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黄娜、李宗远、荆香梅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娜、李宗远、荆香梅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03【案件字号】(2019)鲁行终228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许琳曹林灿王云阁【审理法官】许琳曹林灿王云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娜、李宗远、荆香梅、乔凤歌、肖军、武凤金、洪艳、徐忠民、黄鹃;张新朋;任玉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当事人】黄娜、李宗远、荆香梅、乔凤歌、肖军、武凤金、洪艳、徐忠民、黄鹃张新朋任玉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张新朋任玉清【当事人-公司】黄娜、李宗远、荆香梅、乔凤歌、肖军、武凤金、洪艳、徐忠民、黄鹃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朱坤刚山东尚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朱坤刚山东尚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朱坤刚【代理律所】山东尚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黄娜、李宗远、荆香梅、乔凤歌、肖军、武凤金、洪艳、徐忠民、黄鹃【被告】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权责关键词】违法质证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需要符合的程序和实体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菏政办发〔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一)强化县区政府主体责任。
各县区政府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产生异常波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县区政府进行问责。
(二)健全房地产工作有关制度。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监测分析制度、警示督导制度、约谈问责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完成房地产调控目标。
二、科学调控市场供应(三)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及人口等因素,做好房地产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规模;科学编制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8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菏政办字[200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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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8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正文:----------------------------------------------------------------------------------------------------------------------------------------------------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8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菏政办字〔2009〕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报乡镇:2009年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采用各县区、各部门信息251条。
其中,县区信息108条,部门信息143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市政局采用信息为零。
附件:1.当前政务信息报送要点2.2009年8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二○○九年九月九日附件1:当前政务信息报送要点(一)经济运行方面。
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
投资、消费、出口等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对策建议。
工业和商品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
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
(二)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方面。
切实搞好三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完成“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建设和文化产业等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情况。
落实中央和省里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落实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机下乡以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的情况。
引导和促进城市汽车、住房等大宗商品消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便民消费,扩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消费,促进旅游消费,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
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特别是搞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启动农村住房消费的情况。
(三)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方面。
稳定增加农产品产量,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情况。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继续扶持奶业发展,稳定生猪生产的情况。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2022年)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菏政办字〔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2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充分吸取近年来省内外洪涝台风灾害的经验教训,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治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 防汛抗旱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06•【字号】菏政字〔2021〕13号•【施行日期】202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现将《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6日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基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20〕228号)要求,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行动目标到2022年,全市5G网络广泛覆盖,大数据中心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普及推广,充电桩和加氢站、特高压、高速铁路支撑有力,区域创新能力增强,新基建衍生形成新兴产业聚集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二、重点行动(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加快推动5G商用。
优化5G基站布局,到2022年建成5G基站5000个以上,实现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和重点区域的优质覆盖。
推动5G+智慧产业集聚发展, 培育产业聚集度高、智能化水平高的智慧产业集群,规划建设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场景应用于一体的5G产业聚集园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2.规范提升数据中心建设。
支持PUE值低于1 25、上架率高于65%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上架率达到60%以上的可申请扩建。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6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6号牡丹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已经2016年2月13日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各自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14日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按照“优化布局、提升功能,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服务民生、改善环境,量入为出、积极作为”的原则,以“市区城市规划完善、城市框架体系构建、微循环能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区棚户区改造”六项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市区的承载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努力建设产业发达、功能完善、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新菏泽。
二、项目总体投资计划2016年计划实施市区城市规划完善、城市框架体系构建、微循环能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区棚户区改造等6大类、136个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117.71亿元(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投资24.76亿元,其中2016年计划总投资45.23亿元,财政投资14.62亿元。
市级层面计划实施工程项目47个,总投资91.86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28.64亿元,其中财政计划投资11.30亿元(含西安路南延工程牡丹区政府投资1.78亿元,不含对牡丹区东方红西街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补贴2000万元,实际市财政投资9.72亿元)。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12•【字号】菏政字〔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16〕30号牡丹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2日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为改善棚户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菏泽市政府决定对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片区、大学城片区、牡丹杨庄片区、西安路北片区、白庄片区、牡丹东张集片区、太原路片区、皇镇王庄片区、王梨庄片区9个片区进行棚户区改建,实施房屋征收。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动员,合理分工,确保圆满完成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努力为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涉及的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征收目的棚户区改造。
四、房屋征收范围(一)万福河片区:何楼办事处郭湾社区、卞庙社区、月光社区,马岭岗镇卢湾社区。
(二)牡丹杨庄片区:老菏鄄公路以东、国华大道以南、日东高速以北、临商路以西(京九铁路以西,包括刘海村)。
(三)大学城片区:句阳路以东、北外环以南、牡丹路以西、长城路以北。
菏泽城区规划(含图)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09年09月28日来源:网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突破菏泽”战略,并结合撤地设市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区域空间资源,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2003年7月份以来,我市委托同济大学陈秉钊教授主持编制了《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2004年2月和10月先后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纲要论证和专家评审,并通过《菏泽日报》、菏泽市城市规划展、市规划局规划网页、规划公示栏等形式进行了批前公示。
2004年12月17日,菏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
2005年4月29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05]119号文件,对《规划》进行了批复。
按照批复意见,2005年底,市规划局会同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组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备案。
为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将规划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规划行业推行“阳光规划”的意见》(鲁建发 [2002]12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的通知》(菏政发 [2003]26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规划》再一次进行公示,请认真遵守并进行监督。
菏泽市规划局二〇〇六年三月第一章城市现状概况菏泽古称曹州,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下辖定陶、曹县、成武、单县、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八县和牡丹区、开发区,总面积为12228平方公里。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期限一、发展目标把菏泽建设成为以能源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农业基础稳固、工业结构合理、商贸旅游繁荣、生活环境宜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大基地”,即山东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优质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商贸流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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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菏泽市城北片区开发建设工作
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强对菏泽市城北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片区开发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菏泽市城北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花园路农行三楼。
指挥长:丁志刚市人大副主任
副指挥长:张福龙牡丹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乃光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马雪瑜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朝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车建民市城乡建设局总工
孙民居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孟凡荣牡丹区委副书记
杨明欣牡丹区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
李鹏程牡丹区牡丹办事处主任
张强牡丹区北城办事处主任
常亮牡丹区万福办事处主任
晋卫兵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马雪瑜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主任:车建民市城乡建设局总工
姚明新牡丹区政协副主席、卫生局长人员:汪海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拆迁办主任付德明市国土资源局收土科科长
张洪涛市规划局信息中心主任
李帅情市城乡建设局城建科主任科员
胡成新市城乡建设局城建科副主任科员
吕俊波市人大城环工委工作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