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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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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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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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民工的权益和保障措施。
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法 律地位。
加强执法力度,对侵犯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
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宣传教育,提高农民 工的权益保护意识和 能力。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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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内涵
包括平等就业机会、平等工资待遇、平等劳动保障、平等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 利。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意义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3篇)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就业平等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平等权利,旨在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就业平等权的概念、法律依据、具体规定、实施与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就业平等权的概念就业平等权是指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平等的工作条件和平等的发展机会的权利。

三、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对就业平等权的基本规定。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 雇佣与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雇佣与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就业平等权进行了规定。

四、就业平等权的规定1. 招聘与录用(1)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歧视性条件。

(2)用人单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一视同仁。

(3)用人单位应当对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照顾。

2. 工作条件(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

(3)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3. 工资福利(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岗位、技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

论我国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保护引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则分别规定了对女性、残疾人平等就业的保障。

这些规定都是平等就业权的宪法和法律依据。

一、平等权的基本原理平等权之于人权,是基石;而就业之于民生,亦是基石。

那么就业平等权便成为公民兼具政治性与社会性的重要权利之一。

但是我国对就业平等权的保护不仅受就业歧视这一尚未有明晰规制的现象的困扰,还受到宪法司法救济不健全的制度阻碍。

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一般来说主要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保障人权和公民的权利;二是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

而规范国家权力的根本目的还是落脚于保障公民的权利。

由此可见,对公民权利给予充分的宪法保障是十分基本和必要的。

(引:南京师范大学·李燕《论我国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一)平等权的具体含义就宪法所规定的“平等权”而言。

平等权并不只是指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严格地说,它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权利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二是义务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是法律适用平等,即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公民,在保护或惩罚上一视同仁,不可因人而异;四是法律界限平等,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四部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的统一构成了法律上的平等权。

其次,平等权表达的是一种原则和信念。

它否定那种强调有差别的个人,且把社会等级的存在视为社会正义的基础,依据各个人的身份或社会地位有差别地分配权利义务,对多数人的自由严加限制而对少数人的自由加以特殊保护的社会现象和制度。

与公民的其他权利相比较,平等权的特殊性在于,它所强调的一视同仁对待的原则渗透在个体、群体彼此之间,或公民与他人相联系的各种法律权利的享有中。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探究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探究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探究[摘要] 平等就业权关系着个人的发展和家庭的生计,对劳动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现实中,由于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传统观念中的偏见、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用工自主权与平等就业权的界定模糊等导致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屡遭侵犯。

为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实现,应借鉴外国的成功做法,完善我国立法;加强行政监管,加大对就业歧视的打击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强化用人单位的责任;拓宽救济途径,完善救济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保护意识。

[关键词]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就业歧视近年来,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事件层出不穷。

有大学毕业生因为不是211工程、985工程大学毕业无法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输在了起跑线,有女性因为大龄未婚未育被拒之门外,甚至还有人因为星座、属相与老板不合而遭遇闭门羹。

此外,年龄歧视、身高歧视、长相歧视、籍贯歧视、酒量歧视等等屡见不鲜,成为劳动者就业的拦路虎。

我国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护存在着立法不完善、行政监管不力、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救济制度不健全等的问题,面对侵犯平等就业权的行为,劳动者或是因缺少法律依据而无法起诉,或是投诉无门。

然而,就业歧视阻碍了劳动者的就业,危害了就业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因此,正确认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保护存在的问题,透彻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成为当下紧迫的任务。

一、平等就业权的含义及价值(一)平等就业权的含义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就业应受到平等对待,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待遇,不能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的差异而遭到区别对待。

平等就业权的相反面为就业歧视,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采取差别对待、排挤、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背平等就业权的方法,侵犯劳动者就业权利的行为。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宪法平等权在劳动就业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

[1]平等就业权强调反对就业歧视,但并不否定对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制度。

平等就业权法律制度

平等就业权法律制度

02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范
国际法规范
《世界人权宣言》
强调人人有权享有平等就业机会,不受任何歧视。
《联合国宪章》
呼吁各国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
《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或国籍的歧视,保障平等就业机会。
国内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01
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平等就业权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性别、年龄等歧视条件,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对这些因素的考虑,从而影响了平等就业权的实现。
挑战二
缺乏法律救济。尽管有一些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平等就业权,但在实际执行中 却存在诸多困难,如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导致受到歧视的应聘者难以 获得法律救济。
在中国,平等就业权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平等就业权的意义
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社会公正和 平等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助于 消除社会歧视和不平等现象。
平等就业权有利于促进社会和 谐与稳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和幸福感。
平等就业权有利于促进经济发 展,提高劳动力的供给质量和 效率。
盖面不全等问题。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01
02
03
加强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平等就业权的法 律制度,为实践提供更加 科学的理论指导。
完善实践措施
根据实践需求,不断完善 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措施, 提高实践效果。
更新法律法规
及时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变 化,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规 ,以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 权。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公开透明

大学毕业生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

大学毕业生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

大学毕业生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刘海志(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河南南阳473009)摘 要: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针对大学生的就业歧视也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为性别歧视、体貌歧视、健康歧视、户籍歧视等方面,由此严重损害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平等权。

在分析大学生就业歧视现象的基础上,探究我国法律在对大学生就业平等权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并就大学生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平等权;法律Legal Protection of Equal Employment Rights of University GraduatesLiu Haizhi(Social Science Department,Henan Polytechnic Institute,Nanyang Henan473009)Abstract:At present the employment of college graduates encounters a grim situation,and the e 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against university students has also become more and more severe,especially from gender discrim-i nation,physical appearance discrimination,health discrimination,and such discriminations in areas as house-hold registration,which have seriously damaged equal employment rights of university graduates.This paper, based on the Graduate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explores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 equality in employment in our country,and proposes suggestions to protect university students equality in employment. Key words:graduates;equal employment rights;la w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难题,而针对就业的歧视更是五花八门,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_就业促进法_中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_就业促进法_中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收稿日期:2007-09-22作者简介:李静(1965-),女,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就业促进法》中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条款的缺陷与完善李静(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天津300134) 摘 要:狭义的平等就业权是指公民不受歧视地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

平等就业权从本质上说属于私权利,因而应该具有权利救济程序。

《就业促进法》实现了平等就业权由虚置的宪法权利向具体权利的转变。

但《劳动法》以及现行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制度与该原则不匹配,形成对该救济权的限制。

因此应该通过扩大劳动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同时改革我国传统诉权理论,确立利益主义诉权原则,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以实现对平等就业权的司法救济。

关键词:《就业促进法》;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诉权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8)02-0071-05Abstract :In narrow sense ,fair employment right is means the right which the people obtain employment chance equally.In nature ,the fair employment right is a private right ,so there should be a juridical almsgiving procedure to it.‘Employment Promotion Act ’changes the fair employment right as thin constitution right to a concrete right.The article 62of ‘Employment Promotion Act ’provides the juridical almsgiving to fair employment right as a prin 2ciple.But our “Labor Law ”,“Administration Litigation Law ”and ”Civil Litigation Law ”are not matching whit this principle.If we want to realize the juridical almsgiving to fair employment right ,we should extend the apply range of “Labor Law ”and Administration Litigation Law ,reform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the indictment right ,confirm the principle of the indictment right based on the benefit -ism ,and establish public benefit litigation system.K ey Words :“Employment Promotion Act ”;Fair Employment Right ;J uridical Almsgiving ;Indictment Right一、平等就业权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依据 平等就业权概念有广狭之分,广义平等就业权包括获得工作机会的平等权以及工作待遇平等、安全平等。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提高农民工素质,增强维权意识
加强教育培训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 益。
增强维权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 护自己的权益。
转变社会观念,消除歧视现象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仍存在诸多问题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农民工在就业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如就业歧视、工资拖欠、 劳动保障不足等。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问题成因复杂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问题的成因复杂,包括制度、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
研究展望
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全面、
有效的权益保护。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 状与思考
汇报人: 2023-12-21
目录
•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概述 •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 • 影响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因素 • 保障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对策
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概述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定义
01
02
03
平等就业机会
农民工应享有与其他劳动 者同等的就业机会,不受 歧视和排斥。
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对女性农民工 的性别歧视,认为她们在某些岗 位上不如男性。
农民工就业的待遇不公
工资待遇不公
工作条件不公
农民工往往从事低技能、高强度的工 作,但获得的工资待遇却相对较低。
一些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 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
福利待遇不公
许多农民工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 同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医保等。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 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 制度性缺陷,如政策执行不到位、法 律责任不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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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业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对于这些最 基本的问题,《就业促进法》可谓语焉不详"当前劳 动问题所反映的焦点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短缺,立 法对平等就业权概念与内涵的模糊规定,使求职者 不清楚自己究竟享有哪些权利"。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就 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 歧视"。该规定问题也不少,集中表现为:没有规定 就业歧视的定义和判断规则"从法理上讲,该规定只 是列举了就业歧视的法定情形,而没有对就业歧视 的概念和判断规则予以界定"。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成员: 讲解:
一、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
• 国际规定 • 国内规定
平等就业权之国内规定
A 宪法 B 劳动法 C 就业促进法 D 其他规定
宪法
•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 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
谢谢大家!!
➢ 平等就业权规定仍然停留在宣示的层面,无健全 的实质内容。比如,《宪法》仅仅原则性规定了 男女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未对平等就业权做 出规定"虽然《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 等就业权,但没有具体规定平等就业权的内容等 实质问题"《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一款规 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 利"表面上看,本条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 "但如果仔细推敲,我们就会发现本条规定的平等 就业权实际上过于笼统,无法反映平等就业权的 基本内涵"比如:什么是平等就业权?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 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 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 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 平等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的法律关系仍然不清楚, 导致用工自主权成为侵害平等就业权的一个关键 因素。比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如果 把第三条规定的平等就业权和禁止就业歧视与第 八条规定的用人自主权相对照,我们不难发现:尽 管立法同时主张依法保障平等就业权并维护用工 自主权,但关键问题是:怎样认定用工自主权侵害 了平等就业权及用人单位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 视?怎样划分平等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之间的界 限?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劳动法
•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 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实行同工同酬。
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 视, 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 歧视。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 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 的内容。
定的义务。 •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 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的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 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 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司从 事义务劳动。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 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二、平等就业权国内法之缺陷
➢ 平等就业权规定政策性过强而法制化过弱。典 型例子为:《就业促进法》虽然在其第三章从形 式上规定了“公平就业”,并规定了政府促进就 业与保障平等就业权的职责,但其第八章法律责 任中却没有相应的政府责任与之对接"有职责而 无法律责任,是立法最忌讳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 政府促进就业与保障平等就业权的职责在立法中 政策性过强而法制化过弱"同时,政府促进就业与 保障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责任未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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