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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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之区别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而儒家和墨家却能一跃而起,

成为百家中的两大显学,其成功的原因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儒家的仁爱思想是一种自然思维,强调以血缘为纽带,具有现实性;墨家的兼爱思想则是彻底地社会化的,要求人与人之间不分亲疏地彼此相爱相利,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不过,儒家的仁爱思想和墨家的兼爱思想并非决然对立,而是互相通达的。儒家的仁爱和墨家的兼爱都肯定人与人之间应当相爱,但儒墨两家学说也有区别。孔子的仁爱是推己及人,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有等差的爱。墨子则反对儒家的”爱有差等”说,强调爱无差别等级,主张不分远近亲疏厚薄的平等的爱。二者的爱的来源、其顺序都是有区别的。本文旨对儒墨两家的思想的核心即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思想,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其区别,分析其成因。希望能够吸取其精髓,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关键字:儒家仁爱墨家兼爱

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从实质上讲,他们所爱的对象及最终的理想境界,是没有分别的,他们都把道德作了无限的夸大,从这点上他们都属于道德理想主义者。

“仁”的人生哲学思想是孔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仁”作为孔子哲学的核心范畴,最基本的涵义是爱人。墨子的“兼爱”与孔子的“仁爱”的合理价值内核并无根本分歧。墨子将天下祸乱的根本原因归于因人我之别而产生“交相恶”,为此墨子主张“兼以异别”,“使天下兼相爱……则天下治”,“兼爱”即对天下之人不分远近亲疏兼而爱之,“为彼犹为己也”,“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如“兼爱”学说真正实施,则“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最终达到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理想境界,而这也恰恰正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所孜孜以求的理想之治,孔墨对理想社会的设计这一点上是不谋而合的。但是二者出身代表不同阶层的人民本质区别是代表的利益即社会基础的不同。墨家代表的是城市小手工业者,小商人,自耕农以及下层官吏的利益。儒家代表的是传统贵族,高级官僚以及文人的利益。因为这些本质上的区别,使得两者对礼教,道德和如何治理国家有截然相反的主张。墨家代表平民阶级,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在地主阶级统治情况下,不可能成为正统思想。儒家主张“仁政”宣扬”入世”是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又有很多方面是不同的。

主要不同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爱是有差等的区别

儒家的行仁与墨家之兼爱,固然都是施由亲始,可是两者实施的程度与所标示的德目却大不相同。以程度来讲,墨家主张爱无差等,儒家主张爱有差等。“儒家在阐发仁的层次性时,特别强调亲亲之情对于仁的重要性,所以仁爱必定是有差等的。”孟子指出:“仁之实,事亲是也”,“实”即最为切近的、主要的内容,朱熹《集注》曰:“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故仁义之道其

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实”与“虚”、“华”相对,来不得半点浮华和虚假,事亲未尽而空谈仁义,则徒邀虚名而已,其实就是不仁,所以孟子又说:“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他甚至直接以“亲亲”定义“仁”:“亲亲,仁也。”仁作为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其第一要义便是亲亲。

孟子关于仁的层次性的论述,最重要的一条是:“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段话包含了几个重要的思想。其一,就其对象和范围而言,仁有三个层次“亲”、“民”、“物”;由此而有三种相应的、程度不同的态度“亲”、“仁”、“爱”。也就是说,对亲人要“亲”,对民众要“仁”,对万物要“爱”。其二,在这三个层次中,“亲亲”居于最基础的层次,“仁民”和“爱物”则是由“亲亲”这一出发点的逐次外推。

对于孟子的这一重要论述,我们有必要进行一番疏释和阐发,以展现孟子关于仁的层次递进的思想及理论价值。“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讲的是对待人与对待物必须有所区别:对万物只能是“爱”而能是“仁”。儒家主张以博大的爱心对待一切人与物,但爱人之爱毕竟不同于爱物之爱,如果不加区别地等而同之,似乎是将万物提高到了人的地位来爱之,其实确是将爱人之爱降低到了爱物之爱,将人降低到物的地位。所以孟子认为,不能用对待人的态度来对待万物,更不能用对待万物的态度来对待人。

“于民也,仁之而弗亲”,讲的是普通人与自己的亲人也必须区别对待,对普通人只能是“仁”,而不能是“亲”。赵岐注曰:“临民以非己族类,故不得与亲同也。”焦循《孟子正义》对此的解释是:“亲即是仁,而仁不尽于亲。仁之在族类者为亲,其普施于民者,通谓之仁而已。仁之言人也,称仁以别于物;亲之言亲也,称亲以别于疏。”正如人与万物必须区别对待一样,亲族与非亲族也不可混同,否则就会违背人类的天然情感。所以对于普通人只能是“仁”而不能是“亲”,对于亲族则只能是“亲”而不能是“仁”,这是出于满足血缘亲情的需要。

接下来就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是讲的仁爱观念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逐次向外推展,直至无限广大的宇宙万物。这里的“而”字十分关键,需要准确理解。“而”字在这里应该是“继而”、“进而”的意思。这正是儒家“爱有差等”的重要观念,如孟子所言:“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仁者虽然是“无不爱”,但也必须区分轻重缓急。

揭示仁爱观念的自然基础,强调仁爱必须以首先满足亲亲之情为前提,这对于儒家来说是十分要紧的。爱有差等,区分轻重缓急,由亲及疏,由近及远,仁爱的这一原则在儒家得到了很好的证实。

“仁者爱人”、“泛爱众”墨子并未反对,然儒家之爱乃是“别爱”,由“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都是由己及人,由近及远,全在“推爱”。墨子的“兼爱”指普遍平等的爱,即不分血缘的亲疏和等级的贵贱而给予无差别的爱。“兼爱的‘兼’字,在中国文字中是一个会意字,本意为一手执二禾,即用一只手拿着两稞谷子,引申为同时涉及或具有几种事物,或由各部分合成为整体。”《孟子.滕文公上》篇记载墨者夷之主张“爱无差等”,即主张爱不分差别和等级。于此相应,墨家极力反对和抨击儒家的“爱有差等”的伦理思想。墨家的“兼爱”是全体的爱,即对任何人都不遗漏或排斥,而且没有人我之分,才能爱人如己,爱己如人,人与我混然一体,界限全无。而且不可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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