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之生态优美计划方案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和度工作计划》(修订稿)20131012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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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04•【字号】厦府办〔2019〕100号•【施行日期】2019.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厦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4日厦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促进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动建设生产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全市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全市生猪养殖总量稳定增长,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猪肉自给率稳定提高,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具体目标为:2019年底,全市生猪存栏15万头,年出栏生猪27万头。

其中,同安区存栏6万头,出栏10.8万头;翔安区存栏9万头,出栏16.2万头。

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2020-2021年,全市生猪存栏20万头,年出栏生猪36万头。

其中,同安区、翔安区各存栏10万头,年出栏18万头。

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厦海政〔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区直各委、办、局,各街镇(场),各相关单位: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厦府〔2014〕16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和厦门市“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部署,快速系统地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按照“大海湾、大山海、大花园”三大发展战略的要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不断丰富和深化环境整治项目内涵,“点”从城乡社区向城镇“四边三节点”和美丽乡村拓展,“线”从公路铁路沿线、绿道向市政道路管线拓展,“面”从流域示范段向全流域、旅游景区拓展,并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形成串点连线扩片的规模效应。

争取用5年时间,全区打造1条10公里以上特色景观带(廊道),创建15个宜居环境建设示范村居,完成过芸溪流域和乡村旅游景区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改善我区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构建“山海城田路”的城市新格局。

“一年初见成果”。

2014年,推进“点线面”拓展延伸,全区打造1个城市完整社区;整治20个以上村庄(自然村),树立3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自然村);打造一条南部生活区---天竺山景区特色景观带(廊道);全区整治铁路沿线8公里以上,完成厦深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提升;新建绿道50公里;新建改造城区雨污管网20公里、城市道路30公里;整治“四边三节点”1个;开展东孚宜居环境示范镇创建活动;推进27个村庄污水有效治理;开展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厦城执函〔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尊敬的郑安安委员:您关于《进行中心城区“第五立面”提升改造,建设高颜值现代化城区的若干建议》提案已收悉。

您在提案中对推进我市开展中心城区“第五立面”改造试点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们十分感谢。

我局作为该提案的牵头办理部门,针对您所提建议, 积极与各会办部门沟通,并结合各部门情况提出办理意见。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一、我市第五立面改造提升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一)合力推动街区立面改造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花园城市的目标要求,2016年以来,由市建设局牵头,以区为主体,城管执法、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开展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截止2021年底,我市累计完成了89条主次干道,9044栋建筑(含平改坡、屋顶改造建筑2265栋)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整治建筑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

2020年,结合山海健康步道建设工作,我市在思明、湖里两区步道沿线范围内开展了立面整治,新增整治建筑物立面250栋,该项提升工作目前基本完工。

目前,中山路片区“一路五街”立面改造、总商会旧址改造,湖里高崎渔港片区东侧组团外立面墙绘等立面更新改造工作也正持续推进中。

此外,各区也持续加大以深田片区完整社区为示范的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我市城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为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目前1989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已基本完成改造工作,改造后的小区市政设施及周边环境得到提升、管理机制也逐步健全,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厦府办〔2020〕77号•【施行日期】202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厦府办〔2020〕7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11日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夯实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补齐治理短板,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和“高颜值厦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坚持全市一盘棋,市、区两级联动,统筹生态环境监管各个领域能力建设。

明确市级与区级事权,根据轻重缓急、区域差异和监管层级,分步、分级建设。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综合考虑各类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围绕各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与重点任务,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向重点区域下沉监管力量。

(三)夯实基层,畅通末梢强化基层环境监管装备配置,进一步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毛细血管”,激活“末梢神经”,实现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5•【字号】厦政外综〔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政外综〔2024〕32号机关各处(室)、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现将市外办《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4年3月1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2023年,厦门市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抓实重点整体推进、打造亮点探路先行、突破难点主动担当,推动外事工作提质增效,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3年工作总结(一)提高站位,抓实重点抢机遇1.坚持党管外事。

发挥市委外事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提请市委外事委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外交战略部署和省委外事委会议等重要外事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厦门市贯彻落实意见。

办领导走访调研各区、管委会、重点涉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四下基层”工作部署和“大外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市区联动和同题共答,有序推动外事工作重点任务。

2.强化政治引领。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统筹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各项工作。

2024年人居环境三年大提升工作计划模板(2篇)

2024年人居环境三年大提升工作计划模板(2篇)

2024年人居环境三年大提升工作计划模板一、背景和目标人居环境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我们制定了下面的三年工作计划: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全面提升人居环境的品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二、工作内容和计划1. 改善住宅区环境(1) 提升住宅区绿化率,增加公共绿地和小区绿化计划:通过土地利用调整和植树造林等措施,提高住宅区绿化覆盖率至少5%。

(2) 改善住宅区交通状况计划:改建和新建住宅区交通路网,提升交通通行能力。

(3) 完善住宅区基础设施设备计划:优化住宅区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2. 提升公共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1) 健全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制计划: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

(2) 提高公共设施的品质和服务水平计划:对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提质改造,提升设施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3. 促进环保和生态建设(1) 推动低碳环保理念在人居环境中的应用计划:推广低碳出行、节能减排等环保理念,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2)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计划:加大对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力度,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

4. 加强人居环境管理和监督(1) 完善人居环境管理制度和体系计划: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 建立和健全人居环境管理体系。

(2) 加强对人居环境的监督和执法力度计划:加强对人居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三、工作措施和方法1. 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

2. 加大投入力度(1)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增加投入。

(2)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3. 加强宣传教育(1) 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 加强监测评估(1) 建立人居环境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工作。

【VIP专享】“美丽厦门 共同缔造”行动方案

【VIP专享】“美丽厦门 共同缔造”行动方案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方案[2013.8.27]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11:23 | 进入筼筜论坛 | 来源:海西晨报为贯彻落实思明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有关部署精神,全面扎实推进“美丽厦港”建设,拟在街道各社区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

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凝聚社区居民力量,扎实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着力从美化公共空间、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服务平台、丰富社区文化、提升居民自治等五个方面入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努力构筑生态优美、邻里和美、智慧健康、经济繁荣、温馨包容的美丽厦港。

二、对接重点 遵循“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融合思明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厦港街道实际,努力在四个方面做好对接。

一是在发展愿景上对接。

融会贯通两个百年愿景,努力将厦港街道打造成为美丽厦门的精致老城区和展示中国梦的示范老城区。

二是在发展目标上对接。

瞄准“五个城市”发展目标,理解体现其深刻内涵,加快建设美丽厦港,打造“五个家园”,即生态优美的美丽家园、邻里和美的平安家园、智慧健康的文化家园、经济繁荣的财富家园、温馨包容的幸福家园。

三是在发展战略上对接。

精准贯彻“三大发展战略”,衔接厦港空间布局,着力实施“一心两带三片”发展战略,打造以沙坡尾避风坞为中心的沙坡尾海洋文化创意港,构筑滨海景观经济带、山际生态带,建设社区商贸片区、创意商业片区、文化休闲片区。

四是在行动计划上对接。

遵循“十项行动计划”,立足厦港实际,突出项目带动,以“双十项目”为载体开展美丽厦港行动,依托“十大建设项目”美化环境提升品位,创新“十大民生项目”服务群众促进和谐。

(具体项目详见S4版) 三、行动任务 (一)美化公共空间,打造生态优美的美丽家园 认真做好配变电站、蜂巢山绿地项目征收、避风坞截污清淤、破旧市政设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系列高端地产等大型项目,使厦港老城区焕发新面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
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1.27
•【字号】厦府办〔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
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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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之生态优美计划方案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稿)一、发展目标和思路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着力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市、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努力缔造天蓝地绿水净的优美宜居生态环境,把厦门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高度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一)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1.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加快生态文明立法进程,编制《美丽厦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进一步强化“五位一体”。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建立健全以水、大气、噪声、土壤和能源等约束性指标为主的环境保护考核倒逼机制,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严格生态红线管控措施。

建立严格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800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区,保障北部山体“绿色屏障”,合理开发低山丘陵等浅山区;划分城市生态功能分区,维护高水平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3.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深入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重点溪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加强水资源综合保护利用和用水总量管理,不断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进一步强化环境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年内,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9%,重要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居全国前列。

4.加强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核与辐射、应急、信息、宣教等标准化建设,加快环境监管能力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建设美丽厦门提供有力保障。

(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1.健全流域协同整治机制。

统筹协调九龙江、漳江、晋江、洛阳江等流域,建立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政策调控及利益协调机制,推进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机制全国试点,加强河流生态廊道和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协调流域重点供水工程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调配。

2.打造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策略,构建“山海相护、林海相通”的生态安全格局。

依托背山面海的自然格局,打造内陆山区绿色“森林”生态屏障和近海海域蓝色“海洋”生态屏障。

3.推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厦漳泉龙闽西南区域协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区域水质和大气质量等的监控力度,建立海陆一体化的污染防治机制,以海湾为整体,海岸带为重点,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4.保育十大山海通廊。

岛内外依托山体、丘陵、溪流、海岸形成山海连接廊道,合理保育利用生态敏感区,优化提升自然生态人文景观,构建“山、海、城”相融共生的空间格局,营造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的优美宜居生态环境。

5.构建十条流域廊道。

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污水治理、绿道建设、流域治理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实施岛外十条溪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青山碧水的田园风光。

6.建设绿道慢行系统。

依托山体、海岸线、溪流水系、城市水体、交通线以及历史文化主题,深入实施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沿线连接城市、海洋、河流、山体,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绿色休闲走廊。

(三)蓝色海洋建设工程1.大力推进海域综合整治。

以湾区综合整治、海堤开口及海域清淤为重点,持续开展一系列海域综合整治工程,为建设地跨“两岸四地”、全省海湾面积第一的大厦门湾提供良好的海域资源条件。

2.加大滨海岸线保护力度。

以规划为先导,以沙滩修复及湿地重构为岸线修复为重点,以国际知名的浪漫海岸线为目标,积极实施美丽海岸工程。

3.抓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

加强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海洋物种、无居民海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工作,维护厦门海域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海洋生物种群数量,保护和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4.打造滨海旅游新亮点。

通过厦门国家级海洋公园和海洋旅游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滨海旅游发展。

扩大国家级海洋公园范围,将火烧屿、鳄鱼屿等无居民海岛、海沧湾等重点湾区、下潭尾等重要滨海湿地岸线纳入国家海洋公园范围。

5.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根据《厦门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厦门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建设,落实“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市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重大支撑项目或事项(一)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1.生态文明提升项目:大力推进《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立法进程,编制《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厦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13-2015)》,实施《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工作考核范畴,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表彰奖励和公示制度,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深入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生态红线管控项目:划定生态红线,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制定陆域、海域生态红线管控措施,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划,逐步开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源保护、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类型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依法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敏感区或脆弱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区域。

3.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重点项目:启动实施天蓝地绿水清城美等一系列重大环保工程建设项目。

(1)蓝天工程。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清洁空气行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监测监控体系,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工程”、“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东部固废处理中心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工业企业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程”、“道路、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程”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程”项目。

(2)碧水工程。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饮用水水源评估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汀溪水库群综合整治工程”和“石兜—坂头水库扩容工程”,推进湖边水库、竹坝水库综合整治,加快枋洋水库、莲花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开展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探索海水科学利用。

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工程”、“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工程”、“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改革现有污水体制”、“排污口截污导流工程”、“污水管网泵站完善工程”、“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工程”、“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改造工程”、“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筼筜湖清淤截污改造提升工程”、“火炬园新丰水库综合整治”、“信息产业园埭辽水库综合整治”、“岛外十条溪流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景观提升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护工程”等项目。

(3)宁静工程。

认真解决市民噪声污染投诉,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实施“噪声污染整治工程”、“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程”、“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程”、“机动车禁鸣喇叭专项整治工程”等项目。

(4)洁净工程。

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洁家园”行动,达到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村居周围净的清洁效果,使全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立足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完善社区环卫设施和管理体系,配备清扫保洁队伍、垃圾收运处置队伍、垃圾收运设备和垃圾处置设施,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按照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要求,实施“污泥资源化利用工程”、“东部固废处理中心二期配套工程”、“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沥液处理站二期工程”、“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瑞科技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及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启动“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等项目。

(5)绿色工程。

开展各项“造绿”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形成合理的城市森林网格系统,构筑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开展绿荫行动,推进绿道建设,实施立体绿化,优化绿色景观,美化城市环境,深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市;倡导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交通,推广绿色建筑,引领绿色消费,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融合。

4.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1)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2)智慧环保建设项目;(3)环境监测技术大楼建设项目;(4)国家机动车试验室、油品试验室、机动车排污数据中心和监控平台建设项目;(5)大气超级监测站建设项目;(6)饮用水安全监测能力建设。

(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1.流域综合整治项目:(1)流域治理工程:①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②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生态补偿机制全国试点项目;③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④集美区拐仔溪、东李溪、田李溪、许溪李林闸至后溪镇河段河道治理工程;⑤同安区西源溪下游河道、乌涂溪中上游、茂林溪溪流、官浔溪中上游河道治理工程;⑥翔安区九溪流域内田溪及莲溪下游河段、东溪上游金柄支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2)河流截污治污工程:①海沧区过芸溪、集美区瑶山溪全线截污工程;②过芸溪中上游沿线全部村庄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点建设工程;③瑶山溪上游田塘绿道沿线村庄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下游市政管网截污集中处理工程;④东西溪两岸(同安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⑤埭头溪(泥山溪西浦水闸—西福路段)河道清淤工程;⑥埭头溪及城南排洪沟污水分期治理工程;⑦埭头溪、官浔溪沿线村庄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农村污水治理项目:(1)20多个村庄农村污水示范点建设工程;(2)各区村庄生活污水纳管建设及重要溪流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全市主要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城乡绿道建设项目:(1)本岛环岛路滨海绿道项目;(2)岛外环厦门湾滨海绿道项目;(3)岛外沿山绿道项目;(4)岛外沿过芸溪、后溪、东西溪和东坑湾-九溪等十大水系的城市绿道项目。

(三)蓝色海洋建设工程1.海域综合整治项目:(1)马銮湾综合整治工程;(2)五缘湾综合整治工程;(3)东坑湾综合整治工程;(4)海堤开口改造工程;(5)海域清淤整治工程。

2.滨海岸线保护项目:(1)《厦门滨海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实施项目;(2)厦门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项目;(3)沙滩修复工程;(4)红树林湿地重构工程;(5)海岸沿线文物古迹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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