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急救中心
申请120急救中心

申请120急救中心标题:申请120急救中心引言概述:120急救中心是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专门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服务。
申请120急救中心的过程需要一定的了解和准备。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申请120急救中心,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申请时间以及申请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1.1 年龄要求:申请120急救中心需要满足法定成年年龄,通常为18岁及以上。
1.2 医学背景:申请者应具备相关医学背景,如医学学位或相关专业证书。
1.3 心理素质:申请者需要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
二、申请流程:2.1 咨询了解:在申请之前,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渠道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等。
2.2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120急救中心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医学背景等。
2.3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120急救中心,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
三、申请材料:3.1 个人身份证明:申请者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2 医学背景证明: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背景证明文件,如医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等。
3.3 推荐信:申请者可以提供相关医疗机构或专业人士的推荐信,以证明其医疗专业能力和素质。
四、申请时间:4.1 申请时间窗口:通常,120急救中心会设定申请时间窗口,申请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4.2 审核时间:申请提交后,120急救中心会进行相应的审核,审核时间根据申请人数和情况而定,一般需要几周到几个月不等。
4.3 通知结果: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者,申请者需要耐心等待通知。
五、申请注意事项:5.1 准备充分:在申请之前,申请者应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2 注意申请时间:了解120急救中心的申请时间窗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5.3 遵守规定:在申请过程中,申请者需要遵守120急救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禁止提供虚假信息等。
医院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XX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标准一、胸痛中心的建设(一)基本条件1.设置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
2.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设置重症监护室(ICU)。
4.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溶栓治疗、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张力性气胸紧急持续性引流及外科手术治疗的相关条件。
5.具备开展急性主动脉夹层的急诊介入治疗和外科手术的相关条件,或与具备条件的医院建立转诊机制。
6.具备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二)组织管理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日常管理。
2.建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协调机制。
3.与所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4.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
(三)建设要求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2.建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
3.急诊科设置胸痛诊室,建立急性胸痛优先就诊机制。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施“先救治、后付费”。
4.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
5.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送达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6.建立针对本院、院前急救中心(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关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一)120救护车接到120调度指令后5分钟内出车,院前急救医师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初步救治。
(二)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规范搬运患者,注意密切监护急危重病人,途中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三)危重病人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将患者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物等抢救准备和院前院内交接。
二、院前、院内有效衔接(一)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做好急救病人病情通报,保障“120中心-急救中心/救护车-医院”三方通话畅通。
(二)病人转送与安置:院内接诊护士或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到院内时,必要时会诊医师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联系并通过120急救中心转运患者;急诊科在初步了解患者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急诊科在接收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三)保证院内通道通畅: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送。
流程为:救护车-急诊科/室-抢救室-(ICU/CCU/导管室/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三、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急救病人交接: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一)院前工作要求:确定生命体征—进行必要处理—作出“拟诊”—做好到院内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迅速地将病人转至院内(推)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病人和病情交接。
(二)院内工作要求: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四、院前院内急救关键环节重点要求(一)急诊科设有24小时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是城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的科学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提升应急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保障、维护公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急救中心(站)是指由通信、医疗急救和转运等要素构成,对伤病员提供医疗急救和转运、护送服务的公益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将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城市发展规划,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急救中心(站)的工作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急救中心(站)的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对全国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实施宏观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急救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行业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七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一个城市只能设置一个政府1主办的急救中心(站),“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
第八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机构设置分为急救中心、急救站二级。
(一)地市级及以上城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二)县及县级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依托在医疗机构内,并承担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的急救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逐步组建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四)县及县级市和边远地区,可参照本《办法》,经本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依托在当地医疗力量最强的医疗机构内,并承担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一、概述院前急救是指在医疗机构之外,对突发疾病、伤害或其他危急情况下的患者进行的紧急医疗救治。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院前急救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伤亡和残疾,提高救治成功率。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急救站、救护车及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
二、组织架构1.院前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指挥、监督和管理院前急救工作,确保院前急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组织急救医疗队伍,开展院前急救工作,提供急救医疗服务。
3.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救护人员,负责快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急救和转送患者。
4.医务人员:具备急救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实施现场急救和转送过程中的医疗救治。
三、预警机制1.监测与预警:通过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可能引发院前急救需求的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
2.信息报告: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救护车。
3.预警级别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响应1.现场评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和现场环境,确定急救措施和转送方案。
2.现场急救:根据患者病情和现场条件,采取止血、心肺复苏、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稳定患者病情。
3.转送患者:根据患者病情和医院资源,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转送,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信息沟通:在急救过程中,及时与医疗机构、家属等相关方沟通,通报患者病情和救治情况。
五、应急终止1.现场救治结束:当患者病情稳定或救治任务完成后,终止现场救治。
2.转送完成:患者安全到达医疗机构后,终止转送任务。
3.信息归档:将急救过程的相关信息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六、培训与演练1.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120急救中心急救收费标准

120急救中心急救收费标准急救中心急救收费标准一、收费标准概述急救中心是一个专业的医疗机构,为了提供高质量的急救服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120急救中心的急救收费标准,包括基本急救费用、附加费用、特殊治疗费用等。
二、基本急救费用1. 门急诊挂号费:每次就诊需支付门急诊挂号费,金额为XX元。
该费用包括了急救中心的基本设施维护费用。
2. 急救基本费用:包括急救人员的工资、急救车辆的维护、急救设备的使用等费用。
根据急救情况的不同,费用标准如下:- 一般急救费用:XX元/次。
- 严重急救费用:XX元/次。
- 危重急救费用:XX元/次。
三、附加费用1. 急救药品费用:根据急救中心提供的药品种类和用量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1。
2. 检查费用:根据急救中心提供的各类检查项目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2。
3. 输液费用:根据急救中心提供的输液种类和用量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3。
4. 手术费用:如患者需要进行急救手术,将根据手术难度和手术时间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4。
四、特殊治疗费用1. 心肺复苏费用:根据急救中心提供的心肺复苏服务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5。
2. 骨折固定费用:如患者需要进行骨折固定,将根据固定部位和固定时间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6。
3. 其他特殊治疗费用: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治疗项目计算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7。
五、费用支付方式1. 现金支付:患者可选择现金支付方式,直接在急救中心支付费用。
2. 医保报销:患者如具备医保资格,可凭医保卡在急救中心报销费用。
具体报销比例请参考当地医保政策。
3. 第三方支付:急救中心也支持第三方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六、费用减免和优惠政策1. 对于低收入人群、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急救中心将提供相应的费用减免和优惠政策。
减免和优惠的具体标准请咨询急救中心工作人员。
2. 对于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的急救患者,急救中心将优先进行救治,费用可以在后续支付。
急救药品的配备标准

急救药品的配备标准一、引言急救药品的配备标准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急救药物,救治病患,减少伤亡和并发症的发生。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急救药品配备标准,以指导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药品采购和配备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急救车辆和其他紧急救援单位。
三、配备原则1. 根据急救药品的种类、作用、使用频率和疗效等因素,合理确定药品配备的种类和数量。
2. 配备的急救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
3. 药品的配备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4. 药品的配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四、急救药品的分类和配备标准1. 呼吸系统急救药品(1)氧气:配备氧气瓶、氧气面罩、氧气管等。
(2)支气管扩张剂:如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等。
(3)抗过敏药物:如氯雷他定、地塞米松等。
2. 循环系统急救药品(1)心脏复苏药物:如肾上腺素、乌拉地尔等。
(2)抗心绞痛药物:如硝酸甘油、阿司匹林等。
(3)抗凝血药物:如肝素、低分子肝素等。
3. 中枢神经系统急救药品(1)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丙戊酸钠等。
(2)镇静催眠药物:如地西泮、氯硝西泮等。
(3)止痛药物:如吗啡、哌替啶等。
4. 消化系统急救药品(1)抗呕吐药物:如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等。
(2)解痉药物:如山莨菪碱、丙胺太林等。
(3)抗溃疡药物:如奥美拉唑、枸橼酸铋钾等。
5. 其他急救药品(1)抗感染药物:如头孢菌素、氟康唑等。
(2)止血药物:如止血带、凝血酶等。
(3)抗休克药物:如多巴酚丁胺、去甲肾上腺素等。
五、急救药品的配备管理1. 药品的配备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的配备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和报告。
3. 药品的配备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新过期药品。
120急救中心急救收费标准

120急救中心急救收费标准急救中心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立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各种急救服务。
在急救过程中,医护人员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所需的医疗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
以下是120急救中心急救收费标准的详细内容:一、急救收费范围及标准1. 急救车费用:急救车费用根据距离和服务内容来计算。
通常情况下,急救车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医疗设备费、医护人员工资等。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市区内急救车费用:每公里X元;- 市区外急救车费用:每公里X元。
2. 急救医疗费用:急救医疗费用是指在急救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设备使用费、护理费、药品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急救医疗费用:X元/次。
3. 急救药品费用:急救药品费用是指在急救过程中所使用的药品费用。
急救药品费用根据实际使用的药品种类和数量来计算。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急救药品费用:根据实际使用的药品种类和数量计算。
二、急救收费支付方式1. 现金支付: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可以选择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急救费用的结算。
在急救过程中,医护人员会提供发票和收据。
2. 医保支付:符合医保政策的患者可以通过医保支付的方式进行急救费用的结算。
具体结算方式和报销比例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3. 第三方支付:部份急救中心支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费用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具体支持的支付方式请咨询急救中心工作人员。
三、急救费用减免和报销1. 急救费用减免:对于特殊难点群体,急救中心可以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进行费用减免。
具体减免标准和申请流程请咨询急救中心工作人员。
2. 急救费用报销:符合报销条件的患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或者其他相关保险进行急救费用的报销。
具体报销方式和流程请咨询相关保险公司或者医保部门。
四、急救费用收据和发票1. 急救费用收据:在急救过程中,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可以向急救中心索取急救费用收据。
收据上会详细列明急救费用的项目和金额。
2. 急救费用发票:急救中心会提供急救费用发票,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可以根据需要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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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医疗急救中心: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订下发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一、预检分诊各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如发现有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应转至发热门诊诊治;未设置发热门(急)诊的医疗机构,应做好病人的登记工作,告知病人及时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急)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并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医务人员。
二、诊断程序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于24小时内组织区县专家组进行会诊,区县疾控机构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应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医疗机构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并尽快运送至区县疾控机构开展实验室病原检测。
区县专家组会诊后仍不能明确排除的,应立即报告我委,我委接到报告后,于24小时内组织临床专家组会诊。
三、定点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由定点医院负责收治,确诊病例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医疗急救中心转运至定点医院。
危重病例就地治疗,由我委组织市级专家组会诊指导救治工作。
指定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收治成人病例的定点医院;指定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为收治儿童病例的定点医院。
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定点医院,组建市级专家医疗队对口支援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要做好救治准备工作,充实、完善院内专家组,制定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方案,做好收治床位、人员和医疗器械设备的储备和准备等工作。
确诊病例的病情变化和转归及时报我委医政处。
四、防护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避免院内感染和疫情扩散。
医疗急救中心应认真做好救护车及急救设施等消毒隔离工作,负责转运工作的医护人员须做好防护。
五、业务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诊疗水平、重症救治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2.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3.市级专家组名单4.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处置流程图附件1: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自2013年2月以来,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先后发生不明原因重症肺炎病例,其中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3例,2例死亡。
3例均为散发病例,目前尚未发现3例病例间有流行病学关联。
一、病原学禽流感病毒属正粘病毒科甲型流感病毒属。
禽甲型流感病毒颗粒呈多形性,其中球形直径80~120nm,有囊膜。
基因组为分节段单股负链RNA。
依据其外膜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蛋白抗原性不同,目前可分为16个H亚型(H1~H16)和9个N亚型(N1~N9)。
禽甲型流感病毒除感染禽外,还可感染人、猪、马、水貂和海洋哺乳动物。
可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为H5N1、H9N2、H7N7、H7N2、H7N3,此次报道的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
该病毒为新型重配病毒,其内部基因来自于H9N2禽流感病毒。
禽流感病毒普遍对热敏感,对低温抵抗力较强,65℃加热30分钟或煮沸(100℃)2分钟以上可灭活。
病毒在较低温度粪便中可存活1周,在4℃水中可存活1个月,对酸性环境有一定抵抗力,在pH4.0的条件下也具有一定的存活能力。
在有甘油存在的情况下可保持活力1年以上。
二、流行病学(一)传染源。
目前尚不明确,根据以往经验及本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推测可能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
(二)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禽类分泌物或排泄物等被感染,直接接触病毒也可被感染。
现尚无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确切证据。
(三)易感人群。
目前尚无确切证据显示人类对H7N9禽流感病毒易感。
现有确诊病例均为成人。
(四)高危人群。
现阶段主要是从事禽类养殖、销售、宰杀、加工业者,以及在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禽类者。
三、临床表现根据流感的潜伏期及现有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病例的调查结果,潜伏期一般为7天以内。
(一)一般表现。
患者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少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
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表现为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出现呼吸困难,可伴有咯血痰;可快速进展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纵隔气肿、脓毒症、休克、意识障碍及急性肾损伤等。
(二)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
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
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减少,并有血小板降低。
2.血生化检查。
多有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C反应蛋白升高,肌红蛋白可升高。
3.病原学检测。
(1)核酸检测。
对患者呼吸道标本(如鼻咽分泌物、口腔含漱液、气管吸出物或呼吸道上皮细胞)采用real timePCR(或RT-PCR)检测到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
(2)病毒分离。
从患者呼吸道标本中分离H7N9禽流感病毒。
(三)胸部影像学检查。
发生肺炎的患者肺内出现片状影像。
重症患者病变进展迅速,呈双肺多发磨玻璃影及肺实变影像,可合并少量胸腔积液。
发生ARDS时,病变分布广泛。
(四)预后。
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预后差。
影响预后的因素可能包括患者年龄、基础疾病、合并症等。
四、诊断与鉴别诊断(一)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作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
在流行病学史不详的情况下,根据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特别是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以诊断。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1周内与禽类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接触史。
2.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符合上述临床症状及血常规、生化及胸部影像学特征,甲型流感病毒通用引物阳性并排除了季节性流感,可以有流行病学接触史。
(2)确诊病例:符合疑似病例诊断标准,并且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重症病例:肺炎合并呼吸功能衰竭或其他器官功能衰竭者为重症病例。
(二)鉴别诊断。
应注意与人感染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季节性流感(含甲型H1N1流感)、细菌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腺病毒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等疾病进行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主要依靠病原学检查。
五、治疗(一)对临床诊断和确诊患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二)对症治疗。
可吸氧、应用解热药、止咳祛痰药等。
(三)抗病毒治疗。
应尽早应用抗流感病毒药物。
1.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可选用奥司他韦(Oseltamivir)或扎那米韦(Zanamivir),临床应用表明对禽流感病毒H5N1和H1N1感染等有效,推测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应有效。
奥司他韦成人剂量75mg每日两次,重症者剂量可加倍,疗程5-7天。
扎那米韦成人剂量10mg,每日两次吸入。
2.离子通道M2阻滞剂:目前实验室资料提示金刚烷胺(Amantadine)和金刚乙胺(Rimantadine)耐药,不建议单独使用。
(四)中医药治疗。
1.疫毒犯肺,肺失宣降症状:发热,咳嗽,少痰,头痛,肌肉关节疼痛。
治法:清热宣肺参考处方:桑叶金银花连翘炒杏仁生石膏知母芦根青蒿黄芩生甘草水煎服,每日1—2剂,每4—6小时口服一次。
加减:咳嗽甚者加枇杷叶、浙贝母。
中成药:可选择疏风解毒胶囊、连花清瘟胶囊、清开灵注射液。
2.疫毒壅肺,内闭外脱症状:高热,咳嗽,痰少难咯,憋气,喘促,咯血,四末不温,冷汗淋漓,躁扰不安,甚则神昏谵语。
治法:清肺解毒,扶正固脱参考处方:炙麻黄炒杏仁生石膏知母鱼腥草黄芩炒栀子虎杖山萸肉太子参水煎服,每日1—2剂,每4—6小时口服或鼻饲一次。
加减:高热、神志恍惚、甚至神昏谵语者,上方送服安宫牛黄丸;肢冷、汗出淋漓者加人参、炮附子、煅龙骨、煅牡蛎;咯血者加赤芍、仙鹤草、侧柏叶;口唇紫绀者加三七、益母草、黄芪、当归尾。
中成药:可选择参麦注射液、生脉注射液。
(五)加强支持治疗和预防并发症。
注意休息、多饮水、增加营养,给易于消化的饮食。
密切观察,监测并预防并发症。
抗菌药物应在明确继发细菌感染时或有充分证据提示继发细菌感染时使用。
(六)重症患者的治疗。
重症患者应入院治疗,对出现呼吸功能障碍者给予吸氧及其他相应呼吸支持,发生其它并发症的患者应积极采取相应治疗。
1.呼吸功能支持:(1)机械通气:重症患者病情进展迅速,可较快发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在需要机械通气的重症病例,可参照ARDS机械通气的原则进行。
①无创正压通气:出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患者,早期可尝试使用无创通气。
但重症病例无创通气疗效欠佳,需及早考虑实施有创通气。
②有创正压通气:鉴于部分患者较易发生气压伤,应当采用ARDS保护性通气策略。
(2)体外膜氧合(ECMO):传统机械通气无法维持满意氧合和(或)通气时,有条件时,推荐使用ECMO。
(3)其他:传统机械通气无法维持满意氧合时,可以考虑俯卧位通气或高频振荡通气(HFOV)。
2.其他治疗:在呼吸功能支持治疗的同时,应当重视其他器官功能状态的监测及治疗;预防并及时治疗各种并发症尤其是医院获得性感染。
六、其它严格规范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传播途径采取防控措施。
具体措施依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
附件2: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