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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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生育津贴及报销流程

北京(海淀区)生育津贴及报销流程

最新北京市海淀区生育保险津贴申领提交材料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或奖励假津贴)申领提交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及卫健委出具的计生材料,以系统推送信息为准,详细说明见注意事项4、5;4、夫妻双方均不在北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还需按注意事项6准备相关材料。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1、办理岗位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海淀区街镇社保所。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1、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或引(流)产后,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发生生育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可由单位办理此事项;2、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

翻译件及其底本应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3、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人员申领生育津贴时,应填写旧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其他人员应填写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4、在北京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由社保中心通过相关部门推送数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在北京以外地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5、在北京市卫健委开具计生证明材料的,由社保中心通过相关部门推送数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未开通数据推送的,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应材料:(1)计生证明材料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的,还需提供其原件;(2)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3)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人员,均需提供计生证明材料原件;6、夫妻双方均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人员,参保人员用人单位需出具该人员不在北京长期居住的证明,并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替代《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7、上述表格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领取流程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领取流程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机构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机构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机构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机构登录社保局官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如数据能匹配成功的,那么将会进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的即可获得津贴。

一、申请材料:
1、职工社保卡或身份证
2、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计划生育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注:如果仅在网上办理的话,无需让职工提供以上材料
二、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申领。

如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个人可以领取。

三、生育津贴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完宝宝后携带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所以不同地方的生育津贴其领取的情况有所不同,那么北京市的生育津贴怎么领?一、所需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外埠职工须《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二、如何领取生育津贴?(一)关于核准生育津贴相关问题的通知核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育的,或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23日期间生育,且要求申领晚育津贴的,仍按原申领生育津贴流程的手续办理。

二、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参保职工已经领取生育津贴,且要求申领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的(不得与晚育津贴重复享受),参保单位应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见附件1),送交参保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为其补发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一、相关说明:1.自2009年6月1日起,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未连续缴满9个月将暂时不能通过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生育津贴,但参保职工如能在分娩之月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仍可通过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人社办发[2009]54号);2.生育津贴等同于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打入公司账户,具体发放细节由员工所在公司决定;3.没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员工,需出示《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办理流程如下所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外地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20天之间申请办理;5.办理生育津贴、计生津贴的证件原件须在外企留存10个工作日;6.请您理解并配合我们提供休假证明:若女方为外企员工,办理生育津贴时请提供女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若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提供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

二、办理生育津贴需出具材料:北京户口员工1.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原件一式两份2. 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原件一式两份(注:单立户员工需提供)注:i. 大库员工只填写生表一,表头不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不需要加盖章,只有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Ii. 单立户员工填写生表一和生表二,表头填写所在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加盖公司公章,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Iii.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生表一、生表二所填信息均不允许修改,请只填写员工的基本信息。

3.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5.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6. 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7. 员工及配偶第二代身份证(18位)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注:i. 如无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一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ii. 身份证住址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非北京户口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员工除需提供以上1-7条所提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8.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如配偶为北京户口且持北京生育服务证,可不提供联系单)9. 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本人信息页和变更页)注:i. 单立户人员以上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且加盖在有文字信息处;ii. 大库人员办理津贴时需带上其所在公司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iii. 若女方为外企员工,办理生育津贴时请提供女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若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提供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篇一‎:‎‎‎申领生‎育津贴‎及生育‎报销所‎需材料‎本市‎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及‎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女‎方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5. ‎医疗蓝‎本复印‎件一份‎‎6.‎男女‎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7‎.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需盖单‎位公章‎及男方‎单位公‎章,按‎注意事‎项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8‎.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9‎..若‎报销关‎于生育‎住院费‎用(‎ 1‎、‎2、‎‎3、‎ 4‎、5)‎复印件‎各一份‎外埠‎职工:‎‎生‎育津贴‎:‎‎‎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5、‎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6‎、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申领‎晚育津‎贴需盖‎单位公‎章及男‎方单位‎公章、‎请勿填‎写字体‎阴影部‎分的表‎格)‎流产津‎贴:‎‎‎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都有什么

北京⽣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都有什么1计划⽣育部门签发的计划⽣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育⼥职⼯、计划⽣育⼿术职⼯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计划⽣育⼿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等。

⼀、⽣育津贴:1、《北京市⽣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2、《北京市外地来京⼈员⽣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3、《北京市⼯作》(原件和复印件);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5、婴⼉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原件和复印件);7、《北京市申领⽣育津贴⼈员信息登记表》(⼀式两份);8、《北京市申领⽣育津贴⼈员信息变更表》(⼀式两份);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育医疗住院费⽤:1、《北京市⼿⼯报销申报结算汇总单》;2、《北京市⽣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报表》;3、收费票据;4、住院费⽤汇总明细清单;5、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6、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院途径为急诊⼊院)7、结婚证复印件;8、《北京市⽣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员⽣育服务联系单(⽣育保险专⽤)》复印件;9、婴⼉出⽣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员需提供此证明)。

【备注】:⼀般出院时候直接办理现场结算。

如出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的住院医疗费⽤等情形则必须办理⼿⼯报销,需提供上述资料。

三、产检费⽤:1、《北京市⽣育保险⼿⼯报销医疗费⽤申报结算汇总单》;2、《北京市⽣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报表》;3、收费票据;4、处⽅底⽅;5、检查、治疗费⽤明细;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7、《北京市⽣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员⽣育服务联系单(⽣育保险专⽤)》复印件;8、婴⼉出⽣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员需提供此证明)。

生育津贴申报须知

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每月10、20、30日收取生育津贴,须携带以下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男方单位盖章)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前三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流产方式。

填表注意事项:1、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时“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帐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不需要填写。

2、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根据谁休晚育奖励假谁享受晚育津贴的原则,由休晚育奖励假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申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申领)。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由男方休晚育奖励假的,既可女方单位负责申报,也可男方单位单独申报。

3、提供的人员信息中使用现役军人军官证号码的,应提供真实18位身份证号,不能填写军官证号。

4、只有申领晚育津贴的人员,才需要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由男女双方签字和双方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应签字并注明“无单位”字样。

5、《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由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6、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时,应于生育的次次月进行申报。

建议每年1至4月生育的人员,于6月按新缴费基数收缴成功之后再进行申报。

7、此表一经申报不再变更。

请使用A4纸复印相关材料每月10、20、30日收取计划生育费用单据,须携带以下材料:一、申报住院分娩及产前检查费用的材料: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原件外地住院费用: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原件、外地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本人情况说明(内容主要说明去外地医院生育的原因)4、北京市户口人员:《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外埠人员:《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二、申报人工流产及药物流产费用的材料: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3、《结婚证》复印件4、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三、申报上(或取)环费用的材料: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特别提醒: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不退还,医保中心收取团兴公司联系人:王伟63369988-170。

北京市昌平区生育津贴申领及生育报销须知

生育津贴申领须知参保单位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时,应在受理时间(每月5—25日)内办理。

参保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一)参保人员或女性配偶分娩的(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由职工在本市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2)非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2012年1月1日起新纳入参保范围的职工不需要提供。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在外埠生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生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4)婴儿出生证明(出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5)《结婚证》或《离婚证》;(6)参保人员和配偶的身份证。

如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

)(二)女性参保人员流产的(1)非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2012年1月1日起新纳入参保范围的职工不需要提供。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在外埠生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生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3)《结婚证》或《离婚证》;(4)本人身份证。

(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

)★注意①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个材料的内容和公章须复印清楚完整。

各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需提供原件,并在原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②晚育:指妻子生育时年满24周岁且持有红色《北京生育服务证》的。

③在引、流产或生育后两个月后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参保单位应提供上述材料,并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南京生育津贴单位领取流程

南京生育津贴单位领取流程一、符合条件1. 城镇户籍家庭,包括有南京市城镇户籍的夫妇,其中一方为外地户籍的,且在南京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的。

2. 家庭中双方均无子女,包括夫妇双方为南京户籍、一方为外地户籍的,且已无生育条件的。

3. 家庭中有属地城镇户籍的孩子或者外地户籍的孩子符合南京市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4. 家庭符合中央和江苏省有关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5. 申请生育津贴时孩子已办理身份证。

二、申请材料1. 《南京市城市居民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基本医保卡(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士由乡级定点医院开具的《新生儿诞生医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 《公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5. 《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表》。

6. 男女双方有效结婚证。

7. 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户主,夫妻双方,要求清晰,黑白彩色不限)一式一份。

8. 两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照,男士穿深色衣服,女士穿浅色衣服)。

9. 基本医保卡或相关证明。

10. 治安管理机关出具的《独生子女证》。

11.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公证书。

12. 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申请流程1. 缴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个人缴费标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减贴;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当地生活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单位应负责支付个人缴费部分。

2. 申报:在孩子的出生之日起60日内,到所在的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申报。

3. 确认:经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南京城市居民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生育证》)。

4. 承诺书:申请者必须填写一份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为真实有效,并承诺就一切提供虚假资料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5. 审查:单位对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查,并填写《报销医疗费用一览表》一式两份。

6. 交资料:申请者根据《生育证》规定的去向,将《生育证》和有关资料交给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

7. 审定: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在收到《生育证》后,进行审定手续,并欧式将《生育证》盖章确认经办,留存一份,通知申请者领取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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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篇一:生育津贴及生育保险报销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剧观众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镜铁人员信息登记表》注,填表说明:
1、在()中画√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单位,
赢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引、流产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剧观众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门诊类单据: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门诊收费收据、费用清单、医保专用处方
4、医学诊断证明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或流产证明(均提供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说明(如:异地费用需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需提供单位计生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等)
注:请在申报前将单据按照1-5的顺序整理,左上角装订,申报材料详见《申报须知之五》
二、住院类单据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
4、医学诊断证明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
保险专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或流产证明(均提供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说明(如:异地费用需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需提供单位计生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等)
注:请在申报前将单据按照1-5的顺序整理,左上角装订,申报材料详见《申报须知之六》
篇二:领取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所需材料
北京第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时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二胎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可只要复印件);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由申请人先填写,然后交给男方单位盖章,之后连同以上材料一同邮寄给女方公司。

产前检查所需材料(1400):
1、结婚证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4、诊断证明原件;
5、手工申请报销表(单位带公章去社保中心填写即可)。

篇三:XX生育津贴需要资料
XX年新的生育津贴需要资料
北京户口的:
1. 结婚证
2. 出生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书
4.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证或者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者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二胎需要)以上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外地户口的:
1. 结婚证
2. 出生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书
4.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者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二胎需要)以上需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住院需要
1. 原始收据
2. 住院费用清单、结算单
3.在北京生的需要全额结算证明。

在外地生孩子的话需要原始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结算单、还要医院的等级证明和医保定点证明
产前检查
原始票据(有西药或者中成药的需要处方、明细不全的打全明细)
XX.1.1—XX.3.23号生育可以选择报销30天的晚育,男方报的话需要男方单位盖章,3.24号(含)以后生的只能报销奖励假。

具体请参照如下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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