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四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文件概述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旨在加强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组织、保存与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相关人员。
三、主要内容1. 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定义和分类a.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规范标准、施工方案、试验验证报告等。
b. 技术资料按文件的形式进行分类,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图纸等。
2. 技术资料的组织与收集a. 项目部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设立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组织和收集。
b. 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过程进行,确保及时收集到相关资料。
3. 技术资料的保存a. 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并按照文件分类进行整理和编号。
b. 电子文档应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备份和存储。
c. 图纸应按照文件分类进行整理,并存放在专门的图纸室中。
4. 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归还a. 借阅技术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b. 归还的技术资料经检查无误后,方可将借阅记录进行更新。
5. 技术资料的更新和维护a. 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确保最新的技术资料被正确使用。
b. 对损坏或过期的技术资料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6. 技术资料的保密a. 技术资料应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保护,严禁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b. 项目部应加强对技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遭到恶意破坏或盗窃。
四、监督与责任1. 项目部负责人对技术资料的管理负最终责任。
2.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
3. 监理单位应对技术资料的保存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其他事项1. 对于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变更,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补充和更新。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须经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执行,确保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2.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制度随着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成为了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管理制度,是现代建设项目管理的必要手段。
下面就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施工技术管理的意义施工技术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方法的管理。
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降低构建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2.施工技术的管理流程施工技术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技术编制、技术审核、施工方案审定、实施与监控。
这些流程的管理,需要有有效的工作人员进行负责,并且需要与现场施工实际相结合。
3.施工技术管理的具体措施具体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包括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专业化的施工技术规范及制度,通过技术措施控制整个施工过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材料的标准化、稳定性和质量,对工期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监督,以及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的意义质量管理是在工程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通过科学的、系统的管理和技术保证,控制和提高工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提高项目利润和信誉度。
2.质量管理的流程质量管理的流程包括:规划、设计、验收、检测、改进、培训和评估等环节。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中的各种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和处理。
3.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具体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和标准操作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管理,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制定质量控制计划、验收标准和检测要求,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档案,对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并通过质量管理的数据分析,不断优化和改进质量管理机制。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1.资料管理的意义资料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资料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确保项目资料得到有效、准确、安全的保存和传递,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2023年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对于质量控制、项目进度和安全保障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汇总、保存和传递等相关事项,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2. 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2.1 规范性原则:遵循国家和地方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操作规程和资料管理要求。
2.2 综合性原则:将各类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保密性原则:重要的技术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利益。
2.4 时效性原则:具有时效性的技术资料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
2.5 便捷性原则:技术资料的查询和获取应方便快捷,确保各类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所需资料。
3. 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3.1 资料整理和汇总: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各类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施工记录等,并按照文件编号、日期等方式进行分类和归档。
3.2 资料审核和审批:经过整理和汇总的技术资料应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其合格性和可靠性。
3.3 资料保存和传递:审核和审批通过的技术资料应按照要求进行保存,并可以通过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进行传递和应用。
3.4 资料销毁和更新:技术资料的保存周期一般为五年,到期后应进行销毁或更新,避免过期资料的混淆和使用。
4. 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4.1 项目经理应对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保管负有直接责任,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督导。
4.2 资料管理员是专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资料的查找、审查、备份和销毁等事项。
4.3 其他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完成技术资料的整理、传递和应用等工作,并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5. 资料管理的技术手段5.1 电子化管理:可以通过电子设备和软件进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传递,实现信息的便捷管理和共享。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于施工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工程资料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的把控,还涉及到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的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标与原则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
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以项目需求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风险防控为核心。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通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会议纪要等。
每类资料都应有明确的归档标准和流程,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三、责任分配与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制度执行的关键。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各自领域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交。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资料收发、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的收集与提交施工现场应实时收集各类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对于重要资料,如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并做好记录。
五、资料的审核与更新所有提交的工程资料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应及时更新到项目资料库中。
对于过时或作废的资料,应按照程序进行标记或销毁。
六、资料的安全与保密考虑到工程资料的重要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料的安全。
这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方面。
同时,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
七、制度的监督与改进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制度本身也应不断优化升级。
总结:。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施工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的技术文件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项目部负责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1)施工技术文件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记录、施工验收记录、施工变更记录等。
(2)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公司内部规定。
2. 施工技术文件的收集(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
(2)项目部应确保施工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或丢失。
3. 施工技术文件的整理(1)项目部应按照施工技术文件目录,对收集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类整理。
(2)整理后的施工技术文件应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阶段、专业类别等进行归档。
4. 施工技术文件的保管(1)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
(2)施工技术文件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文件安全。
5. 施工技术文件的移交(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及时将施工技术文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2)移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五、监督检查1. 公司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具体要求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施工技术文件应涵盖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技术内容,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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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发承建的建筑工程,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资料、各种图表、表格、图纸、音像资料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对工程开始组织施工到工程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文件、工程管理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工程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申报创优工程需要的音像等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编制、报送和移交归档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2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第四条:定义4.1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项目部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和创优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检查竣工资料,并按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项目部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按形成规律收集,按要求分类组卷。
2、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分类组卷。
3、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
项目部向甲方、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检查验证手续必须签字完备。
4.1.2 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按下列要求进行:1、由项目部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
由项目安装部兼管的分包项目,监管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提出具体的要求。
项目竣工时土建统一负责,项目协助汇总,并向建设单位、公司档案室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2、项目部成员调动工作岗位时,应将自己保管的所有技术档案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相关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档案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上述交接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并对交接工作的质量负责。
4.1.3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声像资料管理1、施工中的声像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录音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均属声像档案的管理范围。
2、公司对声像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公司声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声像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项目经理部对音像资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归档。
4.1.4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作为竣工移交的各类资料必须由负责人审核。
4.1.5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整理的套数:公司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编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二套(建设单位自存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一套),报送公司档案室保存一套。
4.2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安装工程内部控制管理资料、按规定其他应交资料。
4.2.1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及分类包括:A类――工程管理资料B类――工程技术资料D类――工程施工记录E类――工程试验检验记录F类――工程质量保证资料G类――工程验收资料及竣工图4.2.2安装工程内部控制管理资料主要内容及分类包括:AZ1--施工管理资料(各项管理制度、办法、责任制等,送报按A 类要求执行)AZ2--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作业方案、各种预案等,送报按B类)AZ3--安全管理资料AZ4--成本管理资料AZ5--材料管理资料AZ6--人事管理资料4.2.3项目资料管理措施和方法A、B、D、E、F、G类资料属于竣工资料,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所有资料要求有详细的项目施工资料总目录及卷内目录,对资料设立文件清单4.2.4 开、竣工报告1、开工报告:是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开工报告,公司报告单位工程已正式开工的一份备案用的报表。
在开工报告中已确定了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
开工报告一式四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各存一份,具体内容按《工程开工报告》填写。
2、竣工报告:工程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呈报工程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请建设、监理单位尽快组织验收。
4.2.5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洽谈商记录。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会议所作决定和变更设计的纪要。
它是施工图纸的补充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之一。
凡属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应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应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设计或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执行,凡属重大技术核定,应由设计单位认可签字同意,一般技术核定单由建设(监理)单位认可签字即可执。
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洽商记录必须按规定盖章,签字齐全,作为有效文件归档。
4.2.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所覆盖,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哪一部分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被验收工程同意验收而办理的记录,它是工程交工验收所必需的重要技术资料之一。
隐蔽工程检查能否符合要求,是工程评定质量好坏的依据,它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留有质量隐患的重要措施。
对于隐检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应认真进行处理复验,符合要求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留有隐患。
4.2.7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在单位工程组织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根据施工组织编制重要工序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并有审批手续,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为与交工资料统一,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纸打印装订。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完整,编写单位及编写人员签字应齐全,审批单位及人员应签字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作为施工中检查、验收及组织施工的依据,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文件,归档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和负责审查批准人员签署的意见。
4.2.8主要材料、半成品,建筑物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凡涉及到安全、功能的产品,应按新版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体系中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不得用到工程上。
需要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产品、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使用。
合格证、试(检)验报告或记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及国家、省市技术管理部门签发的确认文件。
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4.3竣工档案的编制4.3.1由我司承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人员编制完整、准确的竣工档案存档。
4.3.2竣工档案的内容:报送城建档案和建设单位的,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整理,报送公司档案室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按有关要求据实增加。
4.3.3竣工图编制(一)“竣工图”标志应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二)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三)施工图有局部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要注明修改依据。
(四)凡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30%且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需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施工图破损严重或模糊不清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六)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与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一致,所有修改内容都有必须修改到位。
竣工图的修改、注记方法规定如下:1、对于少量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可用扛改法。
即用一条实线将被修改的部分划去,在其附件的适当位置,填写变更后的内容,并注明修改依据。
2、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用叉改法。
即用“×”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在其附近适当的位置,画上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
3、对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兰图粘贴法。
即将变更较大的部分进行重新绘制或绘成底图,晒成兰图后剪下,粘贴在变更部分上吻合相接成竣工图,注明修改依据。
4、修改依据的注记①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业务联系单等修改依据,应注明编号或产生日期;②在修改依据中,每一条、款需注明被修改的图号。
(七)绘制修改施工图须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晰和字迹工整。
竣工图必须使用新的兰图改绘,注记要用黑色碳素墨水、蓝墨墨水。
4.4档案检查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技术档案编制水平,从而使施工档案、监理档案均能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定期检查施工档案的情况。
并填报《检查记录》第六条:职责6.1副总经理:6.1.1审核批准资料审核记录。
6.2工程技术部经理6.2.1发出进行资料审查的指令;6.2.2审核资料审核记录;6.2.3审批资料接收记录。
6.3专业工程师6.3.1签署资料审核记录。
6.4档案工程师6.4.1编制资料目录,下发工作任务单,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6.4.2接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6.4.3审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6.4.4签署资料审核记录;6.4.5判定资料是否合格;6.4.6整理并形成产品资料移交目录;6.4.7填写资料接收记录;附件一:第七条:作业流程图附件6 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