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关于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03
•【字号】绍政办发〔2017〕60号
•【施行日期】2017.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7〕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停止执行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实验学校智慧课堂、电子班牌系统、LED显示屏等设备供货项目意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智慧课堂、电子班牌系统、LED显示屏等设备供货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C--采购单位: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二○一八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受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YC--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
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 — : ;下午 : —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年月日: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2024行政中心5号楼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2024行政中心5号楼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物业的业主或业主代表,乙方为具备相应资质的综合物业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物业服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承担甲方位于__________的综合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安全保障、客户服务等。
1.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高品质、专业的物业服务。
1.3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合理期望,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服务项目的改进和优化。
二、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合同续签。
2.3 若甲方未在合同期满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续约__________年。
三、服务费用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物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月。
3.2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日前,将当月服务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服务费用后,向乙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
四、服务品质及保障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服务标准,保证服务品质,确保甲方享有优质的物业服务。
4.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品质保障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并根据甲方意见及时进行改进。
4.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3日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完善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区配套用房是指城市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及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
第三条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实施城中村改造社区配套用房的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越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配套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城市规划区的现状,会同越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社区划分设置的总体意见。
规划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出的社区划分设置总体意见,编制《社区布点规划》,负责对集中配建的社区配套用房面积及配套标准等内容提出规划要求,并对规划设计审查把关。
越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社区的划分、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负责社区配套用房的规划、监督与管理,通过对规划、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房屋产权证发放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配套用房落到实处。
第五条社区配套用房按照集中、实用、方便的原则,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建设,不再要求每个住宅小区都配建社区配套用房。
关于启用新版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交易规范化、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提高交易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拟于2019年8月27日开始试运行新版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新版平台”)。
新版平台具有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在线解密、CA锁(数字证书)多地通用等功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CA锁的使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CA锁),用于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网上报名等。
我市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CA锁),发锁单位为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安装最新版CA驱动后,均可在新版平台使用。
二、关于新版平台登录新版平台可使用账号和CA锁两种登录方式,每一入库企业只保留一个账号,已申领CA 锁的企业应尽快绑定激活。
其中,年初与越城区分中心联合办理入库的2019年度企业,账号为越城区分中心交易平台使用的账号,密码初始化为*******,各单位应尽快使用账号登录新版平台,验证本单位账号是否存在及有效,修改密码后妥善保管。
三、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的制作1.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最新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格式,采用在线方式制作,无需安装客户端软件,生成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XSZF”。
2.新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CA驱动,生成的投标文件有两份,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SXSTF”,上传至新版平台,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SXSTF”,存至U盘备用。
老版平台使用的招标文件后缀为“.ZJZF”,投标文件后缀为“.ZJTF”,请注意区分。
3.查看招标文件需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
四、关于投标、开标有关事项投标人应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服务器记录的上传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同时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作为备份文件来应对开标期间的特殊情况,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形式,且必须保证加密与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绍政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14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对2014年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凡列入目录并达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的项目,均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对应当进场交易但未按要求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资金拨付与结算,监察机关将对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目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此前市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目录不一致的,按本目录执行。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按本目录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1日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说明:一、A类项目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
进场交易(限额)标准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
二、C类项目是指国有控股企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相关货物、服务,或者采购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项目,国有控股企业其他货物和服务,由企业自行采购。
进场交易(限额)标准是指单项合同估算(预算)价。
三、本进场交易目录以外的项目,省、市另有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24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原则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条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2.实施原则(1)权责明晰,协调一致。
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合理界定服务内容和要求,明晰政府、社会服务组织、服务对象三方的“权、责、利”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2)规范有序,积极稳妥。
从优化流程、控制成本、改善服务等方面严格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3)公开透明,强化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承接单位,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及时向社会公开购买公共服务的信息,强化过程控制,广泛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
(4)转变职能,提高效能。
按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原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后,编制内人员应予以分流,编外用工人员应予以清退,新增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不再增加人员编制或编外用工人数;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1•【字号】绍政办发〔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21号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完善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召集人:丁如兴市政府成员:张德胜市政府陈伟军市政府办公室李判根市政府法制办傅陆平市发改委杨晔市监察局王水君市财政局任勇市国土局张永明市环保局王旭波市建设局林抒市建管局金百富市规划局应良波市交通运输局金辉市水利局施新民市商务局柴英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沈志江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潘晓辉滨海新城管委会陈皆烨市行政服务中心陈关贤绍兴电力局沈安龙市旅游集团吕丙市城投集团丁生产市交投集团魏明越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钱勇军柯桥区政府徐耘上虞区政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任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主要议题(一)研究制订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并报送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研究审议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的经营性用地地块出让方案,对拟出让地块从规划管控等角度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后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具体实施。
(三)督促协调各属地政府(管委会)或地块管理与出让受益单位,做好经营性用地出让前各项前期工作(如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迁、地上地下管线清理迁移、道路配套、规划确定、政策处理等)的落实;督促“净地”责任主体切实负好责任,确保“净地”出让。
(四)根据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及时协调属地政府(管委会)或地块管理与出让受益单位,做好地块出让前的推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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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关于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物业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免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惠利街2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利荣
项目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金利荣
质疑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车丹
项目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祝耀峰
质疑电话(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187号
电话(略)
联系人: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略)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单一来源/2020年07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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