学历(学位)见习(初期)工资备注
博士845
硕士770
研究生班710
双学士710
本科五年制700
本科四年制685
大专655
中专590 (含高中)
2、有工作经历(主要指研究生毕业)的工作人员:参照入学前档案工资档
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
如档案工资低于
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按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转正定级工资规定
毕业来院工作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及职高生等,工作满一年,同时医师岗位需取得职业医师合格证书,护士岗位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科室考核
合格予以转正定级,定级工资如下:(单位:元)
学历(学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备注博士(含双博士)590 273
硕士590 215
研究生班590 181
双学士590 181(含六年制)
本科五年制590 151
本科四年制590 151
大专550 125
中专550 91(含高中)
十、薪级工资扣款规定
假种休假天数扣款百分比
病假:0.5-3.5 天扣薪级工资的12.5% 4---7.5 天扣薪级工资的25%
8--11.5 天扣薪级工资的37.5%
11 天以上扣薪级工资的50%
事假:0.5-3.5 天扣薪级工资的25% 4---7.5 天扣薪级工资的50%
8--11.5 天扣薪级工资的75%
11 天以上扣薪级工资的100%
十一、扣生活补贴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补贴停发:
1、病休职工,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病休半年者;
2、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病休一年者;
3、事假超过 15 天者;
4、公派出国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
5、因私出境(包括出国探亲)者;
6、待聘或借调外单位人员。
十二、扣病假工资的规定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发原工资。
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
从第三个月起,发本人原工资的90%。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
本人原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十年,病假在六个月以内,发原工资。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从
第七个月起,发本人原工资的80%。
注:对于恢复全日工作不满三个月又休病假的,要连续计算其病假时间。
十三、护教龄津贴发放标准
护教龄不满5年的,不享受护教龄津贴。
护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护教龄津贴每月3元。
护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护教龄津贴每月5
元。
护教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护教龄津贴每月7
元。
护教龄满20年以上的,护教龄津贴每月10元。
十四、离开护教岗位人员的护教龄津贴发放规定
凡调离护教工作岗位,护教龄累计不满十年的,从第二个月起,取消护教龄津贴。
从事护教工作累计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教工作岗位,可
以保留护教龄津贴。
十五、护教10%在其离开护教岗位后的规定
从事护教工作不满20年的,因工作需要调离护教岗位的,调离后不再执行护教的10%工资。
从事护教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教岗位的, 仅按调离时的护教10%发放,但不随以后的工资增加而增加。
十六、公派出国期间的工资发放规定
1、公派出国三个月以下者,工资照发。
2、公派出国批准期限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且六个月以下的,停发补贴。
3、公派出国批准期限半年以上(含半年),自出境第二个月起停薪。
按期回国,只补发岗位工资部分,且最多补发一年。
十七、因私出境期间的工资发放规定
因私出境批准为探亲假的,在批准假期内工资照发。
因私出境批准为事假的,自出境第二个月起停薪,并且回国后不补发工资。
十八、职工在国内外参加业务进修学习工资规定
职工在国内进修学习,经院领导批准同意,工资照发,逾期不归停薪。
本院职工在国外进修学习,经院长批准,长期公派出国(境)者,享受批准期限(最长一年)的岗位工资待遇,按期回国后一次性补发;经院领导批准后延长者,回国后只补发原出国时间的工资,延长时间不予补发,超期者不再补发。
十九、职工不辞而别工资规定
本院职工在递交了调离报告,院里尚未批准之前,私自不上班者,科室主任及考勤员应及时通知人事处,人事处对当事人停薪。
其他情况不辞而别者,科室主任及考勤员也应及时通知人事处。
二十、正常调整工资规定
1、正常增加薪资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次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实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变动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资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资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资工资的,薪资工资不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二十一、独生子女补和婴儿补办理程序
先到保健科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通知单”(一式两联),然后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到人事处盖章,将上述通知单交财务处。
二十二、其他补助
1、父母、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后,随时可以办理领取安抚费手续,安抚费标准200元。
2、职工因病住院,每次凭购物(食品)发票可报销100元。
3、科室春节探望长期病号(三个月以上),凭购物(食品)发票可报销100元。
4、报销发票均需科主任或总支书记签字、人事处处长签字、到财务处报销。
5、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去世后,家属领取抚恤金标准是20个月的工资及生活补贴和丧葬费800元。
6、去世职工配偶无工作者,凭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无工作证明,每月可领取遗属补贴,未满18岁子女,父或母去世后凭户口簿每月可领取遗属补,领取标准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
7、离休干部遗属补助按国家规定。
8、退休职工关系已转到街道者,我院不再承担其任何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病逝后的一切安排由街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