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分类

合集下载

国家标准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1】基础分类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

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

如DB/T XXX(顺年号)——XX(年号)或DB XXX(顺年号)——XX(年号)。

(4)企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国标准的分类及标准编号

我国标准的分类及标准编号

我国标准的分类及标准编号我国标准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统一国家市场的标准。

国家标准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国家标准按照标准的性质和用途,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术语标准和标准化规范性文件等六大类。

其中,基础标准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基本的术语、符号、单位、规定和方法,以便于其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产品标准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方法标准是为了规范和统一测试、检验、测量、分析等方面的方法和程序,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管理标准是为了规范和统一组织、管理、评价、审核等方面的要求,以促进组织的持续改进和提高绩效;术语标准是为了规范和统一某一特定领域的术语和定义,以便于沟通和交流;标准化规范性文件是为了规范和统一某一特定领域的技术规范、规程、规则等,以指导和支持实施。

国家标准的编号是按照《国家标准编号法》的规定进行的。

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其中字母代表标准的分类,数字代表标准的序号。

国家标准的分类包括GB、GB/T、GB/Z、GBn、GBn/T、GBn/Z等六种,其中GB是国家标准,GB/T是国家标准的行业标准,GB/Z是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GBn是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GBn/T是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的行业标准,GBn/Z是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的编号是按照标准的分类和发布的先后顺序进行的。

其中,GB是国家标准的编号,GB/T是国家标准的行业标准的编号,GB/Z是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的编号,GBn是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的编号,GBn/T是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的行业标准的编号,GBn/Z是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的编号。

国家标准的编号是按照标准的发布的先后顺序进行的,其中数字代表标准的序号。

产品的执行标准分类

产品的执行标准分类

产品的执行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国家标准:强制性(GB)、推荐性(GB/T)。

强制性标准是产品的一个底线,必须满足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推荐性标准则是自愿采用的原则。

2. 行业标准:根据行业的不同,行业标准的开头不同。

行业标准不能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3. 地方标准: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4. 团体标准: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5. 企业标准: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自行定制的,以Q/ 开头,具体编制方法按《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的要求进行编写而成。

国家行业标准分类

国家行业标准分类

国家行业标准分类国家行业标准分类是指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不同行业进行分类和归纳,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国家行业标准分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国家行业标准分类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的。

首先,国家行业标准分类主要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多个大的行业分类。

在每个大的行业分类下,又包括了许多具体的细分行业。

比如在工业行业中,又可以细分为机械制造、化工、电子信息等行业;在农业中,又可以细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在服务业中,又可以细分为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

这样的分类体系,可以更好地对不同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其次,国家行业标准分类对于制定行业标准和监督执行具有指导作用。

在不同的行业中,因为其特点和需求的差异,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来规范生产和服务。

国家行业标准分类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各行业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标准。

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分类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对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标准的执行效果。

再者,国家行业标准分类对于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对不同行业的分类和管理,可以促进相关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分类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最后,国家行业标准分类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不同的行业中,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各不相同。

通过国家行业标准分类,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满意度的提高。

总之,国家行业标准分类是我国产业管理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国家行业标准分类体系,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推动我国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标准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国家标准分类基础分类技术标准——对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属于国家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

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

如DB/T XXX(顺年号)——XX(年号)或DB XXX(顺年号)——XX(年号)。

(4)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的国家标准分类号

标准的国家标准分类号

标准的国家标准分类号
国家标准分类号是一种用于对国家标准进行分类编码的体系,它是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统一、规范、科学的特点。

国家标准分类号的编制和应用对于国家标准的管理、检索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标准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以便于标准的管理和利用。

它包括了一级分类号、二级分类号和三级分类号,其中一级分类号用于对标准进行大的分类,二级分类号用于对一级分类号进行细化,三级分类号用于对二级分类号进行更详细的分类。

通过国家标准分类号的编制,可以将各类国家标准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方便用户对标准进行检索和利用。

国家标准分类号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首先是要根据标准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其次是要遵循分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原则,最后是要保证分类号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和规则,可以保证国家标准分类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方便用户对标准进行管理和利用。

国家标准分类号的应用对于国家标准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方便用户对标准进行检索和利用,提高了标准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其次,它可以为标准的管理和监督提供科学、系统的依据,保证了标准的质量和可靠性。

最后,它可以为标准的研究和应用提供重要的支持,促进了标准的创新和发展。

总之,国家标准分类号是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统一、规范、科学的特点,对于国家标准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国家标准分类号的编制和应用,可以方便用户对标准进行检索和利用,提高了标准的管理效率和利用率,保证了标准的质量和可靠性,促进了标准的创新和发展。

因此,国家标准分类号的编制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我国标准分类

我国标准分类

我国标准分类我国标准分类是对各类标准进行归类和管理的体系化工作。

标准是衡量和评估产品、服务、技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依据,是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以及贸易交流的重要基础。

我国标准分类的相关参考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分类的目的、基本原则、分类体系、分类方法等。

首先,我国标准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标准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可用性,促进标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标准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整理和管理标准资源,为各行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其次,我国标准分类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动态性和开放性。

科学性是指标准分类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使分类结果更加科学合理;系统性是指标准分类应具有完整的体系结构,能够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需求;适用性是指标准分类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能够满足各类标准的管理要求;动态性是指标准分类应具有灵活性和可变性,能够随着时代和技术的发展进行调整和更新;开放性是指标准分类应具有开放性,能够充分吸纳国内外的优秀标准和经验。

标准分类体系是指根据标准的类型、内容、作用等因素,将标准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体系。

我国标准分类体系主要分为产品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四大类。

其中,产品标准是针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是某一行业共同遵循的标准,地方标准是地方性的标准,国家标准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标准。

标准分类的方法主要包括按照技术所涉及的行业分类、按照标准的领域分类以及按照标准的所属分类等方法。

按照行业分类是将标准按照所适用的行业进行划分;按照领域分类是将标准按照其涉及的技术领域进行划分;按照所属分类是将标准按照所属的地方、企业、行业等进行划分。

总之,我国标准分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通过科学、系统、适用、动态和开放的原则,建立标准分类体系,并采用行业分类、领域分类和所属分类等方法对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标准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可用性,并实现标准资源的综合利用。

我国标准的分类及编号规则

我国标准的分类及编号规则

我国标准的分类及编号规则
目前,我国现有的标准分类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其编号通常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和标准发布年号构成。

1)国家标准的代号有大写汉字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2)地方标准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的前面两位数字(北京市11、天津市12、上海市13等),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DBXX/T),不加斜线T为强制性地方标准(DBXX)。

3)行业标准代号有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行业标准,如XX/T。

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的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正式公布该行业标准代号。

已经正式发布的行业代号有QJ(航天)、SJ(电子)、JB(金融系统)等等。

4)企业标准的代号有汉字大写拼音字母Q加斜线再加企业代号组成(Q/XXX),企业代号可用大写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者两者兼用所组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标准分类基础分类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

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

如DB/T XXX(顺年号)——XX(年号)或DB XXX(顺年号)——XX(年号)。

(4)企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此外,围绕当前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标委目前还正在酝酿开展联盟标准试点工作。

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试点联盟,探索开展联盟标准化与当前标准体系并存互相补充的标准管理方式。

标准分类技术标准的种类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标准等四类。

(1)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

包括:标准化工作导则,如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通用技术语言标准;量和单位标准;数值与数据标准,如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等。

(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

(3)方法标准方法标准是指产品性能、质量方面的检测、试验方法为对象而制定的标准。

其内容包括检测或试验的类别、检测规则、抽样、取样测定、操作、精度要求等方面的规定,还包括所用仪器、设备、检测和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分析、结果计算、评定、合格标准、复验规则等。

(4)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标准这类标准是以保护人和物的安全、保护人类的健康、保护环境为目的而制定的标准。

这类标准一般都要强制贯彻执行的。

标准的层次国家标准代号强制性国家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GB/Z国军标代号:GJB例如:GJB/Z 9001-2001 (国防科工委发布)GJB 9001-2001 (总装备部发布)标准名称的构成标准名称由几个尽可能短的独立要素,即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等三个要素构成。

引导要素(肩标题):表示标准隶属的专业技术领域或类别,即标准化对象所属的技术领域范围。

主体要素(主标题):表示在特定的专业技术领域内所讨论的主题,即标准化的对象。

补充要素(副标题):表示标准化对象具体的技术特征。

构成标准名称的三要素,是按从一般到具体(或者说是从宏观到微观)排列的。

各要素间既相互独立和补充,而内容又不重复和交叉。

例如:GB/T 17451-1998 技术制图图样画法视图其中“GB/T 17451”为标准代号,“技术制图”为引导要素(肩标题),“图样画法”为主体要素(主标题),“视图”为补充要素(副标题)。

每个标准必须有主体要素,即标准的主标题不能省略。

如果主标题和副标题一起使用便可清楚、明确地表达标准的主题时,可省略肩标题。

例如:GB/T 2900.18-1992 电工名词术语低压电气在系列标准中,每个分标准的名称中均包括副标题。

例如:GB/T 4459.6-1996 机械制图动密封圈表示法GB/T 4459.7-1998 机械制图滚动轴承表示法如果主标题包括了主题的全部技术特征,则副标题也可省略。

如:GB/T 3374-1992 齿轮基本术语基本概念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制定标准――是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编制计划, 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的活动。

它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活动的起点。

标准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在其发布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标准复审――是指对使用一定时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指标水平所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标准有效性的活动。

标准的实施――是指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活动,是标准制定部门、使用部门或企业将标准规定的内容贯彻到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中去的过程。

它是标准化工作的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工作的目的。

标准实施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的活动。

它是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其目的是促进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贯彻执行的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通过标准实施的监督,随时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修订标准提供依据。

标准体制――是与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化目的有关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根据一些要求所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它是有关标准分级和标准属性的总体,反映了标准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

标准化法律――从严格意义上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标准化法律是指调整涉及有关标准化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标准化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规和规章;狭义的标准化法律,即是指198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它是我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根本法。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是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

国家标准――是指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

国家标准是四级标准体系中的主体。

行业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

行业标准的制定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不得与国家标准和标业标准相抵触。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这样的标准称之为强制性标准,包括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国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选用。

指导性技术文件――是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如变化快的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已列入《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中的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和公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国际上有影响的区域标准,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制定的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某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标准,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以及先进的企业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包括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通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纳入我国的各级标准中,并贯彻实施以取得最佳效果的活动。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是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之一。

它是指我国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完全相同,编写上不作或稍作编辑性修改,可用图示符号“≡”表示,其缩写字母代号为idt或IDT。

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是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之一。

它是指我国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基本与国际标准相同,仅有小的差异,在编写上则不完全相同于国际标准的方法,可以用图示符号“=”表示,其缩写字母代号为eqv或EQV。

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是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我国标准在技术内容的规定上,与国际标准有重大差异。

可以用图示符号“≠”表示,其缩写字母代号为neq或NEQ。

图形标志――是指用于表达特定信息的一种标志。

它由标志用图形符号、颜色、几何形状(或边框)等元素的固定组合所形成的标志。

它与其他标志的主要区别是组成标志的主要元素是标志用图形符号。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动作的图形标志。

标准的性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性标准,其代号为“GB”(“国标”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另一类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代号为“GB/T”(“T”为“推”的汉语拼音tui的第一个字母)。

对于强制性标准,国家要求“必须执行;”对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